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让老百姓都能享受高贵的奢侈品茅台国酒
因为人民网的“一语惊坛”:“茅台两千五,官家如喝水,谁知瓶中酒,滴滴皆血汗?!”联系到茅台集团名誉董事长季克良先生说的“这么好的酒就要让老百姓都能享受才对”,引出了“好的东西要让老百姓都能享受”的话题。大于认为:“好的东西要让老百姓都能享受”不但是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而且具有“普世价值”,应该成为所有社会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下面以茅台国酒为例,探讨怎样实现“好的东西要让老百姓都能享受”问题。
季克良先生说:“我从来没有把茅台定义为奢侈品,我们的价格,远远比不上动辄几千上万甚至十几万元的红酒和洋酒,就现在中国百姓的消费水平而言,只要不是天天喝,是消费得起茅台酒的。”大于不同意这个看法。国际上对奢侈品定义为“一种超出人们生存与发展需要范围的,具有独特、稀缺、珍奇等特点的消费品”,又称为非生活必需品。茅台具备所有这些特点,理所当然应该定位为奢侈品。季董之所以没有把茅台定义为奢侈品,只是因为它的价格“远远比不上动辄几千上万甚至十几万元的红酒和洋酒”,而这个价格是考虑中国人的实际收入的国情的,这个价位,在国际上显不出中国国酒应有的地位,对国内的高收入人群和公款消费来说,也显不出它的尊贵,所以才会出现“茅台两千五,官家如喝水”的现象。因此,大于认为茅台的价格应该大大提高,才与它高贵的奢侈品身份相符。
有人会说,茅台的价格大大提高了,普通老百姓不是更加喝不起了?实际上,你就是两千五一瓶,普通老百姓就是买得起得起也舍不得去消费,有几个拿工资的劳动者,会花一两个月的工资去喝一瓶可喝可不喝的酒呢?让普通老百姓都能享受高贵的茅台国酒,当然不是靠他们拿工资去买,而是由国家来免费分配。按现在茅台年产26000吨的水平,如果拿出一半来给全国两亿多家庭来平均分配,大约每个家庭每年可以分得一两,十年才可以分得一瓶。但是,不要小看这一两,因为它不仅仅是一两酒,而是标志着每一个普通老百姓都有享受茅台国酒这种奢侈品的平等的权利。
听说茅台集团还在想不断提高茅台的产量,其实是非常愚蠢的。既然是奢侈品,就不是越多越好,有时候甚至是越少越贵。如果26000吨的茅台拿出一半来给全国两亿多家庭十年才能够分得一瓶,既显出了茅台的珍贵,又减少了市场供应量,提价就理所当然了。如果达到一万元一瓶,国家必须的公务接待酒钱就拿回来了;如果达到二万五一瓶,国家又可以在免费分配茅台的同时,给所有老百姓再分配一些到本地最好餐馆去奢侈几次的“白吃”券了。
实话实说,这种做法就是让很有钱的多花些钱去多奢侈一点,让没有钱的不花钱也有一点奢侈的权利,通过这种方式或许能够起一点均贫富限特权的作用。前面说了,这里只是茅台国酒为例来说明问题。像茅台这样的奢侈品能不能让老百姓都能享受也只是一个象征,最需要的当然还是要到老百姓的生活必需品上去做文章。
附:“好的东西要让老百姓都能享受”具有“普世价值”
在《支持名誉董事长季克良,茅台“这么好的酒就要让老百姓都能享受才对”!》的帖中,提到有报道说,朝鲜有家最顶级的冷面馆玉流馆,环境有点国宴的味道,价格对老百姓来说是当然是天价。为了让老百姓都能够享受,朝鲜采取的就是由国家向老百姓发免费券的方式。
[心灵微笑]网友不相信,其实大于对“每个月国家给每人发三张玉流馆的冷面票,每个月人人能去奢侈三次,还是白吃”也有些困惑,不知道朝鲜是怎样解决这个问题的。不过,有些我们认为不可能的事,比如让每个家庭都有免费的住房这个事,朝鲜就做到了,好像没有人去否定这个事实。比较起住房来,奢侈地白吃几次冷面,也就不是什么大问题了。
其实,在这个事情上,最重要的应该不是怎样白吃几次冷面的具体细节,而是它所体现的原则。哪怕朝鲜是10年让普通老百姓有一次这样享受的机会,它的这个“好的东西要让老百姓都能享受”原则也是非常值得重视的。大于认为,这应该作为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甚至应该作为所有社会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如果按时髦的说法,就是这个原则具有“普世价值”。
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过,一定要在党的领导下,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去年(2011年)四月胡总书记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三次会晤时讲话的题目就是《展望未来 共享繁荣》。实际上,“好的东西要让老百姓都能享受”就是胡总书记说的共享和谐,共享繁荣的具体体现。可以说,如何实现“好的东西要让老百姓都能享受”是全人类的一个非常实际而且具有重大意义的新课题,只有看到这种意义的网友,才会发出真正的心灵微笑,而不会说这也不可能,那也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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