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上市的白马非马论
2008年07月14日 金融界网站
曹中铭
太平洋证券的上市并没有带来“太平”。
俗话说,拔出萝卜带出泥。若非王益违规东窗事发,或许太平洋证券的上市不会引起这么大的关注。尽管去年云大科技股改方案曾经遭遇到市场的质疑,但太平洋证券借壳云大科技还是顺利成行了。也正是这一“创新”的股改方案,为日后的“口水仗”埋下了伏笔。
太平洋证券借壳上市是否合规?业界、法学界进行了一场大PK。
业界质疑太平洋上市的理由为,既然是“云大科技股改与太平洋证券定向增发、换股并重组上市”,那么它必须获得中国证监会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但它没有。如果太平洋证券是借壳上市的话,其也只能“套用”原先云大科技的代码,而太平洋证券使用的却是新代码。股票新代码一般是新股IPO时使用的,但太平洋证券又没有经过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而且,太平洋证券2004年到2006年净利润依次为-1623万元、-20051万元、13192万元,三年之中两年出现亏损,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33条的规定,太平洋证券不符合新股IPO时“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条件。但太平洋证券不仅上市了,而且还占用了代码资源。
针对市场的疑问,太平洋证券负责人于今年6月30日在某报以《关于太平洋证券上市相关情况的问答》的形式进行了“解惑”,但显然其诸多所谓的辩解并不能服众。日前,某法制类报纸邀请部分证券法、公司法、行政法专家,根据已经披露的云大科技股改和太平洋证券的各种文件资料,以及媒体公开发表的文章,对云大科技股改和太平洋证券上市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这些专家中,包括人大、清华、北大等高校的教授,以及社科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相关专家等,阵容可谓超豪华。总的来说,这些专家教授们认为太平洋证券借壳上市不存在违规的现象。无论是太平洋证券借壳上市的模式,还是从程序上都是如此。比如有教授就认为,证监会105号文没有作出具体要求,而只要是监管部门批准了的,就是合规的,不存在违规等方面的问题。
市场在质疑太平洋证券上市的“黑”,而某些专家教授却在为太平洋证券洗“白”。但“洗白者”的诸多依据明显存在瑕疵,并且还常常有“不可能”、“需要研讨”等不确定性的语言,与市场质疑时的有理有据形成鲜明的反差。
太平洋证券上市背后的利益链已经不用怀疑,相关人员借助太平洋证券的上市从中牟取暴利也是不争的事实。虽然说个中存在某些人利用其人脉资源影响太平洋证券上市的可能,但是,作为中国证券市场监管者的证监会,却无论如何也不能开所谓的“创新”的新例。事实上,所谓的“创新”,本质上就是绕过市场的游戏规则另辟新路,为太平洋证券的上市打开了方便之门。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的一纸批复,就决定了一家企业的命运。而且,此前不见重组委的任何公告,也不见发审委的审核,一家“新”上市公司就这样诞生了。即使其中是由于相关人员的违规,那么,中国证监会同样难辞其咎。
退一步,如果资产重组与借壳等都能够以“创新”的名义来实施,那么证监会还设重组委这样的职能部门干什么?如果监管层如此擅长“创新”,那么,A股市场就没有解决不了难题。但是,如此创新却践踏了市场的“三公”,对于其它上市公司当然是不公平的。
太平洋证券上市中所隐藏着的“黑”,不是拿几个专家教授的说辞就能洗“白”的,毕竟市场本身有一杆“秤”。白马就是白马,黑马就是黑马,但毫无疑问都是马,如果硬要强词夺理地认为“白马非马”,恐怕只有傻子才会相信。
太平洋证券以“创新”的名义上市了,还会有后来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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