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广大职工群众心理上存在着的并不是被某些学者和媒体炒得火热的“仇富”问题,而是他们对近20余年来改革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诸多诸多问题深感不满,譬如:
腐败查实未查处,职工情绪难稳定
——原包头九九集团破产重组纠纷回访
新华社呼和浩特讯 原包头九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九集团)部分职工因对企业腐败未查处等问题不满,自1999年9月以来,先后上百次到包头市委、市政府等地上访,并多次封堵市区主干道。
腐败问题未查处招致职工不满
腐败无人查处是职工历次上访反映的一个主要内容。九九集团的前身是国有企业包头市棉纺厂,1996年,棉纺厂改制成为包头九九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内蒙古最大的纺织印染企业和全国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之一,九九集团享受了国家财政扶持、银行贷款、核销挂账等许多优惠政策,但却在1999年纺织行业形势回暖的情况下,因流动资金枯竭停产。经包头市纪检、审计等部门调查,原九九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学增对企业管理混乱、盲目决策、损失浪费严重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企业一批领导干部涉嫌大量违纪违法问题。
按照《破产法》有关规定,包头市委常委会产作出决议,将有关九九集团的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但王学曾只被开除了党籍;审计机关先后移交司法机关经济涉嫌案7案(人),但均没有查处,引起职工强烈不满。
记者调查了解到,2000年国家已批转九九集团5亿元债转股额度,包头市政府北将这一批准退了回去后,派代表数十次到原国家经贸委活动政策性破产指标。在政策性破产尚未完全通过的情况下,于2000年12月8日宣布九九集团破产,2001年5月25日与民营企业赛立特尔公司在资产出让重组协议上签字。
在破产重组的过程中,职工们的知情权和职代会的决策权基本被忽略,由此增加了职工对自身权益保障的担忧和对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的怀疑,也成为上访不断的重要原因。审计报告表明,九九集团负债总额7.5亿多元,但由于多个部门评估认定的企业资产,数字却不相同,法院裁定确认6.32亿元、出让重组《协议》确认5.52亿元,相差达到8000万元。赛立特尔公司接收后又提出资产不实,核减掉900万元。同时,从破产清算迄今,始终没有对九九集团没在外地的6家生产经营点及177户数额较大的债权户进行审计和清理,涉及债公总额达6266万多元。
九九集团破产资产被原封不动地整体接收、整体认购,破掉的主要是国家近6亿元的银行贷款。
职工安置未完全按重组协议落实
按照《协议》规定,赛立特尔公司在享有九九集团存量资产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的同时,承担原企业的总债务9787万元,启动生产后在3个月内安置5000名职工上岗,对富余人员给予一次性自谋职业经济补偿和进入再就业中心等方式进行妥善安置,按月足额缴纳上岗职工的养老统筹金和失业保险金,同时要在2001年当年内实现注册资金1.2亿元全部到位,3年内投入技改资金7000万元。
赛立特尔公司办公室主任闫春利介绍说,赛立特尔公司目前累计注入资金1亿多元,其中偿还了九九集团拖欠的职工集资款、丧葬费、医药费、工资共计3870万元,九九集团拖欠社保局的1135万元养老统筹金正在逐步偿还,至今没有形成新的拖欠。现在4000名退休职工每月可以从社保局领取四五百元的养老金。公司还一次性投入150万元,给职工办理了医疗保险。
职工们对重组协议的落实并不满意。他们反映,上岗不足半年后近2000人二次下岗,目前实际上岗者不足3500人,二次下岗者每人仅发安置费2525元,更多未上岗者未领到安置费;收购方已连续27个月未缴在岗职工的养老统筹费,也未给他们办理失业保险;已偿还债务中的900万元职工集资款是以扣除高额采暖费的办法抵顶的。
2003年9、10月间,职工们看到赛立特尔公司在未招标的情况下,拍卖宾馆、技校、食堂、单身宿舍等非经营性资产,便自发成立“国有资产保卫队”,在准备拍卖的房屋上贴上“此系国有资产不得拍卖”等标语,并轮流看护。同时连续10多天上访。
职工付出的改制成本多
在九九集团停产整顿期间,包头市财政连续11个月每月拨付近300万元的专款,用于职工的最低生活保障,但仍未平息职工上访。
政府及企业一些人认为,职工上访是因为他们思想观念陈旧,对改革不理性。但记者调查发现,主要原因是职工认为国有资产流失,原企业领导搞垮了企业,却得不到应有的查处。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目前在新组建企业里上岗职工月均收入580元,更多的职工待岗在家没有收入,自谋职业缺乏资金。工作几十年的退休职工月均退休金500元左右,个别困难家庭,靠拣破烂维持生计。
尤其令职工想不到的是,去年(2003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先后有12名老职工被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参与或组织策划冲击国家机关罪恶实施刑事事或行政拘留,被抓者中女职工占了1/3,还有数名有几十年党龄的老共产党员。在看守所里,最长者被拘留了22天,最短的3天。
有关九九集团破产重组的问题,目前包头市有关部门,没人愿意介绍情况。签订《协议》的甲方包头市经贸委说,操作九九集团破产事宜的经贸委企业处已连人带职转至新成立的国资委,成为企业的改组处。而国资委企业改组处则回答,国资委只负责国有资产的事。九九集团已经破产重组为民营企业,现在的问题不再归国资委负责。
(《国内动态清样》第1888期,2004年6月22日)
像这样通过所谓改制重组而将国有资产流失到私人手中,原因有企业领导从中谋取取到巨额个人利益,而广大职工群众的利益则得不到任何保障,并且更由原来公有制企业的主人沦变为私有企业的雇佣劳动者、甚至是连自身劳动力都出卖不出去的失业者的事例,以及其他一些因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而引发出的社会矛盾和问题,绝非仅仅存在于九九集团一家。譬如:
广西柳二空国有股转让引发退股风波
新华社南宁讯 广西柳州柳二空机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二空)国有股转让前后,一些社会法人股、内部职工股持有者对新的控股方不信任,要求退还股金,而企业不矛退股。双方相持不下,引发上访。
千余名股东反对改制
柳二空原为柳州力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风股份)。力风股份是原国有企业柳州第二空压机总厂(以下简称二空总厂)于1994年3月发起成立的股份制企业。总股本为7000万股,二空总厂持有国有股4118万股,占58.83%;社会法人股1614万股,占23.06%;内部职工股1268万股,占18.11%。
由于市场竞争、经营机制等多种原因,二空总厂从1998年开始生产陷入困境。2002年,柳州市决定对二空总厂进行改制。改制消息传出后,引起了持有力风股份社会法人股、内部职工股的1000多名股东的反对,他们纷纷要求退股。股东蒋贵付、李飞等认为,最大股东二空总厂改制成的民营企业将获得力风股份的控股权,他们的利益将得不到保障。力风股份运行9年多,没有履行募股前的诺言,致使公司连年亏本,给股民的回报微不足道,而且发行内部股当时也存在违法违规操作。
柳州市政府派出的工作组则认为,力风股份依法设立、依法泣册的定向募集的股份公司;按《公司法》第93条规定:“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下,不得抽回其股本。”
2003年10月23日,二空总厂的全部债权债务被无偿转让给柳州第二空气压缩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二空有限)。二空有限为二空总厂领导层注册600万元成立的民营企业。这样,二空总厂的4118万股国有股,全部被转让给二空有限。二空有限取得了对柳二空的控股权。
退股之争引发信任危机
改制后,控股方二空有限对柳二空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一足理顺公司运作机制,成立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二是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三是进行机构改革,削减人员,从改制前的1600人减至约1000人;四是挖潜降低成本,同时加强研发,推出新产品。
柳三空董事长吴扬说,柳二空成立后,最急迫的事是如何迅速把公司生产经营做大,让员工、股东感受到柳二空还是行的,也希望通过时间、行动来说服股东。
在改革的同时,部分股东的反对一直没有停止,他们认为二空有限转移财产,侵害了股东权益。他们写信给有关部门并上访,仍要求退股。股东罗秀年说,现在政制了,80%的职工工龄被买断,与柳二空没有任何关系,更没有必要保留内部股。股东黄大迁说,他们每股只领了3分钱的红利,吴扬等领导已不能代表他们的利益。
企业和职工难沟通
退股争端牵扯了柳二空的许多精力。由于负债较多,柳二空资金紧张。按改制约定,柳州师政府将收回柳二空的现有土地。柳二空准备搬到柳州郊县的柳江县穿山工业区。而建设新厂房、购买新设备都需要大量资金。
吴扬说,对股东的要求,他个人表示理解,但不能逾越法律;从实际来说,公司也暂时无法退股。只有公司发展了,有了钱,才能发红利,也才能退股。去年(2003年)柳二空实现产值1亿元,今年有望突破1.5亿元。作为控股方,也希望能与其他股东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取得信任。但双方关系紧张,一时难以沟通。
黎信才、罗秀年等股东说,几千元股资款对于一些职工来说是一笔很大的数目,希望有关部门依法责成柳二空清退广大职工的血汗钱。
柳州市经贸委主任李新元说,柳二空改制后,且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股东的要求不合法。全体股东只有齐心协力支持柳二空发展生产,广大股东的利益才有保证。
广西社科院经济研究所企管咨询中心副主任吴坚认为,持有柳二空社会法人股、内部职工股的1000多名股东之所以要求退股,在于对控股股东的不信任。而导致这种不信任的深层次原因,在于目前缺乏对大股东(即控股股东)的有效约束机制。
(载自《国内动态清样》第1897期,2004年6月23日)
改制过急留隐患 假改真占吞国制
一一陕西三起国企改制风波的反思
新华社西安讯 记者通过对陕西省三家改制企业西安宇翔汽车实业总公司、西安人民面粉厂和商洛地区制药厂的调查发现,这三家企业改制引发的风波暴露出当前国企改制中存在的改制操之过急留下隐患、假借改制之名转移侵占国有资产、政府在改制过程中监管出现越位和缺位等普遍性问题。
限定时间表 留下后遗症
论者采访发现,一些地方在指导企业改制时操之过急,有的甚至限定时间表,留下不少
后遗症,使企业和政府各方深受其累。
商洛地区制药厂从1998年2月起仅用半年时间就完成了政制,采用“分立重组、等量资产承担等量债务”的形式组建了香菊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菊公司)。但由于当时完成改制的时间任务要求紧,只好按先改制后完善的办法操作。但在2003年香菊公司董事会先后两次否决了商洛市的招商引资合作计划后,香菊公司改制中原来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引发了一场政企争议。政府在8个月内对企业进行了两次审计、5次调查,甚至动用公检法机关介入此事。
从2003年初起,香菊公司和当地政府就矛盾不断。政府认为,企业改制出资不到位,并且集体量化不合理,如香菊公司注册资本中就有533万元是以老企业工会名义出资的,所以香菊公司应是由老企业工会控股的集体控股企业。但香菊公司认为,以工会名义出资是当初政府改制工作组决定的,当时改制时参与出资入股职工有138人,按《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超过50人,不能办理注册手续。这时刚碰上国家工商总局有关文件出台,规定解决这一问题可由本企业工会代表全体或部分职工作为公司的投资主体行使股东或发起人的职能。为了赶时间,改制工作组采用变通的办法,决定以商洛制药厂工会的名义代表138名股东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实际上老企业工会既没有实物资产也没有出资。直到现在,双方对这些问题仍纠缠不清。
由于改制匆忙,相当一部分企业在改制后都出现了问题。西安宇翔汽车实业总公司在1998年改制时召开的第一次股东大会明确“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然而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章程却变成“股东代表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400名名股东失去了表决权、监督权和知情权。西安人民面粉厂在决定改制之后,许多取工于1999年8月起纷纷交纳股金,但股金交了之后各项手续都没有办理,直到现在5年过去了他们仍不知道自己有多少股份。
假改制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一些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假借改制之名成立新公司,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使国家和股东的权益受到侵害。
西安宇翔汽车实业总公司是1998年12月由原国营西安汽车修配厂改制而成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在去年(2003年)股东清理股权时发生纠纷,300多名持股职工自行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成立维权清产小组,并罢免了现行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选举了新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出现了一家企业有两个董事会的怪事。
据维权清产小组查帐证实,宇翔汽车实业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纪委书记顾有瑜和总经理曾照祥及副总经理刘成才等人采取公款私存的办法,于1999年7月从原国营汽车修配厂的帐号上提取200万元现金,以个人名义注册经营西安典雅广告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10月,他们又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一家下属企业进行“改制”,以私人名义注册了西安东汽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万元,这些注册资金也是采取公款私存的方式投入。
西安人民面粉厂在改制之后也出现类似问题。这家企业1999年初改制完成不到一年,资金运转就发生困难,只好和民营企业宝鸣十万大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万大山)合作,但十万大山却在没有执行协议打入资金的情况下把人民面粉厂“兼并”。目前该企业不仅厂房被拆,生产线被毁,主营业务也从面粉加工转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产权归屠争议不断。
政府管理职能错位
记者在采访这些企业改制案例时发现,一些地方部门在改制时出现了职能缺位与越位的现象。西安人民面粉厂决定与十万大山公司的合作协议规定,十万大山接收面粉厂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安置所有干部职工,并在20天之内首期投资300万元发展生产,随后再注入300万元流动资金。但20天期限过去后,十万大山仍未按协议打入资金。人民面粉厂调查之后召开董事会,重新选举了新的董事长,决定中止合作,准备贷款生产自救。但这一措施引起其上级主管部门西安市粮食局个别领导的干预。2002年3月29日,粮食局一位领导到面扮厂召集全厂干部开会,在厂方领导事前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十万大山宣布面粉厂班子成员。一些职工说,十万大山董事长柳奎尧强行接管面粉厂两年了,至今未见任何银行验资报告。柳奎尧当上董事长后,没有进行资产评估、量化产权明确责任,不仅不开股东大会,连董事会、监事会两年都没开过一次。
这家企业的职工反映,政府的越位干预使已经改制后的人民面粉厂的正常发展受到影响,但在政府应该行使监管百只权时却发生缺位。如柳奎尧当上董事长后,不是按协议发展面粉加工主业,而是拆毁厂长在国有土地上搞房地产开发;为防止股东反对自己,柳奎尧宣布解散企业股东代表大会,成立新的职工代表大会,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权益架空;长时间不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使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对这些只能由政府来协调解决的问题,政府部门却不管。
记者采访发现,在西安人民面粉厂和宇翔汽车实业总公司的这些问题发生后,其上级主管部门西安市粮食局和西安市交通局都认为企业已经改制,政府无权干预。
(《国内动态清样》第1905期,2004年6月24日)
通过所谓产权改制而对国有企业进行改制,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这已成为不容回避的重
大问题了。请看下录两则报道:
第一次改制,875万元的净资产只卖了300万元;第二次改制,企业人人国有企业突然
变成了民营企业一一
高邮医药:该不该这样政制
本报记者 顾兆农
2003年底,江苏高邮医药公司(简称“高邮医药”)的职工们被突然告知:企业的国有资产已全部退出,现在,该公司已成为扬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这个民营股份制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职工工资将由原束的每月人均1000元左右,降为每月300元、400元和500元三个等级,云云。闻之,职工们不禁愕然:这么重大的变故,怎么事先不跟他们商量一下呢?
这是高邮医药“第二次改制”中的一幕。这样的变故,公司近年来已经历了两次。
第一次改制:“大钱”变成了“小钱”
转让由地方政府作主,未按规定采取竞价方式进行
高邮医药是一个成立于1956年的国有企业。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奋斗,形成了销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经营规模,最好的年份销售额曾达到6800多万元,上交国家税收300多万元。
载至2001年4月30日,经资产评估,该公司的净资产总额为875.68万元。
2001年5月,该公司由高邮市政府作主,以300万元的整体价格出售给了扬州医药总公司。有关方面说,这是国有企业间的资产重组,是高邮市长口袋里的钱装到扬州市长的口袋里,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
但不管怎么说,大钱变成了小钱。
职工们认为,即便像有些人所说,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这一改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江苏省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出让方应当根据评估结果拟定国有产权出让的挂牌价或底价。在评估价90%以下(含90%)的,必须采用竞价的方式进行转让。高邮医药875.68万元的净资产只卖300万元,应该采取竞价方式进行转让,但这笔交易却没有这么做。
国务院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企业转让全部产权或者企业被划转的,应该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注销产权登记。然而,高邮医药从第一次改制到现在已有两年半多了,但其有关土地、房产产权等至今还在市国有浸产管理部门,并未在当地注销。就这个问题,记者多次联系采访高邮市财政局国资科负责人,但是,他们都避而不谈。找到扬州市财政局企业处的负责人,回答是“不知道,不好回答”。
此外,“第一次改制”协定还规定,高邮医药职工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随资产转由扬州市医药总公司管理。转让后,扬州总公司将与被录用的全部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按高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险种办理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这两条也未履行。
这些情况都说明,高邮医药企业的产权关系、企业的性质和职工的身份等,实际并没有发生改变。
第二次改制:“公钱”变成了“私钱”
改制方案中,有一些侵害职工权益的条款,完全由公司一方说了算
2002年5月,扬州市医药总公司改制为民营的股份制企业一一扬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10月,扬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拟定了对高邮医药进行“第二次改制”的方案,欲将其从国营企业变为民营企业。于是,就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扬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负责人称,对高邮医药的“第二次改制”,是在集团公司自身改制为民营企业、公有资本已全部退出的基础上进行的,实质上是一种股权的转让,与职工没有什么关系。
而高邮医药的职工认为,高邮医药的第一次改制就很不规范,第二次改制不仅默认了很不规范的现实,还得寸进尺,要改变高邮医药的国有性质。这很难服人!
还有职工说,改制必须尊重职工意愿。剥夺职工起码的知情板和参与权,职工绝不能接受!
有职工告诉记者,扬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拟定的高邮医药第二次改制方案中,有一些侵害高邮医药职工权益的条款。比如,“改制方案”称:“本次改制已无法从已上缴的国有资产中提取身份置换准备金。”实际上,在第一次政制的协议中已明确指出:“考虑到乙方(扬州医药总公司)须接收高邮市公司的全部职工,故以上各项出让价计人民币300万元,由乙方一次性买断。”不能提取身份置换金,意味着历史将被割断,职工的利益将受到严重侵害。当年协议中的“考虑”,意成了一句空话!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岂能如此霸道地由一方说了算!
从高邮医药的遭遇可以看到扬州医药总公司近年来的“重大举措”。据了解,2001年5月以来,扬州医药公司先后“吃”进了高邮、宝应、邗江、姜堰、兴化、江都以及扬州市广陵等国有医药公司,如此庞大的“联合纵队”,国有净资产最后仅被计算为429.5万元。这些钱,先是人人大钱变成了小钱,2002年5月扬州医药总公司改为民营股份制企业后,这些钱就叉从“公钱”变成了“私钱”。
进货价格、职工收入:分别由低变高、由高变低
“第二次改制”,在职工们的强烈反对下,被暂时搁置了下来
第一次改制后,扬州医药总公司规定,以前高邮医药总经销、总代理的100个左右品种的药品必须从扬州公司进货。一名销售人员举例说,南京先声药业公司生产的一种镇痛药一一英太青(双氯酚酸钠),市场价是15元左右,而从扬州公司进货却要18元至19元。去年,高邮医药从扬州公司进了2000多万元类似的冤枉货,同样的厂家生产的同样的药品,扬州公司给出的价格却比市场价高出3一一5个百分点。以4个百分点计,高邮医药一年就损失80万元。一名职工气愤地说,这哪里是在搞市场经济啊,分明是强买强卖!
再看职工收入。高邮医药所属一家药店的职工告诉记者,药店的销售和以前差不多,大家经常加班加点,2002年一季度还能拿到1200多元奖金,但到了2003年一季度,奖金只有300元。据公司的一名中层干部估算,改制后,高邮医药职工的年均收入大约下降了3000元左右。目前,高邮医药的“第二次改制”,在职工们的强烈反对下,被替时搁置了下来。现在,职工们只有一个心愿,就足砸锅卖铁也要把自己的企业赎回来。然后,真正按照职工的心愿,选举自己的当家人。他们有信心,过去能够管理好这个企业,将来自己也一定能经营好这个企业!
财政部科研所所长就高邮医药所谓改制发表了评论性文章《如此改制不规范》,指出高邮医药公司的改制至少存在三大问题:第一,转让交易的形式严重违规。“公开信息,竞价转让” 是基本要求,而该公司第一次改制没有公开信息、竞价转让,便“由市政府作主”以低于净资产总额近两信的伯价出售给另一家国企;第二次改制则继续暗箱操作,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变成了“民营企业”。第二,转让交易中的定价方式严重违规。按照规定,资产评估是不可缺少的,并旦还要考虑产权交易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该公司第一次转让虽有资产评估,但未经产权交易市场,也未能说明为何会低于净资产总额如此之大的幅度;第二次转让则明显没有经过资产评估,援引上次转让的低价作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格,是不能成立的。第三,职工合法权益被恶意侵犯。按照规定,国企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改制。该公司两次改制,职工均不知情,第一次改制形成的职工劳动关系、社会保障条款均未执行;第二次则干脆宣布“割断历史”,没有身份置换金。(载2004年2月24日《人民日报》)
像这样的改制亦非鲜例:
运城两国有企业改制太离谱
2.3亿国资6410万元就卖了
本报讯 据《光明日报》报道:重新拍卖时卖了2.3亿元的国有资产,50天前首次拍卖时竟以6410万元卖给一家民营企业。发生在山西运城市焦化煤气厂、运城市船窝煤矿两厂改制中的这桩怪事在山西引起强烈反响,山西省委高度重视此事,省委书记田成平多次指示决不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运城市委三次召开专题研究会,运城市召开人大常委会,依法否定了有关部门与这家民营企业签订的买卖合同。省纪委主动介入此事。目前在拍卖中接收巨额贿赂的市经贸委负责人已被依法逮捕。
运城市焦化煤厂是运城市为解决城区居民燃气问题于1989年兴建的一家国营企业。按说,产品有广阔市场,经营会红红火火,但意想不到的是,该厂投产后连年亏损。到去年改制时,债务近两亿元。为救活这家企业,有关部门决定将该厂刹离少部分资产后和拥有7000万吨煤炭储量、年利润1亿多元的运城市船窝煤矿捆在一起改制拍卖。有人估算,捆绷后,两厂可卖两亿多元。
去年5月28日,两厂拍卖会在政府大院举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有关部门仅卖两厂的资产,却不管原焦煤厂的债务,且未依法评估和招标,就确定了6000万元的标的匆匆拍卖。拍卖结果,一家民营企业以6410万元的价格将两厂买走;而原焦煤厂的近两亿元债务却留给从焦煤厂分离出来的一个小企业;又因该企业无力还债,近两亿元债务最终将由政府背着。消息传出,立即在社会上产生反响,不少人对此提出质疑。
群众的议论引起省领导的重视。省领导多次过问此事。市委多次给有关人员打招呼,希望检查一下拍卖过程,看有没有不妥当行为。为检查失误,市委成立调查组。查得违规问题后,市委明确指出,低价拍卖已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有关部门要主动纠错,追回已流失的国家资产!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审议了拍卖经过,认为买卖双方都有违规行为,依法否定了这家民营企业的竞标资格。7月19日,两厂以2.3亿元的标的议标拍卖,别一家民营企业认标将两厂买走。
(同上)
2005年2月4日的《中国青年报》登载了徐林林撰写的题为《改制不能“富了方丈,穷了和尚”》的文章:
公安县粮食机械厂是一家生产粮油加工机械的地方国营老厂。2001年以前,这个只有200多名职工的国有小企业一直处于产销两旺的局面,年销售额在千万元左右。然而,经过两次改制,这个原本人人看好的县级企业发生了巨大变化:80%的职工下了岗,数百万元国有资产转瞬间成了原任厂长一个人的私有财产。(1月31日《工人日报》)
说实话,看到这样的新闻,我一点都不感到惊诧。“厂长腰包鼓了,职工岗位没了”的改制案例,虽不能说相当普遍,但至少并不鲜见。因此而流失的国有资产,恐怕就是大名鼎鼎的李金华亲自主持审计,也未必能弄得清楚。前不久,经济学家们为此展开了一场大论战,针锋相对地从理论层面力陈己见。但我以为,从实践角度来说,剖析“富了方丈,穷了和尚”的现实远比纸上谈兵的理论复杂得多。
首先,地方政府以“抓大放小”为由,拚命甩“包袱”,致使国有资产保值无望。国企改革喊了好几年,直到“抓大放小”战略的实施,总算找到了一条冲出亏损重围的希望之路。然而,由于一些地方政府急于求成,两眼紧盯“放小”带来的政绩,因而使不少原本稍作资源整合就可起死回生的国企,几乎在一夜之间陷入了一片混乱。这一阶段,政府的管理、服务功能被一些主政官员简化成了一个单调的句式:卖掉小企业,赶快!结果,一哄而上,连像公安县粮食机械厂这样正当火红的小型国企也大都被列入“放小”清单。对地方政府官员来说,一时,谁卖出去的国企多,就说明谁的“改革气魄”大。事实证明,这样一味地用行政手段替代市场规律的做法,为国有资产流失埋下不小隐患。
其次,部分国企高管闻风而动,迅速垄断产销资源,为非法掠夺国有资产作铺垫。在笔者的视野里就有不少这样的业主,上半年产品还供不应求,可一到下半年就门庭冷落了。是因原材料涨价、成本陡增所致?还是市场需求突然疲软?通通不是,而是由于企业数十年积累的产销渠道被少数图谋不轨的企业领导暗地里堵塞了。在这种精况下,人心浮动,坐吃山空,再好的企业也折腾不了多久。怎么办?当然只有将企业贱卖出去。谁来“重整河山”?通常是早就串通一气的厂长、书记等人。
再者,企业监管和改制程序失范,捅大了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给一些人留下可乘之机。在某些地方政府的一片叫卖声中,相当数量的中小企业面临资源的“优化组合”。而国有资产被高价低估,或者被人巧妙转移,上千万元国资被作价几百万元甚至几十万元卖给私人的“新闻”也屡屡见诸报端。一旦原任厂长、经理坐上董事长的宝座,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他们便开始了新一轮的“改革”:先花几千元买断老弱病残员工的工龄,将他们“改制”为下岗工人,然后到社会招聘廉价劳动力,拚命削减人力资源成本,以达到减员增效的目的。
在这种权力资本与市场资本联姻的非常态环境中,要想厂长们的腰包不鼓还真是件难事。为此,不仅众多职工岗位没了,甚至连他们的基本生存权也得不到保障。所以,认真反思一些国企被贱卖的过程,并依法查究,在我看来,是当今中国最大的“民心工程”。
关于这文中提到的河北省公安县粮食机械厂“改制”之事,《工人日报》记者田杰经过采访调查,撰写了一篇较为详尽的报道:
公安县粮油加工机械厂原本是个好端端的国有企业,可经过两次“改制”,就成了厂长个人的了一一企业“改制”,厂长腰包鼓了,职工岗位没了湖北省公安县粮食机械厂是一家生产粮油加工机械的地方国营老厂。2001年改制前,这个只有200多名职工的国营小厂一直处于产销两旺的局面,年销售额在千万元左石。
然而,2000年和2001年的两次改制,使这个原本人人看好的县级国有企业发生了巨大变化。因利益引发的纷争愈演愈烈,职工说:“企业改制了,厂长腰包鼓了,职工岗位没了。”
职工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怎么拥有1700多万元固定资产的企业,经过两次改制,原厂长只投了50多万元资金,就成他个人的了?职工要求对企业帐目进行重新审查,查清改制前企业的家底,对企业进行重新评估,然后再公开竞买。
但已成为民营企业老板的该厂原厂长祝忠祥却认为,企业改为股份公司后,又经了一次民营改制,两次改制都是经过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且都进行过资产评估,程序合法,职工的要求是无理取闹。
但2004年8月,由改制引发的这起纠纷引起了中纪委的关注,省、市纪委随之对职工反映的问题展开调查,结果发现,现企业法人在转制过程中有故意隐瞒国有资产的行为。2004年10月,现厂长被拘留,随后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妨碍清查罪”批捕。公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同志告诉记者,其企业在转制过程中,隐瞒国有资产的涉案金额,已查实的达260多万元。
随着粮机厂转制下岗的职工王庆喻告诉记者,第一次改制时,这个企业设置的总股本为544万元。其中,法人股本108.8万元,企业经营管理层股本190.4万元,职工股本244.8万元。三种成分的股本出台后,原厂长祝忠祥购股50万元,占总股本的9.2%;经营管理层6人购股60万元,占11.02%;职工45人购股90万元,占16.5%。但全部购股比例只占总股本的36.7%,购股总人数为52人。如果按照《公司法》及省、市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无论购股比例,还是购股人数都没有达到股份制改造的要求,是不能成立股份制公司的。但2000年10月,粮机厂还是进行了第一次改制,改制后的企业更名为公安县公乐粮油机械股份公司,原厂长纪忠祥成为股份制公司的董事长、法人代表。
许多职工对记者说,粮机厂改制为股份制公司后,新公司却一直没有起草过公司章程,在随后的近一年时间里,也没有召开过股东大会,没有通报过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基本上是一人说了算。然而,2001年底,公司董事长突然召开董事会,声称改制后企业经营效益滑波,企业在股份制管理模式下难以生存,故根据上级要求“股权集中”的建议,他决定由个人收购这家股份制企业。
这个决定太突然了,它也引起了公司董事及众多股东职工的疑惑。一个效益滑波的企业,怎么能使董事长作出全盘收购的想法和决定,这风险不是太大了吗?
职工说,在过去的几年里,最差的年景,企业的利润也在100万元以上。于是,职工开始怀疑董事长的话是否能信。
董事长的收购计划遭到部分董事的反对,但为了达到全部收购的目的,董事长抛出了“高价”收购职工股份的意见,即职工股按百分之一百三十的价格收购,退股董事另给奖金5万元。许多职工和董事被迫答应了董事长的要求,他们说,在一个貌似股份制管理的企业,在没有相应的制约和管理机制的精况下,与其徒有虚名当一名股东,不如把钱早点收回来另谋新业。全体股东全部退了股,粮机厂也完成了向民营企业的转制。
2002年初,转制后的粮机厂,职工80%被下了岗。看着工作了二三十年的企业,职工们心有不甘。他们不明白,一个原本红红火火的国有企业怎么就成了厂长一个人的资产?于是殴工们开始自发地对企业转制期间的审计和评估展开了调查,结果发现,企业的资产在转制过程中被某些人故意隐瞒了,两次审计始终没有反映出企业资产的全貌。为了防止国有资本流失,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极益不在改制中受到侵害,职工开始了自己的维权行动。
2003年11月,在职工的强烈反映下,公安县政府委托湖北五环会计事务有限公司对粮机厂改制前的帐目进行第三次审计,结果发现职工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该厂资产总额1756万元,负债882.7万元,净资产908万元。2000年改制的审计中,少计净资产350万元,形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1月17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湖北省公安县纪检委书记易贤良。易书记告诉记者,在中纪委的关注下,湖北省纪委和荆州市纪委对此案均给予了高度重视,公安县纪委特指定一名领导负责组成了专案组,县委县政府的态度是明确的,一定要认真处理和解决好粮机厂改制过程中存存的问题。易书记告诉记者,目前原粮机厂法人代表祝忠祥已因涉嫌“妨碍清查罪”被检察机关批捕,有关方面对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并将严格依照法律办理此案。法律也一定会给职工一个说法。
(载2005年1月31日《工人日报》)
像广西柳二空、山西三家国企、高邮医药及公安县粮油加工机械厂这样一些因改制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职工群众利益受损之事,甚至与之相比还要严重得多的事例,不知凡几。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确有那么一些“国有企业老总总是觉得国家对不起自己,觉得自己受到委屈了,就想控制公司。而‘所有人缺位’这个思维正好制国企老总舆论的支持,因此目前的现况是只要打着‘产权政革’的口号,任何侵害股东权益的事都可以做”。(郎咸平:《MBO成了MBI一一国企问题不在所有人缺位》,见刘贻清、张勤德主编《“郎旋风”实录一一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大讨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同时,又就是有那么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限定时间表”,迫不及待地实行所谓产权改革,要将国有资产量化给个人,似乎如此一来就建立起了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就能促进经济发展,从而也就能彰显其辉煌政绩。于是,“一些特殊的人,能够以合法的手段、以最贱的价格买断国有资产,从而导致国有资产在众目睽睽之下流失”。(郎咸平:《应当立即停止产权私下交易》,同上。)广大职工群众对这种实质是化公为私的所谓产权改革造成的大量国有资产流失痛心疾首,对那些置国家、民族、人民和企业内广大职工利益于不顾而肆意侵吞国有资产的所谓国企领导更深恶痛绝,把他们视之为蠹虫。内蒙古工会干部学校的云胜利说:“2004年以来,在全区职工群众来信反映的企业问题显现出与众不同的‘三多趋势’,即信量多,占群众来信总信量的36.7%;人数多,几乎都是联名信;反映的企业多,遍及各盟市。”而通过职工群众来信来看,所谓企业改制存在着下列几方面职工们普遍关注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企业改制不规范。地方政府在国企政制中不是本着对国家、企业和职工负责任的态度审慎进行,而是在“一刀切”的混乱中实施改制。这就使很多效益好的企业违背职工心愿地被拍卖了。如赤峰市大井银铜矿数百名职工联名反映,该矿效益好;企业领导班子团结,决策能力强;有一支精干的专业技术队伍和1500多名敢打硬仗的从业人员;生产上具有1000吨采选能力;是当地的纳税大户。1999年曾一度出现生产经营危机,而经过多年努力早已走出困境,但当地政府却在没有与大井矿休咸与共的职工参与的情况下将该矿一卖了之。
(二)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几乎所有巨文制企业都存在着国有资产流失问题。锡盟跃进矿破产拍卖,有人出1000万,当地政府不卖,却在暗箱操作中以300万元的低价出卖给外地某企业。内蒙外经贸集团总公司在大多数分公司资产早已流失的情况下,现又在低估价值的基础上以1/3的价格卖给少数人,2000多位普通职工只能拿到几千元的安置费。内蒙“伊利”也出现企业资产转移的现象。
(三)产权受让方获益。把职工经济补偿金等费用从转让国有净资产的价款中预先扣除,压低产权转让价格,至于扣除的职工经济补偿金等费用或对应价值的资产又不付给或明确给职工,而是通过采取一些不规范的操作方式把这些净资产留给产权受让方无偿占用。
(四)职工利益受损。改制企业普遍不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改制后职工安排不合理、不到位,拖欠职工工资,欠缴成不缴失业、医疗、养老保险金问题非常严重。锡盟跃进矿改制后,不给职工上养老保险,使300多名职工家庭陷入困境。呼和浩特市糖厂破产时资产总额2个亿,仅清算费用261万元。企业留守处给职工发一式三份身份置换表,并附“本人自愿辞职分流领取一次性安置费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纸条,让职工签字按手印。现在企业破产4年了,拖欠职工的工资和“两险”至今没有解决。
人们不禁要追问:这还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调整与完善的改革吗?那些将国有资产纳入
其个人腰包的国企领导还能算是共产党人吗?还能够代表广大职工利益去一心一意谋求社会主义公有经济的发展吗?究竞为什么会出现“在国有控股的情况下高管人员就可以将公司‘合法’的做坏,但自己拥有股权以后就立刻将公司做好”(郎咸平:《质疑TCL产权改革方案》,见《“郎旋风”实录》。)的现象?这法还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所制定的体现并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法吗?国有资产在大量流失,共和国在流血,职工群众在流泪!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