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天灾,还是人祸?
陶 冶
“是天灾,还是人祸?”这个问号还是我在98年发大水时提出的,并且写了上表信。那时候我正在黑龙江省游荡,品尝中国北大仓的广阔和富庶。我跟随一个推广大豆化学除草的小组织看他们的科技服务,搞苗前封闭灭草。如果看到效果了好介绍给家乡。我有幸来到了北大荒变成的北大仓。那一望无边的大豆田,一上午铲不到头的大豆垄可真开了我的眼界。那水沟两侧可见的黑土层有一锹把厚,脚踩在田间真的感觉到土里冒油哇!那里的农场星罗棋布,有地方的、劳改的,还有部队的。可是大豆价格才8毛左右,种地也不剩多少钱。有个部队农场因为年年亏损,逐年累计,已经不堪重负了。这个从参军就到这个农场干到大校级的场长,竟让军区司令员好顿批评。那个上司不是搞农的,对农场当时增产不增收的原因根本不了解,竟然武断地斥责:“农场不挣钱办农场干什么?”这个厂长泄气了,想转业,但是眼看就要退休了,还有点舍不得。我很同情他,写了《种田大校李XX》。种田的成本太高了,而大豆和小麦(才4毛5、6达不到5毛)的价格却不上调。地方农场的地往下包也没多少人(当地人)敢于接受。于是就有外来人到这里大面积承包了。增产到顶了,也只能减少成本,所以大豆苗前灭草的科技服务很收欢迎。
有一次我们从五大连池去一个叫“小兴安”的乡里,一路上可真是惨不忍睹了。路(漫坡)边的倒树成排,被拖拉机拱出来的树根遍地都是。那都是天然林(次生林)啊,多是碗口粗的,也有小盆口粗的。开垦户为了灭迹就一把火烧了。那被烧的残木灰堆还未清理。可见他们怕也不怕。为什么?他们当地鼓励乡干部(乡长或书记)承包土地。乡干部都可以这样干,那村民还怕什么?
据说前任省委书记就提出了“再造个黑龙江”的口号,于是,毁林开荒就顺理成章了。因为原来是“封山育林”,这个书记允许开荒(实际是林地)种粮,导致下面毁林开垦,人们就把他的名字给叫成“要启封”了。
我忍不住用相机拍了下来,给当时的总理(就是“眼前就是万丈深渊也要跳进去”的那位)寄去了,希望引起国家高层的重视。我就明说了,这样的恶性开垦要遭到报复的。想不到我的担心真的就成了事实。梅雨季节一连40天没开晴,最终酿成了从未发水的嫩江也发了大水,导致松花江百年不遇的著名水患。一个小小的嫩江竟然跟万里长江并称“三江水患”而齐名了。原因就是小小兴安岭的生态遭到了破坏。这个“功劳”当然要归于“要”书记了!
一连40天不开晴的时候我窝在嫩江县北的黑宝山了,那里低洼,大豆田进不去人了,人也很难出村。后来到XX农场那边就看见被山洪冲得露骨(石头)的山坡田。那是山洪暴发,把大豆地连苗带土都冲走了(林改地)。有个承包户已经看见绝收的后果就弃田而逃了。
我从嫩江回哈尔滨时经过富裕县,在到齐齐哈尔之间车开得很慢,下面的路基是刚用大石块垒成的,列车两边都是水,就好像火车在一片汪洋里行进。这样的“奇观”场面就是在海边也见不到的,应该列入《吉尼斯大全》了!
回到住处我就写了《是天灾,还是人祸?》,立即寄给了我们还寄予希望的那位雄心勃勃、信誓旦旦的新总理。我明知道,这位下到全国视察都坐面包车的总理不一定看见。但是是我看见他(电视上)到黑龙江、到松花江大堤上了。我是一介草民,我不敢寄予过高的希望。但是,大水过后,也是这位总理在任期间,推行了“退耕还林”的新政。我也跟着心里高兴了一阵子!
因为我在嫩江县北边一个地方,头一次看到了采金船,在欣赏祖国美景的时候发觉那里是修建水电站的好地方。我当时还没听说嫩江有水电站哩。于是我回北京就去了水利部,水利部接待室的同志让我跟松辽委联系。可以说我吃了个半“闭门羹”,我带的摄像机本来是想跟水利部汇报的,可人家不向领导传达,却推给松辽委。我都不知道这个名的全称,那人给我重复了三遍我才明白。我问这个“委”在哪里办公?我想立即就去。可是人家说在长春。我大失所望:我刚从东北回来,我还能为这个事跑回长春吗?我是谁呀?我是干吗吃的呀?回到家里,我还是不死心,想把录像带寄过去。等睡完一宿觉头脑冷静了,我写了封信邮走了,并且说,如果想看地位、地势、地形我手里有本录像带。
我的努力或者说作为,能得到什么回应,那是不用说了,我也就不必想了。因为早已经不是毛时代,用8分邮票就可解决问题的时候了。
不过后来我听说嫩江上游真的就有一座水电站开工兴建了,名字不太顺嘴,我也没记住。我不敢说跟我有什么关系,所以也没必要上心的。
这次吉林水患我又赶上个边,虽然不是正灾区,但是也为水患所忧,不说是提心吊胆也是心不落底。我已经老了,但是,我看机关干部都是“枕戈待旦”,手机彻夜不关;包堤人员身着呢彩服,脚穿水靴手植铁锹,守护着责任地段(当地的新闻不能不看了),也为孩子们的辛苦而痛心。
其实这样的痛心比起主灾区来说根本不算什么的。就说那个被冲没了的村子吧,寸草不剩,就是98年长江那么危险也没听说过、没发生的呀!那时候全国人民都跟着紧张,“严防死守”的决策究竟能不能守住,谁敢断定?如果守不住,那就是错误的决定,就是千古罪人了!如果不死守而是炸堤泄洪,那样造成的损失(如果江水不继续上涨)有可能是不必要的。我不知道中央领导在最后拍板时有没有争议,是怎么下定这个决心的。我想,通过这样的决议时决不亚于50年出兵朝鲜。抗美援朝打胜了,若是打不胜的话,毛主席该怎么向全国人民交代呀?
黑龙江省的水患我给那个“要”书记安上了,那么吉林省的水患该谁承担罪责呀?我很容易就想起那个“贩卖”“苏州模式”的大人物了。其实他不是贩卖,他是“王婆卖瓜”,赶上朝里有人就卖个顺畅,把自己的“瓜”给卖出去了,而且把吉林的国有企业也给卖了。若不是通钢工人觉醒和抗争了,那恐怕连“吉化”和“一汽”都要卖掉的。这个买卖比“王婆卖瓜”好做的。因为省里的“国资委”就在本省的顶级人物领导下,既管卖,又管买。买和卖都归他来定,你说不比那流芳千古的本家“王婆”便当多了吗!我倒是想,“与时具进”也来个“创新”好了,历史有个“王婆卖瓜”,当今就来个“王公买厂”吧!承前启后,后来居上,岂不是“硬道理”?!老百姓的死活算什么?为了一部分人的利益,就是要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嘛!生命?生命又怎么样?“时间就是金钱,效益就是生命”啊,你个屁民的命还不如一棵草。你们不是拥护和怀念毛主席吗?就为他得天下,不也死了2800万吗!性命跟金钱比不是最重要的,死了“没商量”,给几个钱补偿了你还得感激涕零哩!就是说当兵的牺牲了,从8万给到60万,你活到老能积攒60万吗?
有人把这次的水患根源挖到“私有化”了,我看是挖到根上了。省里的高官可以卖国企,而且下指标让市、县级政府都贯彻落实,限定时间完成。这在吉林省是公开部署的。可是最近新闻联播却说“‘国退民进’不成立”了,意思是没那么回事。我就百思不得其解了。现在就是民间舆论都是一致的,到处可以听见:“吉林可让XX给祸害完了!”
市和县还有点可卖的企业,那么乡镇卖什么?无非是土地和水利设施。我听说,各乡的水库都有主了,就是没卖也有人承包了。他们承包干啥?无非是养鱼和卖水。偌大个水库承包人自个能承包下来吗?没有当地的卖者做后盾他能买成吗?这就跟小煤矿一样,没有卖方的参与(合作、入股)他能开成吗?为什么黑心的矿主那么仗依,那么肆无忌惮?矿难接连不断,都打着发展当地(叫地域)经济的旗号,大肆掠夺。试问,如果我们的所有企业还都是国有的或集体的,他挂“长”的人犯得着这样干吗?还有那些偷税漏税、假冒伪劣,他有必要吗?如果,我们发展经济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或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物资流通搞调拨,生活资料消费还是计划供应,就不会出现盲目生产、物资过剩了。农产品也不会满目种植,大白菜卖不出去,芹菜都没有收获的意义,莫如翻扣在地里合算;也不至于头几年大蒜没有大葱贵不到5毛钱,而今年大蒜要比猪肉贵了。过去咱们不理解美国资本家宁肯把牛奶倒进海里也不给穷人喝的现象,现在理解了,这不正是资本主义经济的特征或本质表现吗?咱们至今还说是搞的是社会主义经济,可是怎么资本主义经济的特征都表现出来了呀?
是的,国企私有化不至于造成水患,可是土地、山林、水利设施都私有化了,谁去养育土地?谁去养育山林,谁去养护水库、塘坝?现在的私人老板都不如日本鬼子,小鬼子还有个长远打算、修铁路搞建设,舍得投资。现在的老板们有今天没明天,多是跟权力结合的,他们害怕失去权力或权力的靠山,“抓住机遇”就猛捞猛夺,恨不能把长城都搬家去(据说长城也会分段包给私人的)。倘若让“国退民进”继续推行,我都担心天安门城楼、人民大会堂都有人动心思打主意的。那可是个来钱道啊!如果把广场也卖给或包给私人,那就省却多少“维稳”的力量啊!恐怕中国人排你上号了,洋人就该竞争了,而且肯定会竞拍到手的。
我没有精力搞全国性踏查,可是我知道,我在1958年用青春汗水参与修建的那个不大也不小的水库已经私人所有(使用权)了。我就不相信那个老板会把自己的收入拿出一部分用于水库的维护上。所以我就认为推行私有化是天灾的根源。要减少天灾的发生,必须考虑到私有化的因素。如果不正视这个,就不是实事求是,就不是唯物主义者,也就不配做共产党员,何况是领导干部!
2010年8月9日 于杨靖宇归宿地通化「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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