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王伟光同志发表了《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一文,击起了各种不同的反响。有的赞成,有的反对。在反对的人中,有的是站在大垄断买办资产阶级立场的反动文痞,有的是不知道干革命要联合大多数人的左倾幼稚病患者。因此,我也想对此向题,谈些自己的看法。我觉得王伟光文章的标题就有点软,有点漠糊。我此文的标题就明确说明了我的基本主张。
一、 王伟光同志此文(以下简称王文)宣传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国家理论。
它详细说明了:“第一、国家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第二: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剥削、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第三、特殊的军队、还有监狱、法院、警察、是国家政权的主要强力工具。”“第四:国家随着阶级的消失而消亡。而国家的最终消亡必须经过无产阶级专政”。而无产阶级专政是“新型国家”。这些论述,都是完全正确的。
二、 王文也宣传了毛泽东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思想。
他指出;“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和无产阶级专政的一般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发展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思想。他指出:‘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个专政必须和国际革命力量团结一致。这就是我们的公式,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纲领。’”
三、 王文是在宣传和维护我国宪法的。
我国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一条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改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恽仁祥老同志己发表文章支持。他说:“我们的宪法明确规定我们是工人阶级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无产阶级从来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对人民实行最广泛的民主,而对社会主义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这是我们公开宣示的。然而,一些满嘴“民主”的“改革精英”竟不容王伟光同去宣传和维护我们的宪法……他们究竟想干什么?发人深省。一个号称“社会主义”的国家,连宣传和维护宪法的权利都被视为“非法”,而声称要判“极刑”,足见一伙反社会主义分子囂张到了何等地步!全国人民能容忍么?我还要靖问是谁怂恿他们如此囂张?”
四、 王文对我国当前状况的分析虽然不够具体,但基本上是正确的。
他指出我国目前“仍然处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判定的历史时代,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个前途,两条道路,两种命运,两大力量生死搏弈的时代,仍然是进行一着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斗争。”
(2014牟10月9日)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