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仁平:“大赦国际”颁奖给艾未未是在给自己颁丑
总部在英国的“大赦国际”又来给中国捣乱了。该组织24日将其最高奖项2015年“年度良心大使奖”颁给“中国异议艺术家”艾未未,表彰他“多年来为本国人权奋斗发声的杰出贡献”。西方不断有各类NGO给中国的异见人士颁奖,美欧媒体随之炒作,就像流水线生产一样,一轮又一轮的,这已是中外社会都很熟悉的常态。
在中国知道艾未未政治立场的人,比知道他有什么“艺术成就”的人大概要多得多。艾未未的行为艺术中国人能看懂的就寥寥无几,他在西方近年却被捧成“艺术大师”,原因何在,中外都心领神会。很多人相信,如今在中国搞艺术的人如果能在对抗体制的政治方向上搞出点花样,并被西方势力相中,那也是出其不意成名的一个门道。
中国的异见人士在西方获奖这几年达到高潮,有人说,中国崛起让本国反体制的异见人士都身价大涨,“明星”迭出,这是个挺有内涵的玩笑。今后一个时期,这一趋势将会延续,反过来看,它也是中国走向繁荣与强大的特殊写照。
不能不说,西方反华、厌华势力早前使用这一招时,冲击力还是有一些的,直到颁给刘晓波诺贝尔和平奖,算得上是“重磅炸弹”。但之后西方NGO反复使这同一招,向中国异见人士颁奖不择良莠,那些颁奖组织也三教九流,很多通过挑衅中国进行自我炒作的倾向非常明显,它们自毁了自己的影响。
在今天已经过“千锤百炼”的中国社会看来,大赦国际颁给艾未未“年度良心大使奖”,这同该组织发一篇声讨中国的檄文,所传达的信息是一样的。给艾未未等颁“人权奖”,这是西方极端力量把骂中国变幻成他们最拿手的方式,他们想以此忽悠世人:在中国搞政治对抗是“良心”的最高表现。
西方的这些奖项大概能鼓舞受奖人和中国相关的异见人士,但对中国社会整体来说,它们的影响力不仅递减,而且在逐渐积累“臭了街”的效应。这些奖项越来越成为西方极端势力既仇恨又拿中国无奈,因而不断制造由头自娱自乐的符号。
中国社会有大量为促进人权发展态度积极的行动者,他们可能默默无闻,但却是改革的不可或缺力量。西方的各类人权奖几乎全部绕开他们直奔那些政治对抗者,这一取向明显是对中国敌视的。这些奖项不会经受住中国历史的考验,获奖的中国异见人士最终将因此多一个污点,而不是光荣。
目的不纯的“人权奖”只是政治游戏,它的参与者就成了演员。中国的实际进步越大,这些表演者就越会把自己逼得不顾常识,宁肯自己稀奇古怪,也要同大的事实对抗。西方的各类“人权奖”靠制造对立收获关注,这是它们在全球化时代的掉队和堕落。
有想黑诺贝尔和平奖的人提出,如果诺委会也再颁一个和平奖给艾未未,那才有趣。因为他们很想看看,那会为西方的这一顶级“人权奖”加分增色,还是会让它在中国社会面前丢大丑。
中国社会之庞大、复杂,是“大赦国际”那个小圈子需费些力气才能搞懂的。但瞧他们那副不谦逊的样子,以为自己真有资格像老师一样给中国的社会变革进程随意打分。他们不知道自己的见识有多小,自己针对中国所做的表演有多无聊。▲(是环球时报评论员)
艾未未真面目:五玩艺术家--五毒俱全
艾未未被艺术圈里的人称为「五玩艺术家」:玩行为艺术,玩政治,玩法律,玩感情,玩良知。其实,生活中的艾未未,「五玩」的内容是「五毒俱全」:一毒是玩所谓的「行为艺术」,亵渎艺术和公序良俗;二毒是玩政治,充当西方反华势力棋子,只为博得一些洋人欢心和叫好;三毒是玩法律,涉嫌偷税漏税,销毁会计凭证,以及传播淫秽物品罪等,证据确凿;四毒是玩感情,涉嫌重婚罪,也是证据确凿;五毒是玩良知,诋毁国家污蔑民族愧对其父。艾青若九泉之下有知,肯定也会怒斥这个不肖子孙。
一、玩「行为艺术」亵渎艺术和公序良俗
艾未未被称为「五玩艺术家」,首先是玩行为艺术。他那所谓的「行为艺术」算得上是艺术么?例如网络上有许多艾未未自己散播开的他自己露生殖器的「行为艺术照片」。这绝不是艺术,而是对艺术的亵渎,令人作呕。艾未未是网络露阴的「急先锋」,有人把露阴分为上型(乳部)、后型(臀部)、前型(阴茎,亦称为「第三条腿」),艾未未玩行为艺术主要玩的是前型,是最伤风败俗的一种类型。有了网络以后,艾未未如鱼得水,开始举办自己的网络「第三条腿行为艺术展」。据多维网、文学城、《联合早报》、新浪、twitter等媒体和网络的报道指出:「一个爱脱光了露出阳具的猥琐肥汉,其形态可以说丑得石破天惊、神憎鬼厌,换个人会被警察当流氓抓号子里,只因为是艾未未,这就成了艺术或政治。」
例如,艾未未一张所谓「十八只小鸟一起飞」的「行为艺术照片」,热门网络上的评论是:「看看那十八个赤身裸体的丑陋男人前十二生肖兽首的表情,像被后面那些畜生用『枪』枪决一样悲哀,艺术的精髓就这样被畜生糟蹋!」在另外一张所谓「以一博四」(也叫「一虎八奶图」)的照片中,艾未未将自己当作主角,与其他4名女性全裸入镜,尽管艾未未给这件淫秽物品披上「皇帝的新装」,自欺欺人指其有「政治含义」云云,但许多网民不约而同有此感受:「你只要看过他(艾未未)与那些肥肿女人一起拍的行为照片,包保你马上呕吐并三天吃不下饭!」有一些网友则指,「这幅照片是艾未未表达他自己妻妾成群的西门庆式宣淫」。许多网民形容艾未未实际上是「4级片」的导演和主角,内地和海外的艺术圈则将艾未未的行为艺术称为「淫乱行为」,是对艺术和公序良俗的亵渎。
二、玩政治充当西方反华势力棋子
、多维网、文学城、《联合早报》、新浪、twitter等媒体和网络,发表了许多揭露艾未未「帮助外国势力反华」的文章。其中有文章指出:「艾未未制作了『草泥马(操你妈)祖国』的视频,这个视频恶俗不堪,极端仇恨国家,让我们看到艾未未等人由反共变成公然反华反祖国的小丑。」
自从毛泽东主席于1949年10月1日在北京天安门上庄严宣告:「同胞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已于本日成立了!」从此,一个沉睡许久遭受列强欺凌的雄狮开始醒来,一个古老而崭新的中国伫立于世界的东方,天安门也成为新中国的象征。而在艾未未的「行为艺术」作品「我干北京天安门」中,艾未未对着天安门树起中指,他称「干」就是「操」,中指是用来表示男人的生殖器,这不仅露出艾未未的流氓面目,而且暴露他对国家的仇视,并且充当西方反华势力棋子。对此,在他的《再干北京天安门》中,大腹便便的艾未未站在天安门前,其丑陋无比的大肚腩上方写着英文FUCK一词。(Fuck是个很古老的英语字汇,是出名的脏话,与普通话的「瞳」、闽南语的「干」、四川话的「日」以及粤语的「蝬」意思类似。这个字普遍被认为含有极为冒犯和侮辱对方的意思。)艾未未还奴颜媚骨地向外国主子解释说:「为什么不用『操』而用FUCK,是因为仅以此作品献给看得懂的、热爱中国的国际友人。」
艾未未将他所谓的行为艺术与政治活动相混淆,他的一些行为艺术创作,实际上就是搞政治活动。艾未未参加了很多政治活动和游行,他一边参与一边拍照,用艺术家的头衔掩饰其政治活动,并将这些所谓作品放到网络上或到外国举办展览。中东北非局势动荡期间,艾未未鼓动网民在上班的路上或晚上出门时偷偷贴一张口号或文章,掀起一场「牛皮癣运动」。实际上,艾未未与内地的所谓「茉莉花革命」的搞手联系非常密切。
在优酷上的一段视频中,以「反伪科学斗士」着称的司马南与《环球时报》主笔王文就艾未未一案发表评论,他们指出,「所谓的艺术家『反华』就会受西方追捧」,「艾未未是在2008年后被西方炒红的」,并指「艾未未们若得逞,中国会更糟」。在访谈中,司马南表示:「在中华民族六十年刚刚呈现往上走的时候,我们听你大胡子艾未未的,跟着你上街,闹街头政治,中国老百姓日子能过得好吗?……艾未未你那个政治是不靠谱的,更何况你拿着国外的钱干这种事,不明不白啊。」
三、玩法律涉嫌多种犯罪行为
艾未未挑战法律,已涉嫌多种犯罪行为,除涉嫌偷税漏税外,还涉嫌重婚、利用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犯罪行为。
大量证据证明艾未未涉嫌偷税漏税,并且数额较大,为避免调查还试图销毁会计凭证。艾未未3日被公安部门依法调查之初,态度比较抵触,随着调查的深入,公安部门所掌握的人证、书证、旁证比较扎实,艾未未的态度也有所转变,开始交代相关问题。
艾未未的一些「行为艺术」作品,已经达到法律规定的淫秽物品级别,对此网络上已有大量证据可以认定。他在网络上传播的那些所谓「行为艺术」作品,淫秽不堪,挑战公序良俗,实际上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网络上有许多艾未未自己散播开的他自己露生殖器的「行为艺术照片」,更是令人恶心得无以复加。按照中国刑法,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该罪不必出于牟利目的,使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不论主观是否存在牟利,都将受到刑罚的处罚。
四、玩感情涉嫌重婚罪
艾未未玩感情大搞流氓秽行,并涉嫌重婚罪。据BBC、、多维网、文学城、《联合早报》、新浪、twitter等媒体和网络报道,艾未未的重婚和淫乱对象一般分为三类:
一,艾未未工作室工作人员,艾未未借所谓工作之便慢慢发展成性伴侣或二奶;
二,就是国内的一些所谓女「民主」人士,不少人和艾未未有一腿,她们在「推特」上与艾未未打情骂俏,动不动就大肆宣淫谈「深入」、「抽动」这些字眼,有网民揭露,「这些女『民主』人士是艾未未圈内『民猪人士』的『福利』,特别在肥猪一样的艾大爷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三,就是那些思想激进、涉世未深的女学生女青年,一些无知的女孩子就被这老流氓实施「潜规则」。
艾未未是一个50多岁的已婚男人,大肆包二奶,涉嫌重婚罪,证据确凿。艾未未还与配偶之外的女性生育一子,小孩出生证上姓名证实姓艾,民政部门没有艾未未的离婚纪录,他本人对此也不避讳。
五、玩良知诋毁国家 愧对其父
艾未未是著名诗人艾青之子,但他的行为愧对其父。艾青对劳动人民、国家感情深厚。艾青有名句:「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艾青向祖国捧出一颗赤子之心,表达了对民族和祖国的挚爱。但艾未未假借「维权」、「民主」玩政治,污蔑中华民族,诋毁国家、煽动动乱。他引以为「傲」的言论有:「娘了格逼祖国」、「不反华还是人吗」、「在中国缺少同情弱者的习惯」、「中国这个体系没有人性」等等。两相比较,艾青人格高尚,挚爱祖国,艾未未却在四川大地震发生后几天,还搞口交等「行为艺术」,并明目张胆张贴在自己的博客上,故意挑衅人类最起码的道德良知,令人发指。艾青若九泉之下有知,肯定也会怒斥这个不肖子孙。
大赦国际委托跨国公司捏造中国虐囚广告
TBWA公司制作如此不堪的诬蔑中国的“奥运广告”,其背后的雇佣者正是打着人权旗号的大赦国际
国际先驱导报实习记者杜晓军发自北京 “一组辱华广告照片正在网上流传。”近日,这个消息在法国的中国留学生中广泛传播。
在法国兰斯工作的中国人董铭也看到了这组广告,他告诉《国际先驱导报》,这组照片竟然还在刚刚结束的戛纳国际广告节上得了铜狮奖,“照片是由TBWA(李岱艾)广告公司设计的。”
李岱艾广告公司设计的这组“辱华”广告包含了三张图片,选用了射箭、游泳、举重这三个项目的画面,借奥运体育项目来影射中国虐待囚犯。图片给人的感觉是中国的囚犯在遭受着非人的折磨。
借奥运项目展示“虐囚”
比如,在“射箭”项目广告中,一个中国囚犯被绑在了箭靶上,他耷拉着脑袋,头上缠着绷带,胸口上有血迹,站在一旁的持枪警察满脸得意。
在“游泳”项目广告中,游泳馆里出现的不是游泳选手,而是两个身着制服的警察,他们将囚犯的头按入水里又提出来,而囚犯表情非常痛苦,右臂有明显的伤痕。
而在“举重”项目广告中,一个女囚犯穿着肮脏的囚服,戴着手铐脚镣,被拴在杠铃上,膝盖处有明显的伤痕和血迹,显得非常无助。在每幅广告的右下角,均附有“奥运之后,争取人权的战斗必将继续下去”字样。
“太气愤了,真是气愤到无语。”在网上看到该组照片后,加拿大留学生田洁告诉《国际先驱导报》。也有网友指出,“广告设计者显然是以‘演员摆拍’的方式进行造假。照片所展示的虐囚场景,显然是出自大赦国际和广告设计者的主观臆测和捏造。”
大赦国际委托设计
李岱艾广告公司目前在全球总营业额名列世界第九,阿迪达斯、苹果等世界知名公司均是其客户。该公司制作如此不堪的诬蔑中国的“奥运广告”,其背后的雇佣者正是打着人权旗号的大赦国际。在anti-cnn.com网站上,一位名为“空气稀薄”的网友率先披露了此信息,“这些广告的委托方是大赦国际”。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在李岱艾广告公司客户名单中并没有列出“大名鼎鼎”的大赦国际,但是在其公司主页上却赫然有大赦国际的踪影。
事实上,李岱艾广告公司并非大赦国际委托的唯一广告制作公司,它还委托了其他跨国广告公司制作类似的“辱华”广告。今年6月,丹麦恒美广告公司就设计了这样一幅平面广告:一个人正在流泪,泪水划断了他脸上的五星红旗印记。在图片上,注有“向中国施压(put pressure on china)”的说明。
而在去年9月,斯洛伐克的一家广告公司也发表过一组奥运题材的广告图片,包括射击、拳击和摔跤三个体育项目。在“射击”图片上,一个中国人穿着囚服,胸前还别着113号牌,他身后站着一个射击运动员,正朝他的脑袋瞄准。在这三张图片的底部,均附有诬蔑中国虐待囚犯的文字说明。
丹麦和斯洛伐克两家广告公司制作的四张广告图片上除上述英文标语外,均有“大赦国际”字样。
经常对中国说三道四
事实上,大赦国际长期持反华立场,对中国的内政问题说三道四。今年4月西藏发生打砸抢烧事件后,大赦国际更是发表颠倒是非的报告。中国政府曾多次批评大赦国际不顾事实,诬蔑中国的言论,坚决反对大赦国际利用奥运之机炒作中国人权问题,将奥运政治化。
今年6月19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就曾表示:“‘大赦国际’这个组织一贯对中国抱有偏见,经常发表一些不负责任、攻击中国的报告。它所讲的话没有公信力。”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陈士球则表示:“大赦国际选择在奥运前夕发布这些辱华广告,就是要假借维护人权的口号,来污蔑破坏中国的形象,以达到破坏中国和平稳定、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的目的。”
从乌鲁木齐"7·5"事件看“大赦国际”等"人权卫士"的真面目
一贯以“人权卫士”自居的“人权观察”、“大赦国际”、“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自由之家”、“记者无国界”等境外人权组织,在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散布谎言,混淆是非,纵容严重暴力恐怖犯罪行为,支持破坏民族团结、分裂中国的势力,污蔑、抹黑中国,无视道义,亵渎人权,坚持后冷战思维,推行“双重标准”,扮演了可鄙、可笑、可悲的角色。
谎言一:“7·5”事件是“和平集会”。“7·5”事件,乌鲁木齐市区多处发生袭击无辜群众、打砸公共设施、哄抢店铺商场、烧毁沿途车辆的严重暴力犯罪行为,截至16日,已有197人死亡,1721人受伤;260余辆机动车被烧被砸,209家店铺、门面和2幢楼房被焚毁,过火面积达56850平方米,打砸抢烧杀,手段残忍,危害惨烈,无以复加,令人发指,酿成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发生的最为严重的一起暴力事件。
美联社报道说,一名在新疆艺术学院学习的美国目击者表示,7月5日下午6时左右,约1000人在打砸汽车和临街房屋的窗子,点燃公交车,场面十分混乱。他听到了爆炸声,看到一些人被担架抬走,一人满身血迹跑进医院。
《纽约时报》记者黄安伟(Enwdrdare Wog)在医院采访伤员时发现,大部分受伤民众并不认识袭击自己的人,对突然而来的大规模暴力事件很不理解,有的暴徒甚至连五六岁的小孩也不放过,令人“震惊”。
“7·5”事件针对无辜民众制造恐慌,完全符合国际社会关于暴力恐怖行为的本质特征,是彻头彻尾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恐怖犯罪行为。一贯自称尊崇国际惯例的所谓“人权卫士”却无视国际惯例,无视泯灭人性、践踏人权的暴行,想方设法将其粉饰成“和平示威”,彻底暴露了亵渎人权、藐视正义的真实面目。
谎言二:中国政府“暴力镇压”。“7·5”事件中,乌鲁木齐政府迅速调集警力,保护群众,维护秩序,救死扶伤,抓捕施暴者,依法采取处置措施,得到各族人民拥护。
当今世界,各国政府面对严重暴力事件,都会采取断然措施恢复社会稳定。美国洛杉矶等城市上世纪90年代初发生大规模种族冲突暴力骚乱,政府动用万名军警恢复秩序,逮捕数千名暴徒。法国2005年发生持续十余日、波及数百个城镇的骚乱,为此实施近两个月的紧急状态。
生命权是最基本人权。中国政府采取国际通行做法,平息暴力、制止流血,是珍重生命、维护人权。所谓“人权卫士”却指责这是“武力施暴”、“血腥镇压”,中国无辜百姓生命受到残害可以置之不理,而残害无辜、滥杀民众的罪犯却成了“受害者”,道义何在?公理何在?人权标准何在?任何一个思维正常、具有起码社会知识的人都不难得出正确结论。
谎言三:中国政府干涉司法程序。“7·5”事件多数暴力骨干分子已被抓捕。司法部门严格依法办案,重证据、重程序,从初审、立案到刑事拘留、批捕、公诉,环环相扣,有序进行。对事件的幕后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对严重暴力分子,无论哪个民族都依法严厉打击。对被煽动、被蒙蔽的一般民众,包括一些学生和年轻人,在弄清事实后,做好教育、引导、挽救工作,体现宽严相济的政策,打击孤立极少数,团结争取大多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7·5”事件的处理,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辩护等诸项权利都将依法受到保障。地方政府有关领导讲话,进一步强调司法部门依法办事。所谓“人权卫士”诬称这是干涉司法程序,完全是造谣中伤。
谎言四:中国媒体“歪曲报道”。“7·5”事件打砸抢烧,残害生命、泯灭人性、践踏人权,是严重暴力恐怖事件,中国媒体迅速发布消息,及时客观全面报道事态发展,国际舆论广泛传播。
所谓“人权卫士”却不满意,诬称中国媒体“歪曲报道”。乌鲁木齐商店被砸被抢,几百辆汽车被烧被毁,无辜路人被追被杀,有录像、照片、实物为证,有死难者、受害者、目击者为证,这难道是歪曲报道吗?热比娅将湖北石首照片、“世维会”将杭州交通事故照片谎称为中国军队在乌鲁木齐暴力镇压维吾尔族和平示威;西方媒体将这些照片广为传播,这是典型的歪曲报道。所谓“人权卫士”对此不置一词,爱憎分明,喜恶立见,双重标准暴露无遗。
谎言五:“7·5”事件与“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无关。以热比娅为首的“世维会”由“世界维吾尔青年大会”和“东突民族代表大会”等恐怖组织拼凑而成,一直承传着反人权、反民族、反社会、反国家的暴力本性。大量事实证明,“7·5”严重暴力恐怖事件与“世维会”密切相关。
事发前,热比娅和“世维会”长时间精心准备。去年拉萨“3·14”事件发生后,热比娅宣扬,“东突”也要在新疆搞一些类似事件,胆子要大一点,要在国庆60周年时制造大事件。广东韶关“6·26”事件,本是一起社会治安案件,却被热比娅和“世维会”借机大做文章,作出3项决议:利用“韶关事件”鼓动境内闹事,争取国际社会同情和支持,将6月26日定为“纪念日”。提出“将国内同胞动员起来”,号召他们不怕牺牲,呼吁“全世界所有维吾尔人”在7月5日、6日“行动起来”,向中国政府施压。
事件中,热比娅和“世维会”遥控指挥。利用互联网、手机等现代通讯工具,在境外指挥境内民族分裂分子打砸抢烧。犯罪分子相当一部分人来自1500公里外的喀什、和田等地,暴力活动短时间内迅速升级,造成巨大人员伤亡。
事件后,热比娅和“世维会”频繁活动。鼓动境内游行、示威继续闹事;在境外发布公告,召开记者会,央求外国政府和人权组织给予支持;举行游行示威,袭扰中国驻荷兰、德国等多个使领馆。
这一切足以证明,以热比娅为首的“世维会”就是“7·5”事件的始作俑者。所谓“人权卫士”却不顾事实,宣称该事件与“世维会”等海外维吾尔族人无关,袒护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策划、组织、指挥者。人权组织的道义、良知何在?“人权卫士”作何应答?
谎言六:维吾尔族遭受“民族压制”。“7·5”事件后,所谓“人权卫士”称,“中国政府对维吾尔族一直进行民族压制”。这完全是不顾事实,恶毒攻击。
新疆地区依照宪法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维吾尔族和生活在新疆的其他40多个少数民族一样,在享受公民各项权益的同时还享受国家给予的特殊权益。自治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法规,可变通执行国家法律。维吾尔族的结婚年龄可比婚姻法规定的提早两年,计划生育政策比较宽松,农牧民可生育3个子女。人口迅速从1949年的329万增长到941万,居中国少数民族前5位。维吾尔族语言和文字在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以及日常生活中得到广泛使用。
所谓“人权卫士”还攻击中国政府为压制维吾尔族,“不断将汉人移民至新疆”。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已成为公民自由流动的国度,在全国各地都可见新疆人经商打工,汉族人进新疆经商打工无可厚非,怎么就“压制维吾尔族”了呢?“人权卫士”一直将所谓中国公民流动不自由作为攻击中国人权的口实,这次却反过来,真可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谎言七:维吾尔族宗教信仰自由受到限制。“7·5”事件后,所谓“人权卫士”纷纷发表评论,指责“中国政府侵犯维吾尔族宗教信仰自由”。
维吾尔族人民宗教信仰自由实际上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尊重和保障,正常的宗教活动都受到法律保护。为满足信教群众学习经文和宗教知识的需要,国家不断翻译出版发行维吾尔文的《古兰经》等伊斯兰教经典,建设高等宗教院校,培养大批教职人员。伊斯兰教的“古尔邦节”、“肉孜节”被定为维吾尔族的法定节日。
国家注意保护和建设伊斯兰教活动场所。新疆现在清真寺已达2.42万余座,教职人员近2.9万人,信教群众正常宗教生活需要得到满足。政府每年拨专款维修寺院,1999年仅中央政府就拨款760万元人民币重修乌鲁木齐的洋行大寺、伊宁拜图拉清真寺、和田加麦大寺。
所谓“人权卫士”无视维吾尔族群众宗教信仰自由的事实,诋毁中国的宗教政策,必将受到维吾尔族信众的唾弃。
谎言八:维吾尔族人权一直受到严重侵犯。“7·5”事件后,所谓“人权卫士”诬称“长期以来维吾尔族的人权遭到严重侵犯”。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团结和睦、共同发展是民族关系的主流。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2008年,新疆国内生产总值达4203.41亿元,增速高于全国2个百分点,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100多元提高到19893元,增长100多倍;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学校8076所,在校学生440.5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占57.4%,同60年前相比,学校数增加了5.8倍、在校生增长了21.7倍,其中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学生增加了252万人;全区参加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总人数突破了1000万人;民族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伴随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维吾尔族群众的公民、政治权利,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完全不是“人权卫士”诬称的“遭到严重侵犯”。
事实充分证明,“7·5”事件本质,就是破坏团结,危害稳定,分裂中国。所谓“人权卫士”散布谣言,挑战人权,根本目的是抹黑中国形象,阻挠中国发展。我们可以明确告诉“世维会”和“人权卫士”,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任何人任何势力都无法阻挡的历史必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将在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奋斗中不断取得更大胜利。
推荐阅读:论美国对华意识形态输出途径的多样性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