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金安
许多见不得人的交易都是在出现重大事故后才被发现,如桥垮、房倒揭出相关部门一系列弊端、挖出一个个官场和企业的蛀虫,等等,这已经形成了规律。这次南京大爆炸发生后,已证实是由人祸引起的,目前一些潜在问题初现端倪。
一、南京私家车启动引爆泄漏丙烯致大爆炸
综合新华社消息:28日上午10时15分,南京市栖霞区已停产的南京原第四塑料厂厂区丙烯管道被挖断导致泄漏,此后被私家车启动车辆时产生明火引发爆炸。截止29日上午5时,死亡人数升至13人,120人住院治疗,其中14名危重伤员已有3人脱离生命危险。本次灾害受损最严重的是燕子矶和迈皋桥一带,目前走访的受灾户已有4300多家。
经了解,发生燃烧爆炸的南京迈皋桥原塑料四厂厂内管道系由金陵石化输送丙烯的原料管道,塑料四厂已实施搬迁改造,厂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事发现场进行土地平整作业的施工单位是扬州洪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在原南京塑料四厂厂区场地平整施工中,挖掘机械违规碰裂地下丙烯管线,造成丙烯泄漏,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私家车启动车辆时产生明火后发生爆炸。
二、大爆炸案存在诸多人为因素
1、拆迁施工方借壳入场
在南京官方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中,现场施工企业7月28日被表述为“扬州宏运开发有限公司”或“扬州洪运建设开发公司”,29日则改为“扬州鸿运基础设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而向江苏省、扬州市工商部门了解,并未发现上述名称的在册企业。
实际该地块施工权限的企业,则是“扬州鸿运建设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它是地块拆迁工程的第一级中标方。
然而,这家公司的创始人韩峰惊奇万分,“我完全不知道我们公司在南京投标!更不要说中标了!”
在栖霞区工程发包信息库中,以“鸿运配套公司”为名中标施工的项目,竟还涉及到“川气东送工程”、“循环经济示范园”等大型工程。
7月29日下午的官方发布会上,南京市安监部门介绍说,“(扬州鸿运基础设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绍某违规将工程转包给了其妻弟董某。董某又将该工程违规转包给了其妻弟方某。个体施工者方某在进场施工期间,不顾塑料四厂及当地街道负责人的提醒和警告,进行违规拆除。”
然而,上述公司却并不见于江苏省、扬州市的工商部门备案信息中。唯一名称相似的企业为“扬州鸿运建设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它的负责人为江苏淮安人韩雨来。
这家公司曾又名“扬州鸿运基础道路有限公司”,并以此获取安全生产资质。该公司位于扬州市维扬区江都路,获得建筑业三级资质。其2005年获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但并未查询到其在3年后获得许可证延期更新。
29日晚间,该公司创始人韩峰说,“是有人拿了我们的营业、资质证明,去南京找活儿干。”“绍建军4月来找我儿子借用营业执照。”韩峰所称的儿子即为韩雨来,为扬州鸿运建设配套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据韩峰回忆,长年在外带施工队的绍建军和淮安同乡董来荣,“曾有三四次借用我们公司的营业、资质复印材料。”为了拓展业务,拆迁公司大都会有一些外勤人员,在各地寻找拆迁业务,“有时会有施工队借用我们的复印材料,这一行这么做太普遍。”
查询得知,仅2010年2月至今,所谓“扬州鸿运建设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在南京栖霞区中标的项目还包括“马群花岗S122省道改造”,“循环经济示范园项目”和“川气东送项目”中的旧房拆迁,拆迁价格介于9元/平方米到12.11元/平方米,均是标的百万以下小型工程。
在南京其他一些市政拆迁工程的发包公告中,同样检索出一些不存于工商注册信息库中的中标公司。
2、审查程序诡异
如果韩峰所言的“借用资质”属实,那么它又是如何穿越政府工程的审查程序的?
南京官方29日发布的消息为,“塑料四厂于今年春节期间和栖霞迈燕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签订拆迁转让合同,于今年6月,该领导小组就将拆迁工程转包给了扬州鸿运基础设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事实上,与该土地有关联的一方还有栖霞区拆迁(土地储备)办。
据了解,南京市监察部门为规范小型建设工程,要求当地区级建设主管部门实行发包制度,国有土地的拆迁项目也归入其中。因此,对拆迁一类的小型工程项目,需要在网络中公开,多家竞标并公开结果。
审查程序中的关键,是由各区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对各竞标方的资格进行验证。其中,对竞标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的审查往往仅为“看复印件”。
据了解,栖霞区的这一委员会常设于建设局,拆迁办与建设局为平行机构。
“实际上主要是拆迁办和竞标企业谈,因为他们负责储备土地。”一位建设系统人士说。对于没有查到塑料四厂拆迁项目的公示信息,栖霞区该工程管理委员会办公人员解释道,“拆迁办的项目是否在我们这里公示并不一定,主要还是看他们。”
3、随意指定禁区导致遗漏
在拆迁工作完毕前,塑料四厂留守工地的副厂长王侃曾告知邵、董两人,厂内马路两侧不能乱挖,地下有烷基苯厂的易爆物管道,为了确保安全,王指派员工与烷基苯厂联系。要求派员确定地下管道具体位置。
随后,南京市金陵塑胶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运行部副部长蒋山尊遣员对工地内的管道进行标注,并设立警示牌。蒋山尊虽然明知有地下丙烯管道在一定范围内不准挖掘这一规定,但却在不带地下管线图的情况下,在现场随意指定禁区,导致禁区划定存在重大遗漏。
4、私挖管线引发爆炸
此次发生爆炸的拆迁工程,系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公开招标后,由江苏商人邵殿军以扬州宏运基础配套公司名义中标承包。双方约定,邵殿军主要负责旧厂房拆迁,拆除的废旧物品归邵所有。双方互不给付其余费用。
邵殿军进场的时间是5月5日,次日开始动工,拆迁工地实际负责人为董来荣,他是邵殿军姐夫。6月2日,拆迁工作完毕。
但是,董来荣还想挖约定之外的地下管线。7月26日,董来荣叫妻弟方强锋将挖掘机开进塑料厂拆迁工地,欲拆地下管道卖钱。当晚,董来荣又叫来邵殿军的哥哥和姐姐等人进入工地,并打电话通知邵殿军,邵殿军次日到工地要求董挖管子卖的钱分其一半。
7月27日,董在塑料厂内开始挖掘地下管道。并于当日挖出近四吨的废管道。爆燃发生这一天,董来荣进入工地的时间是7月28日6时30分。挖掘两小时后,董来荣发现配电房南边30米处一个洼地有一弯直径半米,长五米的管道部分露出地面,便指挥方强锋进行挖掘。随后董发现该管道旁边有一根直径约15厘米的细管子,遂指示方强锋将管上覆盖的泥土挖掉,挖掘过程中导致管子接口断裂冒出白烟。董发现冒烟后,先是叫方强锋将挖掘机开走,自己则去找塑料厂工人报告,随后10时许现场发生爆炸。
5、施工者遭遇到“潜规则”
通过多方努力获悉,一方面,施工者面临施工进度加快问题,但另一方面施工者却遭遇到“潜规则”——要获得地下可燃气体输送管道布局图,必须要“打点”有关方面。
在没有详细了解管道布局的情况下,施工队还是选择了继续作业,继而挖断丙烯输送管道并最终导致了这场南京30年来最大的一次安全生产事故。
事故发生后,对易燃气体输送管道监管和城市建设中的协调问题,被摆到了重要位置。
针对“潜规则”问题,南京方面表示,将对摸底所得的管道布局图进行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三、大爆炸引起大反思
又一次由诸多人祸引发的大爆炸,造成13人魂归天国,120多人伤残,4300多户家庭受损,还有其它一时无法统计的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
综观造成此次大爆炸的人祸,主要是:
拆迁施工方在不具备资质的情况下借壳(扬州鸿运建设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入场,该“壳”被多家单位借了无数次,而负有审查责任的主管部门“诡异”多多:各区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对各竞标方的资格进行验证审查往往仅为“看复印件”;栖霞区的这一委员会常设于建设局,拆迁办与建设局为平行机构;主要是拆迁办和竞标企业谈,“公示信息”无法兑现。监管方不负责任不带地下管线图随意指定禁区,导致存在重大遗漏。施工方层层转包,见钱眼开强挖管道。害人的“潜规则”无孔不入,也为这次大爆炸的发生作了耻辱的注脚——施工者要获得地下可燃气体输送管道布局图,必须要“打点”有关方面。
面对严重失控的借壳入场、层层转包,面对形同虚设的有关部门的疏于管理,我们感到许多部门漏洞百出,亟需大力整改。而以非法捞钱为宗旨的“潜规则”这一已扩散到各行各业的毒瘤,早已令人深恶痛绝,也亟待大家想办法用快刀割除。官场的不合理制度和陈规陋习要大变革,早已是无法回避的不争的要求。大爆炸早已有先兆,5月27日上午,南京栖霞区高丽家具港后面一化工厂的管道被挖断,相同的地方因为相同的原因造成了丙烯的泄漏。当时南京本地的媒体在采访专家时,专家表示,万一发生爆炸,整个迈皋桥地区将被炸成废墟。既然如此,监管方仍然极不负责地乱标禁区,施工方也只顾捞钱胆大妄为地肆意乱挖,可见他们把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简直置之脑后。在市场经济下,社会主义法律责任淡漠,道德沦丧,只顾捞钱,这些人丑陋的灵魂也必将遭到国人的唾弃。
20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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