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向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尽管《人民日报》和《环球日报》近来相继发文辩称中国政府搞的不是资本主义,然而,国务院的这个最新文件以非常明确的表述证明了中国政府搞的就是资本主义。所谓向社会资本开放铁路的所有权,就是允许资本主义私有制统治铁路。而这种行为当然也可以被理解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而且,这是公开地把国民财富变成私人资本,这是在赤裸裸地对中国人民实施抢劫。
更加荒谬的还在下面,《意见》中说“社会法人不直接参与铁路建设、经营,但保证其获取稳定合理回报。”这种稳赚不赔的好事即便在美国这个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里也是不曾存在过的,但是,偏偏出现在号称社会主义的中国身上。投资铁路这个经营风险那么巨大的项目居然能够得到稳赚不赔的保证,并且是国务院的保证,如此的好事不仅严重违背经济规律,特别是违背市场经济“自负盈亏”的法则,中国政府不是口口声声要进行旨在实现全面市场化的改革吗?既然如此,那么为什么要保证铁路的私人投资者不会亏损呢?而且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国务院能够保证铁路投资能够稳赚不赔的话,那么为什么还要“利用职务之便,图利个别人”呢?为什么不能让全国人民一起分享这个红利呢?由此,我们在这件事情上,又看到了“中国政府把中石油股票1.6卖给外国人,并且无耻地声称在国内没有人要这个股票”的那一幕。而且,我们再一次见识到了,xxx所谓的改革红利完全就是资本家才有资格享有的,而中国人民则要为此背负全部的债务和风险。
其三,《意见》指出“不断完善铁路运价机制,稳步理顺铁路价格关系。坚持铁路运价改革市场化取向”,“建立铁路公益性、政策性运输补贴的制度安排,为社会资本进入铁路创造条件。”到这里,中国政府又开始强调市场化了,而这个所谓的市场化定价,无非就是要涨价。而涨价的目的无非就是要保证投资铁路的私人资本能够稳赚不赔。至于几亿铁路乘客的福祉,那完全不在政府的考虑范围之内。
其四,《意见》指出“开发利用授权经营土地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向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外的单位、个人转让的,应当依法办理出让手续。地方政府要支持铁路企业进行车站及线路用地一体规划,按照市场化、集约化原则实施综合开发,以开发收益支持铁路发展。”如果单看这一条,似乎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和前面的私有化方案结合在一起看的话,那么就能明白,实际上,这里就是在为私人资本以空手套白狼的手法“投资铁路”预备好了合法合规的政策。在朱镕基当政时期,国营企业被变成私人企业的一个普遍的手法就是所谓的管理者收购(MBO),对此,郎咸平曾有过详细的论述。现在,这一手法又被应用在了铁路私有化身上,可以想见,只要能够打通政府的各个关节,那么就可以在本身毫无应有资本的情况下,通过由利率市场化改革而获得的“低息甚至无息贷款”来进行投资铁路,而贷款的担保又是该条铁路沿线的土地及其未来的经营收益,总之,这个私人投资者本身完全可以一分钱不出,单凭私人关系就能凭空获得这条铁路及其附属土地的所有权益。而在此过程中,中国人民是唯一受到损失的一方,而这种对中国人民的掠夺在xxx政府这里已经成为是合法合规的了。
其五,《意见》指出“力争客运年均增长10%以上”,“中国铁路总公司要坚持企业化、市场化运作”,“提高增量资产收益”。自相矛盾的是,一方面要求铁路总公司坚持“市场化运作”,另一方面却用计划经济时代下命令的方式给铁路总公司规定了一个“客运年均增长10%以上”的考核目标。且不说这个目标本身与国务院正在推行的城镇化改革自相矛盾,因为中国铁路客运规模之所以庞大,只是因为农民工是铁路客运的主力,因而,随着城镇化程度的提高,农民落户城镇规模的增加必然导致铁路客运人数的降低,因而,不要说“力争客运年均增长10%以上”,就是维持就有的客运规模也将是一件难事,并且,如果要增加客运规模的话,一定要考虑乘客的消费能力,因而也就不能随便涨价,从而也就必然与“提高增量资产收益”这个目标相矛盾。而之所以要那么逼迫铁路总公司,无非就是要给铁路总公司穿小鞋,无非就是看着国有企业不顺眼,存心要整垮铁路总公司。
最后,《意见》指出“切实做好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等前期工作”。可见,这帮家伙并不是不知道它们搞出的这个《意见》有多么不得人心,但是,它们为了一己私利,不是想着怎么避免矛盾的产生,而是想着怎么能够克服掉这个矛盾。因而,铁路私有化改革的确会释放出“红”利来,因为它是以包括铁路职工在内的中国老百姓的鲜血染成的。
《户籍改革或成振兴经济良药》,美国《华尔街日报》网站8月19日报道。对于户籍改革的问题,我们已经讨论过多次了。但是,由于汉奸国贼及其走狗并不死心,因而一再把它们难以自圆其说的谬论搬出来以图强奸中国人民,所以我们也不得不适时批驳这些谬论以尽力阻止汉奸国贼及其走狗实现那个“把谎言说一千遍而成真理”的企图。
这次露面的首先是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他认为,户口制度妨碍两亿多农民工充分参与到劳动力市场中来。他说,“农民工享受不到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福利,这极大限制了他们进入劳动力市场的程度”。蔡昉认为,假如通过改革允许农民工享受城市福利,就可以扩大劳动力规模,支持中国经济增长。他还表示,如果劳动参与率在2011年至2020年间每年多出1个百分点,就能每年拉动中国经济增长潜力0.88个百分点。
蔡昉的观点之荒谬是显而易见的。如果是因为农民工享受不到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福利,才极大限制了他们进入劳动力市场。那么,中国这么多的农民工现在又是在哪个劳动力市场里出卖劳动力呢?事实正好和蔡昉讲的相反,恰恰就是因为农民工不能享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福利,因而使得农民工的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远低于城镇工人,所以才使得农民工得以被广泛雇佣,否则,如果农民工也享受和城镇居民一样的社会福利的话,那么农民工的劳动力再生产成本就不可能低于城镇工人,再加之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后的生活成本迅速上升,农民工的劳动力价值只会高于原有的城镇工人,因而进城的农民工就根本无法受到雇佣,因而实际上根本就不可能进入劳动力市场,确切些说,即便这种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社会福利的农民工进入劳动力市场的话,那么也只能以失业人口的身份存在于劳动力市场之中。因此,蔡昉貌似关心农民工福利的言论实质上完全就是在推销一种彻底剥夺农民工就业机会的观点。
当然,这依然还不是真正的要害所在,蔡昉之流表面上关心农民工福利的真实意图是为了借此改革来剥夺农民工在家乡承包土地的权力,剥夺掉农民工在家乡拥有宅基地的权力。与之相关的问题就是,如果农民可以落户城镇而成为工人的话,那么工人是否也可以落户农村而成为农民因呢?当然是可以的,但是,要知道,此时的农民已经没有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了,换言之,农民已经彻底成为了无产者,成为了从事农业劳动的工人。因此,可以断言的是,一旦按照蔡昉的主张进行改革,那么一方面,农民工因为自身劳动力价值的提高而失去其在城镇中的竞争力,由此也就是无法进入城市,与此同时,农民工又被剥夺了其在农村原有的一切福利和权利,因而也无法在农村落脚,最后导致的问题就是,这些被改革的农民工将成为彻底的无产者,并且成为无家可归的流民。有了这两亿流民,那么中国的大动荡就不可避免,而这才是汉奸国贼及其走狗的最终目的。至于参加社科院会议的美国华盛顿大学教授陈金永这条美狗的观点,那更是荒唐至极了,它认为把一名农民工变成城市居民的平均成本大约是每年2500元人民币,并且在2015年至2030年期间,这方面的财政投入大约相当于中国2012年财政总收入的48%。乍一看,钱的确不多。但是,稍微一想就能明白,这个2500元完全就是胡扯出来的结果。现在在城市里搬一次家都不止2500元,更不要说从农村搬到城市里来安家了。不过,陈金永有一点是不错的,就是它很坦白,它明确指出“农民工会成为经济的净贡献者,就像美国的无证移民那样”,而这就是蔡昉之流极力遮掩的内容,换言之,户籍制度改革绝不是为了让农民工享受到与城镇居民一样的社会福利,恰恰相反,而是在同时剥夺了城镇居民和农民双方原本享有的一切社会福利之后,把地位更加凄惨的农民工变成价格更低的工人,从而通过压榨和剥削这些落户城镇的农民工来实现xxx所说的改革红利,而红利的获得者当然就是压榨和剥削这些农民工的汉奸国贼及其走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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