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候选人”参选为何行不通?
从今年开始到2012年底,全国县乡两级人大将进行换届选举。 其中县级人大代表的选民将达9亿多人, 乡级人大代表的选民将达6亿多人,选举产生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200多万人。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目前中国县级一级的人大代表是直选----直接由普通选民选出(美国总统、副总统是间接选举,参议员也是间接选举。其他行政官员和法官都是任命。法国的参议院也是间接选举产生,特别不同的是:大多数选民约95%是由县镇议会任命的)。不过今次选举多少与往年感觉不同的是,有不少“独立候选人”参加。
“独立候选人”是民间的俗称,并不严谨。根据选举法,候选人要么由政党或团体提名,要么由十个选民联合推荐。所谓的“独立候选人”,就是指第二种。本文并非法律学术文章,依然采用民间俗称。
我本人对“独立候选人”的出现是支持和赞成的。尽管连高中生都宣布要参选了。因为参选本身就是对这套游戏规则的认同。而且这根本不是新鲜事。上世纪八十年代,现在的国家领导人李克强在北大的校友就刮过这样的风。不过,我对“独立候选人”的前景并不乐观。这并不是因为,在西方,“独立候选人”早已没有了生存空间----没有政党和财团(两个条件都必须具备,仅有钱也不行)的支持,谁都没有能力参与选举这样的政治游戏。而是在于,中国的人大代表并无西方议员所享有的特权。
中国的人大代表除了有特定的司法豁免权,提案权,表决权、监督权和罢免权之外,并无经济上的特权,甚至连工资都没有。虽然任何行业都不能没有道德和仰望星空(包括律师行业),但人毕竟不是生活在真空之中,特别是市场经济把一切都货币化的今天,仅靠道德、热情是走不远的。西方的政治人物虽然口头上都要声称为选民服务,为人民服务,但如果没有政治活动带来的巨大利益,别说去竞选,连想都不会想的。哪么,西方的议员都享有什么特权而令众多精英人物趋之若鹜呢?
不妨先以本人熟悉的法国为例。法国众议院577名议员,参议院 343名议员,每人每月都有6000欧元职务开销费(法国平均工资2000欧元左右),用于支付办公处租金、著装和普通交通之用,另加火车和飞机免费。由于无须明确款子用途,实际上提供了一个软性收入好机会。鲁瓦尔-舍尔省参议院议员兼拉舍什-圣维克多市市长雅克丽娜·古罗尔特就是这样在巴黎买下了一个单间公寓和一辆轿车,她声辩道:“这比我住旅馆后向参议院报销费用要省多了。”
另外按照法律规定,国民议会议员的月津贴费不得超过9640欧元,地方一级议员的上限是8230欧元。若有超出,则应在本单位同僚中自由选择一位受益者,将超出部分“转让”。结果现任总统的好友,勒伐鲁瓦-贝莱市市长巴尔加尼便属此例。他将自己作为国民议会议员每月超出的数额2000欧元拿出转让,选择的受益者是本市一位副市 长,但这位幸运的受益人副市长恰恰是其妻伊莎贝尔·巴尔加尼。
除了各种直接的津贴、工资之外,议员还有权为任何一项工作、聘用任何人。事实上,很多议员便堂而皇之地雇佣自己的亲戚、如妻子或子女担任自己的秘书。绝对是合法的。除此以外,议员还每年能报销夫妇两人的从自己选区到巴黎的头等舱往返50次的费用、免费乘坐所有火车的头等车、免费乘坐出租车。尽管如此,议员们为“考虑、处理国事”的支出仍然过于巨大,不得不“兼职”再拿一笔薪水。法国目前国民议会577名议员中,竟有439名有各种兼职。甚至还有80人有两份兼职,真是“日理万机、鞠躬尽瘁”。
其实,如果这些议员在享受如此多的特权的时候,仍然能够关注于国事,倒也算是花得其所。事实上却又并非如此。2010年4月9日在议会立法禁止互联网非法下载法案讨论时,反对的少数派社会党议员竟然成功反对,原因如下:当时在议会讨论时有16位右翼议员、8位左翼议员。不料就在宣布开始投票的一瞬间,13名故意躲在议会大厅楼梯后面的社会党议员突然冲出来投票。投票形势立即逆转。结果该议案以15对21票未获通过。当时即闹出一场议会丑闻!右翼选民极为不满:五百多名议员竟只有36人参加投票,议案还未被通过!
由于议员所享有的巨额好处,于是政府部长兼任议员的情况在法国相当普遍----这也是议员经常缺席的原因。现在正想谋求接任世界货币基金组织总裁的经济部长克丽丝蒂娜·拉贾德就同时兼任巴黎第十二区议会议员,因而也是巴黎市市议员,除部长工资14100欧元,额外还领取市议员津贴4100欧元。然而,她自当选日起,从未参加过一次巴黎第十二区的会议,实际上每月在领干薪。正当这位部长高唱“紧缩财政开支”时,巴黎市议员左派党成员阿莱克西·戈尔比耶打趣道:“那还不容易,干脆辞去十二区议员职务, 因为她从来不来开会。”这一合理建议立即遭到财政部发言人严辞拒绝,称其“太不严肃!部长自2008年9月至今危机缠身,在全球出差,哪有空去十二区开会?巴黎居民选她,议员任期要到2014年,这是民主!”
除了法国,我们再看看世界上第一个民主国家英国。2009年英国政坛曾发生一起地震:下议院议长被迫辞职,创三百年宪政史仅见,而被迫辞职的议员更众。这就是重创英国民主制度的议员“报销门”丑闻。
原来,这些议员尽管已经身价千万,而且还享受着身为议员的巨大补助和各种特权(包括出 差、住房、交通、聘任秘书),但依然不满足,竟然把自己的各种日常消费----甚至几个便士----也拿回来报销:99便士的抹布, 1.99英磅的儿童漫画,2.99英磅的尿布, 4.47英磅的狗粮,15英磅的女裤,19.99英磅的一件浴泡、119英磅的熨衣费、399英磅的一台电视机、1403.9英磅的清洁费用、2339英磅的一张地毯。就是当时的首相的布朗居然也报销了6588 英磅的清洁费,但领取费用的却是他的弟弟安德鲁.布朗。而其解释是他和弟弟共用一个清洁工,他只不过是偿还了弟弟垫付的的清洁费。
另外,按照规定,议员只能报自己所需物品的费用。但是最为惊人的报销来自内政大臣史密斯,她报销了一笔有线电视费,其中包括她丈夫收看两部成人电影的费用!更非夷所思的是,一位议员(费兰克.库克)居然报销了捐给教堂的五英磅!(看来英国真的是有信仰危机了)为此,被代表的英国人民愤怒了,谴责“议会下院坐满了骗子”。将近五成的英国人认为多数民意代表都是贪污的。套用中国民间的说法就是:拉出来都枪毙是有冤枉的,间隔一个枪毙则有漏网的。
但是不要以为这些议员在贪污,在违法,这都是合法的。也就是说按照英国议会的规定,这些都是可以报销的!用中国的话讲顶多“只是不正之风”,用美国人的话讲“是政治腐败,但不是犯罪”。这也难怪保守党议员安东尼.斯蒂恩在被曝出四年间报销了八万多英磅的房屋维护费时,对媒体如此表示:“我认为我的行为没有瑕疵的,我没有犯法。你知道问题的根本是什么吗?是嫉妒。”(嫉妒说堪称2009年全球最牛语录)他甚至进一步的透露说,自1974年当议员起,报销的费用就是用于房屋维修的。最后以这样的话做为结尾:“公众有权力干涉我的私生活吗?没有!”真是得佩服民主国家的言论自由,相比之下,中国的逮军局长实在是小巫见大巫。
我有的时候真的感觉西方主导下的中国腐败排名不合理。 西方国家腐败现象不严重是有制度性原因的:企业给政治家的献金是合法的,政治家上台后制订有利于财团的政策也是合法的,议员把个人的支出由纳税人的钱报销也是合法的。这样下来,请问剩下的还有什么算是腐败?如果中国效仿西方,一切都合法化,相信中国也会象西方一样廉洁了吧。
不过,英国“报销门”何以长期无法得到曝光?一是所有政党都是报销门的受益者。民主制度下,政党之间互相监督,但这是有前提条件的:即当双方利益不一致的时候,而一旦双方利益一致的时候,往往会选择携起手来。二是英国议会的报销机制。原来,所有的报销都由议会自己审核拨付,也就是用自己的左手把钱交给自己的右手而已。用中国流行语就是“即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正是议员自己制订的这种报销机制,从而使得一切报销行为合法化和便利化。三是当媒体开始披露时,遇到这样的压力:议员向警方举报,称一些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遭到了泄露!(呵呵,原来陈水扁的国务机要理论是源于英国啊)。
最后,还要补充一点的是,当英国的报销门对这个制度本身的合法性产生极大的冲击时、在国家制度遇到根本性挑战和威胁的时候,这个社会是如何表现的呢?在政教分离的英国,宗教团体进行了一次碰头会后,发表声明,呼吁英国选民不要将对议员的愤怒,转移到对民主程序的“毁灭”,公然为这个制度进行美化和维护(真是五毛教会啊,不过只要有五毛军队在,英国大不必担心,历史上这些五毛军队可在内外都起过重大的作用嘛)。其实英国实在应该向法国学习。法国宪法最后一句强硬的规定:共和政体不得做为修宪议题!这个制度即使再如何,谁也不能否定和挑战!
所以,如果在西方,妨碍大众参与政治的因素是政党和财团垄断,哪么在中国就是人大代表的无特权:没有高工资,没有巨额补助。哪么选出来的人大代表究竟靠什么生存?他们总不能空着肚子去为人民服务吧。所以这也是为什么能够选为人大代表或者愿意参选人大代表的,都是社会成功人士,都是无需为稻梁谋的群体。可是,我们是否可以呼吁给予人大代表以西方式的特权呢?这恐怕和中国的国情不符。记得有一年人代会,仅仅是发给代表一个笔记本电脑就引起全社会的口诛笔伐,更遑论给予各种特权了。话说回来,中国的国情不同,我们一直是一个道德社会,而且尚空谈少实干,多的是清流党,少的是张居正。
所以,从这个角度讲,独立候选人根本走不通,他们虽然有当选的机会,但却没有生存的机会。因为人大代表不能谋生,而在西方却可以过上人上人的生活。没有激励机制,怎么会有人前赴后继的投入呢?
附:看不了不少自由派人士对此次选举的文章,包括指点策略之类。只能说他们对政治特别是西方政治还不了解,对人性也没有足够的认识。甚至有人说要防止“重新划分选区”的猫腻之类。其实划分选区这种手段任何发达国家都用过,有的还一直在合法的用。这都算不上猫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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