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感“主人”给“仆人”下跪
:正宇君
仔细思考一下“民跪官”这样奇怪的事情,也就是“主人”跪“仆人”,在毛泽东时代会发生吗?多数人的回答肯定是否定的:这样的事情决不会发生,甚至连这样的想象都会被视作是荒唐的。然而,这种让人感到羞耻的事情最近却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大地上频频发生,真让人痛心。不过,让人欣慰的是,民跪官这种早已绝迹的诉求方式在今天有时也确有较好的成效,这充分地说明在我们的社会里,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还没有完全泯灭,一些实际上是把自己当做老爷、主人和救世主的官员们的脑子里虽然压根就没有这个理念,或从骨子里恶毒地仇恨这一理念,但在这一顺应着历史潮流前进方向的理念面前,在正义面前,他们不得不屈服,把自己的真实心态掩盖起来,装出一副人民公仆的样子。但是,当他们与民争利时,并且是要企图获得不当的利益时,他们真实的面孔------一副狰狞的面孔也会不由自主地暴露出来。然而,在鲜艳的社会主义的旗帜之下,在人民群众被逼无奈与“官爷爷”下跪的时候,这些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的官员们也会因为自己的恶劣行为而陷入十分尴尬的境地,因为老百姓的举动损坏了他们的名声,坏了他们的升迁之道。
在新时期,民跪官也不是今年才出现的新生事物。2008年3月2日,山西临汾尧都区魏村镇吴家庄中心小学附近一家非法化工厂肆意排放含苯废气和废水,导致该校学生和吴家庄村民出现不同程度的头痛、恶心等症状。当地村民在工厂门口抗议,并集体下跪,要求工厂停产,这次下跪诉求事件持续了数日。当时,在网络上披露出来后似乎没有引起多少人的关注。
在由强制拆迁引发的百姓跳楼、自焚等恶性自杀事件高发的今年,群众以集体跪官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强烈诉求,并且在近几个月内接连不断。频繁的工人农民跪官现象被媒体报道以后,议论哗然,一阵接一阵,终于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
4月13日 ,大批群众在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政府大楼门口集体下跪。当日,下跪群众到庄河市政府门口反映村干部涉嫌腐败的问题,要求市长出面接待,但遭到拒绝。但群众下跪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迫于舆论的压力,辽宁庄河市长因村民集体下跪事件不得不提出辞职,并获批准
4月22日 ,广东化州新安镇梅子坑村数十个村民在市府门口下跪,要求释放因耕地纠纷被抓的村民。
4月23日 溧阳市绸缪“精细化工园”附近的村民因不堪忍受“化工园区”内排放的有害废气、废水,村民们跪在路边请求当地政府解决。据报道当地群众已经为严重的化学污染情况向当地政府反应了十几年了,都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 . . . . .
一幕幕令人震惊的场面,怎不让人陷入深深的沉思。
在封建社会,百姓见官不跪被视为对朝廷的蔑视,被看作是大逆不道的大罪,几近造反的大罪。在封建专制,等级森严的社会里,百姓屈膝在下,当官的高高在上是理所当然的。
什么是社会制度?一个具体的社会形态都是要确定人在社会中的地位的。历史上的任何一种社会形态从本质上讲都是要确立剥削阶级的统治地位的,劳动者处于服从的地位,被统治的地位,奴隶社会是这样,封建社会也是这样。
民国时期,表面上开始民主了,自然下跪当是被打倒的东西。但实际上在当时的实际生活中依然普遍存在。毛泽东时代,除了例行传统的仪式,特别是长辈亡故时,跪长辈外,下跪这种行为几乎消失殆尽了,无论在农村还是在城市,很难看到下跪的踪迹了,更没有百姓给干部,也就是“主人”为“仆人”下跪了。
社会主义社会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一个真正的由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我们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的宪法仍载明了这一点。在劳动人民当家做主人的社会主义社会里,又出现“主人”跪“仆人”的现象了,这说明了什么呢?
过去,民跪官被认为是封建社会的产物。封建主义的东西现在被公认为是落后的、反动的东西,是不是封建的东西现在实际上已被认为是衡量人的行为和社会现象是与非的一个标准。现在又重现民跪官了,而且是当百姓求官官不见,有怨无处伸的时候,甚至是官欺民的时候,这无疑是对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反动,是历史的倒退。
但是,这种下跪与历史上民跪官的行为是有着很大的差别的。过去,民跪官,除提出诉求外,还经常被老百姓用来向所谓的清官、父母官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现在,民跪官,它表露的是百姓对不负责任的官员们的官僚主义作风和对腐败官员们的一种不满,甚至是一种蔑视和反抗的情绪,同时,作为百姓提出强烈诉求的一种表达方式,本身也具有浓厚的讽刺和批判的意味。
千人集体跪管现象被媒体披露后,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引起了有正义感的人们的深深同情和对那些具有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的官员的强烈的不满。民跪官现象不仅会严重地损坏政府在民众中的形象,损害政府的威信,而且其中难以言表的那种强烈的讽刺力量也会让人感到震撼,也能使广大有良知、正义感的官员们感到无地自容。令人宽慰的是,庄河市千人跪官事件,老百姓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老百姓这种强烈的诉求方式比起过去那种有违法之嫌的包围政府和集体上访的行为、具有明显违法性质的卧轨及其它阻碍交通的行为、还有无奈中的跳楼和自焚等自杀行为来说,无论在策略、代价及效果等方面都是一个进步。
近些年,我常在媒体上看到个体采用武力械斗、故意伤害官员及家人性命、在官员家放置炸药等等方式反对一些不良官员欺压的报道,甚至,还能在自己的身边听到或看到类似事件的发生,实践证明这些都是很难真正解决实际问题的。既是你所伤害的官员是恶贯满盈,你也是要因自己的行为而被治罪的,要争取的权利即便是正当的,也会变得对自己没有实际意义了。
还有一种抗议的方式就是自杀了。最近在官与民争利,以及以政府的名义强行拆迁中,老百姓的利益确实时常受到了侵害、正当的诉求得不到满足的现象时有发生,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个体采用了自毁生命的过激行为,诸如:上吊、自焚、跳楼,等等。这种行为被媒体披露后,或许会引起社会的关注,在议论的压力下,官僚主义官员也会得到一定的惩处,个人的诉求问题或许不同程度地得到了解决,但生命没有了,付出的代价也太惨重了,有时甚至还会出现“官不惧民死,奈何以死惧之”的尴尬局面,空留一幕壮怀激烈的场面。事后,虽有对受害人的同情,对官员无视百姓利益及生命行为的愤懑,但也不乏有对这些“不识时务”之人的讥评。
我会对这些人的行为表示极大的遗憾,希望他们能找到更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是决不会参加对这些人的讥评的。因为面对不正确的、不合理的事情,总会有、也应该有人站出来主持公道的;面对欺压,总会有人出来反抗的,哪里有压迫,哪里就会有反抗,有斗争,这是人类社会亘古不变的客观规律。在这种正义与邪恶的斗争中,或许正义一时没有战胜邪恶,最终也以一时的悲壮而结束,但它们至少削弱了邪恶势力的力量,制约了邪恶势力的进一步扩大,或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唤醒了人们正义的意识,或使那些标榜自己道德的高尚、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情操而以求升迁的伪君子们陷入尴尬境地,使他们的伪善面孔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社会永远不会在一味的风平浪静中进步,社会的进步正是在这种不断的矛盾和斗争中产生和发展的。我们现在所能享受到的一切文明,不仅是前人不断辛勤劳动的成果,而且也是前人不断地向错误、邪恶斗争的结果。没有这种斗争,人民不仅不能取得更多的属于自己的权利,而且现有的利益也很难得到有效的保护,自然也就很难出现人们所期望的和谐社会。每当政府有新的保护人民利益的政策、法律法规出台的时候,社会风气向好的方向转化的时候,我们不能不感激那些为公平和正义而牺牲的人们。
例如:国土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征地涉及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要先安置,后拆迁,国土部耕保司有关负责人解读称,征地要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民的意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紧急通知”,要求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通知中规定,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可见,高层坚决纠正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和力度。官员因工作不力引发恶性拆迁案将追责. 补偿不到位不得强制拆迁…农民从这些通知中将获得的成果,难道不正是全国无数的农民的斗争和牺牲的结果吗?
但是,我是由衷地不希望采用这种方式进行斗争的,这种方式的副作用太大了,而这种悲壮牺牲的场面的不断出现实在令人遗憾,令人痛心。在人类文明社会发展到今天这种地步,竟然非要出现这样的牺牲才能换取一点社会的进步,人民的正当诉求才能得到一点的满足,不能不说这是我们社会的一个极大的悲哀。
前些年,河南某地出现了两件这样的事情:
有一个镇子里,建造了一个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释放的气体和其它有害物质污染了空气,也污染了水资源,庄稼大幅减产,群众饮水也成了问题,他们的身心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开始有个体群众向有关部门反映,后来出现集体向村委、镇政府、向市政府反映,他们总是推三诿四,如此严重的问题迟迟得不到切实的解决。原来他们向村委反映,村委的头头们通过村子的土地从厂方那里得到了好处费,向镇政府反映,镇领导有人入股,向市政府反映,也是这样的结果。万般无奈,他们向更高级的政府反映,反映问题的信件又发回到了原地,让当地政府处理,当地的父母官对“闹事的刁民”软硬兼施,用活活生生的实例恐吓他们,告状是没有用的,同时,又用金钱分化群众,结果无效,因为这确实是涉及到数千口群众健康安全的大问题呀,少数人也不敢出卖群众的利益。他们将此事状告到了法院,并对农民的饮用水、庄稼地里的土壤进行了化验,出示的结果是虽有危害,但不超标。这种官官相卫的行为激起了群众的极大愤怒,他们决定把全村的男女老少都组织起来,一起采取行动,并交代了后事:如果有谁坐牢了,由在家的人照顾他们的家人,抚养他们的孩子。然后,他们集体到全国铁路交通大动脉上卧轨,致使交通停运了一个多小时。公安部门出动了防暴队驱散群众。此事,惊动了中央有关部门,据说,美国之音也报道了此事。群众的这一行动终于引起了上边的高度重视,政府出面花费了许多的时间,做了大量的安抚百姓的工作,最后,这个利润十分可观、能给许多官员带来利益的厂子终于关闭了,以后再也没有在这个地方开过工。群众的诉求基本得到了满足,但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村子里有多人被判刑了,因为他们确实犯罪了,我们现在毕竟是法治国家呀!
没过多久,这个地方的另一个镇子又发生了一件事情:这个镇子由政府出头集资办厂,由于种种大家都能猜到的原因,厂子几近破产了,集资款过期了,山沟沟里的老百姓们的孩子结婚、上学都急着用钱,但款子迟迟得不到返还,群众上访无效,最后,集体上高速公路上静坐,事情闹大了,镇领导被撤换了,群众的要求得到了较圆满的答复,但,也有数名村民被拘留了。
他们不知道他们这样做的后果吗?他们知道,他们无奈呀;可是,有关部门为什么不能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满足他们的正当要求呢?问题复杂呀,悲哀呀!
最近,网上披露的多起“主人”下跪“仆人”现象,也是在腐败官僚的淫威之下,老百姓在无奈之中的一种明智的抗争方式,比起卧轨、阻塞公路交通、各种形式的自杀来说,无疑也算是文明的一种进步!现在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文明的社会,那些所谓的理论精英们,官僚资本家的代言人们,天天是口不离反专制,笔不离兴民主,下跪正是封建专制制度下的产物,是封建等级制度下的产物,在当今高度民主的社会里,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社会里,老百姓为了自己的正当权利,不得不集体向人民的公仆下跪,能不能使那些所谓的理论精英和腐败官员们感到羞耻呢?
老百姓为了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却没有真正恰当、有效的方法,而不得不采用下跪的方式,把这一封建专制制度下的产物用于当今文明民主的社会条件下,恐怕也算是新形势下的一个创造吧。
这种方式里所表达出的老百姓内心的极大愤慨以及所隐含的许多深刻的社会意义如果被置若罔闻,那么老百姓在无奈中的举措将无疑是对那些高高在上的官僚老爷们破坏宪法精神的最深刻的揭露和批判,也是对所谓理论精英们所狂热鼓吹的所谓民主,实际上是一种假民主的无情嘲弄。
老百姓如何表达自己强烈的诉求,如何使自己的正当诉求能够得到合理的、及时的满足呢?他们也曾采用了许多尝试,并且这种尝试直到如今仍在不断地继续着。单个上访、派代表上访,实践证明这种温和的方式效果往往不佳,也很容易受到官僚的报复,而老百姓的个体都是很脆弱的,是经不起一些官员凶狠的报复的;越级上访,往往会被所在地方官员扭送回来,有些地方甚至不惜人力、物力、财力在火车站和公共汽车站设哨卡,监视上访人员;集体上访法律不允许,很容易被扣上破坏社会稳定的帽子;通过其它更猛烈的以引起社会关注的方式,效果有时较好,但往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也似乎与现代文明不相称。集体下跪应该是一种新的尝试,这种诉求方式,将那些最人五人六的体面人物推向了不体面的地位,行为虽有点不文明,但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而且也是具有一定力量的诉求方式。
我在网上看到一篇署名黎明的文章,叫做《老百姓不可能一跪就灵》,这话说的有道理。为什么呢?“主要是这些问题背后实现或隐藏了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并且多是根本或重大利益。特殊利益,不可因一跪而放弃,长期积累的复杂而尖锐的社会矛盾,万不会一跪了之。民间寄希望于跪出一个新局面,或者体制内的人担心跪求的威力,毫无疑问,这都是简单幼稚的表现。”
但也不可能说一点作用也没有,事实也不是这样的,如果一点作用也没有,那我们这个社会的问题就大了!
或许有些官员或精英会说:不能一跪就灵,这话不能说没有道理,因为老百姓的诉求也有不合理的,或者眼下不能满足的。但不能让这个理由成为漠视老百姓正当诉求的借口,如果那样,老百姓又要在更加的无奈中彷徨了。事实上,眼下出现的许多群跪事件中,老百姓的诉求都是正当的,或者基本是正当的。官员有理由充分地相信广大群众的思想觉悟,有法律的义务站在广大群众的立场上多考虑问题。
想想从八十年代算起,按现在的观点属于政府不当行为的,而在当时官员们可以打着政府的旗号而不顾老百姓的死活,堂而皇子地干了多少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在没有达成协议或强迫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强制拆迁了多少老百姓的住宅;打着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幌子,强征了多少农民的土地;不顾工人的死活,打着改革的旗号,为了小集团的利益贱卖倒卖了多少集体或国有的财产,等等。现在,许多农民失去了土地,无数的村子以集体的名义卖掉的土地获取的收入,也被村子里的土豪劣绅们给挥霍完了,或者随着物价的上涨蒸发完了;工人失去了工厂,国家的领导阶级成了弱势群体;可供官员变卖的家产是越来越少了,能为自己捞政绩,谋私利的机会也越来越少了,他们自然变得也越来越疯狂了。如果老百姓找不到合适的办法来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工人、农民的出路究竟在何方呢?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政府官员和人民的利益本应该是一致的,当偶然发生冲突时,也是应当能通过温和的渠道得到圆满的解决的。官员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办事的,老百姓如果为了自己的正当权利,为了本应该由政府官员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做好的事情,而非要百姓采用下跪这种既有损官员体面、又有损害自我尊严、同时也有损于社会主义制度形象的行为,这在真正的社会主义社会里,不仅不应该,而且也是不可能出现的事情。
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什么呢?共同的说法是:消灭了剥削阶级,按劳分配,共同富裕。至于把发展生产力放置在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里,据说,是总设计师的一大发现了。怎样才能、才是消灭了剥削阶级了呢?怎样才能真正实现按劳分配、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呢?只有真正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才能最终达到这一目标。总而言之,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是要保护劳动人民在政治、经济诸方面的根本利益的,是要确立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地位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干部(即:官员)是劳动人民的组成部分,是依附于劳动人民这个大群体,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母体而存在的。他们的不同只是社会分工的不同,不是独立于人民之外的特权阶层。干部手中的权力只是劳动人民这个群体赋予的,是为劳动人民办事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各种干部,也就是各种官员都是人民的“仆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种社会活动中确立劳动人民与干部的这种关系,这种名分,实质上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一次大革命,是社会文明史发展到当今程度的根本标志之一。
古代的清官,即所谓真正的“父母官”,也为人民办好事,但这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官民关系是有本质区别的。这些清官似乎更明白国家机器的本质,似乎更懂得如何才能更好地为统治阶级服务,更能较长远的考虑他们那个阶级的利益。封建社会里所讲的所谓“仁政”的本质,我想就在这里。如果统治阶级的恶劣行为受不到应有的限制,使其更多地超出人民的承受能力,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矛盾就会激化,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就会受到损害,甚至,受到致命的打击,在冲突中遭到毁灭。因此,国家机器从根本上保护统治阶级的立场出发,为了保护好这个阶级的整体利益,也不得不扮演出一个貌似公允的角色,对统治者的行为给与一定的限制,对劳动人民的基本利益也给与适当的保护。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让其统治制度能永远运作下去,而不至于灭亡。无论,统治者多么的标榜“仁政”,在剥削阶级统治人民的社会里,劳动者与统治者的等级是森严的。在这样的社会里,统治者正是利用这种等级制度统治人民的。一个统治王朝越是临近灭亡,等级制度就越被看得重,就越是要得到强化,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轨迹,正好就是说明这个观点的实例。
国人下跪有着悠久的历史,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庶民下跪的场合多着呢,对至高无上的皇帝自不用说,见大大小小的官也是要赶紧跪将下去的。所以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响亮地宣告,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这让亿万国人扬眉吐气。可近来频频发生的民跪官事件,让人唏嘘不己。有专家分析,这是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凸显所致,是可悲之事。我不知道这个所谓的“社会转型”的真正含义是什么,我只是以为,这不仅可悲,更可怕。(引别人语)
( 2010-8-8 )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