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阶级斗争”一词有些红火,起因是9月底的《红旗文稿》上刊用中国社科院院长王伟光的文章《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一些人的因此火冒三丈,颇有点群起而攻之的架式。
随意看了几篇文章,结果发现都在不约而同地给王伟光一文贴上了“阶级斗争为纲”的标签。有的文章火药味十足,可是语无伦次,没有丁点探讨问题的意思。有的文章洋洋千言,但却离题万远,与王伟光文章内容没有交集。看了这些文章有一个感觉,似乎“阶级斗争”提不得,提出这个问题就是大逆不道,就要给人家上纲上线、戴上高帽。这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让别人说话,天塌不下来。如果连别人说话的权力你都要剥夺,那实在是有些霸道,这也是一种变相的暴力。和谐社会,包括大家可以心平气和地讨论一些问题,真理越辩越明,歪理越析越谬,只要有实事求是的态度,任何事情都是可以辩论明白的。有人给王伟光戴上“左祸”的帽子,有人指责王伟光“不甘寂寞”,怀“文革复辟”之心,从陈旧的武器库中重新拾起以“阶级斗争”为代表的极左理论,大肆宣扬,逆民心而动。这确实有些过了,这是只允许自己说话、不允许别人发声,与香港的“占中”人士没有什么两样。
阶级斗争存不存还得看事实。如果阶级斗争事实上不存在,那么根本用不着着急上火,这等于王伟光在论述一个根本不存在的问题。论述一个不存在的问题,应该不关别人什么事,由他一个人论述去算了,也不会引起公众注意。如果是阶级斗争确实存在,却不让别人去研究去论说,那就有些问题了,这等于是掩耳盗铃。从一些人的强烈反应看,可以间接地看出,阶级斗争还是存在的,而且在某些方面还相当激烈。既然现实当中存在阶级斗争,却故意装着看不见,甚至故意否认客观存在,只能是自欺欺人,最终不仅可能给社会造成危害,而且还可能给那些不让别人研究阶级斗争的人造成伤害,毕竟问题一旦爆发出来,是谁也左右不了的。
批驳别人还得看别人说了什么。有人说,王伟光只是说当前还存在阶级斗争,一些人却说他在提倡“以阶级斗争为纲”,显然没有认真看过王伟光的文章。批评或批判一个人时,你不能批人家没有主张过的,王伟光没有说“以阶级斗争为纲”,你却去批,显然有些文不对题,没有说服力。我也没有看王伟光的那篇文章,但我想,王伟光作为中科院的院长,不至于信口开河,更不会胡说八道,毕竟他是专业人士,我等皆是研究的门外汉。门外汉批驳门内汉有时候还真说不到点子,不可能与门内汉站在一个平台上研究问题,总有点发言权不足的问题。有人是赞成王伟光观点的,要不《红旗文稿》也不会刊登他的文章。有人承认阶级斗争依然存在的理由有三。第一,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国家存在的前提就是阶级,既然国家存在,阶级就存在,有阶级就有阶级斗争。第二,十一届三中全会放弃的是“以阶级斗争为纲”而不是“阶级斗争”,不能因为前者而否认后者。第三,宪法明确载明“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中共党章承认“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应该说,这些都是在理的。无论承认也好,不承认也罢,这些都是事实存在的。
争论还得搞清基本概念。什么是阶级斗争?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如果在概念上就有不同的理解,那么争论起来就有点针尖对不上麦芒了,这没有意义。应该说,任何事情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态。有的人可能将阶级斗争狭隘地理解为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力行动,理解为“游街”、“戴高帽”,以至于对有人研究阶级斗争火冒三丈,应该说现阶段不存在这个问题。如果将阶级斗争理解为不同阶级意识形态方面的对立,在现实当中则是广泛存在的,比如腐败问题,比如西方发明的针对别国的颜色革命问题。如果不存在阶级斗争,美国与英国支持香港一些人“占中”又如何解释,“占中”策划者提出的口号为何从“争普选”变为要求香港特区政府“政改三人小组”下台,从要求特首梁振英下台变为直接喊出攻击中国共产党的口号?七月份,中组部印发了《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和帮助干部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防止在西方宪政民主、“普世价值”、“公民社会”等言论的鼓噪下迷失方向,防止在封建迷信和宗教的影响下失去自我,防止成为西方道德价值的“应声虫”。不知道这是不是阶级斗争的反映。应该说,意识形态的对立无处不在,明的暗的,有时候还相当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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