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城管,给弱势群体生存的权利和尊严!
(原创)
忠言 /文
3月26日夜间至27日凌晨,昆明市五华区城管部门在执法中与违法占道经营者发生纠纷,引发群众围观并发生冲突,导致10多人受伤,多辆汽车损坏。公安机关依法强行处置,对现场涉嫌“打、砸、烧”的40人带离现场进行盘问。(3月28日人民网)
又是城管,又是暴力冲突。在中国的大小城市里,几乎每天都在上演城管与商贩的冲突事件,致使一些人早已司空见惯、见惯不怪。但是,这种频发的官民冲突,每一件、每一次都是干群矛盾、阶层矛盾和社会矛盾的积累,并埋下了社会不稳定的隐患。从昆明城管暴力冲突事件中,再次证明了这一点。
昆明市五华区官方称:3月26日夜间,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五华分局红云执法中队对辖区进行例行巡查,发现在非机动车道上有四处占道经营摊点,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处理,其中三名违法占道经营者接受了现场处罚,另有一骑三轮车的占道经营摊主杨胜秀(女,56岁,昭通籍)拒不接受处罚;执法人员拟依法暂扣三轮车,杨胜秀骑车逃避,在拉扯三轮车过程中当事人倒地;此时,一些现场围观人员起哄“城管打死人了”,导致围观人群迅速聚集,情绪激动。
事件的来龙去脉需要调查,涉嫌参与暴力冲突的官民双方也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城管暴力冲突作为一个频发的社会问题,绝不是仅仅是处理几个人那么简单,它折射出的是深层的官民关系,是城管日积月累野蛮执法行为激怒民众情绪的必然结果,杨胜秀只不过是引爆民众怒火的导火索。搜索有关资料,昆明市城管有着不光彩的执法记录。2009年7月13日云南网报道,在“创卫”期间,昆明曾一日之内连续发生三起城管暴力执法事件,造成7人受伤。
问题还在于,这种频发的城管与商贩的暴力冲突事件并不是仅仅发生在个别城市,而是全国大小城市的普遍现象,这样的问题无疑就更加严重。去年4月,一部由北京市城管局编写的名为《城管执法操作实务》,被网友称为城管执法“独门秘笈”被曝光,该书教诲城管人员“注意要使相对人的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还应以超短快捷的连环式动作一次性做完,不留尾巴.一旦进入实施,一定要干净利落不可迟疑,要将所有力量全部用上……”
该市中披露的城管执法“三不见”秘笈,根本体现不出人民公仆文明执法、有理有据、和蔼可亲的官员形象,而是教导城管队员用对待“敌人”的方法来对待群众,简直是特工人员在执行“擒拿格斗”的军事任务。这样的培训教材无疑印证了民众心目中城管人员的“打手”形象。也难怪有网民自发在百度百科撰写的“城管”一词释义中,将城管等同于“打砸抢”。
毋庸置疑,城管执法中要与人打交道,有时难免与群众发生冲突,甚至遭遇暴力抗法。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城管与民众的冲突是由于城管野蛮执法所引起。我们很少看到城管人员在执法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服教育和宣传解释,而是采用掀摊子、砸店子、罚款、没收等群众难于接受的方式执法。我在所在城市的上下班路上,就多次亲眼看到城管开着小货车,像“鬼子”进村一样不由分说掀翻商贩摊点,抢夺、罚没商贩货物和三轮车等野蛮行为。
摆摊设点的商贩,是社会最底层的弱势民众,需给他们一条生路。他们本身大多没有稳定的工作,也买不起昂贵的店铺,城市应该人性化地容纳他们,给他们贫贱的生存方式以尊严。但遗憾的是,许多城市的设计者、规划者、管理者们都无视他们的存在,他们要的是表面形象的光鲜、要的是官员们看着好看。于是,城管就成了以剥夺这些流动商贩生存权为工作对象的“执罚”队伍。
按说,老百姓经商做买卖由工商部门管理,税收由国税、地税部门管理,治安由公安警察管理,道路由交通部门管理,小区由居委会、物业部门管理,单位有警卫保安部门管理,这些部门还不足够吗?上述部门人员不都是在从事城市管理工作吗?何必又来一个实无必要的城管?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许多城市的城管人员,居然是由罚没的流动商贩的罚没款来养活的,这种“与民争利”、与民“抢饭碗”性质的城管,正是城管暴力冲突频发的根源所在。
忠言呼吁:取缔城管,给流动商贩一个生存的空间,给弱势群体的生存方式以尊严,还城市居民生活一个方便,也减少一个官民矛盾、官民冲突的燃点。取缔城管利国、利民、利社会,百利而无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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