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创新与社会价值秩序的关系
田忠国
对于制度创新问题,不能为创新而创新,而应该首先明确创新是为了什么。有了创新为什么的答案,制度创新才会责任清楚、目标明确,有了清楚的责任和明确的目标,才能通过不懈的努力达到预期效果。
一、建构人民民主的平权制度是制度创新的核心
建构人民平权的民主制度机制,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一直孜孜以求的最高目标,也是制度创新的核心价值。有人认为,西方的民主体制是普世价值,但我却认为,人民平等的政治经济参与权、管理权的落实与实施,才是真正的普世民主价值,因为,在西方的民主体系中,人民拥有票选权、监督权,但却不具有对政治经济全面的参与权和管理权,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民拥有票选权、监督权的同时,拥有政治经济全面的参与权和管理权,才是一个完整的民主制度体系。一个完整的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不在于一党或多党轮替,而在于人民民主制度是否全面落实了人民民主的各项权利,在于人民的意志能否成为国家决策的主要力量,在于人民拥有平等的政治权利的同时拥有平等的经济权利。而平等的政治经济权利,并且不仅仅停留在参与权、管理权上,还要拥有平等的分享权。一提平等的分享权,有人马上联想到改革开放前的平均主义,以为平等分享就是倒退,就是反对改革,另有一些人以为没有明确的主义,是不可能达到社会平等分享的。日本是资本主义社会,但其经济分配是最均等的国家,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但却是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由此可知,平等分享创造成果的问题,不是个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的问题,而是个分配制度的问题。本着平等分享创造成果的主旨构建分配制度,资本主义也可以缩小贫富差距,本着分阶层等级的主旨构建分配制度,社会主义也无法阻挡贫富差距的拉大。比如,现在全国各个企业普遍实行等级制分配方式,一个普通的管理人员月薪达七、八万元,而一个普通工人月薪仅有数百元,最多一千多元,也就是说,一个普通管理人员的月工资就是一个普通工人数年的工资。有人可能会说,管理者有能力,贡献大,能者多劳,多劳多得是天经地义的,但关键问题是,这个“能者”到底是真正的“能者”还是真正的无能者呢?事实上“能者”是真正的无能者,而真正的能者却成了真正的无能者,比如说我本人,我不敢说我是最优秀的企业管理者,但我还是比较优秀的,曾经为企业管理搞过策划,讲过企业如何搞好流程化管理,做到流程的同步互动的课,并且写了大量的有关企业管理问题的文章,但我却在等级分配制下,享受普通工人数百元的工资等遇。由此可知,所谓能者多得,不过是排除能者的工具而已。有人对贫富差距拉大写过许多文章,但一路读下来,竟然没有一篇接触实质性问题的东西。其实,贫富差距拉大的真正原因就是等级分配制,消除贫富差距过大的唯一途径只有一个,取消等级分配制,既便保留等级分配制,也必须实行比率分配制。但是,这个问题如果没有人民民主制,让人民拥有平等的政治经济参与权、管理权、分享权是根本无法解决的。
二、社会经济利益分配合理与否是检验制度创新成功与否的关键标准
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问题,说到底是个利益分配的问题,因为,决定经济权利的不是别的,而是政治权利。对于这个问题,最高权力机关应该记住,人民群众经济利益空间越来越小的原因,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更是个政治权利的问题。人民群众利益空间越来越小,也不仅仅是个人民群众政治权利的问题,但更是个党和共和国的生命问题。因为,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早就证明了一个千年不变万年不改的真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党和共和国的生命。党和国家失去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能力,就意味着失去党和共和国的生命。从制度创新上说,社会经济利益分配合理与否是检验制度创新成功与否的关键标准。因为,经济分配制度,既可以维护经济利益的合理性,也可以制造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由此可知,社会的经济利益分配问题,其实是一个政治制度和分配制度的综合问题。当然,这也与文化观念有关,什么样的文化观念主导制度的产生,就有什么样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我们在反思分配制度问题的同时,首先要反思文化观念,比如说,我们只是拥有等级制的文化观念,没有社会平等的文化观念,无论如何也是不会从天上掉下个平等的政治经济参与权、管理权、分享权的。文化观念不解决,我们就会视不合理为合理,视合理为不合理,因为,文化观念是一个系统的价值判断坐标,是一个事非对错的判断标准。近几年关于政治经济相关争论,由于有的学者失去了那个事非对错的判断标准,常常出现拿着不是当理说的失态之论,让人感到中国在文化上不是进步了,而是又回到了奴隶制时代。那些本该代表先进文化的学者,不是真理与良知的维护者、追求者和平权文化的创造者,而是上帝般的奴隶主,教导人民群众怎么做好奴隶,如何听话的为奴隶主奉献一切。这样的理论“探索”,如果不导致制度性经济利益的不合理根本是不可能的。胡锦涛总书记一再强调要解放思想,继续改革开放,按我个人的理解,就是要解放平等的人民民主思想,从霸权式掠夺国家和人民财富的泥淖中解放出来。
三、制度秩序是对社会价值秩序的规范
制度秩序是对社会价值秩序的规范。但是,构建什么样的价值秩序却是值得人们思索的问题。从以往看,有人曾经努力构建“富人是大哥哥、穷人是小弟弟”的价值秩序,也有人试图构建人不为己,天殊地灭的价值秩序,还有人干脆想构建殖民化的价值秩序,但实践证明,这些被某些人津津乐道的价值秩序,人民群众不接受,不仅不接受,还全力反对,因为人民群众感同身受,那些思想并不是什么好思想,不仅不是好思想,而且还是坏思想,因为他们的苦难,他们的所遭遇的不公,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那些思想催生的结果。人民群众渴望的价值秩序,比如,人民民主,平等的参与、管理政治经济权利,平等的分享共同创造的社会成果,但是,人民群众的渴望某些大人物又不同意了,说人民群众是群盲,是暴力之源,所以民主权利不能给那些人,给了就会造成“大众暴政”,最好的办法就是他们为民众代理行使权利。此时,中国共产党又不答应了,说,中国共产党一直与人民群众荣辱与共,没有人民群众,就不可能有共产党,所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平等的参与、管理政治经济权利,平等的分享共同创造的社会成果是共党最重要的责任。完全与人民群众站到了一起。有人一见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群众站到了一起,马上就吓坏了,因为毛泽东一贯的作风就是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时间长了那还得了。共产党掌权不如自己掌权,于是暴政论出来了,天谴论也出来了。我以为,人们观点不同没什么,而且还是一种好现象,因为不同的观点是烛照社会现实和社会未来的明灯,但关键问题是,不同的观点是为更好的执政为民、造福社会,还是为了维护既得利益,夺取权力,欺压百姓,如果是前者,思想不同无疑是中国人民之福,是君子和而不同之道,但如果是后者,那就是社会动乱的预兆了。当然,在人民群众中涌动的新的价值观念,必会逐渐形成新的价值秩序。制度秩序是对社会价值秩序的规范。由此可知,思想的堕落也是思想重构的预兆,混乱则是有序的开始。
四、社会价值秩序决定制度秩序
社会的价值秩序决定制度秩序。因为,社会价值秩序是社会价值观念形成的群体秩序,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自觉行为,是由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观念构成的社会价值体系,从制度学应该代表大多数人的意愿角度说,社会的价值体系决定了制度如何。从一些文章中知道,有的学者认为,制度就是制度,不能因社会大众的表达影响制度的执行。如果说制度是由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参与制定的话,这话是对的,但如果这个制度只是少数人为了维护少数人的利益制定的呢?如果违宪呢?如果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呢?人民群众反对执行某项制度,还能因为她是制度必须执行么?还能不听大众意见么?我个人以为,凡是破坏人民民主、平等的参与、管理政治经济权利,平等的分享共同创造的社会成果价值秩序的制度,不仅不应该执行,还应该接受人民群众的意见,修改或者废除。因为,那样的制度是破坏社会秩序的破坏之源。
五、民族精神是制度创新的灵魂
有人认为,世界历史发展到今天,完全应该取消民族精神了,因为,在他们看来,民族精神就是狭隘,目光短浅的代名词。但认真看看世界各国,除中国的“精英分子”痛恨民族精神外,哪一个国家曾经放弃过民族精神?民族精神是一个社会的精神家园,是社会精神的栖息地、立足点和起飞地,如果一个社会连自己的精神家园、栖息地、立足点和起飞地都没有,她怎么起步?怎么起飞?怎么走向世界走向未来?当然,坚守民族精神不是需要全球视野、全球襟怀,而是在全球视野、全球襟怀的前提,保持民族精神的独立特行,独立自主,吞天纳地,在世界人民平权的前提下拥抱世界,融入世界,而不是相反。由此可知,民族精神是制度创新的灵魂,因为,失去灵魂的制度,是无法获得人类尊重,而且是缺乏约束力的制度,是无法构建社会秩序的制度。
2008年5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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