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媒体头条充斥着MH370失联和克里米亚公投的事件报道,但是我更关心偶尔冒出来的长沙伍家岭砍人事件,伍家岭砍人事件发生后,围绕它的传播报道,以及衍生出的全国某些地方与砍杀有关的谣言,那一刻,也迅速占据了媒体头条。
除了MH370和克里米亚之外,肯定还有比伍家岭砍人事件更值得报道的新闻,比如刚刚开完的两会,围绕国计民生,都是一些与百姓切实生活有关的好素材。但是媒体们不买账,它们偏偏喜欢扎堆儿,就像商量好一样,把伍家岭砍人事件推上头条。
我们看看这两天还有有哪些令人啼笑皆非的事儿。其一:3月14日,成都春熙路上几个新疆人走过来,引得数百逛街成都人瞬间作鸟兽散,后来据公安的人说,是有人刻意传播“有人砍人”的谣言;其二:据广州警方通报,3月15日,广州沙河大街某服装城一小偷行窃时被发现,小偷高喊:“有人砍人”,同样吓得周边群众四散奔逃,当然小偷最后被抓住了。
乌尔里希·贝克说,如今是一个风险社会,我们生活的世界充满各种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料的风险。比如雾霾,华北地区经常爆表,也没见人们有多惊悚,照样该吃吃、该喝喝。然而,缘何一听到“有人砍人”四个字,为何吓得四散奔逃?我的理解是,雾霾可能会致人死地,但那是软刀子,并不会感觉多么疼痛。
而明晃晃的砍刀属于冷兵器,在一个现代武器这么发达的时代,使用冷兵器杀人更能显得快意恩仇,当然这是相对杀人者而言。而对于被杀者而言,被冷兵器砍杀,则有一种难以名状的恐惧和颤栗。我们经常会看到,好莱坞的动作大片里,比如“007系列”之《择日而亡》当中,在眼花缭乱的导弹、机关枪等现代化武器之外,还要安排一段仗剑拼杀的场面。再比如“第一滴血”系列电影中,兰博健硕的肌肉,以及匕首、弓箭划过或穿透敌人身体时显露出的那种暴力美学。
因为冷兵器所透露出的那种阴森,也就有了成都春熙路和广州沙河大街上的砍人谣言所引发的骚乱。我相信,这两起砍人谣言一定是长沙伍家岭砍人事件以及更早的昆明火车站砍杀事件的后续发酵所形成的阴霾。如果使用学术一点的语言,把昆明火车站砍杀事件作为一个文本解读的话,那么,长沙伍家岭砍人事件,以及此后的两起砍人谣言,都可以看做是一种“伴随文本”。
追逐伴随文本狂热,这是现代社会大众传媒的通病。在一个被商业化和政治化双重挤兑的社会中,媒体没什么太多选择,它们也要穿衣吃饭,为此如何吸引受众眼球就成了当务之急。怎么办?说来也简单,那些刺激受众神经的大事件就像扔进湖水中的一块石头,没了素材之后,媒体只需要围绕石头溅起的涟漪做文章就可高枕无忧。
于是,我们就会发现,原本一起充满血腥和暴力的砍杀事件,成为了媒体四处消费的大餐,而我们每一个置身砍杀事件之外的人,会不经意间嘲笑那些听到“有人砍人”而狼狈不堪逃跑的人,会四处把它当做一个笑料传播,一刹那间,竟然也成为了消费暴力和冷血的消费者。
不但如此,我们还在意识中建构起关于另一个民族的妖魔想象。他们个个携长刀,面露凶光,似乎天生喜好砍人。这使我想起了前不久英国《卫报》刊登的一篇文章,叫做《新闻有毒》,文章说:新闻有害健康,它能引发恐惧和欺凌,阻碍创造力,并抑制你深入思考的能力。解决的方案是什么?是彻底放弃消费新闻。只是,《卫报》开出的药方有效吗?
我发现,人们中新闻的毒越来越深,越来越成为新闻的“理想读者”。在一个充满选择性困难和纠结的时代,人们早就放弃了什么是“征候式阅读”,毫不犹豫的,一头扎进了新闻为他们准备的盛满鸩酒的杯中。凭借新闻为人们提供的鸿门盛宴,人们居然自信满满的说,世界就是我的直观想象。
顺理成章的,人们还是没能跳出休谟的“黑天鹅陷阱”,或者就从来没打算跳出过。因为当我们依仗媒体知识做出判断,就以为看透了整个世界,我们将某个社会群体无意识当中“污名化”,会得到某种快感,这是权力的春药发作了!
说了这么多,媒体一定感到很无辜。没错,成龙大哥在两会上说,雾霾现象全民有责,消费暴力和同胞的鲜血,我们成了一丘之貉。此刻,一定有一双眼睛在我们背后注视着,乐得合不拢嘴,它很乐于见到我们彼此攻讦、诅咒,甚至挥刀相向,然后假装劝解我们,生活哲学的最高境界是和谐。这表意必有离场的悖论,始终是一个死结,善良的人们,总是取笑他人疯癫,而对于自身所处的甜蜜陷阱,却看不穿。
附:反恐风暴背后的群体污名化陷阱
中国正日益成长为世界一只重要的反恐力量,但充满戏剧色彩的是:反恐走出国门,却后院失火。从更早的2008年“拉萨 3·14暴乱”,2009年“乌鲁木齐7·5暴力事件”,到2013年“北京10·28金水桥事件”,以至于刚刚发生的“昆明3·1火车站暴恐事件”,再有近来频繁发生在新疆、西藏地区的暴徒袭击警民事件,使得中国面临的反恐局势骤然紧张起来。
暴徒们将屠刀伸向手无寸铁的平民,其行径冷血、残忍,必须予以打击和严惩,可以预料的是,正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反恐将成为一项重要的议题,或许两会后,中国就将展开新一轮的防恐、反恐风暴。
不过,在反恐风暴之下,一个群体污名化陷阱正越挖越深,提醒当局不得不加以提防。这个陷阱如下:“昆明3·1火车站暴恐事件” 刚刚发生后不久,就有多地网友爆料,当地加强了对新疆人的戒备,房东不租房子给新疆人,酒店以床位不足拒绝接待新疆人, 在这些人看来,每个新疆人脸上都似乎刻着“恐怖”二字,随时会拿一把明晃晃的钢刀索了别人性命。这绝非夸大其词,在有藏族或维族同胞活动的城市,中国最勇武的城管都轻易不敢惹他们。
官家尚如此,更何况平头百姓,在民间流传着这样的说法:新疆人或西藏人很齐心,如果一人受到欺负,就会集群而上,且生性鲁猛,而汉人则如一盘散沙,即便与新疆人或西藏人发生矛盾,也只能忍辱退让。这也绝非杜撰,“切糕党”的诞生便是证明。于是自上而下的,便会形成一种对新疆人或西藏人的刻板印象,下意识将恐怖、暴乱等概念等同于新疆人或西藏人。
如上文所述,这是一种非正常的社会学现象,叫做“群体污名化”。污名化现象并非现代才有,古希腊人就曾经在奴隶、罪犯或叛徒身上打上记号,以此向人示明:此人有污点,在祭祀仪式或公共场合当避免与之接触,以免受到玷污。现代社会文明大大进步,然而污名化现象却有增不减,如是观之,整个中国范畴内的社会群体,被污名了个遍:从叫兽到砖家,从公知到大妈,从猿类(公务员)到灵道(领导),从变坏的老人到虐人的儿童,从全民学习的道德楷模到呼风唤雨的网络大V。一句话:好人去哪儿了?
污名化存在着一个命名的过程,在施污者与受污者之间必然存在着不对等的权力关系,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Erving Goffman )将污名定义为人际关系中“一种大大令人丢脸的特征。” 被污名化也就意味着名声不好,道德品质有问题,被排挤出社会正常范畴,人人唯恐避之不及,社会信任体系遭遇危机。污名化是一种社会身份定位,被污名化的一方,其真实和虚拟的社会身份之间产生了错位。这与心理学上的“晕轮效应”很相似,由于某些特定的因素,污名化的一方对被污名化的一方往往存在一种以偏概全的认知偏差。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这里所言“特定的因素”是什么,换句话说,是什么原因造就了新疆人或西藏人的“恐怖、暴力”身份标识?有人说是媒体的报道,他们认为媒体不负责任的使用“新疆暴徒”或“西藏暴徒”的称呼,强化了受众对新疆人或西藏人的刻板印象。表面看来,确有道理,提出“刻板印象”概念的李普曼(Walter Lippmann)还提出过“拟态环境”概念,即受众对社会的认知主要基于媒体的报道。
不过,认为媒体是导致新疆人或西藏人被群体污名化的罪魁祸首,此种言论显然不能触及问题的机理。如果非要追究,则当局现行的差异化民族政策难辞其咎。本着保护少数民族同胞的初衷,给予少数民族同胞在教育、生育、经济等政策上的优惠,看起来合情合理,彰显了政府的人道主义关怀。然而现今来看,政府实行数十年的差异化民族政策问题多多。
不妨先来做一个逆向思考,政府给予少数民族各种优惠政策,假若是出于保护和关爱之意,我们也可以将之理解为这里面存在着身份上的歧视——因为少数民族在智力上和文明开化上不及汉人,所以才给予特殊照顾。中国历史上有这样的传统:中央以远,蛮夷之地,民风彪悍,非怀柔政策才得以笼络人心。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Jr.)也曾经是美国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享受者,1951年,马丁·路德·金申请波士顿大学神学院的博士项目,提交了一份很低的GRE分数单,按照白人标准,肯定不会被录取。令人惊奇的是,他最后被录取了。当时的美国白人普遍认为:黑人学生和少数族裔学生,在标准化总体考试中的成绩一定会低于白人学生。
这在中国的教育界更为普遍,少数民族考生所享受的加分、减免学费等各种优惠条件令汉族学生极为羡慕,同时也催生了某种程度上的心理不平等。在教育产业化的大背景下,一部分人可以免费享受商品服务,另一部分人则需要出高价购买,这对于日渐注重平等意识的中国人来说,颇为不爽! 这不也是传说中的“特权”么?
但是,新疆人或西藏人对此“特权”买账不。吴迪3月5日在《联合早报》上撰言:汉人大量涌入新疆或西藏,垄断了当地的就业机会和商业机会,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宗教信仰不同程度的受到了影响。少数民族参与当地经济文化建设严重不足,于是,我们又看到,在新疆或西藏地区,汉人成为了某种程度的“特权者”。在维族人或藏人观念中,汉人成为了领地的非法入侵者,其背后必定得到了政府的默认,汉人也被群体污名化了。
双向的群体污名化,与政府所主导的“外圣内王”的少数民族政策有莫大干系。直接导致了对立双方都认为:对方攫取了自己本应得的利益。于是衍生了一种非常可怕的后果,被污名化的一方不仅仅像戈夫曼所说的只是丢脸那么简单,敌视、敌对的情绪不断蔓延。一旦到了临界点,被污名化的一方就会以激进行为予以回应,这既是对施污者的反叛,也是对自己被污名化身份的自我隔离。譬如,同性恋者被戴上不正常、反人类的标签,激进的同性恋者就会在公开场合光鲜地招摇过市,并且炫耀说:我是同性恋,你奈我何?
换言之,汉人与维族人、藏人之间的双向群体污名化,何尝不隐藏着暴力的隐忧呢?有时候,情绪上的暴力更可怕。双方既是施暴者,也是受害者。而暴力的根源在于自我认知出现偏差,因而出现激进的越轨行为毫不奇怪。就像戈夫曼在《污名》这本书中开头所引《寂寞芳心小姐》的自白一样:当那些正常人用侮辱人的口气嘲笑我的心智缺陷……不是说笑,我真想把他们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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