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郎咸平事件”的讨论
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不是“合法”,而是“不违法”——因为没有相应的法律。这样,对国有资产的侵吞,就是在没有法律规范的情况下进行的。
对一个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大国来说,国有企业及其资产的转移没有法律规范,是个悲剧。为什么不先制定法律再进行国有资产的交易?!
但那些侵吞了国有资产的人别自以为得计,中国的《宪法》和《民法通则》等还是规定着保护国有资产的原则。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主体是全国的公民,是劳动者。只要中国还有人,还有劳动者,侵吞国有资产的人就是违法,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经济学家不仅要有良心,更要有人格——请反对郎先生的人扪心自问,你们的良心何在?人格何在?别再为盗贼帮腔圆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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