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正也怕影子斜
好象是为了给人们长点记性,就在"南京老太"和推理法官制造出来的"彭宇"案的阴影正在逐渐被人们淡忘时,陕西又出来了一个老太制造的"彭宇"案,最近在电视上看到郑州也出来又一个老太制造的彭宇案的判决。
--根据推理,这位管闲事的小伙子李凯强,被一审判决赔偿老太7.5万元。
小伙子百思不解,一夜之间性格大变,终日郁闷在家。其父决定哪怕倾家荡产,也要为儿子讨回公道,为人性之善讨个说法。
现已上诉到中级法院--估计不容乐观。
当事小伙是警校毕业的学生,并通过了公务员的考试,如果不是做这件好事惹了官司致使政审不过关,就可以和同学们一起去单位上班了--成为一名特警。这在目前的社会中可是非同小可的事,它足以改变人一生的轨迹。
现在不但就业泡了汤,而且还背上了七万五的莫名债。而当年的彭宇也是因此而丢了工作,背上了近五万的大头债务。
昨天有幸看到当年彭宇案审判实况的回放。
庄严的法官逻辑奇妙的一番推理真可谓振聋发聩,令我茅塞顿开:你应该先去抓住撞的人,而不是先去扶她,法官说,如果此事跟你无关,那老太家人来了之后,为什么你不说明情况,把她交给她的家人?...于情理不合。于是赔偿。
跟彭宇案判决如出一辙:不是你撞的,你完全可以走人,为什么还要送她上医院?...
我又一次接受了再教育。
这个教育很有意义,它改变了我的对好人标准的认识。
去年我曾发过一帖曰《好人的标准》,还对网友的一些说法不以为然,现在我赞同了:
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中,一介平民能不直接做坏事就是好人了。
其实这也早有榜样,官场中早就是这样了:不贪污收贿就是个好官了--以前我还对此嗤之以鼻哩。想想真是好笑。
严酷的现实使我不得不重新思考做好事这个问题。
我终于意识到:没有那个能力,你最好把你的善良和正义藏在心里,千万不可因为热忱和冲动去做什么好事--轻则伤心,重则丧命。
--我终于真正理解了古人教诲的"瓜田李下"和"三思而后行"的真谛。
这个能力,就是做这些见义勇为的好事时自救自保的能力--在危险中救人能保证自己不会丧命;在平时助人,要能轻松地解脱自己的清白之身。或者即使解脱不了,也能轻松地担上干坏事又想抵赖的罪名,并能轻松地拿出几万、十几万或几十万的血汗钱来赔偿;还要能轻松地承担起由此引发的其他比如失去就业或入伍等机会的后果。
而且,不仅如此,还不能只局限于老太及其家人的讹诈勒索。小孩子也是碰不得的,还有女性,当然还有男性--其家人、律师、法官等等,他们不都是“老太们”的坚强后盾么?没有他们的支持,老太们的讹诈术岂能得逞?
在你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与他们的事情毫无关系时,千万不可冲动去伸援手,甚至不要单独靠近他们--说不准就是"钓鱼"或者是陷阱。你不找他,但谁也不敢保证他们不会找上你。
见到这类人--实际上就是除自己亲属以外的所有的人。尤其是你的人数少于对方时,最好绕着走。万一对方头脑一转你就等着倒霉吧。
我反正以后会绕着走。
或者为了防止看到这些事会忍不住去伸手,我干脆不出门总行了吧?
"身正不怕影子斜"的时代早已经过去了。
而且这句话如果说在法庭上,是只能让法官、陪审员和律师们发笑的--这家伙是法盲。
因为歪斜的影子无论如何也证明不了你的身子是正的。
因此,你的不怕没有任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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