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的“不得擅自”和农业部的“坚决擅自”
国务院法制办2月21日公布了《粮食法》征求意见稿,其中第12款条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初看,意见明确,仔细分析,问题严重。理由如下:
一、目前,第一代转基因粮食的严重危害已经暴露,这种转基因技术在欧美发达国家已经全面破产,但此时,中国政府坚定不移地从国外大量购买这种转基因粮食,并任其在国内全面扩散、种植,这种行为,事实上是要把中华民族送上亡国灭种之路。面对来自全社会巨大的反对呼声,政府为什么不禁止进口转基因粮食?为什么不严厉打击转基因犯罪?显然,面对转基因粮食全面扩散的严重局面,如不严厉禁止,就是事实上的放纵,这个道理难道为官者不懂?
二、转基因粮食直接威胁整个中华民族的生存,已经引起全社会的严重关注和同样严重的反对呼声。为什么不把这等天大的事放到“两会”上讨论?为什么不经过党中央?不经过全国人大?不经过国家安全部门?却由农业部个别人来决定?为什么在主要媒体上封杀反对呼声?为什么不允许反对者公开参与电视辩论?为什么在这样的大事上拒绝一丝一毫的民主?你们这个意见征求稿,如果是民主政治的体现,就应该将这个事情告诉全体国民,就应该让全社会都能听到反对者的呼声,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转基因的危害,而决不是敷衍了事,由少数几个人说了算!
三、在这里,我再次强调,中华民族接受转基因粮食,将毫无悬念地走上灭绝之道。因此,对转基因犯罪必须严厉打击,坚决杜绝,党和政府必须采取比禁毒更严厉的措施。相反,任何形式上的漠视,推诿,或放纵,或有意推波助澜,都是对中华民族极其严重的犯罪。而法制办的意见征求稿,显然采取了模棱两可的态度,其表面上的征求,掩盖不了实质上的放纵。这才是问题的要害所在。
四、转基因粮食的危害及其种植后对生态环境的毁灭性破坏,决不是海洛因等毒品可比拟的。毒品,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但转基因恐怖让国人避无可避,逃无可逃。因此,对待它的态度,决不是“不得擅自”,而是严厉打击。你们什么时候说过“不得擅自吸毒”,“不得擅自抢劫”,“不得擅自强奸”,“不得擅自卖国”!——“不得擅自”的潜台词就是:“只要领导首肯,就可以了”。这才是问题的实质。
五、在农业部已经发放了安全证书,百般为转基因粮食辩护,且在主要官员决心推广转基因粮食,不听话就以政治生命为威胁的环境下,再作“不得擅自”之态,是多么的苍白无力啊!在这种形势下,实际上已经不存在“擅自”不“擅自”的问题了,倒是他们“擅自”了,政治上更紧跟,官运上更亨通,还有谁去追究他们的“擅自”之责呢?结合主要官员的一惯态度,我们完全可以预料“擅自”的后果。可见,“不得擅自”之中,隐匿着多么深奥的政治学问。
六、众所周知,农业部官员在转基因粮食上的支持态度是十分明确的。他们的一系列讲话,文件,他们的所作所为,尤其是其独一无二、世界闻名的“安全证书”,不仅清楚地表白了他们在转基因粮食问题上的态度,同时还异常清楚地表明,正是他们“擅自”为党中央作主,为全国人大作主,为中华各族人民作主。面对巨毒转基因,面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不测未来,不知道他们的底气从何而来?
今天,可以肯定地说:当前,转基因粮食对生物和环境存在确定的灭绝性危害,对自然环境存在确定的毁灭性破坏,并且长时间不可逆转;如果哪个民族长期食用转基因粮食,哪个民族注定要走向灭亡,这就是全世界有识人士坚定地反对转基因粮食的理由,也是发达国家和有良心的政治家拒绝转基因粮食的主要理由。作为领导者,应该为人民的健康着想,为民族的前途操劳,怎么可以在这样重大的问题上一意孤行呢?在转基因粮食问题上的任何漠视、推诿、甚至怂恿的态度,都是对中华民族的极大犯罪,都将接受历史的审判!请你们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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