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总是站在人民对立面
又为李昌奎免死摇旗呐喊
—一曳老扁舟
7月13日,央视继前不久为药家鑫免死叫嚣而落败之后,终于还是按捺不住在《新闻1+1》为李昌奎免死摇旗呐喊了。这次,央视又站在了人民对立面。
这次,跟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不同的是,央视请来的嘉宾不再是通过药家鑫一案已经臭名远扬的李玫瑾,而是北大法学院伪专家车浩。
车浩对云南高院的二审判决很是认同。
他说,此案有自首情节,属邻里纠纷,不能说云南高院的二审判决是一个没有根据的判决。他还说,凡被害人有过错,被告人有从轻处罚情节,一般是不判处死刑的。
试问车浩砖家,死者、无辜民女王家飞何错之有?她拒绝了李昌奎的求婚,能算是过错吗?我国的婚姻法哪一条款规定女方对男方的求婚必须无条件服从?再说王家飞三岁不到的弟弟应不谙世事吧,他能招谁惹谁了,李昌奎怎么丧心病狂连他也不放过?
对于李昌奎的自首情节,我们更是不敢苟同。他是在案发十四天之后,自己已经被警方通缉四天后,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的一种无可奈何。就算牵强地认他为自首,可根据相关法律,对于那些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的故意杀人案,自首,并不能成为犯罪分子免死的护身符。
李昌奎犯罪的残忍手段超乎民众的想象,严重地灼伤了民众的神经。可为什么在云南高院的党国官员、非共产党人士田成有,以及赴建生、北大的车浩等伪专家的眼中,就成了小儿科呢?
好在央视主持人还是略微清醒一些,其如是说:不管我们有什么样的疑虑,尊重法官的选择,就是在尊重法律。试问,作为一个法官,如果不能认真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或蝇营狗苟,或尸位素餐,或趋炎附势,或循私舞弊,不能甘当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他们还值得民众去尊重吗?在这种无良法官手中炮制出的判决,还值得民众去拥护吗?
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就是,我们国家所谓的司法尊严,已经在一大批诸如李玫瑾、田成有类道貌岸然法官的主宰下,已经被蚕食,民众的法律信仰,也日益消散,法律的公信力,更在迅速流失。97%的民众对云南高院的二审判决很是失望,一致呼呈要求对李昌奎处以极刑,就是最好的例证。可民众这种正义诉求,在田成有看来,是对法律的玷污。其实,是谁在知法犯法、玷污法律?是谁在借法律之名,藐视国法、玩弄法律?答案太浅显不过。
不得不说的是,李昌奎是幸运的。他能不死,是历史选择了他。为什么这样说呢,或许按他的出身,他确实没有运作空间;或许就算他的家人能凑出几个小臭钱,云南高院的大法官自然也是不屑一顾的。他们之所以要不遗余力保其不死,是颇具政治前瞻性,有战略眼光的。这为今后我国的高等法院在处理特权阶层犯罪时,有了一个可借鉴的标尺。由此,特权阶层在所谓“自首”的名义之下,就可以为所欲为、公然违背“杀人不偿命”中国历史天律了。
也就是说,今后,凡特权阶层涉案,不管他犯罪的情节有多恶劣,手段有多残忍,都无性命之虞。药家鑫真会冤魂不散。当初,药家鑫或已经有幸成为其选定不死的一个标本,可他的军二代身份不仅没有帮他的忙,反而害了他。
我们知道央视该为谁说话,但还是说点人话的好;不要总是站在人民的对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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