当前这么多的改革当中,最重要的改革是哪几个改革呢?大概是以下几个改革。第二,收入分配的协调。主要在初次分配,初次分配最大的问题就是农民没有产权,农民在土地上确权,原来我们去浙江那边,杭州、嘉兴进村的路都进不去,农民土地有权证了,宅基地有产权了,房子有产权了,你不能随便圈地了,要不然用法律权利告你,产权改革深入到农村了,这个作用将来很大。而且我们在那里考察的结果,土地流转加快了,家庭农场制起来了,这都是新的变化。收入分配的协调必须让劳工市场有完善的议价机制,工资水平怎么定,得有一个合理的议价机制。劳工市场是不对等的,农民工是一个村子里面抱团出来的几个人,这个力量太差了。应该按照国外的经验,工会参与,工会参与到议价当中,这样初次分配就可以得到一个合理的解决。——《厉以宁详解经济“新常态”:“十三五”将不再是超高速增长》
认真读完厉教授这篇不太长的文章。我认为,厉教授讲的给农民土地确权的改革,违反宪法。
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依据宪法治国。“土地确权”是把国家或者集体的土地,通过确权,变成农民的财产。让后进行买卖,变着法儿弄成资本家的土地。难道不违反宪法吗?请厉教授出示“土地确权”的法律条文。
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说:“现在改革要有法律作为依据,要依法改革。要改革,必须要让立法先行。”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与著名法学家江平辩论,到底谁的对,该按谁的办?
厉教授说:“收入分配的协调。主要在初次分配”。我认为,这是厉教授的资产阶级观点,同样违反宪法
宪法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厉教授的“土地确权”,是想在农村彻底私有化,土地确权后,大资本家或者土豪用所谓流转的方式,把农民确权的土地,弄到他们手中,把农村拉回到解放前。
宪法规定:坚持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农民的先土地确权,后进行土地买卖。请问厉教授,这是按劳分配为主,还是按资本分配为主?
山西省代县何平的文章《有关土地问题致陈锡文同志的公开信》是一篇改革后,一个从事农村工作的基层干部,写的有理论、有丰富实践经验,关于土地如何使用,才能使农村经济优质发展,使农民共同富裕,解决中国社会公平、和谐、安全的问题。
何平同志以华西村、南街村等集体经济富裕村,与分田到户的小岗村对比,得出结论:华西村、南街村是民营,小岗村也是民营,二者却是有区别的,前者是农民集体自主经营,体现的是集体所有。后者是农民家庭自主经营,体现的是家庭所有。显然,解决土地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集体化。可见,集体优越于家庭,民营优越于官营。但民营和官营不等于私有或公有。
何平说:让人感到庆幸的是,华西、南街等个别农村改革初期顶着巨大的压力,没有教条执行一刀切的政策,而是尊重群众意愿,继续坚持集体化道路,不久,便证明他们的选择是正确的。这些村不仅没有外出打工现象,而且吸引了许多外来者,不仅实现了共同富裕,而且早已跨越了小康,实现了农业生产机械化、农业管理企业化、农业科技信息化、农业发展生态化、农村生活城市化、农村民主大众化、农村保障集体化;实行了教育免费、住房免费、医疗免费、养老免费,部分衣食用品免费的分配制度。当你走近这些村,你会觉得不像是农村,倒像是美丽的小城市,你会看到文明生产,体面生活的农民,发现他们工作有序、生活有度的思想境界,感受人与人平等热情,人与社会、自然和谐的气氛,因而这些村远在城市工作的人退休后纷纷回村养老,中国人叶落归根的文化理念得以体现和传承,这对农村和城市之间的交流、相互促进,以及缓解城市人口的压力等,无疑是有益的。这些村便是改革以来出现的一批新型集体化村,同时也是全国的明星村。如:江苏的华西村、蒋巷村、长江村、三房巷村、河南的南街村、刘庄村、河北的白沙村、黑龙江的兴十四村、北京的韩村河村、窦店村、留民营村、浙江的腾头村、航民村、将军村、湖北的洪林村、四川的宝山村、江西的进顺村、山西的东四义村、山东的西霞口村、广东的崖口村、深圳的南岭村。
我真想不通,据说我国农村,现在仍有6000多个集体经济单位。改革开放后,刘庄、南街村、华西村的共富,上世纪就在民间流传。为何党和国家领导人,却不去调研,不肯定这是中国农村特色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榜样?
《共产党宣言》说: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
《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厉以宁教授的“土地确权、分配的协调、劳工市场有完善的议价机制、按照国外经验”的做法,违反宪法、党章,违反十八大报告和三中全会“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的决定,是资本主义邪改,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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