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言
据《明报》报道,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主任迟夙生建议“卖淫嫖娼合法化”。这非比寻常的建议甫出,立即招来一片质疑反对声音,有人指该建议有悖社会主义道德,更担忧误导青少年。虽然这项建议已被黑龙江省代表团否决,但迟夙生仍争取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重提此议。
迟夙生对媒体表示,在现实生活中,当局一直严打卖淫嫖娼,但却仍不能阻遏此类活动,甚至日益泛滥。与此同时,因卖淫嫖娼而导致的性病、爱滋病日益增多,“我们必须正视这种事实的存在”。迟夙生说,她建议废除《刑法》第358条中关于“组织他人卖淫”的处罚规定。要对卖淫嫖娼行为规范管理,如果她们的职业合法化了,对她们实行定期健康检查,将有效预防性病、爱滋病的传播。据悉,迟夙生争取卖淫嫖娼合法化已经3年,游说了30多个代表签名支持这个议案。
不错,正如迟夙生代表所说卖淫嫖娼违法犯罪行为在现实社会中确实存在,但存在的并不说明它就是正当合理的,也不能成为将其合法化的借口。正如官员们的贪污腐败行为一样,决不能因为贪污腐败泛滥成灾,就将贪污腐败行为合法化。借口卖淫嫖娼行为屡禁不止就将其合法化,是社会管理者们无能以及对国家和民族极不负责的表现。还有诸如贩毒吸毒也是严禁不止,难道也要合法化吗?卖淫嫖娼果真合法化,受残害的不仅是更多的我们的姐妹们,而且将更加恶化社会道德风尚,害国害民,后患无穷。
迟夙生以关心卖淫嫖娼者健康为由,建议其合法化、职业化,并建议合法化之后提高卖淫嫖娼的准入门槛,俨然将卖淫嫖娼行为作为一项产业。果真如此,我们且不说谁家的父母、丈夫愿意让自己的妻子儿女去从事这样毫无尊严的职业?就一国政府而言,要靠着女人们出卖皮肉来支撑其财政税收于心何忍?又有何颜面自称其社会主义文明国度?这绝不是任何意义上的文明进步,而是历史的倒退。新中国女性自尊、自立、自强的良好形象和来之不易的社会政治地位都将不复存在。
老百姓有句骂人的话叫“当婊子立牌坊”,意在讥讽那些做了下贱龌龊事,而又期待人们对他歌功颂德的人。这样的人,老百姓们对其嗤之以鼻。值得警惕的是,当今一些人可能反其道而行之,即“先立牌坊再当婊子”。如今的一些代表、委员、社会名流,他们已经有了足够的社会政治地位、经济实力,通过各种途径建立了自己的牌坊。而他们有了“牌坊”不是好好珍惜,而是想方设法要去当“婊子”。 迟夙生大概就是这类人之一,还有那个提议让穷人向富人“转赠二胎指标”的人,那个“官员妻子儿女出国是公民权利”的辩解者,更有挂着共产党招牌的人却极力推行资本主义私有化。等等。
记得看过一篇文章《当婊子可以,立牌坊不中》。这里,我也想说一句:想当婊子可以,先把牌坊砸掉。在这一点上,我还是很佩服茅于轼老先生,这位被美国基金资助的天则经济研究所撑门人回忆“反右”时说:"我认为我是被准确地打成了右派。我就是主张走资本主义道路"。茅于轼老先生在“婊子”与“牌坊”问题上比某些人还是要磊落的多。经验证明“婊子”与“牌坊”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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