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房价过高的问题非常重视,从2005年开始出台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严格控制房价,措施不可谓不到位,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是房价只是局部增速放缓,并未如公众所期望的那样大幅回落。进入2006年以来房价依然在涨,很多心存观望的购房者感到中央调控政策依然不到位,希望中央能把房价拉下来,另一方面许多房地产业内人士和专家学者却对中央调控政策提出置疑,认为现有的政策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反而对房地产业造成了损害,不利于保障广大购房者的购买需求,因此房价不仅不会降反而还会涨,这种论调引起公众的强烈反弹,舆论对此莫衷一是。那么房价真的还要如此涨上去吗?房价问题的根源究竟何在?最终如何加以解决呢?
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于自己的切身利益问题,大家或许会有一时看不到的地方,但是决不会一直错下去。目前的房价确实已经涨的离谱了,决不应该再这样涨下去。因为目前的房价已经背离了社会现实,超越了现在的经济阶段,另一方面过高的房价目前已经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事实上中央已经把它上升到政治问题的高度上来抓了。古人就有大庇天下寒士具欢颜的胸襟,我们这一届政府号称亲民政府,如果公民因为房价畸高连基本的居住权都难以保障,如何取信于民?执政为民的理念何从体现?过高的房价必须得到控制!但是房价过高,并且还在攀升问题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并且原因极其复杂,这就决定了其化解不可能毕全功于一役,而且问题的解决也要综合使用政策的、经济的、法律的、舆论的、科技的等等手段稳步处理。要想准确的对其进行把握,首先要科学的分析房价过高的根源。
房屋也是一种商品,一种商品价格不断走高基本的原因就是供求不平衡,消费需求得不到满足,房屋也不例外。但是房屋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的供求失衡问题是历史、现实中多种因素交织作用的结果。
先从需求上来分析。首先中国人传统观念中很讲究安家立业,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是国民的重要人生理想。过去实行单位分房,公众没有其他购房渠道只能排队等待,强大的购房欲望被人为压制。单位分房的取消加上随着经济的发展,公众消费能力不断增强,巨大的购买欲望集中释放肯定难以得到及时纡解,另外庞大的人口基数使得中国年净增人口两千多万,源源不断的制造着新的消费需求。而住房增长由于受规划、土地的制约,相对于刚性的消费需求增长缓慢,供需的不平衡使得公众一边发牢骚一边不得不购房。当然有人会说既然供需不平衡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空置房?其实其原因也在于供求不平衡,这使的开发商认为未来房屋涨价的受益足以抵消空置带来的成本、费用以及道德风险。很多私人投资房产很大程度上也基于房屋还会不断涨价的心理预期。
其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房屋需求被人为集中,加剧了供需不平衡。人们稍微留意一下就会发现,房价涨幅居前的乃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些经济发达的一线城市,人们很少会听到有人关心哪个偏僻县城的房屋涨价问题。究其原因在于我国经济区域化发展和城市化过程中的决策失误。由于政府的无所作为,我国建国以来地区经济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在改革开放之后还在不断拉大,这使得人才、资金、项目事实上不断向东部沿海地区集中,让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人口规模不断扩大,人为把东西部的部分房屋消费需求集中到大城市,推动了房价上涨,这种上涨的态势又进一步刺激了部分投资性购房者的购买需求,共同推动了房价滚动上涨。除了国内的跨区消费者,还有部分港台和境外的人群对此也起到了一定推波助澜的作用。
最后还有出于投资、投机心理产生的非自用性购房。由于国内经济增长事实上的低靡,庞大的企业、居民储蓄得不到获利的释放的空间,部分先知先觉者发现房产可以作为投资的工具得到一定的收益,当这种行为由自发发展到自为时,资金雄厚的炒房团开始浮出水面。炒做的结果是把楼市搞成了投机性的股市,大家开始博傻,乐此不疲的不断推高房价,不去考虑谁接最后一棒。上海出现贷款数亿购买上百套住房的情况为此提供了很好的注脚。当然这里面也有境外投资的作用,但是由于其来源和动机都无法作出公开性分析,而且其最终作用取决于中国经济的基本面,在此不做讨论。
下面再从供给上来分析。首先是好的区位资源有限,大家又把置业安家当做人生大事,再加上那么一点点虚荣,在追逐优质产品过程中自然会形成供不应求。搞房地产的人都知道,做这一行最首要的是地段、其次是地段、最后还是地段。由于区位要素的不可再生性,一个城市内建房的好位置在一定时段内是非常有限的,开发商一旦拿到地就处于绝对垄断地位。如果购房者出于工作、学习、购物、出行等考虑选定了一套住房,想找到同等的替代位置是很不容易的,跟开发商谈价格原本就底气不足,再加上外来购房者、投资性购房者一掺和,开发商自然有理由噌噌涨价,反正总有人来买。这里面最苦的、最有意见的就是城市拆迁中的老回迁户。
其次是土地资源有限。即使购房户退而求其次,从不太满意的地方寻求住房,他们会发现自已依然要从质次价高的房子中作出选择。原因很简单,在既定时段内一个城市中适宜开发为小区的地段是很有限的,在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情况下,政府的垄断自然转化为资本的垄断。一个城市中的大房开商很容易以资金为手段把稀缺的资源集中到自己手里形成行业垄断,资金实力的差距决定了购房户合伙建房的理想主义色彩。最终消费者除了从房开商那里拿房,别无选择。由于一个城市中的大房开商不会太多,就会形成寡头垄断的格局,这种格局下大房开商很自然的会达成私下协议进行联合定价,共同抬高市场房价,西方经济学在这一点上讲的还是对的。这时的房开商就像股市中高度控盘的庄家,为了获取最大利益自然会通过不断拉高价格的方式逐步出货,为了保持控盘,自然就不惮在手里闲置房源,这时他们获取最大利益的筹码。所以他们说得其实很清楚:这不是浪费,是资源。是的,是他们榨取广大群众最后一滴血汗的资源而不是满足消费者需求的资源。只要他们的资金链没有问题,这种闲置还会一直持续下去,只要消费者的需求还在支撑他们的信心,只要地方政府、银行不遗余力的化解着他们的风险,这种闲置不仅不会消除,而且还会进一步扩大。
最后是政府政策的人为壁垒,加剧了这一状况。按照现有政策,农村户口的可以到城里买房子,城市户口的不许到农村买房子,否则就属于倒卖宅基地。另外农村户口的人要想取得在一个城市的户口,拥有一套房子也是条件之一。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的现状下,这种户籍政策的人为分割造成购房群体的单向流动,把很多可以分散到城郊农村的购买力压缩到城市,排除了农村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缓解购房压力的可能,加剧了供给的不足。其实很多人是想到城郊农村买一套房子住的,事实上私下倒卖农村宅基的行为一直存在,政府不允许的一个很重要的又说不出口的理由就是:在这种交易中,地方政府得不到什么好处,因为农村用于建房的建设用地性质是集体所有制,不需要招拍挂,政府就收不到钱。我国在十几年的时间里还要让两亿农民进城,不知道还要占用多少耕地,不知道还要让房开商圈多少钱。
既然问题的根源在于市场供求不平衡,那么问题的解决也要从供需两个方面入手。要而言之,从需求的角度来说,我们应该疏导、分流、积极满足合理消费需求;引导、消化正常的投资需求;遏制、打击不实际的消费需求和投机需求。从供给上来说主要是要扩大供地,房地产问题其实是个伪命题,实质上是个地产问题,只要有钱,房子盖多少都没有问题,为什么我们的上一届政府随手一比划就把高速公路搞到了世界第二,印度就不可能做到?关键是供地,我们的耕地好占。解决房地产问题还是要从土地上做文章。但是扩大供地决不是扩大耕地的供应,而是要从现有存量上做文章,关键是端正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思路,理顺利益关系,真正摆正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住房产业化和教育产业化、医疗产业化都是病急乱投医的瞎搞,不管现在说的多么天花乱坠,早晚要被钉在社会主义中国的历史耻辱柱上。一国的经济实力在于自然资源的储备、人力资源的技术创新力,以及将上述两者结合转化的社会管理能力,房地产根本就不是什么拉动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仅仅是发展经济实力的保障因素,我实在想象不到一帮子白痴坐在华堂美厦中能够形成什么核心竞争力。以日本经济、技术实力之强,背上房地产泡沫之后也带来十几年经济的阴跌,以我们的实力一旦房地产泡沫破裂,广大人民只怕要尸骨无存了,现在强调房地产的重要性是因为国家被房地产业绑架了,准确的说是银行被房地产业绑架了,没有办法不重要了。房地产业被拔高是庸俗发展观指导下唯GDP论英雄的怪胎。单独来看,即使是肿瘤也有生命力强、增长迅速的优点,但是放到人体上来看就非要消灭不可,房地产业也是如此。我国在以后的十到十五年是建国以来最危险的时候之一,其危险程度甚至超过抗美援朝和文革,因为现在我们国外没有强大的盟友,国内人心涣散又没有毛泽东那样强有力的领袖,不论某些人如何诋毁,毛主席是在那一个历史阶段半神一样的人物,是无法超越的历史高峰,无论是他的功绩和失误都让人无可企及。现在的太平盛世啊,北宋将亡的时候在时人眼中不也是太平盛世吗?十几年前有人做过研究,依照我国的资源承载力,在不发生大的社会动乱的情况下,最多可以养活十六亿人。而今国家人口已经达到十四亿左右,十年之内就会突破十六亿,而当今的人均社会消费量较之十几年前不知道增加了多少!社会结构比十几年前不知道脆弱了多少!在这种背景下凝聚人心、保持社会稳定,应对可能发生的灾害和动乱至关重要,与此相比,区区房地产业的一点点利益和沸腾的民怨相比较,实在是微不足道的,况且现在房地产业产生利润的主要途径是利用垄断地位对民众和其他社会部门财富的挤出。精英们不是一向炫耀民主吗?在利益面前他们罔顾大众呼声,对于房地产业的痴迷可真是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了。
毫无疑问,目前过高的房价必须得到控制,并且通过低速增长的方式通过一定的时间逐步加以化解。期望房价马上全面走低的愿望只怕要落空,因为这涉及到金融稳定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当然在局部找几个冥顽不灵的典型“杀掉”打压一下房价也是可行的。资本的力量太强大了,马克思说过只要够高它就敢犯下人世间所有的罪行,有些时候不见一点血某些人是不会清醒的,老话说的好:不见棺材不落泪是也。但是主要的还是要综合使用经济的、政策的、法律的、行政的、舆论的手段来解决。粗粗考虑一下有以下措施。
首先是改革土地供应方式。房地产价格中,建安造价、相关规费都是刚性的、可以透明的。弹性最大,最容易产生问题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就是土地。如果现在下个指令:房开土地一律通过计划划拨、不允许到银行贷款,我敢打赌绝大多数开发商都会死的很难看。当然这不可能,因为到时候反对最强烈的可能不是开发商而是地方政府,因为一则某些城市拍卖土地得来的资金已经占到预算内财政资金的一般以上,这笔钱不用列入预算,可以随意支配,又可以用于各种政绩工程的支出,实在是居家必备的良药。二则,不收这笔钱拿什么迅速改造城市、提高人民居住水平以及利用价格杠杆实现要素资源最忧配置?这几顶大帽子甩出来实在是比房开商的利字大义凛然的多了。
以上是题外话,总之土地拍卖还会存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由此带来的地方政府与房开商合谋的局面不能打破。很多事情,体系内不能解决的就要从体系外想办法。具体来说:
1、改变土地拍卖所得出让金使用方式。将其中的地方政府收益部分拆分。一少部分比如15%~20%给地方留成,搞城市建设。一点不留怕地方会有种种小动作。其他绝大多数资金上划省一级财政专户,为此必须将各地土地储备中心人员、编制、经费上划省级管理。上划的钱主要考虑用于三个方面。一个是充实社会养老金。目前全国养老金帐户亏空很大,中央负担不起。养老金省级统筹迟早在全国推行,下一步亏空还是要分到省里。在一省范围内用土地收益弥补养老金帐户不足,相信阻力还小一点。况且土地本来就是全民所有,这也算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了。再一个是用于新农村建设。前一阶段因为征地伤民造成很大社会问题,现在是还债的时候了。以新农村建设的方式对前一阶段大量失地的农村和欠发达农村进行重点投资,可以有效的缓解身社会矛盾。再一个是作为贮备资金留存在各个地方政府在省土地储备中心开设的专户里,用于干涉土地市场和化解下一步因房地产市场动荡带来的金融风险。由于土地收益上划,这样一来地方政府的逐利动力就会小很多。
2、政府介入土地拍卖市场竞拍土地建设,优化地块资源配置。好象有人说过搞房地产就应该分穷人区、富人区,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如果是,这可真是蠢猪加疯狗的言论。依照系统学的理论。一个系统产生后都存在从外界吸取资源保持自稳的特性,直到由于外界不足以支持导致系统崩溃为止。就是说一旦形成穷人区、富人区。只会导致这两个区进一步的强化,直到导致形成贫富分化的制度安排崩溃为止,对于我们这个社会来说就是社会阶层严重对立甚至崩溃。要打破这一现象就必须调整现有的以资金实力为导向的制度安排。其实前者的言论也说出了一个事实:部分商家就是惟利是图、罔顾他人死活,因为“那是政府的事情”,因此必须要由政府重新对土地使用做出安排。划拨土地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太不被地方待见,事实上被废止和扭曲,我们可以试行走拍卖的路子。第一步要求各地政府在编定本市总体土地使用规划的时候必须明确建设廉租房的地块位置和面积,原则上不分穷人区、富人区,在优质地段也必须明确部分地段建设廉租房。第二步各地土地储备中心成立下属公司拨付资金作为平等市场主体参与土地拍卖,以完成土地使用计划为目的竞拍土地,而后转交地方政府负责廉租房建设的部门用于廉租房建设。土地价款冲抵每年应付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地方分成。这样就可以打破所谓的穷人区、富人区怪圈,减少由此造成的社会阶层心理对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由于借助市场手段,也可以稳定廉租房的土地供应,通过这种“掺沙子”的办法还有一定打压房价的用处。
3、对农村建设用地实行同地同权,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房。我国农村建设用地保有量极大,据国土资源部统计大约为城市建设用地的两倍以上。但是由于农村普遍民生凋敝,大量建设土地闲置浪费。国家近来在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旗下准备出台政策逐步放开农村建设用地流转,但是依然严格禁止非农建设用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对此我是赞成的,一旦放开农村建设用地搞房地产不免又是一轮圈地运动。但是由此推演出城市人口不得到农村买房,我以为不合适甚至可以说是违法的,难道我国公民没有自由迁徙权吗?为了打压房价我以为可以变通一下。那就是在城郊农村进行旧村改造时,在不突破原旧村建设用地规模以及妥善安排完本村村民后,允许村集体建设部分房屋对外出售,所得收益全部归村集体所有用于发展本村集体公益事业。事实上现在很多地方事实上就存在利用旧村改造的名义建造商品房对外出售的现象,将其由暗转明应该更好控制。买卖宅基地不允许,买卖楼房总可以吧。我敢打赌,这项政策一旦出台,对于城市房价应该是一个比较大的利空。很多普通消费者买房开商的房子是没有其他选择,现在多了一项选择,自然会有一点观望的心态,对于房开商来说,这就够了。如果地方政府怕乱了章法,那么干脆全部买下来作为廉租房供应给城市中低收入阶层好了,成本便宜的多。
从长远来看,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应该是以小城市建设为主的,用地应该考量最大限度的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存量,耕地已经太少了。利用政府权力盘剥城郊农民人为将阶差收益转归城市支持城市化发展的路子已经不能再走了。“国王的归国王,上帝的归上帝”,农民的也要归农民吧,不要等农民自己起来拿才好,毕竟我们的军队是由农家子弟为主构成的。下一轮农村建设用地流转中的收益中央看来主要要放在农村的,但是又提出不搞房地产,因为房地产的收益够高,怕一开口子大家都拿地去搞房开了而不是发展产业项目。我看这是一种掩耳盗铃的无能表现。一搞市场经济,人们的欲望如滔滔黄河之水,不可遏抑,既然知道房地产赚钱,堵是堵不住的,君不见国有土地开发过程中就大量存在以工业名义拿地,而后变更用途搞房地产的现象,农村就免得了吗?从长计议这一块免不了放开,不然只会产生各种寻租现象,带来混乱而已。当然具体设计起来要谨慎,但是我以为让城郊农民先卖点房子给城里没问题。政府可以观察一下为下一步制订政策做参考,马上又可以制造一种增加房源供应的空气打压房价,何乐而不为呢?
罗哩罗嗦讲这些,一定有不当之处,如能为上位者看到,对民生有所裨益。则是本人大幸,因为广大的贫民兄弟啊,我们原本是一体的,为什么才二十年不见,你我已经陌生了容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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