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主权与人权,我的一点看法
Yangguo
一、问题的提出
最近,以美帝国主义为首的众列强国家大力支持利比亚国内的反对派,并且在反对派眼看就要失败的时候利用联合国安理会这个投票机器,通过所谓的“决议”,悍然入侵利比亚,试图推翻卡扎菲政权,以达到他们的不可告人的目的。
对于此次入侵事件,网民们有两种不同的看法。
一种是“主权高于人权”。即认为美国所宣称的“为了人权”不过是借口,其本质是干涉利比亚的内政,而且是动用武力进行粗暴干涉,与历史上的八国联军侵华如出一辙,应该坚决抵制。
另一种则认为“人权高于主权”。他们举出的例子是:如果一个家庭经常发生家庭暴力,那么作为警察或者邻居,是不是应该干涉一下这一家人的“内政”?另外一种例子,则是在毛泽东时代,中国也曾经干涉过别国内政,只是没有打出“人权”的旗号,例如支持某些国家内部的反美武装,或者支持国外的共产党与当地的反动政府、反动军阀作斗争。而现在许多国家派遣护航舰队前往索马里海域,打击索马里海盗,也并没有人认为是侵犯了索马里当地政府的主权。
第二种观点有点让人哭笑不得,但是,也不能完全否定。那么,问题的关键在于:
什么情况下干涉别国主权(或者内政)是合理的,是符合正义标准的?如果应该干涉,应该干涉到什么程度?
这也就是本文试图分析、论述的对象。
二、美国是否真心为了人权,能不能当世界警察?
关于此次入侵利比亚,许多人分析了美国等国家的动机,有“为了石油”说,有“维护美元坚挺地位”说,有“遏制中国非洲战略”说,唯独没有“人权”说。就连为美国辩护的叭儿狗们,也只是说“这是联合国的决议,我们必须遵从”,也没有什么人高喊“人权”。可见,美国从前屡屡打出的“人权”招牌已经遭人唾弃,现在几乎是连鬼都不信了。
这些分析尽管各有不同,但是有一个共同点,即——美国是为了本国利益才发动这场战争的。
这个分析尽管浅显,但是非常重要,这关系到对于的我们的第二个小问题的分析——美国能不能当世界警察?
警察,顾名思义,就是由国家政权委派并授权的、维护社会治安的机构和人员。警察应当以法律为准绳,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来处理各种纠纷,应该不计私利、奋不顾身地抓捕犯罪嫌疑人,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
那么美国符合这个定义吗?
首先,没有哪个人或者机构册封,或者委派美国作为这个星球的世界警察。这是美国人自我标榜的产物。
其次,美国在处理国际纠纷的时候,总是把自己的利益掺杂在内,一边高喊公理,一边贩卖私货。于是,经他参与的国际纠纷,往往是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大问题引发战争,战争引发人道灾难。到了最后,纠纷的各方都多多少少吃了亏,只有美国捞了个盆盈钵满。
第三,美国这个“世界警察”完全是“无利不起早”。如果他积极参与某些国际事务,那一定是因为有利可图,至于无利可图的事情嘛——例如索马里海盗,就推给其他国家去管了。
把美国比喻成警察的人们应该仔细想一想,邻里发生纠纷,当然可以请邻居或者警察来帮忙处理。但是,如果这位邻居或者警察只顾着拉偏架,把纠纷双方的财物揣进自己口袋里;甚至上蹿下跳,蛊惑人心,加剧冲突双方的矛盾,同时从双方的身上捞好处。这样的邻居或者警察,你敢信任他吗?
第三、中国为什么干涉别国内政?毛主席究竟是出于何种目的?
在毛泽东时代,中国确实干涉过别国内政。中国支持各国的共产党,把各地的反动政府、反动军阀搞得暴跳如雷,把美帝国主义搞得后院失火,同时还在联合国,以及安理会中掀起狂风巨浪,把帝国主义列强们折腾得灰头土脸。可以说,当今美国在世界上施展的各种手段,都是毛主席玩剩下的。
但是,为什么没有人(除了美帝列强)反对当时的中国干涉别国内政,扶植反对派势力?即使是在今天,各种反毛、非毛言论甚嚣尘上的时候,仍然没有人说中国是为了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做这些事情的?
我看过许多左派的文章,也看过一些右派的文章,甚至有一些把毛主席称为“毛魔”的极右言论,但是,无论是拥毛、护毛,还是反毛、非毛,在“干涉别国内政”(更加正式的说法是“输出革命”)的问题上,只是纠缠于“这样做值不值得”、“如果把这些人力物力用来发展经济将会如何”、“得罪美国老大是不是明智之举”这一类问题上,并没有对毛主席和中国政府的政治道德提出质疑。迄今为止,我还没有看到有人说中国“输出革命”是为了获得别国的石油、为了让别国人都用人民币、为了称霸全世界;我更没有看到有人提供什么证据,证明中国与那些被支持的组织或武装分子有过什么罪恶的交易。
那么,毛主席究竟是为了什么目的去做这些事情的?即使中国真的地大物博,他也没有必要、也不可能为了一些无聊的原因去做这些事情。那么,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首先,为了正义。这个“正义”是属于全世界无产阶级的正义,不是属于奴隶主贵族、封建统治者、资本家老爷、帝国主义的正义。反剥削、反压迫、反殖民、反侵略,都是毛主席定义的“正义”的范畴。
其次,为了公理。这个“公理”指的是合理的国际秩序。即国际事务不应仅仅由少数几个大国、强国决定;国际组织,尤其是联合国、安理会,不应由少数几个大国、强国把持;应该让广大贫穷落后的国家也有发言权,让这些贫穷落后的国家能够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不再受少数几个大国、强国的摆布。
第三,为了中国的国际地位、话语权、以及将来的发展前途。这算是一点点小小的“私心”吧,但是,这种“私心”是建立在前两点之上的,如果没有前两点的完全实现或者部分实现,这第三点是完全没有可能实现的。
那么,中国的“干涉别国内政”,或者说是“输出革命”的动机就完全可以理解了,无非就是为了让全世界无产阶级都能够扬眉吐气,都能够实现反剥削、反压迫、反殖民、反侵略的目标,能够让全世界贫穷落后的国家都能够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主权国家”,而不是少数几个大国、强国的傀儡、附庸、殖民地。
毛主席和当时的中国政府的这些做法,并没有夹杂着私人利益在内,更没有与被支持的组织或武装分子达成什么肮脏的交易。并且,中国的支持并不是以“必须与中国友好”、“必须与中国保持一致”之类的条件为前提的。在后来的岁月里,曾经受过中国援助的国家,为了自己的国家利益,或者为了什么别的原因,不与中国友好,不与中国保持一致,甚至与中国大打出手,毛主席却从来没有指责他们忘恩负义,说什么让他们把当初中国的援助统统还回来的废话,只是说当时当地应该说的话,做当时当地应该做的事。
我认为,毛主席恐怕早就想过会有一些国家“反水”,他老人家对这些变故的看法可比我们豁达得多:
当初中国支持你们,并没有要求太多回报,中国是为了正义和公理支持你们的;
你们后来反对中国,是为了自己的国家利益,是你们各自的内政,中国管不着,也没有资格去管;
但是既然有人打上门来,中国岂能做缩头乌龟,无非就是十六个字——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至于以后还有没有人“反水”,无非就是十一个字——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他去!
第四、什么情况下干涉别国主权(或者内政)是合理的,是符合正义标准的?如果应该干涉,应该干涉到什么程度?
论述了半天,终于到了这个关键问题,也是本文试图解决的问题。
对比美帝国主义和毛泽东时代的中国政府的不同做法,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在一定情况下,干涉别国主权(或者内政)是合理的。如果完全奉行“不干涉别国内政”,不敢伸张正义,不敢维护公理,就成了缩头乌龟,成了泥塑木偶;如果无风起浪、胡搅蛮缠,恨不得亲自跑去别国的国会里“垂帘听政”,或者派兵驻扎扶植傀儡政权,甚至把别国的自然资源和经济利益全部据为己有,就是霸权主义强权政治,是大国沙文主义。
至于“干涉到什么程度”问题,我们可以参考一下著名的“希波克拉底誓言”。希波克拉底是古希腊著名的医生,他提出的从医准则迄今为止仍被全世界医德高尚的医生们尊奉。如果 是本着正义与公理的出发点来对待国际事务的话,我认为他的话对于我们今天的话题也有着一定的指导意义(有节略):
我要遵守誓约,矢忠不渝。
对传授我医术的老师,我要像父母一样敬重。对我的儿子、老师的儿子以及我的门徒,我要悉心传授医学知识。
我要竭尽全力,采取我认为有利于病人的医疗措施,不能给病人带来痛苦与危害。
我不把毒药给任何人,也决不授意别人使用它。
我要清清白白地行医和生活。无论进入谁家,只是为了治病,不为所欲为,不接受贿赂,不勾引异性。对看到或听到不应外传的私生活,我决不泄露。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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