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大河论坛
路过濮阳市最繁华的街道人民路,在市委、市政府门口经常可以看到封堵大门的人群,机关工作人员和来这里办事的人员车辆都不能正常出入。7月16日有网友在《大河论坛》发帖,用一组照片报道了群众封堵市委市政府大门的实景,在大门上挂着的横幅上写着:“党啊,母亲!要吃饭、要生活。濮阳市下岗失业志愿军”。
据了解,濮阳市直国有及控股企业62户,已进行改革的57户,占总户数的92%;市属工业企业27户,已进行改革的26户,占总户数的92%,国有企业改革在河南省走在最前面。在改革的企业中,都是以“国退民进”的方式进行的,除过市热电厂、纺织厂、甲醇厂等少数需要技术的企业有部分职工再就业外,其他企业的职工全部遣散回家。
2003年,濮阳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3)96号】文件精神出台了《濮阳市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濮发(2003)8号】文件。8号文件的精神符合【国办发(2003)96号】文件精神。2005年12月市委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试行)【濮发(2005)15号】。该文件十四条第五款以“凡以往我市国有企业改革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全面否定了8号文件对企业职工安置有利的精神。职工利益受损,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频频上访不断。
一是改革方案没有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程序不合法,国资委在回复职工的上访诉求时不负责任,以企业上报的文件为依据,还称广泛征求了职工意见,激起了职工的不满。
二是企业都以所谓的“拍卖”,低价给了民营企业,有暗箱操作的嫌疑,国有资产流失,职工心疼,国资委回复职工称“拍卖”公开透明,程序合法,职工不服。
三是企业改革都伴生有腐败,职工要求查处,但都因上下关系复杂和人们熟知的潜规则,让职工拿证据而不了了之,职工对政府和相关官员失去了信心和信任。
四是国家的政策到了濮阳,就以“根据本地区实际”而打了折扣,如【国办发(2003)96号】规定,对86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全民固定工和在之后参加工作的合同工,在经济补偿时要区别对待,濮阳市【濮发(2003)8号】文件也作了同样的规定,而政府及市国资委对职工上访诉求的回复以【濮发(2005)15号】文件为依据,不承认【濮发(2003)8号】文件的有效性,职工所得经济补偿金还不足以缴纳改革后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金,职工对政府要求企业改制的初衷存有质疑。
五是企业改革职工安置方案只是以低廉的补偿金把职工遣散回家,职工及其家人的生存失去了保障,职工对政府关注民生的承诺失去了信任。
六是改革方案对职工所应享受的国家各项强制性政策社会保险及政策性待遇没有具体的时间设定和措施保证,职工要求地方政府不得改变国家的基本政策精神。
七是企业改革的政府主管部门及官员蛮不讲理,对改革中侵害职工利益的事实全盘否认,对职工的合理合法诉求推诿搪塞、麻木不仁,激起了职工的愤怒。
八是政策制定图省事,说的是“结合本地区实际”,而事实上远远脱离实际,对职工群众能糊弄的就糊弄,职工群众有被愚弄的感觉。
九是明知道政策有问题,害怕答应职工群众诉求企业改革“翻烧饼”,对职工群众的上访诉求能拖就拖、能推就推,想慢慢耗掉职工群众的上访热情,反而激化了矛盾;
十是政府及其当事官员没有有错必究,在工作中修正错误的勇气,也没有为职工群众解决问题的诚意,职工只有继续上访,继而采取过激行为。
网友评论说,职工群众上访说明他们还残存着对目前这个体制的最后一点信任;没有彻底丧失对国家和政府的信任;没有彻底失去对官员道德和良心的信任。他们执着地相信,在我们的体制内,一定能找到一位主持公道的政府官员,最终能从我们的政府这里得到说法。还有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濮阳市职工群众的频频上访,经常有上访职工群众封堵市委市政府大门,而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说明濮阳是一个“没有羞耻感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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