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美国背景的《每日经济新闻》的写手叶檀女士在7月15日发表博文《用资本利得税取代房地产限购》,提出:房地产限购应适可而止,否则,房地产将从权贵市场经济转向计划市场经济。叶檀女士认为,限购充满中国特色,但限购令充满了风险,而以资本利得税取代限购令正当其时,可以实现居住正义。
叶檀女士在文中轻易得出这一结论,这是与其一贯的“对行政权力的膜拜”的警惕有关。然后作为一个经常“拜”读其文学作品一样的经济评论的草根读者来说,她这倒是提醒了我,出于同样的警惕,不能以“拜”的姿态来读她的文章。俗话说,细嚼慢咽,有利于消化,读文章亦是如此,否则容易造成消化不良。
叶檀女士的文章在开篇使用了一个似是而非的术语——计划市场经济。在市场原教旨主义者眼中:凡计划,必为恶。从叶檀该文立意来说,其对这个“计划市场经济”也没什么好感。否则,也不会在开篇有这样的行文方式:“调控房地产理所当然,但房地产限购应适可而止,否则,房地产将从权贵市场经济转向计划市场经济。”但何谓“计划市场经济”?叶檀女士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解释,对于日益浮躁化的中国网络阅读环境来说,叶檀女士显然干了一件非常不负责任的事情,即,带领其读者尤其是粉丝们不明真相地就把这个“计划市场经济”直接等同于“计划经济”给妖魔化了,造成这样的条件反射心理的原因就是主流的、精英的学术界一贯地、长期地对“计划”的妖魔化的历史成果的积累。
伟大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生前曾说:“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资本主义也有计划,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二战后,法国和意大利等国都先后实施了“计划市场经济”,英国、日本、荷兰、德国、瑞典、挪威等许多国家制定了各种各样的经济发展计划,并且还把国家经济计划作为调节经济的综合手段。可见,叶檀女士这是冲着总设计师的结论去的,与之对应的,则是美国的“自由市场经济”(美国的经济是不是有计划的成分,待以后讨论),从而可以推论:叶檀女士向往的理想模式即美国模式。这是阅读叶檀女士文章的读者需要了解的特点之一。
然而!即便是叶檀女士心目中这个理想的模式下的国家,在其文章中也一带而过提到的:在自由的市场经济模式下,在房地产领域却出现了次贷危机,并且祸及全球。
计划市场经济也是市场经济的一种,不能因为有“计划”二字,则简单地理解为“计划经济”,这是叶檀女士这个历史学家在经济学领域基础知识不扎实的体现之一。
叶檀女士把限购定性为“充满中国特色”,而事实是否真的如此?澳大利亚从去年7月开始对外国人实施房子限购令,香港金融管理局也宣布,鉴于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特区政府已向银行发出收紧楼宇按揭的指令,金管局首次针对“收入来源非香港”的借贷人做出限制,要求他们比香港本地人多付一成首付。由此可见,由于叶檀女士对“中国特色”这一词汇的偏见和滥用,导致国门之外这些“中国特色”的做法无疑给她来了记比较尴尬的“三炮式的误伤”,也暴露了其闭门造车式的评论习惯。
叶檀女士引用台湾地区的办法,认为“特种货物及劳务税(奢侈税)条例”的做法立竿见影,不用限购手段,用奢侈税等手段,可以获得相同的调控结果。“该税收出台几天之内,台湾房产价格骤跌10%。从6月1号开始奢侈税实施一个月,虽然在通胀压力下房价没有出现大幅下挫”。对于一个仅实行了一个月的政策就如此草率的作出结论,而不是观察更长时间的执行效果,叶檀女士是否显得有些过于心急?!君不见,中国的房地产价格在2009年也曾出现过几个月的下挫现象,国内有些人士甚至发出了拯救中国房地产的呼声?
而叶檀女士在其文中,最荒唐的结论莫过于“房地产资本利得税可以实现居住正义”这句话了!在此,不禁要问一句:何谓利得税?叶檀女士在这里无疑又玩弄了一次并不高明的文字游戏,利得即所得,这里的利得税不过就是所得税的另一种名称罢了。众所周知的是,在我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九款的规定:个人转让财产所得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也就是说,中国造就已经在征收这种“利得税”多年了。但实际的情况是:房价降了吗?叶檀女士对中国税法如此不了解,陡然提出一个房地产资本利得税,而且这样的错误,叶檀女士已经犯了不止一次,这又暴露了其一个弱点:在并不了解中国实际的前提下于书斋中空谈她知道的那点儿经济学原理,似乎给人一种从美国空降到中国来的外来和尚的感觉。
退一步说,所得税,也就是叶檀女士所说的这个利得税,真的就能可以实现居住正义了吗?叶檀女士在文章中并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仅仅指出了这是政府参与这种快速积累的财富的分配的手段而已。靠所得税来调节价格,这恐怕是经济学界最天方夜谭的建议了!对于真正需要房子的人们来说,这种手段根本于事无补,居住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又何来“居住的正义”?
叶檀女士在文中说:“实行限购令是房地产市场化的倒逼,虽然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存在种种问题,但一个好处却让房地产市场有了充分的生存理由,那就是,通过商品房制度使劳动者摆脱了单位人的束缚,推动了全国劳动力大市场的形成,商品房市场与全国通用的保障体制一道,成为中国劳动力大一统市场的基础。”这种赤裸裸的论述,令人非常不愿意地想起了英国当年“圈地运动”——那段肮脏的资本原始积累的历史。如果尽量从善的角度去理解叶檀女士的话,这种教条式的吹捧手法也着实不太高明。市场化带来到如此高的房价所造成的后果,决不是可怜的劳动力们的迁徙的自由,而是为追求进入城市渴望幸福生活的人们用金钱制造出的最大的障碍,只是为有钱人争取到的自由。
而事实的真相是: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超过13亿人,土地资源极其稀缺的国家,在国家大力实施城市化战略这样一个背景下,让土地成为商品,无异于在一个缺粮的地方搞粮食市场化一样,如果没有政府的强力干预,则必然出现囤积居奇的结果!使稀缺资源成为食利阶层盘剥人民的一种工具,即便实行了所谓的“利得税”,也不过是政府共同参与了分赃过程而已。
因此,要实现一个居者有其屋的小康中国,政府就必须在市场手段之外,用行政手段来削弱住住房商品属性,增强其公益的属性。这也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中国对自己的人民的一项庄严承诺,即使,“学术”届存在着叶檀女士这样一类对政府权力怀着深深恐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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