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点的解释有一种成说是马丁·伊甸对虚伪的资本主义世界绝望导致了他的自杀,连杰克·伦敦自己都说:“我就是马丁·伊甸。但马丁·伊甸死了,因为他是个个人主义者;而我活着,因为我是个社会主义者。”然而自称是社会主义者而活着(也就是不会选择马丁之路)的在三年后的1916年却因为服食了过量的吗啡而和死神拥抱了,根据专家考证他很可能是自杀。那么,马丁·伊甸和“我就是马丁·伊甸”的杰克·伦敦真的是因为对资本主义世界绝望而自杀了吗?会不会还有其它的本质上的理由?
生命总在试图发现一个自己,证明一个自己,实现一个真正的自己,这种强烈的自我意识贯穿了杰克·伦敦的作品,无论是《荒野的呼唤》还是《海狼》。
“他所爱的是一个理想化了的露丝,一个自己所创造的虚无缥缈的露丝,是他的爱情诗篇里的光华灿烂的精灵。这个现实的露丝,这个小布尔乔亚的露丝,这个有着种种资产阶级的弱点。满脑子塞着无可救药的资产阶级成见的露丝他从来就不曾爱过。”应该说主人公所爱的露丝从一开始就是一个符号,是他美好理想在现实中的投影。“···轻盈苍白的人,有一对超凡脱俗的蓝眼睛,大大的,还有满头丰密的金发”,来自无论在思想文化还是物质生活上都处于统治地位的露丝成为马丁·伊甸理想的投影是一种必然,因为男主人公所存在的环境几乎所有的理想都是根据上流社会的模式进行构造的。故此马丁·伊甸对露丝的爱情不单是一种理想化的爱情,更确切的说应该是一种爱情化的理想。他所要的其实是一种平等,“最了不起的事是:他就能证明自己配得上露丝了”,对自我价值的一种实现,这种观念的潜意识就是在于他和她所在社会的所有成员都是平等的,他不甘于下层社会的生活,而和露丝这样的人能够相爱潜意识上就是这种平等的一种证明。
同时我们应该看到的是主人公对露丝的爱情,事实上是找一个爱他的人,这个“他”到底是什么,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其实就是他理想中的自己。无可否认的是主人公有很多次机会去做巴斯勒先生那样的人,他考上了铁路职员,露丝的父亲也愿意在事务所为他找一个速记员的职位,而这些都是露丝希望他去走的道路也是他能够走的道路。但是他都没有去走,哪怕是在穷困潦倒食不果腹的时候,哪怕是在他从事比巴斯勒先生当年过的日子还要苦的洗衣工工作的时候,因为那不符合他给自己的定位,至少他理想中的自己不是那个样子。他理想中的自己至少应该是一个了不起的人。
在马丁·伊甸成功之后很多人请他吃饭,很多杂志都高价向他约稿,这时候他发生了疑问并得出了结果:“他问自己。他自己并没有变,他还是那个马丁·伊甸,那么,这变化是怎么来的?是他写的那些东西已经在书本的封面与封底之间出现了么?可那些东西地当初就已经完成,而不是后来才完成的。在布朗特法官按一般人的意见嘲弄他的斯宾塞和他的智力时,那些成就便已经取得了。因此布朗特法官清他吃饭并不是因为他任何真正的价值,而是因为一种完全虚幻的价值。”这时候他面对的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名誉的成就非但没有使社会真正认识他,相反使他真正的自我更难以得到证明!
《庄子·马蹄》上说马的本性是“毛可以御风寒,蹄可以践霜雪”,但是当伯乐等以人类的需要去“规矩”马的时候,马的本性也就失去了。作为试图实现一个真正自我的马丁·伊甸遇到一群不可能认识到真正的他的人,只有无可奈何,因为他改变不了别人,他又不愿意改变自己。东方哲学讲究对事物的认识不要执著于它的任何表象,甚至认为追逐表象是对认识事物的本质是有伤害的。佛家的《金刚经》上有:“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的偈子,儒家经典上有“孔子力能扣关而不以力闻”的典故。无论是马丁·伊甸还是“我就是马丁·伊甸”的杰克·伦敦,恰恰都正是因为“成名”失去了真正的自我,而作为个性极强,极渴望实现证明自我的他们来说,当发现走的是一条南辕北辙的死路的时候自杀也就成为了一种必然。其实东方哲学对此的解释是:“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君子役物,小人役于物”,个人把对自我价值的实现寄托在他人或者外物上是否本身就是一种“惑”呢?
本文笔者试图从东方哲学的角度来解析一部西方小说,一管之见,意在表述东西方文化的暗合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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