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前提和必要条件
北京大学 巩 献 田
【按语】:包括马克思主义法学在内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已经成为理论界的共识。但是,至于如何中国化的问题,就不那么简单。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有毛泽东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有陈独秀为代表的中国化,也有王明为代表的中国化。实践证明,只有毛泽东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合乎中国社会发展规律的,赢得的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其他的所谓中国化,其后果是人民遭殃和革命事业受损失。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同样也有一个马克思主义如何中国化的问题。
但是,无论如何化,总是马克思主义化。这里一个必要的前提就是必须弄懂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是什么,而要弄懂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就必须认真阅读马克思主义的原著,质言之,必须学习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主要著作。正如研究进化论,必须读达尔文的著作;研究相对论,必须读爱因斯坦的著作;研究量子力学,必读普朗克、海森堡等人的著作一样,假如不学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就不可能全面、系统和完整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可笑的是,某些连马克思主义的主要著作没有读过的人,却在大谈马克思主义如何如何。他们除了暴露自己对于马克思主义的无知,炫耀自己的偏见和固执,表演自己的荒诞和狂妄之外,还能有什么呢?
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期,林彪在学习马克思主义问题上,提倡所谓“走捷径”,说什么学习马克思主义,读毛泽东的著作是捷径。在群众学习运动中,甚至出现只读《毛主席语录》的现象。它既割裂和肢解了马克思主义的整个体系,同时,也割裂了马克思主义的源和流,造成是危害和影响,绝不可小视。
2009年在纪念毛泽东诞辰115周年之际,李成瑞同志提出“开展马克思主义大学习大讨论”的倡议,倡导认真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的著作,努力提高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水平,以分辨真假马克思主义。我认为,这是极端重要的,是非常及时的。一年多来,包括很多青年同志在内的人们,积极响应李老的号召,为捍卫马克思主义,捍卫科学社会主义,一个认真读书勇于实践的活动高潮正在形成。不可否认,也有少数人,对于马克思主义著作的学习,坐不下来,钻不进去,喜欢热热闹闹,高谈阔论,那就很难摆脱“半截子马克思主义者”。(李老用语)
下文系应人民日报社主办的《人民论坛》编辑范 文同志之约,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0年4月25日举办的《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暨庆祝孙国华教授从事法学理论研究60年学术研讨会》的发言稿整理而成,刊载在《人民论坛》杂志2010年5月(中)总第290期,同时见人民论坛网。
来源:人民论坛学术前沿(总第290期) :巩献田
【摘要】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实际上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华民族化。马克思主义民族化的实质,就是在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创造性地解决本国的实际问题。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前提是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其必要条件是确立无产阶级立场、掌握现代科学技术体系基本知识。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 前提 必要条件
马克思主义民族化是马克思主义的应有之义
马克思主义清楚明确地揭示了现代工人运动即共产主义运动的国际性或世界性,同时,这个国际性或世界性就蕴含在民族性之中,国际性和民族性是辩证统一的,国际性是共性或普遍性,而民族性就是个性或特殊性。现代无产阶级运动的这一基本特性,在思想上引申出一个理论原则,即:共产党人“这些原理的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①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一再申明,马克思主义没有为无产阶级的革命提出过“任何一劳永逸的现成方案”,“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②作为无产阶级解放条件的学说的马克思主义,主要不是在书本上,而是在具体的国家或民族的无产阶级的社会实践中才能体现出来;马克思主义一经与现实世界相接触,成为一个民族的无产阶级的理论思想和行动纲领,就必须回答和解决当时当地的具体和实际问题。马克思主义民族化的实质,就是在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创造性地解决本国的实际问题,首先使本民族的无产阶级事业取得胜利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民族化,是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和与时俱进品格的必然表现。无疑,马克思主义民族化是马克思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实际上就是马克思主义中华民族化。
笔者认为,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要具备一个前提和两个必要条件。
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前提
马克思主义是一个被实践验证了的科学体系,是正确揭示社会发展规律的真理。作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所阐明的共产主义理论,是真理。所谓真理,即客观事物的规律,而一切真正名副其实的科学的知识及其体系,无不是对事物客观规律的正确揭示。正因为马克思的两大发现——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正确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即资本主义必定灭亡和共产主义一定要实现的这一不依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规律,所以我们才坚信其为真理。而且马克思主义诞生160年来的国际和国内的实践,完全验证了和正在进一步验证它的真理性。后来的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虽然是马克思主义的创造性的和重大的发展,但是,毕竟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俄国和中国革命的过程中,结合本国国情解决本国实际问题的具体运用和发展,它是基本规律的进一步具体化和丰富化。
毛泽东在1949年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批判王明时曾说:“我们党的理论水平低,虽然也翻译了很多书,可是实际上没有对马、恩、列、斯著作做很好地宣传……对科学的东西不能调皮,不能比国家的大小……”③针对文革中林彪吹起的个人迷信思潮,毛泽东强调要突出马列。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马克思主义与其后的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等的关系,是“总店”和“分店”的关系,是“源”和“流”的关系。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要寻根索渊。不寻根索渊,既不会深刻理解它后来的发展,也难以真正掌握其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毛泽东曾说过:“马列主义应包含三部分:一、马列主义的哲学,这是理论基础;二、马列主义的经济学,这是用马列主义的观点来考察经济现象的学说;三、马列主义的革命学说,比如关于阶级斗争、政党、无产阶级专政等的学说。这三部分不能分割,而应视为马列主义的三个有机联系的组成部分。”总之,“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这是共产党的理论基础。无产阶级专政与阶级斗争的学说是革命的理论,即运用这个世界观来观察与解决革命问题的理论。”④
如何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一再告诫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要读原著,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原著。恩格斯在1890年9月致约·布洛赫的信中明确写道:“我请您根据原著来研究这个理论(指唯物史观——注)而不要根据第二手的材料来进行研究……可惜人们往往以为,只要掌握了主要原理,并且还并不总是掌握得正确,那就算已经充分理解了新理论并且立刻就能够应用它了……”⑤他在给《资本论》第3卷写的序言中也指出:“一个人如想研究科学问题,首先要在利用著作的时候学会按照写的原样去阅读这些著作,首先要在阅读时,不把著作中原来没有的东西塞进去。”⑥
列宁说过:“对于伯恩施坦这一著作的意义,对于这一著作引起的争论感到兴趣的读者,我们只能大力建议你们去看德文原著;千万不要相信俄国著作界中占优势的折中派的那些偏颇的片面的评论。我们听说,有人想把考茨基这本书摘译成俄文。这很好,但是这不能替代阅读原著。”⑦
马克思在为《资本论》法文版写的序言里谈到,《资本论》前几章读起来相当困难,而“法国人总是急于追求结论,渴望知道一般原则同他们直接关心的问题的联系。因此我很担心,他们会因为一开始就不能继续读下去而气馁。”他接着写道,“这是一种不利,对此我没有别的办法,只有事先向追求真理的读者指出这一点,并提醒他们。在科学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才有希望到达光辉的顶点。”⑧这就是说,学习马克思主义,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要付出艰苦的脑力劳动。
确立无产阶级立场、掌握现代科学技术体系基本知识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必要条件
一是必须培养和确立无产阶级立场。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理论,不是任何人都能学懂和掌握的。由于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的认识工具和思想武器,是无产阶级解放的条件的学说,提倡学习马克思主义,首先,理所当然地会遭到包括资产阶级的辩护士在内的一切剥削阶级分子的极力抵制和拼命反对。同时,尚未确立无产阶级立场的人,假如不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一边学习马克思主义,一边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就不会也不可能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所以,立场问题,是个根本的问题,是个大的原则问题。
二是必须掌握关于现代科学技术体系及其方法的基本知识。在现代科学技术革命、经济全球化与文化多元化的新形势下,人类面对越来越复杂的世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面对各种各样的复杂性问题。当前科学的发展高度分化,又高度综合,并在此基础上呈现出以高度综合为主导的大趋势,其中蕴含着由简单性科学向复杂性科学的转向和飞跃。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系统科学的发展,在物理、化学、生物、天文、地理、数学、经济等学科领域开展了许多有关复杂性或复杂系统的跨学科交叉研究,用系统的方法,以复杂性探索为中心内容的复杂性科学应运而生了。突破机械论与还原论,发展有机论与整体论,在创建辩证统一的系统论基础上构建现代科学技术体系,已经成为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进程中重大的时代课题。
钱学森院士运用实践论的观点,按照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将现代科学技术划分为5个层次,即:工程技术——技术科学——基础科学——部门哲学——辩证唯物主义。这样,现代科学技术就构成了一个大的系统整体,在这个体系的外围,还有尚未进入科学技术体系的“前科学”,即实践经验知识库和不成文的实践感受。这个体系是开放的,随着社会进步和科学技术发展,现代科学技术部门还会增加或重新整合。在东西方文化互补、融和的基础上,钱学森提出的宇宙探索的五观(渺观、微观、宏观、宇观、胀观)世界的学说、社会主义社会四个文明建设的体系结构、现代科学技术体系、开放的复杂巨系统理论、从定性到定量综合集成法与大成智慧学,这些构成了钱学森科学技术思想的基本内涵。可以说,钱学森科学技术思想的核心是对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整体把握,是依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论证了恩格斯关于自然科学正在发展为“一个伟大的整体的联系的科学”这一命题的科学性,揭示了现代科学技术具有怎样的整体性,按照怎样的模式相互联系、运动、发展。因此,不论在科学技术体系的内容方面,还是在科学方法论上都具有重大的突破,是当今科学技术发展进程中的重要理论创新,已经引起我国和世界科学技术界的高度关注。学习、研究和掌握钱学森提倡的现代科学技术体系思想及其方法是包括法学在内的所有科技工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这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前提和必要条件,有了这个前提和必要条件,马克思主义法学还不一定可以中国化;但是,没有这个前提和必要条件,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肯定不能实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91、285、248页。
②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77、697~698页。
③《毛泽东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60页。
④《毛泽东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5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26页。
⑦《列宁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85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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