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提出: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这条意见的出台,是中国人民反对转基因粮食生产和转基因食品销售的胜利,它的出台,表明中国人民经过斗争彻底挫败了在某些高官支持下的转基因粮食生产和转基因食品销售祸害中华民族的阴谋。
一个时期以来,在某些高官的支持下,以保障粮食供应为名,引进孟山都公司转基因粮食,并且在主粮生产过程中非法使用转基因技术,一些汉奸学者不顾中华民族种群的安全,执意推广转基因粮食生产品种,包括玉米大豆稻谷等等,引起全国许多有识之士的抗议和声讨,而某些高官在推广转基因粮食方面推波助澜、罪恶滔天。如今经过全国人民群众的不懈努力,终于取得了初步的胜利,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
当然我们不要被暂时的胜利冲昏头脑,还要提高警惕那些汉奸学者钻法律的空子,继续推销转基因粮食生产和食品生产。还要继续与推广转基因的伪科学分子做艰苦卓绝的斗争,直至取得完全胜利。杜绝转基因生产技术被汉奸学者以各种科学研究之名悄悄地进入主粮生产之中,是中国人民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斗争的主要任务。当前我们必须呼吁尽快销毁已经上市的转基因食品,如金龙鱼转基因大豆油等等。
我们欢呼:人民胜利了,这个胜利来之是多么的不易。如果没有一大批爱国知识分子与工农阶级联合起来,奋力抗争,或许转进因主粮已经进入我们的餐饮之中,中华民族种族基因就会遭到意想不到的荼毒,那些恶意推广转基因粮食和食品生产的家伙们就会对中华民族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如今人民群众的斗争获得了初步胜利,这是我们团结斗争的结果,让我们高举金樽、斟满美酒欢呼最后的胜利快点来到吧!201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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