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春孚
近年来,一些人公开向马克思主义发起了挑战,企图推翻马克思主义。我认为,这样的做法是不明智的。因为尽管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表现出无数的“新颖性”,但社会实践还没有提供可以完全否定马克思主义的系统、充分、必要的事实;更没有人能像马克思那样几乎是依靠乞讨和施舍过着艰难的日子,而用毕生精力来研究哲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等学问,即使偶尔有那么几个人站出来挑战“权威”,尽管他们的勇气堪称“超人”,但他们的观点支离破碎,论述漏洞百出,甚至连逻辑错误都无法避免。
一种理论最起码应该做到自圆其说,可是经过认真阅读“挑战者”的雄文发现,他们的文章病句尚存,概念混乱,论证乏力,没有体系……还停留在标语、口号的层次,最多只能算有些想法。
他们自以为自己的想法有多么新奇,是多么伟大的新发现,其实只是在重复100多年来众多反马克思主义者的老一套,是在嚼人家嚼过无数遍的馒头。
当然这种“嚼馒头”的精神是令人感动的。但我必须指出,光有这种精神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科学精神,因为我们研究的是科学理论,而不是小学生的作文。
近来,有那么几个富有“嚼馒头”精神的勇敢的“挑战者”,对马克思的商品学说、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等集中发起了“推翻”,来势汹汹,并以胜利者自居;而反驳者却显得过于羞涩和文雅。数学就是一个孜孜不倦的、羞涩和文雅的反驳者。
首先我要说明的是,一个理论体系是依靠自己的思想体系而存在的,语言只不过是表达思想的工具,理论只不过是语言的结晶体。在表述过程中,常常存在语言无法贴切表达思想的困难,这种尴尬是每一个人都会经常遇到的。所不同的是,智者会在不同的语境中从不同的角度说明自己的思想。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给那些吹毛求疵者提供了把柄,他们会抓住一点,攻击其余。
创立一种新理论必须有新发现,而不是宣称别人的观点错误就能做到。马克思主义的“挑战者”就是这样,他们首先宣称马克思主义这错了那错了,但就是提供不出系统、充分、必要的事实。
我是一个条件论者。我认为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是有条件的,因而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理论也是有条件的。如果将其条件抽掉,那就没有什么科学可言了。马克思主义的“挑战者”的致命伤就是将马克思创立的理论的“条件”弃置一边,然后加以“批判”。
还有一些更为可笑的“挑战者”,他们用马克思在这里讲过的话来反对在那里讲话的“马克思”。其实那是马克思在不同的条件下说明一个事物的不同性质。他们之所以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除了理解力差之外,就是没有认真读马克思的原著。我发现,一些喜欢写东西的人,是很少读别人的文章的,更没有读大部头著作的耐心。他们的文章是要别人用心看的,而别人写的东西是不值得自己用心看的。这倒应了这个时代的特征——在这个浮躁的时代,比读者多,“理论家”比实干家多,“新人类”比普通人多。
在这里,我不是以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捍卫者自居的。我也认为马克思主义不是真理的终结,马克思就多次指出自己的理论是发展的理论,而不是教条。马克思主义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发展。这就是说,马克思主义也是一种理论,也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也有认识的局限性,需要后人不断完善、不断发展。
但是,要全盘否定唯物辩证法,否定马克思的商品学说、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就不是科学的态度,更不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完善和发展,而是蚍蜉撼大树。他们的动机也许是要创新,是要推动思想解放,是要促进社会进步,可是因为其方法的错误就难免让人产生怀疑——是不是为了出名而不择手段?是不是打着标新立异的旗子而出风头?是不是站在少数资本家的立场上而对共产主义事业充满仇恨?
武器的批判不能代替批判的武器,思想理论问题最终还需要通过思想理论来解决。为了应对这些马克思主义的“挑战者”,我认为有必要拿起理论武器,将马克思的商品学说、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和唯物辩证法等加以完善和发展,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建立新的理论大厦,提出与社会现实更加符合的理论。这是摆在马克思主义者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创新者总是站在巨人的肩上向上攀登,沿着前人开辟的道路继续前进,而“挑战者”则是要将巨人打倒在地,再踏上一只脚。
从社会主义社会诞生以来,人类就处在而且将长期处在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并存的格局中。资本主义势力企图将新生的社会主义社会扼杀在摇篮中的多次努力都失败了,便更多地采取和平演变的方式来对付社会主义力量。他们看似温情脉脉的后一招取得了成效,将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不露声色地摧毁了。中国也面临着这样的危险性。
不过,社会主义社会作为一种现实制度,已经是一种客观存在。即使撇开意识形态的分歧、先进与落后不说,仅从人类社会发展探索的多样性来考察,社会主义实践也是有重大意义的。任何企图消灭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做法不仅最终将被实践证明是徒劳的,而且是十分愚蠢的,对人类社会进步有百害而无一利。正像封建主义势力企图扼杀资本主义力量一样,尽管手段极其残忍,但最终封建主义还是失败了,资本主义取得了胜利。
任何代表事物发展方向的新生力量必然会战胜旧势力。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这是正在被实践证明并且必将被证明的客观规律。但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且既是相互较量也是相互学习的过程。我们是欢迎资本主义国家改革的,瑞典、挪威、法国等国家的改革就非常成功,为人类社会进步作出了新的、卓有成效的探索,是值得任何探求真理、关心人类命运的先进份子关注的。
如果从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算起,社会主义社会走过了90年历程;中国从1949年算起,走过了58年。尽管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还比较短暂,但它已历尽风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尽管道路是曲折的,而且在艰辛的探索中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正在蓬勃向前发展,我相信这一宏伟的事业一定会不断向前推进。一个新生儿要学会走路,总是难免摔跤的。仅凭新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所犯的错误就诬蔑它,并断言它要灭亡,甚至采取各种手段图谋消灭它,不仅不是明智之举,而且是对人类犯罪。
任何一个有识之士都应该放弃偏见,放弃既得利益和守旧的阶级立场,伸出热情的双手,支持社会主义的探索,为人类的进步事业做出新贡献。这才是明智的行为,因而也必将被铭刻在人类历史的丰碑上。
如果将全人类比作大海,那么一个国家就是大海中的一个岛屿。大海波涛汹涌,岛屿就必然要受到大风大浪的拍击。国家利益固然重要,但全人类的利益更重要。任何损害人类整体利益的行为都是短视的,非科学的。没有全人类的共同进步,单纯谋求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利益,最终必将因自私自利而引来灾祸,从而不能实现更好的发展。美国受到所谓的恐怖袭击,就是最好的例证。
只谋求一个国家的利益,甚至为了本国利益不惜牺牲他国利益和全人类的利益,对别的国家采取打压、封锁、侵略的反人道政策,这种战略举措都不是大政治家所乐于奉行的,最多只能算小政治家的过家家式的游戏而已。
将别的思想视为异端邪说,将别的国家视为邪恶国家,将别的制度视为祸水,仅仅将自己的价值观视为神圣,将自己的国家视为正统,将自己的制度视为科学,这本身就是强权政治的体现,怎么能与民主、人道、公正联系起来呢?美国打着民主、人道、公正的旗号,到处输出资本主义体系,结果怎样呢?凡是有美国搅局的国家和地区都动乱不宁。美国扶植了萨达姆,萨达姆上台后则反美;美国侵略伊拉克,伊拉克处在内战的边缘,几乎天天都在发生爆炸事件,大批无辜平民死伤。阿富汗又如何呢?巴勒斯坦又如何呢?科索沃又如何呢?还不是越搅越乱,再搅更乱。
美国将手伸进中东一搅再搅,目的就是要控制中东,掠取中东的石油,根本就不是为了中东实现民主、人道、公正,这可以说是司马昭之心。抱着这样赤裸裸的私利处理国际事务,怎能不让人仇恨呢?
“9•11”事件(2001年9月11日,美国纽约当地时间上午8时46分)发生后,美国总统乔治•W•布什将那些“支援恐怖分子的政权”形容为“邪恶轴心国”。他认为,世界上80%的垃圾人口分布在全球不发达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垃圾人口成为产生“无赖国家”的根源,是世界动荡和不安的发源地,一旦这些“无赖国家”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就会成为反对20%精英人口的“邪恶轴心”。以“20对80”理论为基础的“单极主义”确定了联邦共和国敌人的定义:“任何持有或谋求对联邦共和国具有威胁力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国家都是敌人。”这个定义的潜台词是:只有联邦共和国有权拥有和获得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其他任何已拥有或谋求拥有杀伤性武器的国家,不论是目前的盟国、现在的敌人和潜在的对手都是对联邦共和国具有潜在威胁力的“恐怖主义”和“邪恶轴心国”。邪恶轴心国理论是布什政府的外交和军事行动和政策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
布什在2001年提出的所谓“邪恶轴心国”为:朝鲜、伊朗、伊拉克、苏丹、叙利亚、利比亚、古巴、阿富汗、索马里和缅甸10个国家。现在除了阿富汗和伊拉克被占领以外,其他8个国家均属与中国友好的国家。军事实力最强的是朝鲜和伊朗,其次是叙利亚和利比亚。
2002年,布什将伊朗、伊拉克和朝鲜并称为三大“邪恶轴心国”。
2005年1月18日,美国国务卿总统提名候选人赖斯在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听证会上搬出了一份包括伊朗、朝鲜等6个国家的黑名单,这与3年前布什总统提出的“邪恶轴心国”黑名单有异曲同工之处。赖斯在听证会上承诺,将使用外交手段解决“我们的公共安全所面临的种种威胁”,并“在全球推广自由和民主”。她列出的黑名单包括:古巴、缅甸、朝鲜、伊朗、白俄罗斯和津巴布韦。唯一不在这份名单中的“邪恶轴心国”成员是伊拉克。
2007年6月5日,布什再次将朝鲜、白俄罗斯、缅甸、古巴、苏丹、津巴布韦列为世界上最邪恶的专制国家。
垃圾人口?难道全世界80%的人口都有是垃圾?只有美国、英国等20%的人口才是有用之物?这种语言是一个大国总统该说的吗?他怕这80%的所谓垃圾人口哪一天动摇美国的霸主地位才是真的。随便将这些主权国家称为“邪恶轴心国”,不仅是对不发达国家和地区人民的蔑视,而且是对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挑战,是对全人类的命运极端不负责任的表现,充分暴露了其霸权主义的嘴脸。然而,令人人遗憾的是“邪恶轴心国”一词竟然列牛津词典首位。
我看世界不能缺少塔利班和本•拉登,因为塔利班和本•拉登对美国具有制衡和威慑作用。如果没有塔利班和本•拉登,就不会有“9•11”,美国就会更加肆无忌惮,就会更加疯狂。好在还有“上帝要其灭亡,必先令其疯狂”的天理。
我看世界也不能缺少古巴和卡斯特罗,不能缺少委内瑞拉和查韦斯,也不能缺少伊朗和内贾德,这些反美国家和反美斗士不仅精神可佳,而且的确对打破美帝国主义霸权、维护世界和平作出了贡献。
在这里,我大声宣布:资本主义社会不是人类社会的终结,美帝国主义必将在本世纪走向衰落,任何关于社会主义必然失败的预言最终必将破产。
为了区别资本主义体系与社会主义体系,就需要在理论研究中规定严谨的概念。在开展研究之前,我必须给出“后现代”这个概念。
“后现代”是相对于“现代”这个概念提出来的。我首先要声明“后现代”这个词不是我第一次提出来的。但是我对“后现代”作出了自己的定义。
我认为,“现代”这个词用在与社会学相关的研究中,它就是指资本主义。也就是说,在我看来,“现代”就是资本主义那一套,现代社会就是资本主义社会。人类社会进入到资本主义社会以来,“现代化”就是要达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物质技术水平。
比如,我国提出的“四个现代化”,就是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
1964年12月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周恩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在20世纪内,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并宣布了实现“四个现代化”目标的“两步走”设想。第一步,用15年时间,建立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使中国工业大体接近世界先进水平;第二步,力争在20世纪末,使中国工业走在世界前列,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
1979年12月6日,邓小平在与日本首相大平正芳会谈时,把“四个现代化”量化为,到20世纪末,争取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人均1000美元,实现小康水平。
因为社会主义社会是新生的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可参照的物质技术水平就是资本主义社会,所以当时的领导人这样提是可以理解的,事实上也被大多数人接受。大家都明白,我们要的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那样的物质技术水平,而不是要资本主义化。
我认为用人们已经普遍认可的“现代”一词来表示资本主义体系,用“后现代”来表示产生于其后的社会主义体系,是比较合适的。
这就是说,在我的理论中,“现代”就是指资本主义,“后现代”就是指社会主义。“后现代商品理论”,就是指社会主义商品理论。
先让我们一起来谈论商品。
在现代社会中,商品最初表现为社会财富的元素形式。马克思生活的时代,就是这样的状态。随着历史的发展,资本主义社会也在变革。特别是在遭受多次严重的经济危机打击之后,在无产阶级的斗争下,资本主义社会的统治者开始重视调整阶级关系和社会利益关系,由此社会成员可以无偿享受到越来越多的社会福利。这是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而社会进步是人类客观的必然的要求,谁都不可能违抗。即使资本家多么不情愿,但社会总是要向前发展的。
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尽管商品仍然是社会财富的重要表现形式,但是商品不再是社会财富唯一的元素形式。
在后现代社会中,商品也是一种很重要的社会财富形式,但从社会主义社会诞生的那一天起,商品就不再是唯一的财富形式。比如,1980年以前中国城市居民包括住房、读书、医疗等在内的福利待遇等,就是由政府按计划无偿分配的;南街村村民的住房、家具、读书、医疗、养老等,就是由村级政府按计划无偿供给的;现在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也是一种无偿的福利待遇。社会主义社会越发展,福利待遇这一块应该是越大,商品的地位和作用将越小。
一、马克思的商品观
马克思认为,商品首先是一个有用物,没用的东西不可能成为商品;其次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如果不用来交换,即使是劳动产品也不能成为商品;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
马克思强调:“商品的物体属性只是就它们使商品有用,从而使商品成为使用价值来说,才加以考虑。另一方面,商品交换关系的明显特点,正在于抽去商品的使用价值。”(《资本论》,人民出版社出版,1975年6月第1版,第50页),也就是说交换成功、使用价值转变为价值,劳动产品才能成为商品。
马克思还特别指出:“劳动产品只是在它们的交换中,才取得一种社会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这种对象性是与它们的感觉上各不相同的使用对象性相分离的。”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只有用来交换并实现其价值的劳动产品才成为商品,自己生产自己用的劳动产品不是商品,没有交换价值的商品不是商品。
二、非马克思的商品观
非马克思主义的商品观很多,有的自成体系,对商品理论作出了重要贡献。这样的学说以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为典型代表。
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一些观点、理论对发展市场经济具有指导意义,但也有明显的国家倾向性、制度倾向性和阶级倾向性,这就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局限性。因为这一理论的社会概源是现代社会,是对现代社会市场经济实践的分析和总结。由于它的创立者对后现代社会缺乏深入了解,特别是未能亲身参与波澜壮阔的社会主义实践,无法对社会主义经济进行科学研究,因而它只能用来指导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能将其作为参考,决不能奉为灵丹妙药。
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不是万能胶,不能弥合所有的经济裂痕,不能解决所有的经济问题;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也不是创可贴,不能到处乱贴,更不是一贴就灵。
反马克思主义的商品观却大同小异,也没有什么新鲜的货色。比如,自诩为推翻了马克思主义的云谷川说,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不是商品,商品首先应该是交换物而不是有用物,商品和价值都是交换的结果,《资本论》的商品分析是南辕北辙,《资本论》错在用劳动产品去说明商品,等等。
我认为云谷川至少犯了两个极其低级的错误:一是重复马克思,用马克思的观点来证明马克思错了;二是马克思关于商品属性的论述的先后顺序与他的不一样,他就认为马克思错了。
云谷川说:“劳动产品和商品不是同一个概念;劳动产品是通过人类加工的物品,它产生在物质生产领域。商品是通过交换而获得的物品,它产生在商品交换领域。劳动产品只有通过交换才能转化为商品。即便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产品也不可能都转化为商品。”
云谷川以为他比马克思高明。可是我们研究过《资本论》的人都清楚,除了个别词句不同外,他讲的这些观点都是马克思的观点,他在重复马克思,竟然还说马克思错了。
“只有通过这个交换过程以后,卖方的物品(自然物品、劳动产品和服务产品)才能转化为买方的商品;买方的货币才能转换为卖方的价值。也只有通过这个交换过程以后,凝聚在卖方劳动产品中的劳动才能转换为社会性质的劳动,卖方的劳动产品才能转换为社会的劳动产品。交换环节或交换过程改变了出卖物品(自然物品、劳动产品和服务产品)的所有权归属和社会性质。所以,交换环节或交换过程是形成商品的关键所在。”这是云谷川反复讲的一个观点。
我不禁要问:马克思论述“价值形式或交换价值”的部分,不正是在阐明使用价值如何转化为价值、具体劳动如何转化为抽象劳动、私人劳动如何转化为社会劳动吗?而且马克思在“交换过程”一章中不是进一步阐述了与此有关的问题吗?
云谷川还说:“在原始社会,商品交换现象还没有出现,这时候的劳动产品都不是商品。因为它们都不是通过交换而获得的物品。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出现了商品交换现象。但是,在刚开始出现商品交换的时候,商品交换还只是一小部分,绝大部分还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在自然经济状态下的劳动产品都不是商品,原因同样是它们没有通过交换过程。即便是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占了主导地位,但是,毕竟还存在大量的自产自用的劳动产品和没有通过交换的劳动产品。”
如果说在马克思写《资本论》的时候,人们对这些事实还不甚了了,所以马克思写得比较详尽,那么今天读过中学的人大概都知道吧?难道也是云谷川发现了真理?
云谷川不厌其烦地重复马克思的观点:“企业生产的劳动产品,虽然是为了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劳动产品没有卖出去,有些最后返回了仓库积压起来。在没有卖出以前的劳动产品就不是商品。因为这些产品还没有转到消费者或使用者手里,还没有转变为社会的产品,从而也没有转变为价值形式。”
在重复了马克思的观点之后(如果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马克思在前面说的他在后面说,马克思分开说的他概括起来说),云谷川话锋一转,说:“所以,《资本论》错在用劳动产品去说明商品。”
我真的有点怀疑,云谷川是不是脑子有毛病?如果他的脑子没有毛病,那就有可能是马克思的脑子有毛病——怎么在100多年前就重复云谷川呢?
云谷川颇为得意地强调:“商品的来源除劳动产品以外还包括自然物品和服务产品。”
这句话马克思没说过,是云谷川自己“发明”的,可是却错了。
请问:难道纯粹的自然物品能成为商品吗?比如空气、河水、野果、野菜、石头等等,是商品吗?如果谁认为是商品,那么我就将亲他一口,他要多少我就卖给他多少。云谷川,我卖给你行吗?要多少?请打电话,价格好商量。
可能云谷川会说,市场上卖的野果、野菜、石头就是商品。按照云谷川自己的观点,只有卖出去的物品才是商品,那些放在市场里的物品还不是商品。而且,据我所知,野地里或山坡上的野果、野菜、石头是无法自己来到市场上的,采摘是花费了劳动的,运输过程也是花费了劳动的,而且卖的过程也在花费劳动。难道你能说市场上的野果、野菜、石头等,不是劳动产品,而是自然物品?
可能云谷川又会说,玉石那么贵,那不是自然物品是什么?难道是你生产的吗?
玉石来到人的手里就已经花费了劳动,比如寻找玉石的过程、运输的过程(可千万别以为用汽车、火车、轮船、飞机运输才叫劳动,一个人装在口袋里拿回来也是劳动),何况销售过程也正在花费劳动呢?!
至于玉石贵,是因为它的稀缺性,即物以稀为贵。这是另一方面的问题了——是供求关系要研究的问题。
再比如,旧社会有的山村野店卖人肉包子,按照云谷川的观点交换实现的物品就是商品,请问:这种人肉包子是商品吗?
我认为人肉包子不是商品,尽管店老板卖给了顾客,顾客将人肉包子吃进了肚里,但人肉包子绝对不是商品。
马克思并未说服务产品不是商品呀,难道一个人在研究时非得把一切事物都穷尽吗?云谷川,你在研究商品时穷尽一切了吗?我看你就漏掉了一部分文化产品呢,比如图书,是不是商品?你讲了吗?
云谷川在讲商品观时的错误,并不在于漏掉了一部分文化产品,而在于他的方法和结论。他分不清个别与一般,常常用个别否定一般;他也分不清特殊与普遍,常常用特殊否定普遍。而且他还犯了绝对化的错误。他没有自己明确的固定的概念,因而他写的文章其实不是文章,而是一堆杂乱的文字。
总之,除了重复马克思的观点之外,云谷川的方法是错误的,结论也是错误的。他的脑袋一堆浆糊。因为他既不懂唯物辩证法,也不懂政治经济学。
可能有人认为我这是对牛弹琴,因为云谷川根本就看不懂理论,除非你骂他脏话。然而,我发现牛是可以听懂琴声的,有人给牛弹琴,牛会吃得更饱,长得更快。我想,云谷川是人不是牛。
三、后现代商品观
后现代商品观首先认为马克思的商品观基本是正确的。但是人类社会中又出现了许多新颖的事实,有的也许马克思那个时代就存在了,但没有引起他的注意;有的也许马克思那个时代不存在,他无法观察研究。这就需要对马克思的商品观作进一步的完美和发展。后现代商品观就是在马克思的商品观的基础上作出的完善和发展,不过却是第一次。
我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商品是表示交换关系的一种客观存在,是交换关系的承担者、体现者,可以表现为物质的和精神的两种类型,还表现为具体的和抽象的两种形态、私人的和社会的两种属性。商品的形成是一个过程,像由一组不同的小过程组成的大过程链一样,包括生产过程、运输过程、销售过程和消费过程等。
物质类型的商品即物质商品,是指劳动创造的有用物,即有形的劳动产品。比如,用来交换的食品、衣服、汽车、房屋、钻戒、项链等。物质商品一般具有一次性消费的特点,比如馒头吃掉了就没有了,衣服穿破了也不存在了。
精神类型的商品即精神商品,是指进入市场范畴的文化产品、艺术产品和服务产品等。比如在市场上销售的图书、歌碟,在影剧院上演的电影,在歌剧院演出的歌舞,在歌舞厅小姐提供的服务,在按摩院姑娘提供的按摩等。尽管这类型的产品离不开物质条件,但主要是一种精神劳动的产物。精神产品一般具有可重复消费的特点,比如,图书自己可以反复看,还可以留给子孙后代看。周朝的《易经》我们现在还可以看,尽管在周朝时《易经》可能还不是商品。影像制品也可以反复消费。
具体的商品即具体商品,是指具体劳动创造的不同的有形和无形产品。有形产品就是物质产品,无形产品就是精神产品。
抽象的商品即抽象商品,是指抽象劳动创造的相同的产品——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物,也就是商品的价值。
商品的私人属性即商品私有性,是指在私有制条件下私人劳动创造的劳动产品。比如,服务员的服务之所以成为商品,就是因为服务员的劳动具有私人的性质。
商品的社会性即商品公有性,是指在社会分工存在和公有制的条件下,私人劳动的产物不仅是为自己用的,更重要的是为别人用的,将自己的产品提供给社会,以此获得自己不能生产的商品。比如,歌手唱歌,将自己的歌声唱给众多的人听,是为了获得房子、汽车、衣服、食品等。当歌手的歌声回荡在社会上,他的歌声就具有了公有性,成了社会化的公共财富,不再是纯个人的东西了。
商品的生产过程是指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形成过程。比如,种地生产出粮食,按摩产生强身健体的效果等。
商品的运输过程是指将产品运送到市场上去。比如,将方便面运送到商场,将旅客运送到目的地等。
商品的销售过程是指将产品推销出去。比如,售货员在柜台前促销,小商贩在露天市场上叫卖,卖报员在大街旁的报亭里卖报等。
商品的消费过程是指对产品的享用过程。比如,听歌的过程,接受按摩的过程,在饭店用餐的过程等。
最重要的是商品是交换关系的承担者、体现者。一个劳动产品或一种服务,如果不能体现交换关系,那它就不是商品。还以歌手唱歌为例,如果他自唱自听、自娱自乐,那么他的歌声就不是商品;如果他唱给予亲人听,那么他的歌声也不大可能成为商品,因为亲人们不可能在听歌后付款给他;如果他在歌剧院、歌舞厅唱歌,那么他的歌声就是商品,听众必须付款给他,相当于进商店买东西必须付款一样。在这种情况下,歌声这个商品不仅是交换关系的承担者,而且也是交换关系的体现者,表示交换完成,商品价值得以实现。
四、商品私有性和公有性
在私有制条件下,商品最初表现为私有性,最终也表现为私有性,只是在交换过程中才表现出公有性。具体来说,在生产过程、运输过程中表现为私有性;在拿到市场上出卖即销售过程中表现为公有性,如果没有公有性,别人还怎么能购买商品呢?在消费过程中又表现为私有性。
总之,商品是劳动产品私有性和公有性的统一体,而在私有制条件下商品的私有性表现得更多一点、更经常一点。
在公有制条件下,商品最初表现为公有性,在交换过程中也表现为公有性,最终到达个人手里才表现为私有性。具体来说,在生产过程、运输过程中表现为公有性;在拿到市场上出卖即销售过程中仍然表现为公有性;只在消费过程中才表现为私有性。
总之,商品是劳动产品私有性和公有性的统一体,而在公有制条件下商品的公有性表现得更多一点、更经常一点。
劳动产品,市场范畴的文化产品、艺术产品,服务产品等,之所以能成为商品,就是因为使用价值可以转化为价值、具体劳动可以转化为抽象劳动、私人劳动可以转化为社会劳动。而其中最基础的因素是劳动,没有劳动就没有商品,因此商品来源于生产领域;最重要的是商品私有性可以转化为商品公有性,没有这个根本性转变,交换关系就无法完成,劳动产品就不可能成为商品。因此商品完成于流通领域。
在一般的正常的条例下,生产决定消费。但并不是说消费就不重要,产品卖不出去,无人消费,也会反作用于生产,对生产起制约作用,反之则起促进作用。在产品供过于求的情况下,消费对生产起决定作用。
资本主义社会之所以有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趋势和可能性,仅从经济角度来考察,其根源就是商品具有公有性;社会主义社会之所以存在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仅从经济角度来考察,其根源就是商品具有私有性。
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有计划按比例地不断扩展商品公有性,有计划按比例地不断缩减商品私有性,防止资本主义复辟。
2007年8月29日—9月1日星期六于北京明春苑
电话;010—83702177
手机短信:13683268434
(预告,下一篇《后现代商品价值论》)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注:配图来自网络无版权标志图像,侵删!
声明: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责任编辑:he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