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为何喜欢“雷”人民?
新年伊始,一些“两会”代表不停制造雷语,似乎与委员们要修建“和谐女神”的愿望有些南辕北辙。自1月9日,广东方明代表发表雷人的“溺爱的百姓也可能比较刁民”的言论以来,人民代表“雷”人民的言论接二连三。
——新快报1月14日报导,广东省政协委员、省妇幼保健院副院长王颀说,“我认为,医生工资应该比市内平均工资高5-10倍,这样医生才能有尊严地活着,医改才能成功。”
——长江网1月17日报导, 广州人大代表刘伟全称,需要立法让警察敢于向刁民开枪,认为现在警察权威下降。
——羊城晚报1月17日报导,人大代表陈亚汗反映欠发达地区基层公务员、教师收入太低,建议提高补贴,并落实到位。“在粤西做公务员,真不如回家卖红薯。”
——广州日报1月17日报导,陈宗文等11名代表认为,公务员除了令人羡慕的旧“三高”(学历高、收入高、保障水平高)外,又出现了新“三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高),大部分公务员处于“亚健康”灰色状态,建言领导干部应带头休假,并积极鼓励和支持其他同志休假。
——华商报1月18日报导,钟课枝代表说,媒体不要每天都报道贪污受贿犯罪的数字,应该宣传好的东西。“假如我们看到的都是今天倒了这个市委书记,明天倒了那个市长,你说多悲哀啊!我不想看到这个,我的承受力太差了!”就在广东省人大代表、新当选的广东省长朱小丹回答“你不想看到,但不等于不存在”之后,钟代表依然坚持“我希望看到美好的,不希望看到阴暗面”的观点。
每年的“两会”,是人民与政府间“建言纳谏”的一次最重要的民主政治互动过程。人民群众希望自己的代表们“敢言”、“善言”,通过代表的纽带作用,把政府和人民紧密地联在一起,这本身是代表们神圣的社会责任。然而,人民代表利用“民主”机会调转矛头反“雷”人民的事件,近年来却屡有发生。今年的“雷公电母”还格外多,这绝不是民主的进步。
我们将上面的“雷”语归纳一下不难看出,这些言论既不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也不代表社会、国家和政府的根本利益。要说代表,也仅仅是少数群体的、局部的利益。
少数人的、局部的利益应不应该代表?下岗职工、农民工、老人、妇女、儿童、公务员、医生、教师等等,每一个群体相当于13亿公民都是少数的、局部的,正是由各个少数的群体才组成了丰富多彩的大社会。从这个意义上讲,少数人利益也是“人民”利益的组成部分,代表少数人的利益并没有错。
问题在于,社会不是加减法,它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在不同社会乃至相同社会的不同阶段,群体利益与社会总体利益是存在矛盾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才是“人民”总体利益的抓手。以医改为例,医改是当今社会主要矛盾之一,但主要矛盾方面是什么?这是代表们需要调查研究并提出议案的课题。如果认为“医生工资应该比市内平均工资高5-10倍,这样医生才能有尊严地活着,医改才能成功”,要么是代表不懂得解决矛盾的方法,要么是利用代表的话语权,旨在为少数人牟取私利。再如,解决公务员的“新三高”,不去从“老三高”中寻找因果关系;解决腐败问题,不采取公开透明办法,而愚蠢地去“掩耳盗铃”等等,都背离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与“人民代表”的神圣职责不相符。角色错位,必然会发生人民代表“雷”人民的尴尬。
从代表的个体而言,他们可能是公务员、医生、教师等等,但作为“人民代表”,其角色只有一个,那就是代表“人民”。当今网络上有一句流行语,叫做“屁股决定脑袋”。全国的“两会”在即,衷心希望我们的代表们的屁股坐到凳子的中间来,多关心社会发展的整体协调性,多关心社会发展的“短板”问题,多关心社会的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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