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发生的山东疫苗问题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舆论大哗。这次事件关键点集中在疫苗运输过程的物流温度上,就是说合格疫苗在生产出厂后通过一系列转运过程直到注射在人体前的整个时间段,必须处于规定的温度范围,如果没有遵守这一规定,则疫苗可能会失效、变质,最终难以起到应有的免疫作用,甚至会产生副作用。而山东疫苗事件就是疫苗在发散到全国多数省份的过程中没有采取任何冷藏措施,无疑,这些疫苗隐埋着巨大的安全祸患。
当今社会大家想必多多少少具备一定的免疫学知识。通俗地讲,疫苗就是对某些病种进行有针对性预防的生物制品。比如说麻疹疫苗可以预防麻疹,乙肝疫苗可以预防乙型肝炎等。我国从七十年代开始实施的计划免疫是有计划的对婴幼儿童及其他人群进行的免疫国家行为,这种行为是免费的,也是最安全有效的。通常包括五种疫苗,可以预防七种病。分别是麻疹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预防小儿麻痹症);百白破联合制剂(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卡介苗(预防肺结核病);乙肝疫苗。当前国家计划免疫范围各地在逐步扩大,但五苗防七病则是全国基本的计划免疫基准。以上疫苗属于一类疫苗。除此以外有偿注射的疫苗属于二类疫苗。也就是说二类疫苗需要自己花钱购买。比如流感疫苗、狂犬疫苗、甲肝疫苗等。个人认为注射疫苗不是越全越好,有些是没有必要的。比如说年轻人就没有必要去打流感疫苗,因为人为地刺激人体免疫系统并不利于机体免疫能力的改善和提高,除非某些疾病是致命的,如狂犬病,则必须注射狂犬疫苗,因为它的病死率是100%。
这次山东疫苗事件涉及的均为二类疫苗,也必然为二类疫苗,因为它属于“市场经济商品”,而只要是商品,也就是说只要允许私人涉足的商品领域,在我们的国家一定会发生问题,为了金钱,人们的道德水准已经快到了将无可降的地步了。问题的实质是:私有化成为了产生一切罪恶的根源。只要继续鼓励私有化,那么发生类似疫苗事件的丑闻将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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