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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帆:《利益集团》书稿连载6-7章

杨帆 · 2010-06-17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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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民营企业的发展

本章叙述我国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的形成和发展。虽然国务院从来没有对“民营企业”下过一个定义,但是随着改革开放,民营企业作为突破单一公有制模式的力量,不断发展壮大,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对民营经济没有官方定论,各方对民营经济的论述使得民营经济成了开放概念,对此本章介绍了一些民营经济的特点划出了可以称为民营经济的大致范围。

民营企业的起源,追溯到20世纪初的民族企业和建国初期的个体与私营企业,本章分文革前和文革后两部分介绍民营经济发展史。 改革开放后民营经济与制度和政策相关,本章沿着制度变迁的路线介绍其发展和模式,研究企业家群体,人员构成和企业家精神与素质,及其地位变化。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他们没有成气候,处于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时期。90年代以后逐步形成利益集团,其标志是有了组织,全面参政,也有一些理论探讨,如工商文明的讨论。我的战略产业论,则探讨了未来民营企业与国家战略的关系。

民营资本作为利益集团有两重性。一方面他们是生产性利益集团,称为民营企业家,是把他们作为生产者和财富创造者来看的,虽然他们被投机资本的房地产和金融集团篡夺了领导权,真正依靠技术和经营管理的不居主流,但我仍旧把他们算为生产性利益集团,他们的利益是利润。他们和政府,外资,工人有矛盾,互相之间也有矛盾,这是企业生产者利益,有正当性。

另一方面他们其中大多数又构成“新富豪群体”,称为“新社会阶层”和“有钱人”,他们更多考虑是的不是生产和科技,而是如何从社会财富分配中多得一份,取得社会政治地位和合法性,这是分配性利益集团,其社会负面作用大,放在后面第八章进行研究。

一.  民营经济的概念与起源

(一)     概 念

王春圃于1931年《经济救国论》提出在该书中“民营”是与“官营”相对应的概念。1942年,毛主席在《抗日时期的经济问题和财政问题》中也提出了“民营”的概念,与“公营”区别。以后基本沿用毛主席对“民营”概念的界定。直到1995年“民营”一词才在我党和政府正式文件中出现,199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中提到了要利用民营企业推动科技进步。

什么是“民营企业”,经济学家们有从所有制角度界定,有从资产经营方式界定的。共识是,民营企业拘泥于单一所有制或单一经营方式。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NO.1(2003)》认为,“民营经济是对除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统称,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经济、集体经济、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狭义的民营经济则不包括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①]

民营经济的基本特征是:

首先,民营经济是民间投资建立或民间经营的经济。从所有权看,由民间投资兴办的经济体肯定是民营经济;从经营权看,国有不一定国营,经营权可以由民间来行使,也是民营经济的一种形式。

其次,民营经济以盈利为目的,与国有国营企业不同。民营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有强烈利润动机。国有经济虽然也有提高经济效益的目标,但负有实现国家宏观经济目标的任务,比如解决就业压力,主导实施国家的产业战略目标等等,这些任务往往有很强的非商业性。

最后,民营经济体与市场结合,以市场为导向。在市场失灵的领域没有民营企业。

综上所述,民营企业不完全等同于私营经济、非公有制经济、非国有经济这些概念,它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是与国有国营相对应的,主要可以概括为下图:

来源:李国荣 彭建松 主编 《民营经济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年第10页

 
《利益集团》新书稿——第二部分6章(一)

 

(二)历史上的民营经济

20世纪30年代是世界列强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的休养生息期,帝国主义势力放松了对中国民族企业的压制,民族企业迎来了发展黄金时期。以后日本发动侵华战争,继而是全面内战,一系列的战事使得民族工商业遭受重创,一度流传着“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商不如囤,囤不如金”的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正是在这千疮百孔基础上建立的,其中私营经济则是作为新民主主义社会所应有的“五种经济成分”得到保护、利用、限制和发展。

表1 旧中国的民营资本估值

1936

1947/1948年国统区

关内

东北

民营资本

747744

91530

545789

其中:产业资本

159744

45100

161499

商业资本

378000

42000

364000

金融业资本

210000

4430

20290

资料来源:许涤新 吴承明主编 《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三卷 人民出版社 1993年 第731页 由于估值不包括个体工商业,产业资本不包括工场手工业,故民营资本估值偏低

1949年~1952年是国民经济恢复和对工商业的调整时期。1950年初,政府成功实施了“平抑物价”和“统一财经”两大战役,为新中国经济恢复打下了良好基础。旧中国经济的积弊太多,国民经济出现需求不足和公私关系的紧张等的问题,“5月中旬全国各地工商业者都叫喊货卖不出去”。[②]针对这些问题,中央财政委员会开始“调整工商业”,“实质上就是使城市私营经济得到应有的位置、发挥积极作用”。[③]而这其中调整公私关系是这次调整的主要内容,它既要保证国营经济成为领导力量,也保护一切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既刺激私营经济的发展,也通过采用行政管理手段、经济杠杆手段、行业组织自律手段和群众运动手段四大调控手段对私营经济“利用、限制、改造”,“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调整工商业”对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起到了重要作用,虽然强调了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到1952年私营个体企业产值仍占全部产值50%以上。

1952----1956年,民营企业经历了社会主义改造期。恢复国民经济任务完成后,党中央决定开始有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度,并提出了“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多一些的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全国开始采用公私合营、赎买等各种方式对私营经济进行改造。在改造后期,由于受急速完成改造思想的影响,过渡时期总路线没有被很好的遵循,在政策执行上急于求成。原本设计的从单个企业到全行业,由点到面的的方法被全国范围内的社会主义改造所替代,到1956年年底私营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就已基本完成了。

到了1957年~1978年的20多年间,由于社会主义改造完成,私营企业不复存在。特别是“文革”期间,把所有个体经济都一概当做资本主义尾巴割掉,私营工商业不断遭受打击,到1978年中国民营经济基本被砍光,全国个体劳动者只有14万人,在这期间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的记载是空白的。

表2 1949年~1978年各种经济类型企业的工业产值

年份

全民所有

集体所有

公私合营

私营企业

个体企业

合计

绝对额(亿元)

1949

36.8

0.7

2.2

68.3

32.3

140

1952

142.6

11.2

13.7

105.2

70.6

343

1957

421.5

149.2

206.3

0.4

6.5

784

1965

1255.5

138.4

0

0

0

1394

1978

3416.4

814.4

0

0

0

4231

比重(%)

1949

26.2

0.5

1.6

48.7

23.0

100

1952

41.5

3.3

4.0

30.6

20.6

100

1957

53.8

19.0

26.3

0.1

0.8

100

1965

1978

90.1

80.8

9.9

19.2

0

0

0

0

0

0

100

100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摘要1985》 中国统计出版社 1985

二.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的发展

计划经济是短缺经济,一直到1995年以后中国经济才逐步摆脱短缺。改革开放初期,人民群众巨大物质文化需求,由军转民,进口和发展民营经济来解决,最初就是天安门前的照相个体户和大碗茶。

正是人民生活的需要,促进了法律和政策变化,为民营经济壮大清除了障碍。民营经济的发展是与改革开放30年来的制度变迁息息相关的。

表   四次修宪和民营企业的发展历程

时间

修改内容

所满足的制度要求

作用

第一修正案

1982年

《宪法》第十一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使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个体经济的合法性

民营经济的新生

第二修正案

1988年

《宪法》第十一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进古籍时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私营经济的合法性

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

第三修正案

1999年

《宪法》第十一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机制经济,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肯定民营经济的租用和地位

民营经济的全面兴盛

第四修正案

2004年

《宪法》第十一条:“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宪法》第十三:“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各种经济成分平等(扫除民营经济的制度歧视,获得“国民待遇”)

民营经济发展的新时代

(一)兴起与发展时期(1978年——1988年)

1978年经济体制改革,国家取消对“三自一包”(指多留自留地、多搞自由市场、多搞自负盈亏,包产到户)等政策禁区,对小商小贩和民族资产阶级落实政策,在有限范围内允许城乡个体劳动者存在,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附属和补充。

1979年允许各地批准一些有正式户口的闲散劳动力从事修理、服务和手工业,但不准雇工,这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第一个允许个体经济发展的文件。同年全国进行了身份区别,把一大批参加公私合营,但没有雇工剥削或只有轻微剥削小商贩和小手工业者,与本来属于资产阶级范畴的资本家及其代言人相区别,明确他们原来就是劳动者,为民营经济打开政策之门。

通过个体经济发展,一部分人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在商品经济竞争规律的内在要求下,经营规模要突破原有家庭模式。雇工超过规定数量,个体经济就向民营经济发展。

这一时期对于民营企业的发展,党和国家并未出台政策,“不鼓励,不禁止”,民营企业未取得合法地位,而是政府默许发展。这一时期民营企业突出现象是寻求挂靠单位;戴红帽子;或以个体户面目出现,如“专业大户”、“个体大户”、“雇工企业”、“新经济联合体”。企业形式无法统一,全国统计极其少见,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管理。一个保守的数据是1987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各地的摸底调查,“全国约有私营企业22.5万户,雇工人数360.7万人,其中以个体商户的名义存在的有11.5万户,雇工184.7万人,分别占个体商户总户数、总人数的0.84%和8.6%;以合作经营组织名义存在的约有6万户,雇工96万人,约占28.3万个合作经营户的20%;以集体名义存在的有5万户,雇工80万人。”[④]

农村的民营企业由“两户一体”发展而来。一些运输专业户、养殖专业户、种植能手等大户经营得法,雇工人数超过8人以上,遂发展为民营企业,多以乡镇企业的形式存在。

在城市,民营企业由个体工商户发展而来,由于党和政府给优惠,个体工商户顺利地解决了扩大规模时所遇到的资金、场地困难,各类城镇中都有一批个体工商业通过雇工经营扩大规模,最终成为民营企业。

1988年,宪法宣布保护私营经济,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颁布,私营经济终于有了合法地位。

(二)调整时期(1988年——1992年)

1988年第二次修宪,党中央明确了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在《宪法》第11条增加:“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198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颁布确立了私营企业的合法地位,明确规定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盈利性的经济组织。党中央和国务院在制度范围内开始容纳民营企业。至此,结合早先对个体户的承认,民营经济终于拥有了合法的地位。

1988年下半年开始,经济环境由宽松转向偏紧,乡镇企业无序发展带来社会问题。为控制经济生活的混乱秩序,国家开始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1989年的政治风波后,大政治环境基本是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全盘西化”和“私有化”的批判。民营经济被认为冲击了公有制地位,发展利大于弊且不利于国家的稳定,一些部门采取不利于民营经济生存和发展的措施,如税务大检查有惩罚过重。一些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甚至被拘留,社会上流传着“上半年戴花,下半年戴枷”的说法。

这一阶段民营经济虽获得合法地位,但由于不利的政治和政策环境,徘徊低潮。

1989年底,全国登记的私营企业为9.06万户,雇工164万人,注册资本金总额844776万元。到1990年6月底,私营企业的户数下降到8.8万户,到年底才缓慢回升到9.8万户,雇工147.8万人,注册资本金总额951552万元。1991年底,全国有私营企业10.8万户,雇工159.8万人,注册资本金总额1231689万元。1991年底登记的私营去也数要远远低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摸底估计的22.5万户。[⑤]

(三)全面发展时期(1992年——2002年)

这是民营企业发展的黄金十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姓资姓社的争论,唤醒经商意识,精英下海,全国掀起经商热潮,民营经济发展获得宽松政治环境。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样,非公有制经济由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变为了“重要组成部分”。

1999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次把“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写进了《宪法》。

2001年7月1日,江泽民在建党8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中把私营企业主定位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提出包括私营企业主在内的六类人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在政治上应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江泽民的“三个代表“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共产党路线大幅度由劳动向资本倾斜。企业家兴高采烈地说,三个代表就是代表我们。我们就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

2002年11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中国共产党向民营企业家敞开大门,把“其他各个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同时,“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国民经济的许多关键领域也对民营企业进行了开放。

1992年之后,民营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一种新的方式,就是由国家许可,或地方政府自发转让所属公有企业所有权,出现“国退民进”。一大批原来主要是由地方政府管理的中小心国有企业被转让、出售、改组成为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等等形式的民营企业,中央政府实际上让渡了所有权给地方政府。

1997年“国退民进”扩展到省属和中央部委所属的大中型企业,推动了民营企业家阶层的形成。

“国退民进”实质上是一个国家资本原始积累,向私人资本原始积累的转化过程。所谓腐败,违规,国有资产流失,权贵资本主义,我是所揭露的“权力资本化”,其实质都是权力为核心,使国家资本原始积累起来的一部分财富,向个人财富转移。当然这种转移是不均衡不公开的,权力阶层活动的最大利益。影响了改革的公平性与合法性。

民营企业主获得第一桶金,被称为“原罪”热炒。到2004年,郎咸平指责顾雏军在“国退民进”中席卷国家财富引发“郎顾之争”受到了强烈的社会舆论关注,最后以顾雏军的锒铛入狱告终。全社会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参与到这场争论中来,甚至上升到改革开放路线方针正确与否的高度。

2004年,国资委叫停国有企业MBO改革,连续发文规范国有资产的处置,“国退民进”迅猛势头被抑制。

1992---2002年这10年间,我国民营经济飞速发展,产值从205亿元增加到3923亿元,在户数、从业人员和注册资金上都有大幅度的提高(见下表)

表   1998--2002全国个体、私营企业发展

单位:万户,万人,亿元

个体工商户

私营企业

年份

户数

从业人员

注册资本金

户数

从业人员

注册资本金

1992

1533.9

2476.7

601

13.9

231.9

221

1993

1766.99

2939.3

854.9

23.8

372.6

680.50

1994

2186.6

3775.9

1318.6

43.2

648.40

1447.8

1995

2528.5

4613.6

1813.1

65.45

955.97

2621.71

1996

2703.7

5017.1

2165.4

81.93

1171.13

3752.37

1997

2850.00

5441.9

2574.00

96.10

1349.3

5140.10

1998

3120

6114

3120

120

1710

7198

1999

3160

6241

3493

151

2022

10287

2000

2671

5070

3315

176

2406

13308

2001

2002

2433

2377

4760

4743

3436

3782

202.85

243.53

2714

3409

18212

24756

资料来源:张厚义、明立志 《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200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4年 整理而得

(四)稳固发展时期(2003年以后)

2005年2月25日国务院颁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酝酿已久的“非公有制经济三十六条”正式出台,文件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允许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垄断行业、领域进行投资经营。民营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在这一阶段,首先由于法律的肯定和政策的支持,社会对于从事民营经济的忧虑更小了,自主创业、科技创新的精神被广泛的宣扬。其次,国家对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垄断行业、领域的开放,使得民营企业摆脱了轻工业和商贸的范围限制,更多的向重化工业、基础建设、公用事业等领域进军。第三,中央中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整形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促进了这些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民营经济从沿海开始走向内陆。国家开放了私营企进出口经营权,民营企业还走向了国际,在外贸领域贡献突出,近几年民营企业更是进入了国际并购的领域。

民营经济出口总额从2000年的1328亿美元增加到2005年6043亿美元,增长3.6倍,年均增速35%。民营经济在二、三产业的就业人数从2.79亿人,增长到3.49亿人,净增7000万人。城镇民营经济的就业人数从1.5亿人,增长到2.07亿人,净增5700万人。城镇就业总数由2.32亿增长到2.73亿,净增4100万人,同期国有单位减少1500万个岗位。民营经济创造的就业,分担了国企“减员增效”的后顾之忧,也吸纳了更多的新增劳动力。

表 1989~2006年个体、私营经济产值占GDP比重

单位:%

年份

私营经济

个体经济

合计

1989

0.57

3.29

3.86

1990

0.65

3.44

4.09

1991

0.67

3.59

4.27

1992

0.76

3.44

4.20

1993

1.19

3.93

5.12

1994

2.39

3.40

5.79

1995

3.78

4.59

8.37

1996

4.53

4.97

9.51

1997

4.97

5.77

10.73

1998

6.93

7.06

14.00

1999

8.57

7.88

16.45

2000

10.83

7.22

18.04

2001

11.45

6.68

18.13

2002

12.75

6.62

19.37

2003

14.79

6.44

21.22

2004

14.35

5.07

19.42

2005

14.98

5.36

20.43

2006

15.11

5.09

20.20

数据来源: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年鉴各年 中国工商出版社;中国私营经济年鉴(2003) 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 2003 转引自周立群 谢思全主编 《中国经济改革30年—民营经济卷》 重庆大学出版社 2008年

表 1989-2006年私营企业基本情况三项指标增长率

单位:%

年份

户数增长率

从业人数增长率

注册资金增长率

1989

-

-

-

1990

8.28

3.66

13.10

1991

9.89

8.24

29.47

1992

29.50

26.09

79.67

1993

70.42

60.78

208.14

1994

81.67

73.73

112.63

1995

51.43

47.53

81.08

1996

25.18

22.49

43.10

1997

17.26

15.20

36.99

1998

25.01

26.69

40.04

1999

25.64

18.31

42.91

2000

16.76

19.04

29.37

2001

15.14

12.75

36.85

2002

20.05

19.68

35.93

2003

23.41

32.36

42.61

2004

21.47

18.80

35.78

2005

17.81

14.04

27.94

2006

15.81

13.08

23.97

平均增长率

27.93

26.21

54.09

数据来源:各年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年鉴 中国工商出版社;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NO.3 NO.4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6年 2007年转引自周立群 谢思全主编 《中国经济改革30年—民营经济卷》 重庆大学出版社 2008年 第65页

(五)民营经济的发展模式

(1)苏南模式。

‘苏南模式’一词是费孝通先生在1983年所写的《小城镇.再探索》中提出来的。”[⑥]其重要特征是依靠农民的力量发展乡镇企业,而这其中政府是乡镇企业的主导,所以经济形式也就以集体经济为主。政府的作用使得社会资源能有效地动员,从而加速资本的原始积累。苏南模式是有其特别的历史和文化背景的,江苏历史上就是一个手工业发达的地区,同时吴文化强调军很、集体、等级,重实业轻商贸,在这种环境下自然就形成了苏南议政府为主导的发展模式。政府的支持也使得苏南的民营企业能够比较容易地从国家的银行体系获得贷款,从而银行是苏南模式的主要资金来源。

(2)温州模式。“温州模式”的概念是在1985年5月的《解放日报》由桑晋泉提出的。温州模式以个体私营经济体为主,依赖家庭手业、家族企业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发展模式。它以生产小商品为主,靠供销员拉动需求,依靠农村集镇或专业化市场调节供需关系。由于温州模式依靠的是民营企业,所以其资金来源也主要是积蓄或民间的集资,其经营完全受市场调节。温州模式是建立在温州地域狭小、资源少、多山,当地居民重商,主张“农商并举,以利和义”的浙东文化背景上的。它强调个性、个体、能力,而温州先民从事航海的传统也培育了温州人敢于冒险、吃苦耐劳和善于应变的企业家文化。

(3)珠江模式。“珠江三角洲模式,开始主要是指珠江三角洲经济开发区的佛山市、中山市、江门市、东莞市和顺德区、宝安区等13个县区的农村以外向型经济推动乡镇企业快速发展的一种模式。”[⑦]这种模式以集体经济为主,面向国际市场,多种经营形式结合,积极发展同外资的合作,其基于外资的出发点使得珠江模式的资金来源多为外资。珠江模式之所以注重外资,是与它在历史上就是重要的商贸中心,在计划经济时代广州依然保持外贸的因素分不开的。

表 苏南模式、温州模式和珠江模式的比较

发动型

筹资途径

路径依赖

产权

商会

政府支撑

市场

苏南模式

政府

贷款、自给

自上而下

不明晰

不发达

政府主持

不完善

温州模式

私人

资金自给

自下而上

明晰

发达

默许

完善

珠江模式

兼而有之

引进外资

内外兼有

不明晰

不发达

支持

较完善

资料来源:龚晓菊 《制度变迁与民营经济发展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5年 第194页

近年来京津冀地区运用其拥有首都和北方最大综合性港口的区位优势,迅猛发展,有成为民营企业新的发展模式的势头。河北大片盐碱荒地提供了稀缺的土地资源,北京作为首都吸引了大量资源,天津作为中国北方广大腹地的对外港口,为京津冀地区走向国体提供了区位优势。在这一地区的发展特色上,由于北京集中了大量国家科研机构和重点高校,拥有得天独厚的人才和科研资源,京津冀民营科技产业一枝独秀。目前京津冀地区正在迅猛发展为中国民营经济的新的区域力量。

四、民营企业家

21世纪以来我国民营经济结束了创业求生存阶段,不再有左倾意识形态的阻挠,现阶段的问题如何面对市场经济,金融操作,国际冲击,政府干预,技术升级,企业制度,社会责任和家族继承等,摆脱“富不过三代”的困境,将财富传下去,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民营企业家需要整体换代。

企业家决定企业的兴衰成败。美国研究企业倒闭问题的学者阿乐德.曼曾指出,从30年代到80年代的日本企业倒闭的原因在管理者方面的占90%。”[⑧]“在国外,企业家队伍大都是专业队伍,只有5%的企业家没有接受过专业系统的训练。而在国美的企业家只有5%接受过专业培训。”[⑨]

(一) 民营企业家的历史

新中国建立初期,中国存在着一批企业家,从旧体系和文化中来。社会主义改造,旧一代企业家基本退出经营,交出了企业,成为食利阶层,到文化革命结束赎买政策,他们完全退出了历史舞台。他们的遗产包括本人声望,子女禀赋和社会关系,在改革开放初期迅速恢复发扬,起到了积极作用,如果荣毅仁先生最后荣升国家副主席的宝座。牟其中的父亲则是民国时期四川的银行家。香港的诸多大企业家,和5000万海外华人(有5000亿美圆资产),都起到了推动改革开放的作用。

新一代民营企业家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出现的。

第三群是原国有企业负责人。20世纪90年代后“国退民进”,转型企业的一把手变成民营企业家。

第四群是在号召自主创业和科技进步的大背景下出现的,他们是高技术型人才,主要由发明家、海归人才和原跨国公司高管等等组成。掌握先进生产力或先进管理方法、受过良好教育、普遍具有海外学习工作经验是这群企业家的共同特点。

第一群企业家来自农村乡镇企业,带有吃苦耐劳、勤俭奋进、富裕开拓精神等等的优点,有许多是公社大队干部转化过来,或者在基层政权支持下发展起来的。改革开放之前,农村人没有机会进入城市。改革开放之后,农村出现自由市场,一些“能人”、包括乡镇干部开始做企业。城市里没有出路的人,政府顾不了,国企也顾不了,成了个体户。这是推动1980年代经济高峰的一个浪潮。

第二次浪潮在90年代,党政干部下海经商,他们有政府工作的经验和社会关系,一部分人在价格双轨、外贸批文等方面掌握稀缺资源。有丰富资源的下海官员或者高干子弟享有特殊权利,自然很容易发财。1989年卷入“六四”的人,政治上没有了出路,1992年邓小平南巡改变了政策环境,使给他们开辟了一条商业前途。这批官员和知识分子下海,是90年代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也非常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的政治矛盾。

第三次浪潮是2000年以后,海外留学的开始回国,出现一批专家型企业家,以网络经济和新科技革命为主要内容。

(二)民营企业家的素质

民营企业家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草莽型,即所受教育程度不高(见下表),个体户、生意人和农民出身,少部分从国营企业和政府部门出来,从未有过正规企业工作经历,这批人中很多民营企业家是靠胆子大、眼光准、善于投机、善于钻政策空子、善于打插边球而起家发财的。所以他们带着极强的农民意识、草莽意识、财主意识、官僚意识及封建意识,思维方式及行为方式都带着浓烈的泥土和市井气息,与现代企业精神相距甚远,没有创业精神有极强的发财情结,但有敢于冒险、开拓进取、吃苦耐劳的精神特点。“许多人大多只看到当前民营企业家身价亿万的风光,企业规模的庞大,赚到了多少钱等,却忽视了探究民营企业家的成长之路的艰辛。大多民营企业家创业初期,选产品、定设备、跑客户、搞基建、抓生产,,大道企业的发展,小到和客户的谈判,跑遍祖国的大江南北,靠着吃苦耐劳的精神打下了自己的一片江山。”[⑩]

表 民营企业家的文化构成

单位:%

统计年份

没上过学

小学

初中

高中/中专

大学

研究生

1993

1.0

9.9

36.1

35.9

16.6

0.6

1995

0.3

8.2

34.9

38.1

17.6

0.8

1997

0.3

6.3

31.5

41.7

19.5

0.7

2000

0.2

2.7

19.6

39.2

35

3.4

2002

-

2.2

17.5

41.9

33.5

4.9

资料来源:《中国私营企业调查》中国网 2003年 转引自黄孟复主编 《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NO.1(2004)》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5年 第416页

正是由于这种人员的构成,这批民营企业家存在文化素质问题,在金融,信息,知识经济时代,变成致命缺陷。

其次缺少管理技术。改革开放初期市场的不确定性,使得民营企业家具有很强的赌博心理,过于注重于财富积累,没有投资理财观念,没有对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规划。他们独断专行、粗放管理;企业缺少制度建设,人治主义盛行;他们缺少人力资源管理的概念,普遍以家族为依托,对家族内和家族外员工区别对待。

早期市场经济规则的不健全带来的机会主义,使他们缺乏道德制约,“不按套路出牌”,钻制度空子,进行恶性竞争,缺乏诚信。暴富后生活奢侈腐败,社会影响恶劣。

科技和管理型企业家,受过高等教育,有过正规企业工作经历。管理方式更多的是计划、控制、监督。此类企业大都是技术出身,带着极强的泰罗主义趋向

领导型企业家,有人文思想和现代企业家精神,通过人格魅力、个人感召力带动企业,其输出的不仅仅只是管理,更多的是思想辐射力和道德影响力。

第二类和第三类企业家基本与现代企业对企业家的要求一致,是我国企业家发展的方向。第一类企业家大约占民营企业家总数的95% 以上,第二类占总数4%,第三类只占总数1%。

(三)民营企业的弊病

一个企业一个经济体要发展都要经过一个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在马克思笔下,资本的原始积累是血腥残暴的,欧美的资本原始积累也正是通过血腥残暴的殖民统治和掠夺完成的。中国民营企业主在获得初期资金和财富积累过程中,出现违法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偷税漏税。偷税漏税是资本原始积累的重要途径。20世纪80年代,由于私营企业以中小企业居多,大企业很少,所以企业或个人偷税漏税的数额均比较小。到了20世纪90年代以后,偷税漏税达上千万元的明显增多。例如,程度恩危制药有限公司1993年度用白条虚列预提费用,少缴税款223.81万元;1994年和1995年有部分外销产品未入帐作销售处理,少缴税款171.26万元,两项合计395.07万元。税法规定,上述行为属于偷税,除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外,还要处以所偷税款1倍的罚款。对折价公司再1998年提出要求税务机关重新核实其偷税数额的情况下,再次做假账隐匿收入,偷税126.72万元,处以3倍的罚款。在检查过程中,又清理出欠税1163.06万元,追缴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3.12万元,追缴应补交印花税及罚款35.27万元。几年时间,恩威集团公司涉税案数额达1亿多元。再如1997年发生的深圳宝日税案,不仅是偷税大案,也是一个抗税要案。税务部门通过银行扣款、拍卖公司财产(汽车等)加上公司缴纳的100万元税款和200万元保证金,共向公司追缴了1900多万元税款入库。但宝日公司仍欠所偷税款5100万元、滞纳金4884万元、罚款2468万元,合计约1.2亿元。

(2)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上的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从农业生产的假农具、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到人们生活用品的假大米、假食品、假烟、假酒、假服装、假鞋等;从工业生产的假刚才、家水泥、假石油等。2001年国家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整治市场秩序、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专项斗争,加大了执法力度,集中处理一批典型案件及大案重案,取得了显著成绩。2001年全年共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63422间,比2000年同期增加54472间,增长50%;案值21.08亿元,比2000年同期增长23.92%;罚没金额4.34亿元,比2000年同期增长64.04%。从违法主体看,个体工商户、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仍然是制造销售伪劣商品的三大主体。在立案查处的假冒伪劣案件中,主要有个体工商户98818件,集体企业9417件,私营企业9071件,上述三类案件总计117306件,占案件总数的71.78%,其中,以个体工商户最为突出,占案件总数的60.47%。

(3)吞噬国有资产。一般来说多数改制的国有企业,改制后原企业法人变成了民营或私营企业法人,隐瞒、虚增债务或销减实有资产的可能性在所难免。主管部门对改制企业审查不严或授意审查部门不认真负责,通过表面上既客观合理的途径,使大量国有资产在“合理合法”借口的掩盖下划进个人账户。有的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以低评估给企业留后劲为目的,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虚假资料,甚至与资产评估机构串通作弊,造成国有资产评估不实;一些评估人员受自身利益驱动,急功近利,盲目迎合被改制企业或其他改制当事人的利益,人为地低估资产价值;评估机构为多做项目,自行组织非专业人员参与评估,致使业务水平低下导致评估结果失实;有些评估人员以挤干企业“水分”为名,不究其原因,不履行报批手续,任意核销财产损失和应收账款;有的评估人员不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统一作价入股;有的评估机构和人员保护无形资产的观念淡薄,加上缺乏相应法律制度的制约,致使评估结果失控,客观上造成了民营企业吞噬国有资产的后果。

(4)剥削劳工。

① 驱使员工长时间工作而不给加班费; 

② 以种种理由任意克扣员工的工资资金。四川有个民营企业老板每到发工资前都要对手下员工进行考核,考题是他自己出的,有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连他自己也没有答案,而员工要想得全工资就必须得到一百分,否则按得分比例得工资。这样的考试自然没人能得一百分,于是每月老板就会名正言顺地扣员工工资; 

③ 有些老板在拖欠员工大量工资后,卷铺盖走人。重新招兵买马; 

④ 以超劳动负荷的要求制定任务,员工无法完成任务,自然拿不到全工资; 

⑤ 对员工实行封闭式管理,剥夺人生自由。在这种情况下,员工连生命安全都没有保障,更没有办法向企业理论工资了。 

(5)权钱交易。民营资本是成本约束最强的资本类型之一,之所以产生,是在三个因素同时具备时的必然结果,一是资源的有限性,二是权力作为资源的分配机制,三是分配规则或秩序的不规范。而第一,资源有限是任何社会必然存在的现象;第二,中国社会本质上是权力社会,中国经济本质上是权力经济,资源是按权力分配。一个市场主体,无论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或个人,能够获得经济资源的多少和优劣,完全是依照其与权力的关系远近而定的。在经济资源的分配中,形成了以权力为核心的差序格局。因此,第二个条件大体也是具备的。第三,中国正处在转型期,资源分配的规范和秩序长期不规范。在这三个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权钱交易(或其他形式的交易)的存在几乎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宿命。不仅民营资本可能涉及其中,在中国的外资同样也不例外,之前频发的外资公司商业贿赂案即是著例。而之所以我们少见国有资本发生权钱交易,是因为国有资本与权力有天然的血缘关系,这种交易绝大多数都被内部化了,或者交易方式和形式发生了改变。从这一意义上讲,在当前社会中,与权力发生某种形式的交易(这种交易可能是金钱,也可能是单纯的友情),几乎是每一个民营企业家不可避免的宿命。[11]    

有经济学家撰文提出要赦免“资本原罪”,我当时就发表长篇讲演反对,指出这会引起连锁反应,加剧腐败,动摇社会主义的合法性。另一方面的确存在制度僵化,法制不健全等问题,特别是存在许多灰色区域,许多属于迫不得已。出于特殊时期保护改革者和企业家的需要,也认识到企业家是难以代替的稀缺资源,特别在科技发明,技术诀窍和组织管理方面如此,因此也不能大规模剥夺他们。既不能全面追究“原罪”,也不能公开赦免,这需要以中国智慧逐步解决。

        案例    关于工商文明的讨论

------为新兴民族企业家的理论探索

为新兴民营资本和企业家的理论探索已经开始,比较有代表性的是2005年的“工商文明论”。提出者是企业家武克刚是云南红酒董事长,经济学孙冶方基金会的赞助者,穆军是香港嘉利来投资公司的总经理,他们都是80年代改革的积极参加者,有思想,有理论兴趣,与文化学者杨鹏。我和他们进行过认真的讨论,现在把双方的意见列出,为进一步发展正确理论提供一个基础。

穆军认为:中国人现在处于一个没有共识的时代,一个没有主流价值的时代,硬要说共识,好像只有一个,这就是不择手段搞钱。仅有这样的共识很危险,中国需要形成一个共识。人家美国人总说,我们美国价值观。我们能不能说,什么是中国价值观?没有基本的价值共识。

1.    工商文明链条是全人类生活之上,不仅仅代表工商阶级

这是现有的生产方式。

2.    中国是不是一定要走工商文明道路? 如果是,就要遵守工

商文明的规矩,如民主,自由,法制,平等。

3.    中国目前官民矛盾是主要矛盾,劳资矛盾是次要的。

4.    官民要为商服务,才能多赢。 官和民天生就有剥夺商人的

习惯。

武克钢发表长篇讲话〈中国呼唤工商文明——兼论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摘要如下:
    三中全会开创工商文明新时代
   我当过知青,当过士兵、当过工人、当过工农兵大学生、当过中国第一代研究生,也非常有幸地走到了中国改革开放的第一线,成为七九年中国蛇口改革开放中的一员,在政府的岗位上做到了深圳蛇口区副区长。今天我是作为一个企业家,作为一个在中国皇权封建文化下被不屑一顾的商人这样一个身份,跟在座的朋友们进行交流。
    70年代我国派出邓小平、乔冠华带队的赴美代表团。突然发现去联合国不能用人民币要用美元, 紧急下令全中国的所有银行将美元收罗起来,找出三万八千元美金,住进美国豪华酒店,给不起小费。想想三十多年以前,政府代表团在美国这样尴尬。 “工商文明”将中国带上繁荣之路。自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的改革开放是中国现代工商文明真正开启的二十五年。
欧美工商文明的兴起

现代文明,就是一个以科技为基础的“工商文明”战胜或者说取代以传统农业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农业封建文明”的过程;是现代企业家取代传统封建贵族的过程;是用科学和民主战胜独裁、封建和愚昧的过程。

英国大伦敦之内有个小伦敦,法理上不归大伦敦所统治,是一个独立的小伦敦。 当年英国的贵族和新生资产阶级进行激烈对抗时,资产阶级在已废弃的、没有人去的贫民区,形成自己的社会组织力量,很多工商会总部都设在这个地区。采取赎买政策。以六十万英镑向贵族朝廷买了一个管辖区域内的永久自治权。形成伦敦商会自治区,今天的小伦敦。今天英国女王如果要走进小伦敦,必须先拿一根英国女王的权杖走到小伦敦的街口,在地上敲三下,小伦敦市长出来询问。等议会批准后才能打开门,欢迎女王进来。

当年有人把西安城、咸阳城、阿房宫也是买下来留到今天,不就是保留一座美丽完美的城市了吗?可惜呀!中国没有这样的社会,没有这样的过程。我们看西方正是欧洲工商业者点燃了现代文明的火炬,呼喊出了科学、民主、人权、自由、平等、法治。所有这些现代文明的口号,都是顺乎工商业集团的要求而呼喊出来。

欧洲管制太多,一群群工商业者、理想主义者,追求宗教自由者去了美国,呼喊出独立宣言,人权口号,工商文明的社会要求在北美大陆上最彻底地呼喊了出来。要建立一个不要皇族,不要封建统治的自由社会。从华盛顿、富兰克林、汉弥尔顿、杰弗逊到其他被后人所尊敬的立国者,共五十五个人,无一不是工业企业家、农业企业家、大金融家和律师,其中四十七位是企业家,四位是律师,还有会计师等专业人士,代表着新生力量,建立美利坚合众国。

要推进工商文明兴起,一手防止暴君专制,一手防止暴民乱政。进入人类文明更为重要的里程碑——立宪运动,制订和通过了《美国宪法》。

“官本位”下的“两暴”文化
中华文化是一个以土地为核心的农耕文化,为了治水,与周边相

对落后的游牧文化对抗,没有强大中央集权不行,几千年皇权文化,

每一个人浸透在这种皇权官僚的文化里面,“官本位”思维方式、社会规矩,法律伦理,深藏在我们基因里,君君臣臣,三纲五常,皇帝和官僚说了算,这些恶劣影响延续直到今天。不要以为这些东西离我们已经很远了,我们骨子里都是这一套。一伙朋友去吃饭,如果有一个位置较高的官,他一般就习惯地坐在中间或上座,商人再大,也往往是坐在一边陪着买单。

中国古代的社会阶层排序是仕农工商,精英一条路是读书做官,另外一条路是杀人放火当暴民。形成上层官僚精英和下层暴民精英互动的历史过程。官场最肥,所以都指向官。最后一个基本支撑点是暴力。暴君+暴民这样的大鬼打架,百姓就遭殃。
    云南弥勒举办的中国企业家论坛。一位学者说,中国之所以不能稳定持续地发展繁荣,生产力和财富不能长期积累,就是社会中有“两恨文化”,即恨富人恨能人。让我来说,最有破坏性的是“两暴文化”,暴君文化和暴民文化。几千年来始终是暴力来暴力去,生产力周期性地被破坏。

与其说“两恨文化”,不如说“两暴文化”。第一有暴君,当人民为了治水,为了统一,为了对付外侵而需要政府,而人民又在这种政府面前顶礼膜拜,把皇家权力推到极至,推到了天授皇权,推到了最顶端的、极端的独裁,成了压在人民头上的暴君。明明是人授君权,但人民却把君主惯成了暴君,于是乎君主反过头来又用最残暴的手段,压制着所有人类的文明和人性的光辉。当这种压制到了极至的时候,人民对付君主的方式是什么呢?那就是杀掉他们,改朝换代。改朝换代的基础又是什么呢?那就是暴民,以暴制暴。 暴力、流血和血腥谱写着我们整个中华民族的历史,包括西欧封建文化,只要是农耕文化社会都是一样,程度不同而已。鲁迅先生所说的吃人史,就是这样的吃人史,不是暴君吃老百姓,就是暴民吃君王和贵族,最能创造财富和价值的工商业者都成为任暴君和暴民宰割的对象。你吃我我吃你,吃得血肉横飞。对财产、对文化,对所有社会生产力积累的破坏。

权力统治,无一例外,何况我们工商贾人!中华民族是有经商传统的,中华民族的血统里面就有着工商文明的萌芽。工商文明是要搞建设的,“两暴文化”管的是抢劫和分配,在这种权力-暴力文化的摧毁下,容不得你工商文明长大,容不得工商业者有公平竞争、独立思考、自由发展的权利。
    到今天,到处都还是“官本位”文化。吴思就写了一本《潜规则》,专讲官文化,明的官文化和暗的官文化,控制了社会,包括我们,我们的组织,我们的企业构架。在座的朋友们,你敢说你完全没有按照这种封建的、金字塔式的、人身依附的办法在搞企业吗?
    我没有一点意思表明西方文明就比我们进步,他们的小农经济、封建文明一样很长,封建文明更为残暴。他们有角斗场,中国人没这么野蛮,没有这么露骨。在我们的血腥和残暴上面,有一层文人们搞出来的仁义礼智信的薄薄面纱。

“工商本位”在中国的发展
    “商本位”是以智力和契约为基础的。工商业者的竞争是比创新、比成本、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比创造和比建设的竞争。需要平等、自由、契约、法治的关系。工商文明以生产和建设为本,而不是以掠夺和分配为本,内部的阶级关系、官民关系是通过谈判和契约来完成的,不是暴对暴。

现在是依靠知识创造财富,依靠学习改变人生,依靠管理获得地位,依靠团队合作共同发展。工商业的发展,使整个思想文化、社会结构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中华文化非常智慧,可以把螃蟹腿里的肉挑出来吃掉;把蛤蟆舌头剪下来炒一盘菜;四川田埂边上种满了豆子。有限资源被中国人利用到极至!
 今天的中国仍是一个“官本位”为主的社会,官的原则仍是控制社会的基本原则。人类发展有铁的规律,谁效率高谁有优势。科技和工商业代表效率,要官来适应工商原则, 按主权在民、是否按自由、平等、契约、法治的原则行事。

从行贿经商到官督民办,从官督民办进步到弃官经商,这是工商业者一步步脱离官本位的过程。

孙中山没当上总统,他是一个没有争议的历史伟人。毛主席是一位伟人,却不是一位工商文明标准的伟人。《毛泽东传》中有这样一个细节,毛主席最后一次摸钞票是在参加秋收暴动前的时候,他被当地民团抓住了,毛泽东摸出袜子里藏的几个大洋,贿赂民团的人,那些人收了钱手软,一不小心把他放了,那才有了以后的一代领袖,从此他就再也不摸钱了。他一生都以谈钱为耻。他不谈钱,不摸钱,没有财富贪欲了,没有了金钱的概念,怎么可能对工商业的价值会有感觉呢?怎么能将工商业发展好呢?如果一位领袖的清正廉洁就建立在反对商业发展上,这问题就大了。清正廉洁以牺牲经济发展为代价,这容易本末倒置。我个人可以不贪财,但不能因此反对别人为财富而奋斗啊。

中国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到底是什么呢?我们是极为幸运的一代。我们前几代人不是没有智慧能力,而是没有赶上时代巨变。我们不能过高估计我们的历史贡献。我们手里有最强大的力量,这就是资本。我们使资本增值,使财富得到妥善管理,成为工商文明的社会原则的维护者和发展者,这就是我们所尽的最大的社会责任。

一些富人并不是企业家,搞定几个官,弄几个批文,就变成富人了。他们对社会财富的增加没有贡献,他们只是在社会财富总量中偷了一块抢了一块。坏富人靠的是坏官,没有坏官,就不会有这些坏富人。重要的还是管住那些坏官。靠以权谋私而变富的人不代表资本,不代表资本精神。资本是要发展的,发展要付出艰苦努力。只有那些组织了资源,增加了财富的人,才算是企业家。

社会上一些人,总把真正的企业家和并非企业家的富人们混在一起骂,恨不得一起剥皮抽筋才甘心。难道把我们这些企业家剥了皮抽了筋,社会财富就增加了,就业就增加了?不会,中国只会更穷更乱更不公平。中国社会是一个火坑,里面有烧烤我们企业家的火苗子,有对生产发展和财富发展的破坏性心理情绪,一种对中国发展完全不负责的仇恨。暴民和暴君的心理和文化还在威胁着我们。

我们今天的企业家们,就是在中国历史发展的进程中走向了那么一条不归路,我们就是跳进了最大的火坑,我们就是要在这个火坑上经受考验。我们是现代中国第一代以资本增值为使命的人群,资本要在我们手中发展起来。唯有资本的进步,唯有保护资本和企业家的社会环境,才有就业、富裕和国家的力量和尊严。
    合理的合法的惟利是图,是工商业发展的力量所在。社会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那种因偶然性因素而获得第一桶金而暴富的时代结束了。我们不少人的第一桶金,是从双轨制、东部的地产开发、信用社的开放、证券市场的突然冒出这些政策变动中获利的,因此我从来认为,第一桶金是社会对我们的贷款,如果我们是有责任有社会良知的,应该十倍百倍回报社会。在这基础上有社会责任感和社会认可。钱是一个奇怪的东西,我们人类创造了钱,最后人在钱面前顶礼膜拜,失去自我,失去人性,失去了一切。为了钱,可以杀人放火,为了钱,可以不顾任何人类的基本准则,这是一种异化,钱可能变成魔鬼一样支配了人。另一方面,钱使你变得伟大,使你变得有能力,使你变得善良,使你慷慨大方,使你变得有创造性。其实不是钱的问题,而是人性的问题,钱可以使人性放大,可能放大恶的一面,也可能放大善的一面。钱是一个放大器。我们只能压住我们身上的痞子、黑暗、堕落的一面,发展我们身上高贵、光明、创造的一面,我们掌握的资本,才能成为人性光辉的放大力量和建设力量。老话说,邪不压正,正义的东西总要战胜邪恶的东西,这不是废话,我们都经历过这个过程。工商文明的发展,都经历过这么一个过程,形势比人强啊。我相信要不了多少年,中国现在许多丑恶现象将在工商文明的炼炉中被烧光掉,还中国一个以发展为中心的干净公正的社会。我在此不是说我们忽然都会有一种道德觉悟,而是相信力量的制衡将愈来愈强。工商业需要一个严守契约的法治社会,工商业需要一个官民平等的社会,工商业需要一个诚信透明的公共服务。在工商业发展的过程中,社会愈来愈不能容忍以权谋私,社会愈来愈不能容忍政策的任意性随意性,社会愈来愈容忍不了“两暴”(暴官暴民)对工商秩序的侵害。

工商文明讲契约精神,契约精神的核心就是平等协商。我们的合同里一开头,常常就是说“双方经过平等自愿的协商,达成以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款”。政企关系,官商关系里头,所需要的就是契约和平等原则。这里有一个故事,一次一位副省级干部没有先打招呼就到我们工厂视察,我们的门卫不让进。这位领导的司机上前来命令,这是某某某省领导,赶快开门。我们的门卫说:“你喊哪样,你是个开车的,我是个看门的,你让那坐车的给我那坐办公楼的打个电话,行不行?我开门就没得工作了,是你给我工钱?你牛哪样?你横哪样?”嘿!就凭他这话,我奖了他一万块钱,“好样的!”耶稣说过,“你的财富在哪里,你的心就在哪里。”社会中愈来愈多的人的财富在企业里,他的心就在企业里,企业的原则和利益就成为他判断是非对错的依据,工商文明的原则就是这样一步步透入社会改造社会的。它不是暴力至上的,它是和平的温和的,是人们自觉自愿的选择。只要企业还在发展,工商文明就在发展,社会就不得不来顺从企业的需要,“官本位”就会让位于“企业本位”、“工商本位”,这就是我理解的现代化进程。“官本位”仍然在影响社会和企业,办企业就不得不与官打交道,但是我与官的交道有一些原则,这叫“人情往来,不过界线”。我们跟官员打交道,既不顶礼膜拜,不丧失尊严,不要让他觉得有什么了不起,同时要记住他也是人,他也是执行公务,是整个社会管理职能的一员,大家各司其职,我依法经营依法上税,你依法管理,大家都不要过界。你不要来整我求贿赂,我也不来拉你下浑水,这从长远看对我们大家都好,对中国工商文明规则的建立都有利。在工商文明的原则下,谁也不能为所欲为,你做工商文明标准下的守法好官,我做工商文明标准下的守法好商人,大家的关系是自主而平等的,是协商和契约的关系,官场与企业的关系,只能建立在工商文明的平等、契约、法治的原则之上。
    就个人而言,消费需求是极有限的,短短人生,你吃得了多少,你睡得了多少,纵有千幢楼夜躺三尺床,纵有千仓粮一日三顿饭!人生本来要的东西就非常有限,何况还有社会道德,你老婆还管着你,是吧?只要把这想明白了,到了一定程度你就会觉得这个财富,这个资本,这个依法图利的过程,它已经是一种工作的乐趣,是一种财富的责任,是一种价值追求,金钱里面有了灵魂和意义。我们这些企业家不能永远活下去,不能变成长生不死的仙人或妖精,我们都有撒手归天的那一天,所以资本只是流过我们的手而已,我们不过是在为社会管理一小段时间的资本而已。资本在我们手中增值了壮大了,我们就有功,资本在我们手中被浪费了,我们就有罪。一位穷家长为了让儿子上大学而拼命工作赚钱,累得死去活来,这会让大家感动。我们为了企业活下去而拼命工作,对许多社会障碍委曲求全,同样累得死去活来,这与那位穷家长有什么差异呢?在座的都是企业家,这个感受大家都有,可是许多人并不真正理解资本的这种精神内涵。这只要看看网上那些莫名其妙的仇恨和谩骂就明白了。有经济学家说,我们要善待企业家,善待财富的创造者,这是好心为企业家讲话,但我听了心里并不舒服,这不是谁善待谁的问题,而是大家要实事求是的问题,是大家都要平等相待的问题,是大家都要对中国生产力发展负责的问题。市场经济发展到现在,工商业与中国人民的利益扣在了一起,我们的理想和利益历史性地与中国的利益和未来统一起来了。

中国的资本是中华民族力量的表现,中国的资本中有着中华民族的未来与希望。克服“两暴”(暴官与暴民)文化,使企业愈来愈强大,发展工商文明,保卫工商文明就是发展和保卫生产力,就是将中国带上繁荣强盛之路,这是我们的责任。这样伟大和神圣的事业,容不得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来破坏。有恒产者才有恒心,我们企业家是企业的整体希望、原则和利益的代表者,我们是最不愿社会动乱的,我们企业家是最希望看到社会有序地向工商文明方向发展的,我们是社会稳定和持续改善的中坚力量。我们也最希望社会不断地改进以消除日趋积累起来的矛盾。虽然我们面临着很多问题,在座的很多是社会的得益者,是这个时代发展中的一个受益者,那么我们就应该成为这个社会的稳定促进者,成为这个社会的维护者,和这个社会的建设者和发展者,我希望通过今天的演讲跟在座的企业家交流、共勉。(武克钢讲话完)

我发表长文《关于工商文明的讨论---经济学的非主流视角》。武克钢对我说,在许多评论文章中,只有这篇是真正以朋友的心态写的。全文如下:

在评论武克钢文章(简称“武文”)之前,首先与这位20世纪80年代的老朋友握手!  当时他是蛇口工业区副区长,我是天津开发区研究所所长, 蛇口和天津开发区一南一北, 来往及其频繁,号称中国对外开放两颗明珠。我一直非常怀念和认同当时所有参加改革开放的老朋友(包括周其仁和张维迎等在内)。事隔 18年,再度讨论中国发展的大问题,不亦乐乎! 至于观点差异,争论激烈,包括指名道姓相互批判,当属必然。 都是性格刚烈之人,想必武老弟不会在意。

                 1.理论家责任与企业家责任

     作为中国学术界的“经济学非主流”观点,是在1994年我提出“超越左右翼” 基础上产生的, 这个提法是针对中国那些以西方经济学树立话语霸权,自封为“经济学主流派”的“著名经济学家”的。 几次争论是反对新自由主义理论在中国的变种----主张以专制手段,以改革名义推行权力资本化的“瓜分派”, 可以称为“极右翼”思潮。 我们也不同意“计划经济原教旨主义” (号称老左派)的僵化过时观点, 我和韩德强因为反思“五种生产方式”这类直线发展历史观和西方文化中心论,就被中国某些“马克思主义者”内定为“离经叛道”,有意识加以排斥。另人惊讶的是, 在共同反新自由主义的关键时刻,他们竟然“打横炮”, 不断攻击“非主流”的提法, 说我抬高西方经济学,承认他们是主流;他们强调,在中国主流应该是马克思主义,而且从来都是马克思主义,否认中国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已经被边缘化,且自身缺乏解释力和应用价值的事实。我和老左派之间的论战之所以没有公开化,并且联手批判新自由主义,是因为近年来极右翼瓜分派太猖獗, 已进入操作层面,对中国危害最大。

现在的情况是, 瓜分派的理论代表人物已经暴露并且失败, 公开的权力瓜分暂时受到抑制, 是“左翼阵营”反思自己,发展自己的好机会,但一些教条主义的“原教旨马克思主义者”拒绝反思自己,情况稍有表面好转,就企图依靠行政权力抢夺话语霸权,一套“假大空”,不着边际不切实际的原教旨话语又冒了出来。

他们不仅不能真正揭露和制止瓜分派,反而给他们提供继续瓜分的空间。 中国十几年来,理论界越向“左”转,越僵化保守,实际政策就越“右”,瓜分就越厉害,极左和极右相互配合,是一对孪生兄弟。瓜分派才不怕你那套假大空呢。

因此我们现在需要两面作战,同时批判极左与极右,推动“中左与中右”的对话与思想整合,确立“反对权力资本瓜分”的共同底线。既然越来越多的人都在提倡理性,反对极端,就不应错过这次历史机遇, 否则我们要负历史责任。 这是我加入“工商文明”讨论的动机。

            2.企业界利益与全社会利益

有人把“工商文明” 论的出台称为“中国新兴资产阶级宣言”, 但“工商文明”倡导者并不满意,穆军先生认为工商文明是代表全体人民利益的,大家都生活在工商文明链条上。 许多文章都指出,企业家代表社会发展前途,政府的主要职能是为企业服务,资本运动应支配一切,企业家“原罪”应被赦免,缺点可以原谅,企业家就是“天马行空”式的天才,在中国“三个代表” 不是中国共产党,而是企业家阶层。

我承认企业家的历史作用,但希望直接谈企业家的责任和利益,实事求是地评价企业界利益与国家利益,老百姓利益的关系。 任何一个社会利益集团,只能通过自己集团利益,间接影响全社会利益的。他们的利益有促进整体利益的一面,也有损害的一面,要注意这种两重性,不要片面直接把企业界利益作为全体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代表,甚至是主要和唯一代表,这就要求全社会利益都来服从企业界利益,有点专制和暴力味道。

不能教条主义地评价企业家行为,似乎好事都属于企业家,坏事则非“真正企业家”所为。 提高社会效率,创造财富是企业家的品质,而诈骗,行贿,奢侈等则不属于“真正的”企业家,或者是不得已而为之。好象中国历史上只有暴君和暴民轮回,商人则完全属于受害者。按照如此逻辑,官方也可以宣布:贪官不代表甚至不属于官界,我们的代表人物是清官。 老百姓更可以说,我们从来受暴力压迫,受商人剥削,哪里有什么暴民? 顺便说一句,我是反对使用“暴民”这个贬斥性概念的。

3.如何评价历史?

上述的理论专横源于西方中心论的直线发展历史观, 把西方征服全世界的历史的性质, 完全归结为先进文明征服落后文明, 如“武文”描述的工商文明代替农耕文明。许多大思想家有相似的描述: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打败前资本主义(马克思),企业家精神是历史基本动力(熊彼特),历史终结于资本主义(福山),还有什么“信息社会代替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等。这种历史规律决定论和直线发论,是极端的左右派共同的理论基础。它有一定道理但不太简单,其最大缺陷是:否定人的主观能动性,把强势集团做为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明代表,否认强弱可互相转化,否定弱势人民和文明能够在反对“先进文明”侵略的过程中,能够由弱变强,他们的主张是落后文明和弱势的群众只能为历史进步作牺牲,如果不自觉牺牲并且反抗,就是反对历史进步,应该受到镇压。因此“民主”是属于精英的,而不属于老百姓。这种“生产力标准”的历史观,过分抬高“恶”的作用而贬低“善”的作用。

如何定义“先进文明”? 主要不是看科技和武器,而是看使用的主要手段,当文化覆盖大于武力覆盖,即主要使用教育,说服,援助,平等交易和管理等手段推行自己价值观的时候,这个文明可以说比较先进。武文推崇的理想化的工商文明就是这样。

在工商文明发展初期,包括目前中国,却大量使用野蛮手段如暴力,欺骗和贿赂。在手段的意义上,这不是先进文明的特点,而与“暴君暴民” 相同。如果说“只要目的好,可以不得已而为之”, 因为工商文明推动历史进步,就可以使用暴力,那么我们也可以批判它使用野蛮手段的那一个方面,这不是反对历史进步,而是反对少数人垄断“历史进步”的权利,这种反对同样可以推动历史进步。当西方国家使用暴力发展了自己的生产力,而毁灭了我们的生产力甚至生命的时候,谁代表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明呢? 如果说谁能够以暴力取胜谁就是先进文明,那么使用暴力的“暴君”,是不是可以把自己定义为先进文明,而把企业界定为“奸商”呢?

20世纪80年代中国思想界就认识到这一基本矛盾,称为“历史与道德二律背反”,后来盛洪等人归结为“文明悖论”。“工商文明论” 依据的历史观有些过时,简单把西方文明归结为先进文明,对西方文明崛起从“善”一面描述多,从“恶”一面描述少;对中国历史和计划经济否定多,对25年以来又过分肯定, 是有片面性的。

4. 企业界从“自发向自为”的转化

以及追求话语权的努力与误区

中国企业界,无论是国有的,股份制的,还是民营的,外资的,都正在努力脱离权力的直接控制,从马克思所说的“自发的阶层”走向“自觉的阶层”,其标志就是独立的机构,理论和理论家,提出独立的利益诉求,进一步对中国的战略问题发表看法。随着市场扩大到全国全世界,他们正在摆脱对地方政府的依赖,有了社会眼光和世界眼光,出国和读书的都不少。

现在国内有能力与政府博弈的利益集团,第一是中小股民; 第二是投机资本,包括股票和房地产的炒家们; 第三是民营工商资本,四是国际资本,五是处于改制过程中的国家资本。他们开始影响政府的外资,企业,股市,房地产,社会政策,通过法律维护权益,利用媒体进行宣传。总体来说,这是中国社会利益多元化,并且进入博弈时代进步的表现。我基本上支持这个趋势。 

问题在于利益发展不平衡。企业界维权必定先于其他阶层,因为他们有实力,组织成本低。 在这一历史阶段过出现利益集团强势越强,弱势越弱。当政府还没有下决心扶植弱势群体,以利益集团方式参加博弈以前,只能采用传统方式维持社会平衡,如采用行政手段直接帮助弱势群体,限制强势群体。比如总理亲自关心,通过行政系统为农民工索要工资,虽然不符合市场经济和一般法制,但的确是必要的。我们谴责的应该是那些造成拖欠的人,“武文”不会把这类事情也列为“暴君与暴民” 互动,压迫了商人吧?

    近年来民营企业界成熟起来的最重要标志,是能够直接在理论和政策层面上,就其整体性利益发言,并聘用理论代言人在理论层面提出问题,除去官方渠道如人大政协,工商联,还广泛利用非官方渠道,如学术研讨会,舆论控制,评选人物, 越来越复杂的公共关系活动。 很可惜,他们争取话语权的努力,一开始就被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利用和控制,有些不但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反而激化了与政府和老百姓的矛盾,影响了自己形象。难辞其咎的,是那些花企业钱不心疼,没有能力把事作好的“著名经济学家”,媒体的低层次吹捧,惟利是图的“中间人和策划人”,和那些想当企业领袖的风云企业家。。

独立企业界在整体利益层面发言,大概有这样几次:

第一,要求与外资同等的国民待遇。 要求政府放开能够放开的垄断领域。 要求完善服务如融资体系等,这是完全合理的。

第二,2000年以来在修宪中,加入“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结果是,争取到公私财产同等保护,但“神圣”二字未能入宪。因为“神圣”意味着不能追查财产来源,中国某些有钱人害怕的就是这个。 此次努力取得一定成果。

第三次,通过新自由主义著名经济学家提出“赦免资本原罪”主张, 这次努力基本失败:政府没有采纳,社会舆论强烈反对,反而暴露了他们在理论上的无知,政治上的幼稚和狂妄。

第四次, 2004年的 “郎顾之争”,背景是“国退民进”和国企改革中,某些民营企业家搞“资本运作”,是否侵害了国有资产问题。这次大争论,从顾雏军告状,主要理论家争论,到一年后顾雏军被捕,  新自由主义全盘皆输, 抛开是非不谈,仅就谋划和策略, 顾雏军,张问奎等就犯了许多错误,严重影响企业界整体利益和形象。 

 第五次,房地产利益集团在全国范围内联络起来,维持房价,已具有影响全国经济宏观调控政策的能力。某些房地产商提出的问题也超出了房地产的范围,如“大多数人租房” 模式,这实际是一个在中国发展大房产主阶层的模式。

     5. “工商文明”的发展需要企业界自我反省与进步

以上理论努力不成功,是否证明了武文“暴君加暴民” 打击工商文明的论断呢?  否。  

武文言到:“靠以权谋私而变富的人,他们并不代表资本,不代表资本精神。资本是要发展的,发展要付出艰苦努力。只有那些组织了资源,增加了财富的人,才算是企业家。社会上一些人,总把真正的企业家和并非企业家的富人们混在一起骂,恨不得一起剥皮抽筋才甘心。难道把我们这些企业家剥了皮抽了筋,社会财富就增加了,就业就增加了?不会,中国只会更穷更乱更不公平。中国社会是一个火坑,里面有烧烤我们企业家的火苗子,里面有对生产发展和财富发展的破坏性心理和情绪,一种对中国发展完全不负责的仇恨。暴民和暴君的心理和文化还在威胁着我们。”

这段文字是值得商榷的。 中国老百姓不是“仇富”而是“仇腐”,他们痛恨的,是那些“靠以权谋私变富的人”,没有仇恨真正付出了“生产性努力和技术组织贡献”的企业家。  社会上对于企业界的一般不满是存在的,主要是老板心太黑,对工人不好。生活奢侈而对社会捐赠太少,广泛偷税行贿。这些批评是有根据的,但不是“仇恨”。 武先生也在文章中痛加批判这类现象,为什么容不得老百姓在网络上批判呢?希望你能够熟悉和理解网络上群众的情绪发泄,那是一个发言可以不署名字的地方,乱骂街的也就是那么几个人,多数帖子非常有水平,比正式的经济学家水平高多了。何况,网络乱骂也是没有正式发言权的结果。精英们应该善于从网络上看到人民对自己的真正反应,并且从正面吸取。

不要误判中国形势,不要用历史上“暴君加暴民”的逻辑看现在,我不赞成武文的历史假设,比照今天更不合适。如果中国的精英包括企业界人士抱有这样的心理,就不可能认识自己的缺点,长期和大多数人民处于对立地位,就无法保持精英地位。 武克钢先生这次的理论努力,也可能因为这种情绪而受到影响,这和中国自由主义者在理论上批判“民粹主义”一样是理论误区。 

      批判政府滥用权力是对的,但不能因此否定宏观调控和行政管理,不能把政府的角色单纯定义为企业服务。市场经济自身具有非均衡的性质,会自发产生垄断和泡沫,需要政府正确的干预,而不是片面要求政府退出。

      企业界最应该反省的,就是理论及理论代表人物的选择。 新自由主义及其在中国的变种----权力资本瓜分理论,不仅毒害了政府官员,也影响到发展初期的独立企业界。在20世纪90年代进入中国的新自由主义成为中国企业界选择的理论,无数教科书教给他们的也是这一套。由于符合民营企业家受政府压迫的感觉,所以受到欢迎。 但是必须指出,自由主义在中国定位有误,一开始就有极为强烈的反政府干预,反“民粹主义”,反民族主义和反爱国主义倾向。特别是在经济方面主张权力资本化有极大危害。在他们鼓吹权力瓜分国有资产背后,实际隐藏着难以抑制的瓜分私有财产的危险。

盲目接受全球化,反对国家保护,是另外一个误区,中国民营资本应该打起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旗号,要求国家支持介入国际竞争,要求国家采购的公开与公平,争取从民营资本上升到民族资本。

   

7.争取真正成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

利益集团,分为生产性和分配性两种,承认生产性的企业家集团的进步性,帮助他们的提高和发展,我与武先生,穆军先生,杨鹏先生是一致的。我不一定提“工商文明”这个概念,是因为在历史观方面的分歧。

   生产性的企业家集团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企业家是难以代替的稀缺资源,特别在科技发明,技术诀窍和组织管理方面是如此。在中国特殊环境下,既不能全面追究他们的“原罪”,也不能公开赦免,需要以中国智慧逐步解决。计划经济以国家为主体进行资本原始积累不能否定,其建立的国防战略产业和科技研究力量,虽然在体制上不灵活需要进行改革,但仍旧是中国最主要的先进生产力的代表。 否定国家原始积累,主张以私人原始资本积累再瓜分一次,是中国瓜分派的主要观点,我坚决反对。中国民营企业家先天资本积累不足,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 不能采用新自由主义的弱肉强食理论。 他们需要国家的支持和保护, 需要与国防战略产业建立加工配件和共同研发的关系,国家垄断的行业需要向民营资本开放。为什么只说国家与民营资本矛盾的一面,不说一致的一面?这就是理论误导。

一部分民营资本对劳动者剥削太重,需要纠正。有缺点不足为奇,最危险的是被瓜分派的理论误导,当他们瓦解国家和国有企业的同时,同样会瓜分私有财产,勾结国际资本打击民族资本。因此民营资本应该把自己的指导理论加以调整。

最后表示,我愿意和企业家合作,争取越来越好的发展环境,并且使自己迅速健康发展,逐步成为真正能够代表中国的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明的利益群体。

           结 论

从新中国建立至今,我国的民营经济几经起落,民营企业家们也经历了多次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的转变和社会地位的变动。改革开放后民营经济或得了复生,但是它的重新兴起也不是一帆风顺,经历了曲折的正名和走上正轨的路程,在中国特殊的环境下,民营企业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组织和治理的道路。如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已经成为新崛起的社会力量。

在改革开放的30年中,民营经济不单对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而且在我国的社会、政治、文化领域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民营经济的争论也从合法还是非法到要不要发展,时至今日,对民营经济的认识和研究早已跳出了其存在合理性的争论,而是如何使民营企业确立正确发展方向、如何规范其制度和行为,如何进行产业升级,如何从依靠出口变成面向国内需求,如何与国家战略企业配套与合作的问题。它到底需要一个怎样的工商文化去约束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是要继续放松对它的控制还是要更多地强调民营经济的责任和义务。

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存在着许多缺点,需要提高,特别是要白头新自由主义理论的影响,从民营企业上升到民族企业。

(三) 民营企业家的地位

随着合法地位的确认和提高,企业家们自然要求更多的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机会,企业家地位的变化可以看成是企业家争取政治权力上的国民待遇的过程。进入新世纪,企业家们开始广泛地参与到国家的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自2001年7月1日江泽民在建党80 周年大会上将民营企业主定位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后,党的十六大作出回应,把党章中党员发展对象里“其他革命分子”修改为“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虽然其中并未明确指出民营企业主可以入党,但大会通过报告列举了因社会变革而出现的社会阶层,就包括民营企业主。

2002年11月8日,十六大正式召开,江苏远东集团总裁蒋锡培等5名民营企业主党代表在北京集体亮相,民营企业家进入中国政治领域。各级党委开始有限度地选择优秀的“老板”加入执政党。

2003年重庆民营企业家尹明善当选为重庆市政协副主席,成为中国民营企业家担任省高级官员的第一人。而当年一百多位来自非公有经济的代表、委员参加了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数量之多为新中国成立以来之空前。2004年4月中央下发《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可以参加报考公开选拔。

民营企业家从原来被动参与政治转变为主动参政,甚至有媒体惊呼“红色资本家”时代到来:泥瓦匠的儿子郭广昌创建了中国资本市场上的复星系,其政治履历中填写着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曾经打铁的鲁冠球执掌着浙江万向企业集团,成功地当选了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从建筑工地上大品出来的广厦董事局主席楼忠福不仅是全国的人大代表,同时也是东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摆鞋摊起家的南存辉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参政。

2005年胡润对中国100位富豪进行了“政治地位解析”,其中全国人大代表9位,全国政协委员16位,占总量的25%。由中共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国家工商总局和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联合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近1/3的人希望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他们渴望得到社会的理解和认可,参政意识强烈,希望能够同时肩负企业家、政府官员的双重身份,希望能够为私有财产谋求保护。

企业家之所以如此积极得参与到政治生活中,与他们日益增长的经济实力有关,也受到了上世纪企业主由于权益得不到保障而多次承受政策的往复的影响。2002年6月《时代财富》刊登了《民营企业10大恐惧》一文,文章中提出了中国民营企业家所承受的压力,已经远远超出了人们所想象的承受能力。在众多的海外兵团面前,在政府行为面前,在不断变化的市场风险面前,在欲望膨胀的高层管理者面前,在不断变化的市场风险面前,在非正当竞争面前,民营企业家面临着恐慌(1) 财富的忧虑,因为经典著作说的是资本家靠剥削生于价值致富的,然而传统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冲突。(2)劫富济贫,因为在当时民营企业家常常会遇到黑恶势力的敲诈勒索。(3)遭遇权势,1996年发生的震惊夫全国的“狮子楼事件”让企业家都心有余悸。(4) 不平等的罪名,造成民营企业家恐惧的原因是司法机关利用公权利对民营企业家进行迫害。(5) 地方政府失信,政府的不正当干预往往会使正在成长中的企业遭遇危机。(6)产权旁落,指的是地方政府利用各种手段让民营企业家丧失对企业的控制权。(7)误入陷阱。前些年由于中小民营企业的准入禁区多、门槛高、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骗子公司利用民营中小企业花血本走“偏门”的心理诈骗。(8)商业秘密得不到保护。董辅扔指出商业秘密和商业利益缺乏保障是民营企业最担心的问题。(9)知识产权的威胁,民营企业由于技术积累和开发能力薄弱,只能普遍防止国外的产品打开市场。(10)媒体伏击。媒体造谣中伤民营企业会给民营企业造成很大的威胁。正是以上种种的对未来不确定性的恐惧,促使企业家比其他社会阶层更多地参与到政治生活中去,去保障他们的权益。


[①] 黄孟复 《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NO.1(2003)》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②] 《陈云文选(1949~1956)》 人民出版社 1984 第128页

[③] 黄孟复主编 《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NO.1(2004)》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5年 第6页

[④] 国家“七五”期间中国私营经济研究课题组 《中国的私营经济——现状、问题、前景》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9年 第8页

[⑤] 张厚义 明立志主编 《中国私营企业发展高爆(1978—1998)》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 第42页 转引自木志荣 《中国私营经济发展研究》 厦门大学出版社 2004年 第47页

[⑥] 侯光明 邹锐 《民营企业的发展模式研究》 《经济师》 2003.11

[⑦] 鲁开垠 《广东民营经济上水平发展与模式创新》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03.2

[⑧]黄孟复主编 《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NO.1(2004)》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5年 第416页

[⑨] 符贵兴 《民营企业家的素质现状与提升路径》 www.jjxj.com.cn 转引自黄孟复主编 《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NO.1(2004)》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5年 第416页

[⑩]黄孟复主编 《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NO.1(2004)》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5年 第416页

[11] 李寿双,《原罪?为民营资本正名》,2007-2-25,www.minkenet.com/news/list_ W.asp?news_id=679

第七章  外商及港澳台资本在中国

  

    2000年以后国际金融资本进入中国大肆投机,不属于本章范围。本章只考察改革30年来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的负面影响。

外商及港澳台投资,有时可以简称为“外商直接投资”,在本书是通用的。其基本特征是:直接投资有双重性质,既是国际贸易又是国际投资,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上也是记录两次,同时记为贸易项目的进口,和资本项目的外资进入。

跨国公司进入东道国,有助于东道国扩大投资、促进出口、开拓国际市场、转移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发展关联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对东道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改革开放30年我国引进8000亿美圆外商直接投资,初期由于适应了国际产业结构的调整,发挥自己国内的劳动力优势,取得了明显的成就。依靠国际资本解决中国投资外汇就业不足,利用他们的金融贸易渠道,是改革初期的需要。

对于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历史意义,包括现实意义,最主要的是引进市场机制和国际竞争,使中国经济不至于自我封闭,从而具有长期的活力。利用外资促进改革开放,才是最重要的意义,因为任何一个封闭系统,都是要自我衰落的。其次是在改革初期,利用外资的国际渠道出口创汇,解决我国的外汇不足问题。

   改革初期国内体制与思想极端僵化,需要学习国际经验包括引进外资,促进国内体制改革与市场经济发展,主要矛盾是开放与反对开放的矛盾。 此阶段的理论武器主要是经济自由主义,包括国际化理论,比较利益理论,中西文化融合论,学习国际惯例理论,“搭车论”,宣传不开放就要落后,就要挨打,要赶上国际最后一班车,等等。特别是学习各个国家的经验,中国人是下了工夫的,是极为虚心的。以至与我多次会见外国记者,他们都十分惊讶,中国知识分子对外国经验的学习远远超过外国人对中国人的了解。我说那当然,近代我们打败了么,所以要虚心向西方学习,包括全民学英语。现在,则是全世界学习汉语的时候了。

以开放促改革,引进外资改进国内技术管理, 特别是引进市场机制,对国内形成示范效应,是完全正确的。 我在1985年研究生毕业之后,先后在深圳和天津开发区工作四年之久, 当时大家痛感国内体制僵化保守,难以改革,于是响应邓小平的号召,举办特区开发区,跳出现行体制之外,打破了许多国内的体制和政策,终于形成了气候。当时我在天津开发区,1985年邓小平和赵紫阳来视察,张炜向他们汇报年产值几年之内达到3亿人民币,还不如一个县。中央也不关心产值,而是希望我们能在开发区搞出一些改革的经验来。包括我和张炜设计的民主评议会,竞选制,弹劾制,政府只能转换,建设仿真的国际投资环境,都实验了,且十分成功。当时天津开发区与蛇口,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两面旗帜。

我离开开发区20年,当年老朋友基本出国。2006年我写信询问才找到沈奎,在广州开发区研究室工作20年,已是研究室主任。他告诉我说,2008年广州开发区产值3000亿人民币,而且要淘汰一般技术,集中力量发展高科技和现代服务业。2008年加工出口企业纷纷告急,广州市上半年出口增长率从30% 降到15%,影响GDP两个百分点,但开发区企业不受影响,产值和财政收入继续提高。开发区终于在中国经济大调整来临时,显示出未来技术升级方向;我们30年前的理想终于实现了。这是我引为自豪的。

从利益格局看,前30年外资引进促进了市场经济,以后可继续起到促进国内竞争的作用。有多种利益存在,总比一种利益垄断好。

一.引进外资的阶段与特点

1997年之前,对外借款是中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1989年占利用外资的62.5%,到1997年占18.7%,到2005年几乎为零。外商直接投资1989年占利用外资的33.7%,1997年70.3%,2005年94.5%。吸引外资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1、  第一阶段从1979年到1991年,外商直接投资240亿美元,相当于2006年一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95亿美元的30% 。

这是中国外资政策的实验阶段。中央政府在1980年,深圳、珠海、汕头、厦门举办经济特区;1984年开放上海、天津、大连、青岛和广州等14个沿海城市,并成立经济技术开发区;1985年,开放扬子江三角州、珠江三角州和厦(门)-漳(州)-泉(州)三角州成立沿海经济开发区。1988年开放辽东山东半岛,成立海南经济特区;1990年4月决定开发上海浦东新区。

1979年,全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附录一),允许外国投资者与国内企业组建合资企业。为利用东南沿海区位优势吸引香澳投资,给予优惠政策。同时对外资有许多限制,如自求外汇平衡;不许建立独资企业;董事长必须由中国人担任;合资企业规定期限,到期后所有权属于中方;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等。

1986年4月颁布《外资企业法》,取消对外资的所有权限制。1988年4月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出台,中国有5000余家中外合作企业。1990年修改《合资企业法》,进一步放松限制,取消外国人不能担任企业董事长规定,不再规定合资期限。

这一时期外资主要集中在经济特区和沿海城市,香港是营销中心,广东是制造中心,称为“前店后厂”模式。1984—1988年,外资流入规模103亿美元,年均21亿美元,主要投资于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宾馆服务设施等第三产业。

2、第二阶段从1992年到2000年,这一时期外商直接投资已经取代对外借款,成为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和国际资本流入的主渠道,最高年份达78%(1994年)。跨国公司开始大规模进入,把大量劳动密集型出口加工产业转到中国。

1993年台商对大陆投资高速增长,两岸贸易额突破100亿美元,较上年增长119%,1993年以前,台湾是美国危险废弃物的再加工基地,1993年台湾禁止废弃金属物贸易,大批台商将其生产设备转移到中国沿海地区,其政治因素则是台湾的“新大陆政策”,和中国大陆对台商的特殊优惠。

1998----2000年,港澳台商比重很大,而外商直接投资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下降。 1998年实际利用外资455亿美元,1999年403亿美元,2000年407亿美元。资金和技术密集的大型项目明显增加,涉及许多部门;第三产业试点引进,全球最大500家跨国公司有400家来华投资。外商对中国投资环境和政策增强了信心,并把中国列为海外投资的重点区域。

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中共“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1996年4月取消了对外资企业进口设备免征进口税的优惠待遇。同时中央政府下放了外商投资的审批权限,投资金额低于3000万美元的项目由地方政府自行审批(在此之前,地方政府只能审批投资金额低于1000万美元的项目)。这一时期,开放6个沿(扬子)江城市,13个内陆边境城市和18个内陆省会城市,从而完成了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经济开发区——沿江、沿边开放地区——内陆的全方位、多层次开放格局。

《利益集团》新书稿——第二部分7章(一)

这一阶段是外资形成利益集团的过程,突出表现是各国在华商会纷纷成立。最先在华成立的商会是中国日本商会(1991年成立),随后成立了中国法国商会、中国美国商会等,2000年中国欧盟商会成立,截止到2001年,在中国就已经成立了15个外国商会。然而这一时期,外资利益集团并没有明显表现出其实力,其针对中国政策、法律的发出声音也较少听见。

3、第三阶段是从2001年以后。加入WTO后我国按承诺开放电信、金融、保险、商业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等服务领域。外商保持在年400亿美元以上的规模,技术先进程度提高,领域进一步扩大,更多地向中西部地区延伸;垂直型投资仍居于首位,以开拓中国市场为目的水平型投资比重增大。

我国逐步取消外资进入的地域限制、数量限制和股权限制措,为使中国外资政策适应国际竞争规则,国务院根据WTO有关规则和中国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清理各种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2300多件,通过人大、国务院和各部门修订325件,废止830件,范围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投资等领域。自2001年至今中国外资政策鼓励由186条增加到262条,限制类由112条减少到75条。同时,在各领域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1)关于外商投资的总体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济营业法实施细则》(1995);《外资企业法》(2000年修正);《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2001年修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修正)。

(2)关于外商投资产业政策方面的规定:2002年公布施行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2004年重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3)关于外商投资地区政策方面的规定:《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4年修订)。

(4)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2001年11月12日)。

(5)关于外商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2年出台了《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的相关审批程序和出资缴付期限作出具体规定。

2006年出台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6)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2004年11月17日);《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2006年5月26日)。

在这个阶段里,出现了50家跨国企业联名上书对统一内外资所得税提出异议,这一案例说明外资利益集团形成。

外商直接投资金额表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外商投资合同金额(亿美元)

719.76

847.51

1169.01

1565.88

1925.93

外商直接投资

691.95

827.68

1150.69

1534.79

1890.65

外商其他投资

27.81

19.82

18.32

31.09

35.28

实际利用外资额(亿美元)

496.72

550.11

561.4

640.72

638.05

外商直接投资

468.78

527.43

535.05

606.3

603.25

外商其他投资

27.94

22.68

26.35

34.42

34.8

资料来源:《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

二   外商及港澳台直接投资的特点

1、从规模上看,中国成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国家

中国自1993起就已经成为继美国之后的世界第二大外商直接投资引进国。


《利益集团》新书稿——第二部分7章(二)

20世纪90年代,中国吸引的跨国投资,约占发展中国家吸引跨国资本总额的四分之一,90年代上半期,中国外资流入速度,远远快于全球跨国投资增长速度,中国吸引外资占全球跨国投资总额比重,1993----1996年连续四年10%以上,1994年为13.5%。2001年为6.1%。2005年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18976亿元,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8.6%。2006年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1485家,同比下降5.76%;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94.68亿美元,同比下降4.06%。其中,全国非金融领域(不含银行、保险、证券)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1473家,同比下降5.75%,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30.21亿美元,同比增长4.47%[1]。2007年1-5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5072家,同比下降3.75%;实际使用外资金额252.58亿美元,同比增长9.87%[2]

2、从行业分布上看,外资主要投向第二产业中的制造业。

外资主要投向第二产业中的制造业,尤其投向技术含量比较低的行业,比如加工业。对房地产业投资居第二,对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业)、高科技产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公共服务领域投入较少。

2005年外资在中国房地产市场中约为15%,多集中在一线城市的高档住宅和甲级商用物业,对于周围地段的房地产价格影响很大。2006年以来外资进入房地产业激增,商务部统计,2006年1至3月份,房地产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同比增长47.67%,占服务贸易领域吸收外商实际投资金额的51%。2007年前5月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房地产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分别达到134.61亿美元、60.35亿美元、13.44亿美元。

2003年和2004年,交通和运输设备制造业连续成为吸引FDI的热点,实际利用外资分别达到23.7亿和37.7亿美元,分别增长了42.8%和58.7%,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制造业也连续两年成为FDI增长较快的行业,这说明装备制造业开始成为FDI的重要领域,这与我国产业结构的重型化趋势是相对应的,2004年,电子器件制造业外商投资猛增63.1%,改变了2003年的下降局面,特别是半导体芯片投资开始转向中国。

按实际使用金额和合同金额排序的外商直接投资行业排名

排序

行业

实际使用

金额

行业

合同金额

1

制造业

4245291

制造业

12735725

2

房地产业

541807

房地产业

1940029

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7450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58005

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8123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22404

5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39437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51206

6

批发和零售业

103854

批发和零售业

434404

7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01454

农、林、牧、渔业

383729

8

农、林、牧、渔业

71826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50216

9

住宿和餐饮业

56017

住宿和餐饮业

273670

10

建筑业

49020

建筑业

256677

11

采矿业

35495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75503

12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34041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36616

1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054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6931

14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6001

采矿业

101632

15

金融业

2196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2130

1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3906

金融业

55144

17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3926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6459

18

教育

1775

教育

15974

19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370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资料来源:《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

《利益集团》新书稿——第二部分7章(二) 

3、从地区分布看,外资在东部沿海,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

我国吸收的外商投资大部分于东部沿海地区,在一些中部省区,近几年开始快于全国增长。截至2005年,中国各地区累计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6215亿美元,东部十省市占81.2%,中部六省占7.6%,西部十二省区市占4.5%,东北三省占6.7%。2006年1-3月,此比重分别为90.7%、6.2%及3.1%。与1997-2000年相比,2001-2005年东部十省市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所占比重下降了1.4个百分点,西部十二省区市下降1.2个百分点,而中部六省和东北三省分别增加了1.7和0.9个百分点。从2001年到2005年的增幅来看,东部十省市实际利用外商投资额的增长速度还是最快的,为年均7.9%,而同期中部六省只有4.5%,西部十二省区市只有0.3%,东北三省则为负增长,为-1.3%。尤其是在2005年,东部十省市实际利用外资比重提高7.8个百分点,中部六省和东北三省分别下降3.4和4.8个百分点。

FDI从珠江三角洲向长江三角洲及环渤海经济圈转移。20世纪80年代初,珠江三角洲FDI额占全国60%,现在跨国公司在长江三角洲地区超过珠三角。2002年FDI在珠江三角洲的比重从42%降低至21.5%;在长三角从10%上升到33%;在环渤海经济圈的比重基本保持不变,但辽宁、山东、天津和北京成为FDI的重点地区。

来自不同国别和地区的FDI呈现出不同的区位选择动机。欧美FDI是典型的市场导向型;日、韩FDI是典型的劳动力和贸易导向型,劳动力工资及土地等成本因素及出口的便利成为它们的首选因素;港澳台是资源和地缘导向型,“资源的获得”以及“心理距离”等因素成为其主要影响因素,主要流向东部沿海,日韩欧美外资流向中国中西部的潜力比较大。

外商直接投资地区排名

 排名

地  区

2004投资总额 (亿美元)

地  区

2005投资总额 (亿美元)

1

广  东

2609.57

广  东

2889.2

2

江  苏

2169.81

江  苏

2657.2

3

上  海

1721.88

上  海

2006.7

4

浙  江

834.32

浙  江

1019.1

5

山  东

694.1

辽  宁

815

6

福  建

688.77

山  东

786.2

7

辽  宁

679.15

福  建

753.3

8

北  京

531.62

北  京

606.7

9

天  津

470.448

天  津

567.7

10

湖  北

226.94

湖  北

257.8

资料来源:《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

4、从外商投资来源看,港澳台资本是重要力量

2005年共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实际利用数额)603亿美元,其中香港资金179.49亿美元,港澳台投资207亿美元。

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地排名

排名

国别(地区)

2004年外商直接投资额(万美元)

国别(地区)

2005年外商直接投资额(万美元)

1

中国香港

1899830

中国香港

1794879

2

维尔京群岛[3]

673030

维尔京群岛

902167

3

韩国

624786

日本

652977

4

日本

545157

韩国

516834

5

美国

394095

美国

306123

6

中国台湾

311749

新加坡

220432

7

开曼群岛

204258

中国台湾

215171

8

新加坡

200814

开曼群岛

194754

9

萨摩亚

112885

德国

153004

10

德国

105848

萨摩亚

135187

11

荷兰

81056

荷兰

104358

12

英国

79282

英国

96475

13

澳大利亚

66263

毛里求斯

90777

14

法国

65674

法国

61506

15

加拿大

61387

中国澳门

60046

资料来源:《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

5、目前外资主要采用独资方式

外国直接投资的形式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合作开发、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5]五种。目前外资主要采用独资的方式,外商直接投资的资金也主要流向外商独资企业。2004年外商独资企业实际使用的金额占到了全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的66.34%,2005年为71.22%。

外商直接投资的形式

指    标

2004

2005

项目 (个)

合同金额

实际使用金额

项目 (个)

合同金额

实际使用金额

外商直接投资

43664

1534.79

606.3

44001

1890.65

603.25

合资经营企业

11570

276.41

163.86

10480

324.42

146.14

合作经营企业

1343

77.88

31.12

1166

86.91

18.31

外资企业

30708

1172.75

402.22

32308

1459.09

429.61

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

43

7.74

7.77

47

20.22

9.18

合作开发

 

 

1.09

 

 

 

其他

 

 

0.24

 

 

 

资料来源:《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

6、以新设方式引资为主

跨国投资有两种主要方式,一种投资方式是新设投资,即所谓的“绿地投资”,投资者在东道国设立新的企业,新设的企业可以是独资企业,也可以是合资企业;另一种投资方式是并购投资,并购是兼并和收购的简称,“兼并”是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的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另一家或更多的公司;“收购”是指一家企业通过收买另一家企业部分或全部股份,取得另一家企业控制权的产权交易行为。当兼并收购行为涉及不同国家间的企业时,就是跨国并购。

2000年和2001年,并购占全部跨国投资87%和79%。中国以往一直以新设方式为主吸引FDI。并购占中国全部吸引外资额的10%。近年来并购迅速扩大。

三.外商及港澳台投资的地位与作用

1、         促进中国资本形成

外商直接投资以直接金融(而非借款等间接金融)方式弥补发展中国家储蓄和外汇不足,即通常所说的储蓄与投资之间的资金缺口,同时弥补外贸逆差,把国内投资率提高到储蓄率之上。这些投资可以与国内的其他生产要素---最突出的是劳动力---结合,形成实际生产能力,带动经济增长。

外商直接投资的一部分转化为东道国的固定资产投资,从而直接增加东道国的资本积累和资本形成。在1999年《世界投资报告》中联合国贸发会议进行了一项相关的实证研究证明,在亚洲中性效应和挤入效应很普遍,而在拉丁美洲中性效应和挤出效应很普遍,在非洲国家这三种效应都有。杨新房(2006)研究认为,FDI对我国国内总的资本形成会产生一个“净溢出”的效果,也就是说FDI促进了我国的资本形成和资本积累。

外国直接投资占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

 

经济总量

平均增长速度

 

1989年

1997年

2004年

2005年

1990-2005

1998-2005

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4410.4

24941.1

70477.4

88773.6

20.8

14.6

外商直接投资(亿美元)

33.9

452.6

606.3

603.3

19.7

3.7

人民币对美元年平均汇价

3.77

8.29

8.28

8.19

 

 

外国直接投资占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

0.029

0.15

0.071

0.056

 

 

资料来源:《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

注:表中的外商直接投资指实际利用外资额,非外商投资合同金额

据《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的表2-4,按资金来源分[6],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中利用外资的比例1989年为6.6%,1997年为10.6%,2005年为4.2%。

《利益集团》新书稿——第二部分7章(三)

中国2004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0477亿元人民币,其中外资6967亿元(外资3854亿元,港澳台3113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0%,200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8773.6亿元,其中利用外资8424亿元(外资4657亿元,港澳台商投资经济3767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49%。2005年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工业增加值11.9万亿元,占全国工业增加值29%。2006年缴税4349亿元,占全国21%。

外商直接投资于中国固定资产投资

年  份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计

外商投资经济(a)

港澳台商投资经济(b)

外商投资总额(c=a+b)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外资的比重

1995

20019.27

1555.255

673.6356

2228.8908

0.111

1996

22913.5

1876.11

835.41

2711.52

0.118

1997

24941.12

1955.946

937.1414

2893.0872

0.116

1998

28406.18

1639.613

1334.259

2973.8716

0.105

1999

29854.72

1433.41

1218.075

2651.4844

0.089

2000

32917.74

1313.214

1293.058

2606.272

0.079

2001

37213.49

1415.468

1583.294

2998.7621

0.081

2002

43499.91

1685.426

1765.331

3450.7566

0.079

2003

55566.62

2533.713

2375.086

4908.7985

0.088

2004

70477.45

3854.016

3113.503

6967.5185

0.099

2005

88773.61

4657.058

3767.323

8424.3804

0.095

资料来源:《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

《利益集团》新书稿——第二部分7章(三)

1991-1997年,我国外商直接投资占国内资本形成总额12.3%,高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中东欧平均水平,90年代中期我国是世界上最大FDI东道国。1998年到13.3%历史高点后,2004年降到8.2%。2004年发展中国家吸收外资占本土资本形成总额的平均比例为10.5%,中东欧国家是19%。在16个人口超过5000万的发展中国家中,中国位列第10位,甚至排在埃塞俄比亚之后。只与大国相比中国地位突出。大国外资在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的比重平均为6%,中国这一数值为14.8%。

1993年中国储蓄开始大于投资,到2000年以后外汇由短缺变为过剩。1995-2005年间,中国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以年均近40%的速度增长,储蓄大于投资,国内的资本是净外流的。我国从数量上已不依靠外资。中国海外投资额由2000年6.2亿美元上升2005年的60亿美元。2009年以后将有更加大规模发展。当然,应该根据国家战略集中向东南亚和澳洲投资,并鼓励企业去兼并海外竞争对手,不能以市场为导向,盲目分散投资。

各种类型的国家外商直接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

年份

所有国家

发达国家

发展中国家

中东欧国家

中国

1991-1997平均

5.0

4.1

7.1

7.6

12.3

1998

11.1

10.9

11.5

12.9

13.23

资料来源:中国的数据根据外经贸部外资司《中国外资统计2001》

中提供的数据计算;其它国家1991—1997年的数据,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跨国公司与投资司《世界投资报告1999》(中译本),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中提供的图表计算,1998年的数据引自UNCTAD,《World Investment Report 2000》, New York, United Nations Publication,2000。

* 除中国外,其它国家使用外商直接投资占国内全部部门资本形成的比重这个指标。

2.促进中国出口创汇

中国引进外资在初期的真正作用,是利用了外资的国际商业贸易金融渠道,促进出口创汇,缓解经济高速度增长的外汇瓶颈。

1978年中国对外开放时,年出口额只有95亿美圆,1984年140亿美圆,支持不了一年的高速度。利用外资出口,特别是加工贸易的迅速发展,外资企业进出口总额比例不断上升。2006年全国进出口17607亿美元,外资占到59%;贸易顺差1774.7亿美元,外资占51.4%。出口9690亿美元,外资出口5638亿美元,占58%。 这是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向中国转移产业的结果,把香港台湾的对美国的贸易顺差,在统计方面变成了中国大陆对美国的顺差,因此不能说是中国的贸易顺差冲击了美国。

3.创造就业机会

外商投资企业吸收直接就业超过2500万人,间接就业还要扩大1---2 倍。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存在4亿过剩人口,在农村的边际生产率为零,就是说,农村劳动力大批出来打工,对农业生产没有影响。加上发达国家产业结构转移,中国确立了对外开放,出口导向,和以优惠政策吸引外商直接投资资的战略,利用了外商的资金和外贸渠道,引进了比较先进的设备和管理,以加工贸易方式,充分发挥了中国劳动力的优势,是成功的。

其弊病的出现是近年来的事情:由于劳动力过度涌出,“刘易斯拐点”的接近,中国劳动密集型产业低成本盲目扩张,严重依赖发达国家市场,2008年美国危机,中国沿海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首先遭受重创,2500万农民工失去了工作。中国理论和决策受到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和既得利益集团的影响,没有及时地把财富转移到科技创新方面来,是要认真反思的。

4.促进技术转移

新古典增长理论认为:FDI作为资本形成的一种来源,可以直接影响经济增长,(资本形成是指一个经济体资本存量的净增加,包括新建工厂、购置机器以及日益提高的基础设施等),作为私人投资的一部分,FDI自身的增加会引起总投资的增加,直接对经济增长产生贡献。其次FDI通过影响就业、出口、消费和储蓄间接影响经济增长;第三,FDI影响投资质量。根据传统的垄断优势理论,跨国公司在同当地公司竞争的时候,面临着一些不利因素,比如地理以及文化方面的差异。为了克服这些缺点,跨国公司必须拥有某种所有权优势来同当地企业竞争。这些优势就被解释为更为有效的技术、广阔的市场渠道、管理技能以及资本实力。因此FDI流入可对东道国技术设备以基础设施的改善起到促进作用。

内生增长理论认为:FDI产生的许多“外部性”会使国内公司受益,有可能充当传播新思想、新技术及最新工作经验的工具,国内公司可通过各种渠道获益。如国外公司演示他们的新技术,为当地供应商和客户提供技术帮助,培训员工等,这些工人很有可能在今后被国内公司聘用;国外公司带来的竞争压力可以使国内公司更加有效地运转,激励他们引进新技术;国外公司可以通过其良好的国际网络使国内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比如转包合同就可以使国内公司借机进入国际市场。即使国内企业不是跨国系统中的一员,仍可利用进入国际市场的优势。这些都被称为FDI的“外部性”或者“溢出效应”,这也正是内生增长理论的核心内容。

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的Magnus Blomstrom教授在1996年与其同事 Ari Kokko教授提出,外商直接投资的溢出效应是指,由于国际企业的进入或参与,东道国本地企业所获得的劳动生产率提高。

①行业内的溢出效应:即“示范与竞争效应”,本地企业对外资企业的观摩与模仿最终使本地企业提高了自身劳动效率。另一方面,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入和对本地市场的争夺,与同一行业中的本地企业展开了竞争;由此内外资企业的技术差距的缩小,又会促使外资企业不得不越多越快地向东道国子公司转移技术,以提高相应的竞争能力和保持原有的利润空间;这就体现为由于内资企业竞争能力的增强导致了对外资企业的溢出效应,进而形成“螺旋式上升”的拓展机制,即形成良性循环。

溢出效应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技术溢出。国际企业会把最新的技术和最具获利性技术的法律上的控制权留在国际企业内部。东道国的企业所需要的先进技术并不一定总能从市场上购买到,通过外商直接投资可以把先进的技术引进到国内。Wang 等(2002)和 Lecraw (1993)认为,西方跨国公司的技术密集型特征决定了它们对内资企业会产生更多技术溢出效应;相对而言,海外华商企业由于主要生产标准化的产品则产生较少的技术溢出效应。但是,一份针对墨西哥的研究发现,在北美自由贸易区成立以后,有大量的美国企业将其产业链中利用廉价劳动力的部分转移到了墨西哥。这一产业转移确实使美国企业从中获得了降低成本的好处,但并没有起到帮助墨西哥提升相关产业效率的作用,因此技术溢出效应非常有限。

东道国内资企业得益于溢出效应的程度取决于它们的技术与管理能力和消化能力(Buckley等,2002,2005)。 Sanna-Randaccio (1999)及Leahy和Neary (1999)指出,只有技术溢出效应足够大,外资存在才能显著增强东道国企业的绩效,所以只有相对技术密集型行业以及以市场为导向的学习型企业才会产生较高的溢出效应。

王成岐、 张嫚(2001)认为,技术密集型外商投资企业的扩张是近年来内资企业绩效改进的推动力之一。哈佛大学的Caves教授发现,如果外商直接投资进入了东道国的垄断性市场,会打破市场中原有的垄断,本地企业则会在外资企业的竞争压力下提高效率。FDI通过增加东道国资本积累加快经济增长。短期内将迅速增加对有关投资品和消费资料的需求,虽然其中有些外商以实物即机器设备出资,会减少对国内投资品的需求,但却增加了进口资源的供给。

②行业间的溢出效应,即“上下游关联效应”:通过跨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与当地供应商和客户之间的联系产生的。Lall(2000)认为该效应的产生机制是:第一,外资企业帮助有潜力的供应商建立生产设施;第二,为提高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创新能力提供技术协助或相关信息;第三,提供或帮助供应商购买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第四,为供应商的管理和组织提供培训和帮助;第五,帮助供应商寻找更多的客户。

③由于人员流动引起的外商直接投资的溢出效应,即“劳动力溢出效应”:跨国公司对其当地雇员一般都会给予多方面、多层次的培训,一旦这些员工离开跨国企业去其他公司或开设自己的公司,他们在跨国公司学习的技术就会受益于本地企业。

但是,国际上的学者们得出了一个共识:即外商直接投资的溢出效应并不是自动产生的。也就是说,各国的开放政策并不能够保证外商直接投资会产生溢出效应。强永昌、王天滨(2005)的研究表明,不同性质的内资企业接受外资的外溢效应的程度也不一样,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并没有有效接受外溢效应,而除国有和集体以外的其他内资企业则比较明显。另外,据陈涛涛(2003)的研究,只有那些竞争差距较小的行业,溢出效应才是相对易于产生的。

但是,“阿罗替代效应”揭示:如新技术与现在技术可互相替代,在相同条件下,处于技术领先地位的厂商,对于该技术的创新动机较小。因为现有技术越先进,技术创新的机会成本越高。所以他们倾向于“渐进性创新”,新技术对厂商原有大部分资产是一种累加的、互补的关系。跨国公司比单国厂商更倾向于风险较小、成本节约、性能改变也小的创新项目,单国厂商创新动机更强,期望对原有技术做较大的改良,做新一代革命性的创新。因此,国内厂商纷纷被跨国公司并购,并不利于我国技术的革命性创新。

(四) 引进外资的负面影响

1.对国内民间资本的挤出效应。

指外商直接投资企业通过在产品市场或金融市场的竞争取代国内企业。外商投资将导致对国内资本和其他生产要素的占用、对国内市场的垄断,进而阻碍国内投资的可持续增加,这是外商投资产生挤出效应的根本原因。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D,1999)的结论,外商投资的挤出效应可以通过两种途径产生:一是在产品市场,通过对当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学习过程以及成长历程产生影响,挤出当地企业与投资;另一是在要素市场,通过影响当地企业可以获得的资金、劳动力以及其他生产要素,或者影响当地企业获得这些要素的成本来挤出当地企业与投资。

进入中国的FDI中大约有60%分布在产品过剩、生产能力闲置的消费品工业,投向重工业的外资只占40%(郭克莎,2000)。而且,内外资投资方向大体相同,在产业构成上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其相关系数高达0.94(刘金钵、任荣明,2003)。因此,两者之间没有形成互补,甚至出现争夺同一投资领域的现象,这就加剧了外资的挤出效应。据王永齐(2005)的研究,在总量上,外资对国内资本的挤出效应并不明显,但从产业结构上看,相对挤出效应却是存在的,而且外资也倾向于在相对挤出效应较大的行业投资。外资企业因享受优惠政策更加剧了外商直接投资的挤出效应(杨柳勇、沈国良,2002)。

Atiken等人(1997)指出,外资企业的进入将导致国内企业市场份额的下降,平均固定成本上升,并可能导致国内企业生产效率的下降。从实际情况来看,外资企业的进入并没有完全改变中国工业品出口低水平扩张的局面,在部分行业,随着外资企业出口的增加,甚至出现了内资企业出口竞争力的弱化(杨丹辉,2004)。

突出事实是国内传统品牌受排挤,其中一些甚至逐渐消亡。国内企业停留在加工工厂的位置,获取微薄的加工费用,在全球价值链中居于末端。外商在合资企业中取得控股地位后,利用现成的生产线和劳动力,为其自有品牌服务,以垄断市场;并从全球营销出发,放弃国内品牌,或者削弱国内品牌的宣传营销力度,使国内品牌市场占有率下降。

2.市场垄断和技术控制

我们曾经把技术升级的希望寄托于外资的带动,非常遗憾的是,收效不大,“以市场换技术” 的战略并不理想,我们忽视了外资的技术垄断。 外商直接投资是由发起国本国市场的寡头垄断引起的,主要是技术和市场垄断。

据商务部《2004跨国公司在中国报告》显示在轻工、医药、机械、电子等行业中,跨国公司及其子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已占据国内市场的 1/3以上:如在移动通讯行业,摩托罗拉、诺基亚和爱立信三家企业 1999 年的市场占有率就达到 80%以上;在软饮料行业,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拥有了75%的国内饮料市场;啤酒业生产能力超过 5万吨的啤酒厂合资率达70%。

特别在新经济领域,技术标准的竞争异常激烈。在IT 产业,一直是微软---英特尔的绝对垄断。这种垄断已经延伸到每个用户的操做习惯,很难克服。至于美国利用知识产权抢先注册,已经扩展到许多未来的技术路径和诀窍,这样就堵死了几乎全部可能的技术和生产路径,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我们必须打破这种垄断。以国家力量支持的中国自创原代码“龙芯”已经成功,争取10年以后占领国内30%的市场。

3.跨国公司转移价格

外资企业往往提高进口设备与配件价格,降低出口产品价格,结果出现“明亏实赢”的情况,在连年亏损的情况下,还不断追加投资。目前,这种“假亏损”已成为众多外资企业“合理避税”的重要手段。

据商务部统计,外商投资企业的亏损面达51%-55%,国税总局则认为亏损面达到60%。统计局认为“外资亏损企业中“2/3属于非正常亏损”。广大外资企业一头多年亏损,另一方面不断扩大投资,欣欣向荣。

国税总局某负责人透露,中国境内的40多万家外企年亏损总额达1200亿元,由此造成的税收流失超过300亿元,但是“很多人认为这个数字相当保守”。吴越人认为“以10%的利润率计算,每年汇出的利润保守估计在500亿美元左右”(大军网)。国税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王裕康:“造成非正常亏损的主要手段之一,就是通过转让定价把利润转让出去”。该司助理巡视员苏晓鲁:“转让定价实现的避税总额在跨国公司避税总额中约占60%”,但“唯一能查到的是,宝洁公司因避税补交了8000多万税款。”

(中国经营报2005.05.29张荣旺;

经济参考报2005.06.06;

中国经济周刊:“在华外企偷税漏税严重中国反避税任重道远,2005.6)

4. 投资不均衡,使东西部地区间收入差距拉大

在1985-1999年间,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落后地区之间GDP增长率的差异,大约有90%是由外商投资的差异引起的(魏后凯,2002)。截至2005年,中国各地区累计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6125.1亿美元,其中,东部十省市占81.2%,中部六省占7.6%,西部十二省区市占4.5%,东北三省占6.7%

5.给能源和环境造成巨大压力

外商直接投资加剧了国内能源、原材料供应的紧张,且相当一批企业生产原料药、化工和塑胶制品,对环境的污染十分严重。西方国家从本国利益出发,竭力保护本国资源。它们支持和鼓励跨国公司(特别是能耗大、污染严重的企业)移师海外,将生态压力转嫁给引资国家。例如,在1993年以前,台湾是美国危险废弃物的再加工基地,但随着台湾当局对废弃金属物贸易的禁止,大批台商将其生产设备转移到中国沿海地区,对周边环境造成巨大的环境影响。2006年还爆出了33家在华知名跨国公司环保违规的丑闻。

6.影响经济安全

跨国公司的垄断有可能获取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不宜对外披露的信息,增加了国家的潜在风险。如IBM目前同时垄断我国银行业大型机市场和大型机服务市场。这在全世界也是十分罕见的。这使得我国金融运行存安全隐患。例如80年代末,IBM曾经一度撤回其全部专家,中断对我国银行业IBM大型机的服务。根据专家分析,美国可能在其芯片中有特殊装置,可以窃听手机,监视网络。这促使我们不得不自己发明自己国家的“原代码”,令人欣慰的是,由中国科学院计算机所设计的龙芯已经成功,与美国微软和英特尔形成了真正的竞争。

长期以来,四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几乎垄断了我国海外上市企业的全部审计业务,而这些企业往往能源、金融等关键行业。外国机构通过审计可以获取这些行业几乎一切重要信息,如我国能源规划的战略布置、国有银行不宜披露的资金用途等等。大量的国家重要经济信息已处于开放状态,国家经济安全令人担忧。

2000年中国加入WTO,2006年市场准入,外汇极度过剩,形势已经发生根本变化。中国从1993年开始国内储蓄大于投资,至2007年储蓄率超过50% ,甚至超过计划经济年积累率 36% 的水平。 发展经济学讲的“发展中国家”特点,投资大于储蓄,出口大于进口,在中国很早就不存在了。1998年国家外汇储备1700亿美圆,成功抵御了亚洲金融危机,中国在政治经济货币金融方面代替了日本,成为亚洲核心国家,人民币开始升值,外资大批涌入,国家外汇储备猛烈增加,2008年达到20000亿美圆,中国有必要有能力承担更多的国际义务。现在我们可以在人均概念和发展不平衡的意义上自称为“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和外贸总量上,的确已经是一个发达的经济大国。

国内储蓄大于投资,出口大于进口,说明中国已不存在发展中国家的“双缺口”,资本肯定是净外流。依靠外资也不能有效解决技术升级,特别投机资本兴风作浪,制造经济风险,需要我们加强控制。那么,我们还需要外国资本吗?现在应该是向海外投资去兼并竞争对手,控制资源的时候了。利用外资的层次必须提高,就是要有利于我国自主进行科技创新。我们不能允许外资形成垄断,不允许外资干预政治和政策,不允许外资影响国家经济安全,这样的担心绝对不是多余的。



[1]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2] 数据来源:《人民日报》2007年6月14日第一版

[3]维尔京群岛投资包括了很大一部分跨国公司的投资,也有一部分是来自规避台湾当局政策阻挠的台商。来自维尔京群岛投资的增加,有很大部分应当是从美、日、韩转移过来的。

[4]外资企业  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地由外国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5]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原外经贸部依法批准设立,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 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外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企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6] 按资金来源分组为财务拨款数,非实际利用外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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