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大有一哄再起、一“混”就灵之势
近些时间以来,关于混合所有制的新闻报道和文章,其数量之多,可谓铺天盖地,特别是内容偏颇。
先看一些重要媒体造势:
经济观察报3月12日显着位置报道,国企改革的硬骨头是打破垄断,以混合所有制为主攻方向;中国证券报4月10日的标题是,上海国资改革“八仙过海”,混合所有制是主线;中国新闻网5月 12日的标题是,广东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混合所有制改革打开新局面;人民政协报5月14日的标题是,中国经济是混合所有制的最大受益者;证券日报5月26日的标题是,资本市场新担当:混 合所有制(是)“天平秤”、“透视仪”。
同时,新浪网、凤凰网和某些杂志等媒体发表了许多极力鼓吹私有化有影响人物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裸言”文章: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把国企放到博物馆”去;“最终实现民营化”;深 化国企改革“要啃的第一块硬骨头”是国企的母公司实行混合所有制,并解决股份制企业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
再看一些媒体进行的具体报道:
经济观察报今年3月17日报道,推进混合所有制的主战场竞争性领域。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中国建筑、中海油、中国中铁、中化集团、南方电网、中国电信、华润、五矿、南方工业、 中航工业、中国联通、中国化工、中粮和大唐集团等都被认为是试点的热门候选企业。接着,该网3月20报道,推进混合所有制的范围不仅仅是这113家央企,还有各部委下属事业单位的6000 多家。
中国新闻网今年3月27日报道:“近日,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终于破冰。能源巨头中石化打响了改革的第一枪,中石油也不甘落后,紧随其后发力混合所有制改革。”接着,4月1日 中国行业 研究网报道:“中石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再进一步。中石化所属销售业务板块资产已整体注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4月1日起正式运作。”
《中国平煤神张报》根据新华社等媒体有关文章作的综合系列报道是:机械装备集团发展混合所有制使个体、私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相互渗透,在“水乳交融”中迸发活力(3月18日) ;为了 抢占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发展制高点,要以混合所有制为“动力引擎”(4月4日);工信部今年将继续推进电信业向民资全面开放(4月11日);建工集团进一步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5月5日) ; 在中石油、中石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突进的同时,国家电网公司的改革路线图也正式浮出水面;国企从竞争性领域逐步收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5月23日)
和讯网报道:以混合所有制为核心的国资改革已经成为各地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北京市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市属国有企业与央企、民营、集体、外资等各类企业融合发展。重庆 市加快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步伐,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广东、江苏、贵州、海南、新疆、河南、河北等地已经或正在明确其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时间表与 路径模式。 (3月4日)。
还有媒体报道,有些国有银行领导人公开表示已作好混合所有制的准备,可随时推进。
此外,有的部门或领导还要求将公立医院和公立学校都发展成混合所有制。
在前几个月大造舆论的基础上,进入6月以来则为具体付之实施阶段了。人们从报道略知的有二:一是有的部门下发了今年在全国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文件,许多省市公布了当地国企全面推进 混合所有制的官方文件。这些文件推出“国有资本大力度退让”、且“突破了国企母公司不搞与私企外企混合的框框”等等规定受到了私有化改革家们的专文称赞。二是有的国企在与私企实 行混合时又发生了800多亿国有资产作价为20多亿的现象。
根据中国媒体的报道,英国等媒体作了“中国正在进行第二轮私有化改革”的宣扬。
如果说上世纪末那次一哄而起、一卖了之是在国家经委被撤消而无主管的情况下一些人趁机打劫的话,那么当前这次则有边造势边行动使国有经济的各行各业、甚至事业单位都要变成混合所 有制,最终实现私有化的喧嚣。非常值得注意。如果这种状况得不到扭转,再来一次新自由主义所要求的“一混了之”,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必将危险。
这里存在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混合所有制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改革问题?
二、混合所有制的性质是什么?必须清楚,不能含混
混合所有制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有人提过,不久就写进了改革文件。但由于认识不统一,又无遵循的准则,难以推进,那些急于搞私有化的人找来了MBO(所谓“管理层收购”)作突破口,一卖 了之,很合他们的意愿,因而混合所有制也就没有多提了。
现在人们的认识,特别是对混合所有制性质的认识,是不是都清楚了呢?认识都统一了呢?从以上媒体的报道看,认识并不清楚,更不统一,歪曲混合所有制改革甚嚣尘上。
混合所有制的核心是资本的混合体。它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仅仅是各种私人资本之间的混合。到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有了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经济,为 了更好地发挥国家垄断的作用,资本主义国家也吸纳私人资本与之混合。这时的混合所有制就赋有反映垄断资本主义的性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称之为国家资本主义。到了社会主义过渡时 期(或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依据马克思主义对不反抗社会主义革命、愿意自动放弃剥削的资本家可以实行“和平赎买”的设想,在前苏联实行了新经济政策,在我国实行了公私合营的政策 ,允许资本主义有一段时期的发展,并允许资本取利(即剥削) 的规律发挥作用,但其经营必须接受国家的领导(以参股的国有经济为代表),其剥削的程度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我国曾实行“ 四马分肥”的政策。(参见《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88页、第98-100页,《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285-294页 )。由于这种公私联合仍然是资本联合,因此也称国家资本主义。这就清楚地看出, 公与私联合在一起的混合所有制,第一是资本的联合,资本的规律起着作用;第二是与国家的制度联系在一起,在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受垄断资产阶级意志的国家制度支配,在社会主义国家受 工人阶级意志的国家制度支配。可见,所谓混合所有制的性质就是国家资本主义的性质。
有些人想在我国搞超资本、超国家的混合所有制,并想以此作为长久不变的发展经济的所有制形式,这是不可能的。只要是资本的混合,资本的规律(剩余价值规律)必然要发挥作用;同时, 任何资本都是在一定的国家中活动,必然要受这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制约。在我国,必然要受工人阶级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制约。
马列主义是明亮的镜子。用这面镜子一照,就清楚地看出,那些搞私有化的人,他们对发展混合所有制那么积极,并不是要我们的国企代表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对外资和私资既联合(有利经济 发展的一面)又制约(限制其不利社会主义的一面)的作用,而是要让外资和私资反制我们的国有企业,要用混合所有制来改造我们的国有企业,从而吃掉我们的国有企业。
这也就是说,发展混合所有制和在混合所有制中,这种制约与反制约的斗争始终是存在的,而且是尖锐的。如果代表工人阶级的国企和国家制约不力,也可能受资本主义势力所左右,成为外 资和私人资本改造我国国有经济的状况,那就很危险。这是我们在发展混合所有制时要高度警惕和避免的。
此外,这里还应指出几个与认识和宣传有关的不当之处:
一是片面宣传资本的作用。就是发展混合所有制只讲资本对经济发展有积极作用的一面,而不讲资本两重性,不讲马克思指出的“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资本论》第1卷第839页)这一真理。这很容易使我们在发展混合所有制中丧失警惕,产生盲目满足资本诉求而发生贪污腐败、资源和环境破坏,甚至丧失主权的危险。
二是只强调国企给外资私资退让市场和产权,不强调国企控股。这关系到我国混合所有制的发展方向问题。从上述混合所有制性质我们已经知道,混合所有制是在一定国家的社会制度下运行 的,必然要反映这个国家的社会制度要求,这里关键是体现在这个国家的国企控股上。在我国,如果国企不控股,必然是外资或私资控股,这反映的是资本主义的要求,而社会主义制度的要 求必将落空;随着这种影响的扩大,必然危及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存亡。
三是莫名其妙地宣传所谓“引进战略投资者”。这个投资者是谁?是什么战略?为什么在我们国家要实现他人的战略?这很不妥当。为什么要进行这种宣传?值得深思。
三、科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一些建议
1、改急进式推进方针为稳健式推进方针。人们对提出 “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并要以“壮士断腕”、“背水一战”的心态来推进认为是急进式改革方针。三十多年的改革实践表明,所有制 改革关系到国家社会主义前途命运、阶级两极分化、几千万工人的政治地位和饭碗,权钱勾结的腐化、社会稳定和人心向背等等方方面面,影响和复杂之极,稍有闪失又难重来,因此改革万 万不可性急,必须细心周到,采取稳健式推进的方针。这也是前些年国企改革的教训,应当汲取。
2、统一全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大政方针。由于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面很广,影响极大,政策性非常强,因而推进这一改革必须统筹全局,统一领导,统一大政方针,改变目前各地区各部 门各企业自行决策、政出多门的状况。
3、对要求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外企和私企要进行全面了解、分析和把握。外企私企参与我们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一般都是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是不可能没 有别的图谋。从经济上说,资本谋利是贪得无厌的。对此,我们要心中有数,有所防范。从政治上说,更有左中右之分。这是客观存在。对拥护马克思主义拥护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的左派, 我们要作为贯彻我党政策的依靠力量;对中派,要大力团结,积极争取左转;对反对马克思主义反对共产党反对社会主义的右派,我们一要争取化右转中转左,二要有必要的防范和斗争,不 可自流,对其中顽固不化的,必须破裂,终止混合。这是关系到我国混合所有制性质和方向的大事,必须要有预防预设。
4、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细则。习近平同志指出:“关键是细则”。这是切中要害的。特别是以下几点要规定好:
一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宗旨和目的。根据媒体发表的文章和报道,不同势力对此是不同的:新自由主义者们的图谋是把混合所有制作为私有制同化国有制的过渡形式,最终全面实现私有化。 跨国公司的图谋是“分享”我国国有企业的利润,达到帝国扩张和削弱到瓦解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我国私企中的右翼也是图谋通过混合所有制挤占、侵吞和瓦解国企,从而达到发展和复辟 资本主义的目的。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指出,我国当前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影响力和控制力,同时引导和促进各种所有制共同发展。
二是对国企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须有明确的限定。凡关系国防安全的企业,需要国家垄断经营的国民经济命脉和公共产业,担负和影响经济全局的技术创新企业,经营关系民生安全的饮用 水和重要粮食种子的企业,坚持国有企业独资经营,不许搞混合所有制。其他可以搞混合所有制的企业,包括竞争性企业,必须坚持国有资本控股。
三是国企参与混合所有制的重要事项应有明确的规定。如要进行严格的资产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仅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且要建立党组织,保障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还要建立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公平公正处理国家、职工和投资各方的利益关系。建立依法管理的劳动制度,不得任意解雇和变相解雇 劳动者。等等。
(2014年6月3日第一稿,8月23日补充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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