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岗村神话揭穿了,三农路在何方?
当年官方编造的小岗村单干神话,经过三十多年的重复也终于没有成为真理,这不,如今官方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还是规模经营好,用近日中央发布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话说:“实践证明,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用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说得多好啊,规模经营既然有这么多好处,可那当年为什么要说得一无是处,把分田单干吹上天?这也是与时俱进?
规模经营的好处,确实是分田单干的坏处,愈积愈重的三农问题、粮食安全问题早就提供了有力证明。既然已经认识到了规模经营的好处,那就等于承认分田单干搞得不对,承认分田单干搞得不对,是不是就可以证明当年解散人民公社集体是个错误?如果按这样逻辑推理,恢复集体经济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况且,当年在分田单干风潮中的极少数漏网之鱼,如南街村、华西村、周家庄人民公社等,始终保持发展集体经济,搞规模经营,如今已大大地走在全国农村的前列,提前实现了共同富裕,还走出了一条就地城镇化的新路,不正好从正面为全国农村的发展提供了榜样吗?更不说分田单干的老祖宗“小岗村”,三十年迈不过富裕坎,被人们喻为“扶起的阿斗”,成了分田单干的笑柄,有这两类正反方面的经验教训,本着知错就改的原则,从分田单干的歧途中返回,恢复人民公社集体化道路应该正当其时啊!正如有识之士所言:“既然已经认识到了农业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优于一家一户的个体经营,那么在目前全国农村土地仍然还是集体所有制的这个基础上,恢复人民公社这一农业集体生产组织,岂不更加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一息尚存《《农村土地流转意见》,是否悖理违宪》)可是,事情的诡异之处就在于,顺理成章的事偏偏不按正常的逻辑发展,而是离正轨越滑越远。这就像醉翁之意不在酒,承认错误不是为了改正错误,而是为犯更大错误找到借口。看看是不是这种情况呢?
现在,不得不承认规模经营比单干好,可是规模经营分为不同的主体,有集体化的规模经营,如南街村、华西村等成功的例子,也有曾经在拉美、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制造大量贫民窟的以圈地运动为特征的发展私营资本主义农业的被实践证明失败了的规模经营,对照一下中央的所有文件,我们不是能够很清楚地知道,官方提倡的规模经营到底是什么规模经营吗?
尽管成功与失败的鲜明例子都摆在那里,为什么决策者非要一意孤行?记得当年有一句讥笑人民公社的话“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苗”,后来有人证明这是别有用心的人的污蔑,现在用在那些“高明”的决策者身上,倒完全恰如其份。
一些有良知、有正义感的专家发话了,一针见血地指出“土地确权就搞土地私有化”(贺雪峰:土地确实就是搞土地私有化)、“土地流转就是为资本下乡开路,(官僚特权阶级)为和资产阶层结盟消灭小农开路,却拿城镇化做幌子而已!”(《李昌平:当前语境的土地流转实际是为资本下乡开路》),但是早已一脚踏上资本主义快车道的特色官方,不是早就高喊要以“壮士断腕”的气慨“杀出一条血路”?不是信誓旦旦表明自己如何的自信?看来,要他们如梦初醒、迷途知返也难!这实在是其阶级本性决定的,而不是任何人的个人意志所能转移。
路走不通了,可能柳暗花明又一村达到新境界,也可能万劫不复,穷途末路,历史上一切腐朽的阶级之所以一再重复“后人哀之而不鉴之”的定律,只因为被历史发展的滚滚洪流所淘汰是他们的必然宿命!
2014-11-26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