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马克思对自由的理解有一个从唯心史观到唯物史观的革命转变过程,有一个认识的不断科学深化和发展过程,而且成熟的马克思摈弃资产阶级抽象自由观联系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和革命实践来认识人的自由之含义和内容,认为自由是人超越其客观物质条件、历史条件的限制、超越各种关系束缚不断实现自身解放的历史活动和过程,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同时是相对于主体特定的具体历史条件而言而具有相对性的自由,且它们与所有制关系、生产关系、阶级关系和社会意识形态有着密切联系而有所不同;资产阶级自由观不仅是唯心主义抽象的自由观,而且往往是非现实地把自由限定为人的个人意志自由或自我意识自由,限定为源自“人的自然本性”、“理性”或“人的天赋自然权力”之认识和选择的自由,限定为个人与其财产私有制关系相联系而形成的个人具有绝对支配权的自由。
[关键词]马克思 自由 自由观
简介:杨思基(1958——),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教授、哲学博士 博士生导师(江苏苏州 215123)
一、关于个人自由的含义及其社会物质条件的分析
资产阶级自由观不仅是唯心主义抽象的自由观,而且往往是非现实地把自由限定为人的个人意志自由或自我意识自由,限定为源自“人的自然本性”、“理性”或“人的天赋自然权力”之认识和选择的自由,限定为个人与其财产私有制关系相联系而形成的个人具有绝对支配权的自由。马克思所创立的马克思主义自由观当然是与资产阶级自由观在本质上有着根本区别的工人阶级自由观,是建立在唯物史观和其对现实的人之科学考察基础上的现实而具有具体规定性的自由观。
应当说,在1843年以前,马克思信奉的自由主要还局限于黑格尔的“个人意志自由”、“自我意识自由”、思想言论自由,而且把自由视为符合“绝对理性”的人的本性,视为人对“绝对理性必然性”认识的“理性自由”,并以此为据积极地主张个人思想、新闻、言论、出版的自由。应当说,马克思这时的自由思想和观念还没有超出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自由主义范畴。但马克思1843年在批判黑格尔法哲学时就发现,黑格尔什么都从抽象的“绝对观念”“绝对理性”出发,以思维的观念的逻辑来理解和说明事物本身(包括国家本身)的发展过程和内在客观逻辑,是犯了思辨唯心主义的错误,是颠倒了人们认识事物的本来关系,这时,马克思才真正试图关注人的自由的现实基础和实现过程,开始思考人们现实生活的自由究竟是怎样的。于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他发现并指出人的“自由”原来不是人天生就有的所谓本性,而是人超越动物界所应该具有的本性。而这所谓“自由本性”恰恰根源于人“自由自觉的劳动”,认为“自由自觉的劳动”就是人的“类本质”或“类本性”。
马克思说,“劳动这种生命活动、这种生产生活本身对人来说不过是满足一种需要即维持肉体生存的需要的一种手段。而生产生活就是类生活。……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①]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它不能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自己的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他具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正是这种“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而且是有意识的为自己创造了对象世界和人的各种关系,改造了无机界,使自己的生活成为“类生活”,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自由的“类存在物”,或有着他的自然关系与社会关系双重关系的“社会存在物”。[②]马克思说:“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影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影响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属于它的肉体,而人则自由地面对自己的产品。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固有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③]
但这“自由自觉的劳动”仍然是从人与动物界界划区别的抽象意义上来说的,并没有深入到劳动的具体历史条件和具体社会性质,没有劳动方式或生产方式的具体变革和历史样态。而劳动生产力或劳动生产率则显然也需要进行具体而现实的考察。于是在这个《手稿》中马克思开始注意到自己想象的原始社会人类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和提高,注意到当时分工的产生、发展以及生产力的发展,看到随之而发生的剩余产品的出现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私有财产的出现。而随着私有财产的出现,体现和实现人的自由本质的“自由自觉的劳动”这一“类生活”过程却走向了人的自由这一“类本质”的反面,走向了与人的自由本质相异化、相对立的不自由方面去了,——即劳动者的劳动、劳动过程、劳动产品以及产品的分配都走向了与劳动者的自由发展需要相对立的方面去了,而且造成了人与人关系的对立,造成了劳动者被剥削、被奴役、被隶属于他们所创造的财富——物的统治之下了,且劳动者创造的财富越多,他们就越是贫穷和被奴役。当私有制财产关系发展到极端,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劳动者的劳动异化也随之发展到极端,严重违背了人的自由本性或本质。于是马克思就从资产阶级抽象人道主义的角度谴责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异化,并借助空想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主张人道主义的共产主义。
到了1844年底和1845年,马克思发现仅仅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对资本主义进行人道主义的道德批判和价值批判仍然是不够的,是不能真正解决人的异化包括资本主义异化问题的,这时马克思便转向唯物史观或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与思想视野。而这要归功于他和恩格斯合著的《神圣家族》及《德意志意识形态》。在那里,马克思深入探讨了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找到了“物质生产”这个历史的发源地,找到了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不同社会形态演变的基础——工人阶级哲学世界观赖以发生的历史原点、逻辑原点即:现实的个人以及他们的物质资料生产实践及其具体的历史地不断演变发展的生产方式,于是马克思才真正找到了理解全部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钥匙,即从生产方式的历史变革和由生产方式决定的生产劳动的具体历史性质、社会性质来分析人们的生产关系,从人们的生产关系来理解人们的全部社会关系和思想观念,来理解人的自由性质和其实现的现实发展路径,把自由同人类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及其历史的发展过程联系起来,同工人阶级的革命和消灭阶级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目标联系起来,同人对必然性的认识和利用联系起来,而把自由不仅作为一种思想的自由,一种对必然性的认识和利用这种理性的自由,更作为一种人类崇高的奋斗目标,并且同时作为人类为摆脱一切自然关系、社会关系、思想观念关系的束缚而不断进行各种革命斗争实践(包括生产实践及各种追求社会进步的社会实践)的实践过程和历史过程来认识和把握。所有这些,都决不是可以用资产阶级自由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所能涵盖的,其丰富深刻的革命的积极含义也不是资产阶级极端个人主义的一切从“自我意识”出发所理解的狭隘的“自由”所能比拟的。
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反对鲍维尔等人从自己制造的思想幻象即“天上的云雾”中来寻找人和历史的本质——以人的“自我意识批判”来说明一切这种主观唯心主义的做法,认为“历史的诞生地”恰恰不在人们思想幻想的云雾和“自我意识”中,而在粗糙的物质生产中。[④]他还指出了资产阶级私有财产关系剥夺了工人阶级的一切,使工人不仅在肉体上而且在精神上陷于贫困,且因此才不得不为资本家生产财富,为自己生产贫困。资产阶级这种财产关系、生产关系和生活条件对于工人来说完全是违反人性的,是非人性的生活条件。所以,无产阶级要获得自由和解放,他们就必须消灭造成他们自己和自己的对立面发生分化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生活条件本身,——也就是消灭资产阶级的财产占有关系或资本主义私有制,他们才能获得解放。[⑤]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作为“历史原点”或理论出发点之“逻辑原点”的东西绝不是人们思维想象的东西,绝不是观念的教条,不是黑格尔的“绝对观念”、费尔巴哈“抽象孤立的个人”、施蒂纳“利己主义的唯一者”,而是现实生活的个人。而这个“现实的个人”只能是他历史地形成的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的产物,是他历史地形成的各种自然的和社会的关系的产物,归根到底是取决于他的物质生活条件和他的物质生产。人的本质或本性是由他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来规定和反映的,而不是由他的什么“宗教意识”或“类意识”所体现的。
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内在地相互关联,它们的相互关系决定着人们的生存状况和其本质关系。生产方式就是人们用以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方式,它取决于人们已有的和再生产的生活资料的特性,不仅应当从个人肉体生命的生产来加以考察,更应联系人们的生活方式来加以考察。而个人怎样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们是什么样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的性质和存在取决于他们生产的物质条件。人们的生产方式决定人们的生活方式,并且这两者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共同决定人们的思维方式,并决定人们的性质和存在样式。[⑥]现实的个人是一个历史地动态变化的个人,伴随分工及生产力质和量的历史发展,生产方式发生历史的变革,由此推动人的各种关系发生一系列历史演变。以所有制关系为标志的人的社会关系形态伴随生产方式的变革而变革,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的依次演进的各历史发展阶段。人的自由和解放是一个历史活动的奋斗过程,是现实的个人的解放。并且这个人的解放不仅是人的“政治解放”(即打破人的等级身份依附关系,实现政治权力平等的“公民社会”和资产阶级的形式平等),且是人从各种关系的束缚中不断解放的过程,而且只有实现彻底的经济解放和思想解放,才能真正实现人的政治解放。人的自然的历史和历史的自然是同一历史过程的两个方面,自然的改造和人的改造,“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⑦],而经济社会结构的改造则是实现人类解放的基本物质条件。人的自由和人类解放就是由这些条件所限制并不断突破这些条件限制的奋斗过程,同时也是人们对客观必然性认识和利用的结果,是人改造自然同时也改造人自身的结果。“每一个单个人的解放的程度是与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一致的。……个人在精神上的现实丰富性完全取决于他的现实关系的丰富性”。[⑧]所以在这样的一种意义上,人的自由、发展和解放只能是历史地、相对地,不能是一成不变绝对的,更不可能是在某一时刻一下子完成和实现的,即便是到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也仍然是有问题和矛盾需要不断解决,社会也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
但个人在私有制社会和阶级国家中总是属于前后相继的等级和阶级,并且在凌驾于他们之上的官僚国家统治下来规范和调整他们之间的关系,且根据固定的分工而发挥他们的作用。这时,虽然他们的出发点仍然只是他们自己,但他们是处于既有历史条件和关系规范内的自己,他们的一切都由非常明确的生产关系、社会关系和阶级关系所规定,他们个人的力量由于相互作用总是转化为与他们对立的——他们个人不能驾驭的力量,所以,他们的个性总是要隶属于他们的国家和阶级性,他们的个人自由只有对统治阶级来说具有真实性,但对于被统治阶级而言则只能是桎梏。即便在资产阶级统治下,个人虽然比先前更自由些,譬如劳动者和资本家可以自由地选择就业和投资,但由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利益矛盾及他们之间的竞争和斗争,他们的生活条件和“个人意志的自由判断与选择”,其前提显然完全是他们个人所无力控制的条件——即不是由他们自由支配的条件;他们的一切,包括他们个人的“自由选择”,都完全具有偶然性,完全具有非常大的不确定性;他们的所谓个性自由也不得不服从于他们的生产关系、社会关系和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事实上他们不得不更加屈从于他们的既定历史条件、生活条件和物的力量,这当然是更不自由。[⑨]所以,工人阶级为了实现自己的个性自由,显然就应当消灭他们迄今为止所面临的社会生存条件,消灭一切奴役性的劳动,推翻一切剥削阶级国家,建立工人阶级自己的国家和利益共同体,使自己真正作为个人而且是作为联合起来的个人,把他们自己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控制之下,并把这些现有各种生存生活条件作为联合起来予以控制的有机条件,使之成为每个人自由自主地联合起来活动的条件,同时还要使它们在这种自主活动中按照自由联合起来的个人的共同利益需要和共同计划不断以发展了的新的形式重新生产出来。[⑩]工人阶级个人只有联合起来成为占有生产力总和的总体性的个人,成为全部社会财富的主人,在社会化大生产和普遍的交往高度发达的条件下成为具有普遍经验的普遍性的个人,这样才能打破个人绝对屈从于旧式分工,屈从于私有制生产关系及其交往形式所形成的奴隶般的处境,进而确立和建立联合占有的公有制生产关系、自由自主的新的分工关系以及自主平等的普遍的交往关系,最终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解放。
正是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把他创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足点和出发点落脚到“现实的个人及其实践”(这是对黑格尔把“绝对精神”“绝对理性”视为历史原点、逻辑原点的颠覆,是把被黑格尔颠倒的头足倒置的主客观关系重新颠倒过来),而且认为这种现实的个人在具体的历史的生产、生活和交往中形成了自然的、社会的、历史的、思想观念的多重关系,而且由他们的分工以及他们在上述这些社会关系中所“扮演”的社会角色,所发挥的社会作用,决定了人们个人的本质面目和个性,也决定了他们社会历史的发展和变迁,马克思才在人和人的历史观等一系列问题上最终告别了黑格尔、费尔巴哈、鲍威尔、施蒂纳等为代表的德国唯心主义思辨哲学,并与德国古典哲学为代表的旧哲学彻底划清了界限。现实的个人其自由意志及自主自愿的行动就是在这些多重关系的社会生产、交往互动的社会实践中实现并发挥作用,并且形成了他们相互制约影响的社会意识、共同意志和共同利益关系。而未来顺应历史发展规律所实现的共产主义社会,也就是自由人的共同利益联合体社会,是每个人都人人平等而且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
为了实现共产主义目标,马克思恩格斯始终坚定地认为工人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首要任务就是要砸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彻底摧毁旧的官僚国家组织形式,建设健全工人阶级领导的真正实现人民民主的崭新的工人阶级国家机器及其组织,使工人阶级整个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废除一切官僚特权,为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争得民主自由权力,而这首先就要把一切生产资料、银行和影响决定全民生活的经济命脉收归工人阶级的国家所有,使工人阶级劳动人民摆脱对这些资产阶级所把持的物质财富的依赖。
马克思的上述思想在《共产党宣言》、《法兰西内战》、《资本论》和《哥达纲领批判》等著作中结合实际进行了更为充分的论证和说明,并认为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个人的独立人格和自由意志以及自由的行动才能摆脱物的或资本的束缚,摆脱各种自然的、社会的、思想观念的各种关系束缚而使人获得真正解放。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说,任何“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11]。由以可见,权力或权利,它们是由一定历史条件并借助一定物质条件、而且是借助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及经济政治文化条件而产生和发挥作用的,离开了一定社会历史条件和物质条件,离开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离开人们的劳动所有权、所有制关系、生产和交往的关系、以及一定的经济政治秩序和思想文化的环境与条件,它们就无法形成并发挥作用。离开上述这些条件,权力或权利只能是空洞无物莫须有的权力或权利,是抽象地议论和空谈人的权力或权利。人的自由之权利也是如此,它们绝不可能是脱离这些条件人与生俱来的权利,更不可能是个人不受任何限制、不可予夺、可以为所欲为的“天赋人权”。马克思建立在唯物史观、剩余价值学说和科学社会主义基础之上的这些思想,显然与黑格尔的“绝对观念自我意识自由”、费尔巴哈从抽象的“感性直观的自然人”出发的“抽象人本主义、人道主义的自由”以及资产阶级宣扬的“极端个人主义个人绝对自由”的自由主义(实际上只能是非现实的思想自由、意识自由或者心理及思维层面的自由)是根本不同、格格不入的。
综上所述,马克思关于自由的认识显然是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马克思开始是不加批判地接受黑格尔的自由概念,后来创立立足于生产劳动的人的“类本质自由”或人的“理性与本性的自由”概念,进而才创立并不断完善唯物史观立足于“现实的个人”和“现实生活”的“自由”概念,真正把自由当作现实的个人的一种客观现实的存在和本质属性来认识和说明,当作人的一种权利和奋斗目标——一种不断革命的实践或历史活动来说明。在日益成熟的马克思那里,“自由”首先是一个属人的历史的范畴,是人的奋斗过程和历史发展的产物,它不仅仅是局限于人的判断、选择等方面的个人意志自由和思想言论自由,更是人对各种外在关系束缚和限制的摆脱和超越,是人对客观必然性的认识和利用,是对客观世界的革命性改造,而其终极指向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彻底解放,是人自诞生之日起始终追求和奋斗的目标及其历史过程。正是在上述意义上,马克思、恩格斯把它作为人之为人的实践认识活动及不断认识改造世界的历史过程来看待,认为它不是由人的所谓“先验的本性、天性”或抽象的“绝对理性”所决定,不是某种一成不变的人之绝对自由属性,而是一个相对于人们生存发展的客观历史条件以及人们的现实生活实践和其认识所实现的对各种关系束缚与限制的认识、利用和超越,亦即毛泽东所说的“自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12],是一个争取人类解放的不断革命过程和历史奋斗过程。毛泽东关于自由是人对必然性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的思想,显然是继承和发展了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表述的自由和必然的关系以及“必然王国”和“自由王国”的关系思想。[13]
二、个人自由与所有制关系、生产关系、阶级关系和社会意识形态的联系
上述研究可以使我们自然得出如下结论:只有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和财产共同占有关系基础上,我们才能谈得上人人拥有自由平等的各种权利,而且以此为基础使社会公共权力由每个劳动者平等的个人所有权相互作用结合起来所构成,而每个劳动者个人自由平等的权利又是在社会公共权力的保护和保障下而实现的,是与消灭私有制财富的少数人私人垄断及其为基础的各种形式的个人特权这些私权利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正因此,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无不认为,离开社会主义社会条件和物质基础,离开消灭私有制、消灭一切阶级差别,根本谈不上人人真正自由平等的权力。
私有制本身就具有所有者的独占性和排他性。当什么东西都是私有由私有者个人掌握它们时,这种所有制也就决定着只有作为所有者的私有者才能当家作主说了算,别人自然是无权过问的。而当我们选择了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劳动者共同占有他们的剩余劳动成果——剩余产品,一切东西都是大家共同所有的时候,那末,以这种资源和财富占有关系为基础的一切与此相应的权力自然也就属于全体劳动人民,属于全体劳动人民共有共享的东西,每个人在这种情况下都只是平等地享有一份个人所有权及与其相应的权力。因此,从理论上来说,社会主义是理所当然地要逐步消除或排除一切个人特权。社会主义社会的权力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说它来自人民,服务于人民,一切权力都由人民赋予,人民或全体劳动者是真正的权力主体和主人,而且必须根据劳动人民大家的意志和选择而赋予那些大家公认能代表大家管理好国家和社会以至各个企事业单位的人来从事管理工作。这实际上是一种在社会主义民主基础上经过一定的程序和过程而实现的委托代理制管理机制和权力的形成与运作方式。而当大家推选的代表不能胜任其管理工作或者不能真正代表大家使用人民和全体劳动者所赋予的权力时,真正的所有者和权力主人当然有理由——更应该有权力剥夺他们的代表资格和管理权力,另行选择代表并赋予他们相应的管理权限。
严格地说,个人依法经过努力和奋斗而争取到的权利才是真正属于个人的权利,而且是容易受到法律切实保障的权利。一切来自他人、来自外部赋予的权力,严格地说它们都不真正属于个人,从这些权力的最终隶属关系上看,它们只能属于权力的让渡和赋予者,它们是权力的最终所有者或来源者——“他人”和权力赋予者可随时根据需要而予以收回或剥夺权力被授予者的权力。在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社会,团结联合起来的劳动者和人民是国家与社会的真正主人,是一切公有国有社会资产、财富和一切权力的最终主人,一切权力最终都属于人民,正是从劳动人民是最终的所有者和权力主体这种意义上说它才具有其真实的内容和含义,正是从劳动人民每个人的劳动所有权和财产所有权不可剥夺,他们在公有财产财富和社会公共权力面前一律平等,他们作为联合的劳动者和人民按照科学社会主义的原则和本义一律平等地享有集体委托、集体授予某些人使用和管理他们公共所有财产财富和权力的权利,并且他们作为这些财产财富和权力的最终所有者,同时也一律平等地拥有收回和剥夺他们集体所赋予个人的所有权力的权利。社会主义国家劳动人民的这些自由民主权利,完全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基础之上的,且是为保证社会主义国家不改变性质和颜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不走歪路邪路的根本保障,是社会主义根本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规范的本质体现。
人是一切关系和解决一切社会问题与矛盾的主导因素,但人干任何事情都不能脱离客观物质条件,人的能力和技能的发展提高同样也是如此。因此,人要改变自己的生产生活条件,而且是为了人的自由发展和解放要不断改变自己的生产生活条件,就要根据自己生产生活发展的需要和历史已经提供的可能来变革人们相互关系中起决定作用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使其适应生产力发展和人们自由发展的需要。这在社会主义国家和社会,也就是劳动人民在马克思主义指导的共产党领导下,自觉地根据发展需要不断地完善与发展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一系列变革和完善发展。
自己的资产和财富自己说了算,有钱的富翁爱怎么花钱就怎么花钱,爱怎么享受就怎么享受,属于个人的私权利当然也是个人爱怎么使用就怎么使用,完全不用看老百姓脸色,完全不用看他人如何说法。但这样的自由只是有产者和特权私有者特别是那些无偿占有别人劳动成果积聚了大量社会财富的剥削阶级少数人才能享受的自由,在私有制剥削阶级垄断了一切的条件下,广大劳动人民是无权无资格享受这种自由的,一无所有的劳动者所能享受的只是选择剥削者尽量使自己少受剥削的自由。
阶级的存在和阶级斗争同样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无论剥削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和统治采用什么方法反对劳动者阶级联合为阶级进行阶级斗争,这种客观存在的阶级和阶级斗争只要有其经济基础存在,它们照旧是不可避免的。而“个人隶属于一定的阶级这一现象,在那个除了反对统治阶级以外不需要维护任何特殊的阶级利益的阶级形成之前,是不可能消灭的”[14]。一旦这个自身没有任何特殊的阶级利益需要维护的阶级联合起来进行实现其历史使命的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这个阶级便具有空前的影响号召力和战斗力,而且能够团结绝大多数人一起为人类的彻底解放而斗争。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最根本的就是它认为阶级斗争最后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
一部有文字记载的人类文明史,迄今为止就是一部阶级斗争史。资产阶级若不联合其他革命阶级与封建主进行阶级斗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不可能真正取代封建主义的生产方式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不可能改变封建社会的社会历史规律,更不可能摆脱封建主义社会制度,确立和巩固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中国的封建社会之所以没有及时退出历史舞台,没有伴随中国本来领先世界的经济发展更早更快地发展起资本主义经济,继续领先世界,归根到底不是由于中国缺少市场经济的经济条件和向工业社会过渡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技术基础,而是因为中国封建势力的统治比西方国家牢固得多,而且两千多年沿袭发展完善的封建文化牢牢束缚着人们的思想,而中国的土地兼并和两极分化也不断受到封建统治者迫于农民造反的压力及大一统的封建王朝的更替而得到很大程度的抑制和缓解。正是阶级斗争的这种状况决定了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虽早,经济发展水平也较高,手工业技术比西方发达得多,但科技文化的发展、财富资本的集中及整个国家的工业化却远远落后于西方,财富占有关系的尖锐矛盾和冲突也周期性地不断得到调整和一定程度的修复,从而使封建主义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得以长期延续。而西方资产阶级的文艺复兴思想启蒙运动——即文化革命与生产方式变革和经济政治革命相互结合,互相促进,则大大促进了人们的思想觉醒和观念变革,也使资产阶级经济政治革命得以顺利进行并最后先于中国取得成功,从而大大促进了西方文明的发展及他们作为世界经济政治思想文化中心国际地位的确立。另外,西方率先进入资本主义文明的国家,他们无一不是靠做海盗和掠夺世界其他国家而起家,而在今天,他们则又利用他们的先发展优势依靠居垄断地位的资本输出、技术输出和市场垄断将国内剥削大量转移向国际剥削,将国内矛盾和阶级斗争转移向国际社会,转移向发展中落后国家,而他们则把原来用以对付封建主义宗教神学的“自由、人权”等武器转移用来对付发展中落后国家,把它作为牢牢控制这些国家的软实力和和思想武器。因此,对于阶级斗争的历史作用必须做具体的历史分析和阶级分析,一概而论地认为所有阶级斗争都具有历史进步作用或阻碍历史进步、破坏人类自由解放运动的作用,这样的认识是缺少历史和阶级的分析——违背历史唯物主义认识方法的,是唯心史观简单武断的认识判断。
上述情况说明,所谓的个人自由与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生产关系、阶级关系以及与整个社会的意识形态存在着密不可分的相互关系,自由的性质、内容与含义必然受到人们诸方面关系的制约和规定,我们只有联系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作用,才能真正科学地认识与说明人的现实的自由究竟是什么。
个人意识与阶级意识、社会意识、民族意识是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首先是先有个人意识,然后是个人意识交互作用而融合形成阶级意识、民族意识、社会群体意识和整个人类社会的社会意识,但每个人只有明白了自己所属的社会群体、民族、阶级、国家和社会等,具有了相应的这些方面的清醒意识或知识,他们才会有真正清醒自觉的个人意识,而且能够自觉地为维护个人、集体、阶级以及民族国家和整个人类社会的利益。这说明一个人若没有清醒的阶级意识、民族意识、社会群体意识或集体意识以及国家社会意识,没有科学正确的社会意识形态作指导,他就不具备个体总体性的人格主体性,不能成为具有清醒意识的人格主体,从而也就根本谈不上人的健全的人格主体性及健全理性的自由思想和行动。
三、对“参与就上”最近散布的新自由主义自由观的批判
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由于权力过分集中和官僚主义问题的泛滥纷纷遇到各种挫折,各社会主义国家为解决发展动力问题纷纷采取以市场为导向的放开搞活经济改革。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过战后的经济恢复和生产关系调整,纷纷走上了国家资本主义道路,他们在吸收借鉴社会主义国家管理经验,加强国家干预,增加税收,充分发挥政府和金融机构在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分配中的宏观调节作用,不断改善劳资关系,同时利用货币增发与金融杠杆的刺激与撬动作用,并在科技革命的强力推动下,利用他们在国际市场的优势地位、技术领先地位和金融垄断地位,通过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一体化、全球化和国际化的分工体系,成功地实现了资本主义经济的技术升级、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出现了资本主义有史以来罕见的长达20多年的经济稳定增长,至上世纪70年代以后,才开始出现经济滞胀、经济泡沫开始破裂的迹象。而为了解除资本主义国家所面临的威胁,避免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再次出现巨大社会动荡,使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正在酝酿滋生的矛盾成功地转移到落后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缓解经济泡沫破裂所带来的经济打击和冲击,英美资产阶级开始推崇新自由主义导向的美国“芝加哥学派”(亦被称为货币学派或供给学派),使其成为西方主流经济学,推出了以私有化、市场化、减税、减少政府干预、开放市场、充分竞争、自由贸易、放松利率、汇率管制、实行市场自由定价、以价格引导市场、以市场引导企业等为实质内容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方案,并以所谓“华盛顿共识”[15]的形式向发展中国家和进行市场经济经济改革的社会主义国家推广。与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和早期激进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仅仅把自由视为个人意志自由、自我意识自由、思想言论自由及自由选择和认识的天赋自然权力不同,现当代资产阶级思想家更多地是把自由与财产私有制关系联系起来用以来论证个人自由作为“天赋人权”有着私有制这一现实的社会经济基础与合理性,他们认为正是私有制财产关系使个人对其财产拥有绝对支配权才在经济社会制度上保障了人的自由,资产阶级新自由主义思想尤其是如此。
新自由主义的“华盛顿共识”在世界的推广,为资本主义的经济全球化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最终成功实现技术升级、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作出巨大贡献,成功推动上个世纪90年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实现了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科技革命和生产自动化,促进了资本主义一般制造业的产业转移及资本主义诸多矛盾与危机的输出和转移,同时也给实行市场经济改革的国家造成了诸多现实问题和矛盾,使这些国家的利益分化、两极分化和价值观的物欲主义、功利主义、实用主义、极端利己主义化迅速发展蔓延。新自由主义在我国一度甚至成为意识形态主流严重误导了中国的改革。目前使改革发生偏差导致一系列问题和弊端难以为继的思想理论根源就是西方资产阶级所倡导的新自由主义,一系列错误的私有化、片面市场化和一切资源与生产要素资本化改革方案,就是以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和“华盛顿共识”为理论资源和舆论支撑的。国内一些长期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的人至今仍在坚持他们那些新自由主义陈词滥调,并在互联网上大造舆论。一个网名为“参与就上”的人在新华网论坛深水区所散布的谬论就非常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很值得我们认真分析批判。下面我们就针对“参与就上”为私有制辩护的如下谬论而进行分析批判。
“参与就上”观点之一:“如果把‘私有’定义为少数人通过简单力量占有而归其所有的化,那么相应的社会综合管理体系自然就是以混乱的、以拳头大小定取舍作为机制、体制和制度了。”
——分析评论:人类几千年来的私有制社会基本上就是这种以拳头大小定天下、定财产归属的私有制社会,古今中外历史上没有一个私有制社会和国家不是通过暴力来确立和奠定其社会制度的。私有制社会的机制、体制或制度就是弱肉强食,看谁财大气粗势力大,看谁掌权拥有国家暴力机器或者拥有私家武装能强取和保住自家的私有财产并以大鱼吃小鱼的方式并吞比他弱小的私有财产所有者。每个奉行和坚持私有制经济制度的国家和王朝都是以暴力打下的天下,也是以暴力维护的天下,谁能打天下并有力量保住自己的权力谁就拥有天下。正因此,拥有大量私有财产的富翁商贾无不与掌握天下的权柄有着密切关系,无不与强取豪夺、投机取巧有着天然的因缘,而且他们权力的大小决定其拥有财富的多少,拥有财富的多少又决定他们能养多少军队和武装,决定他们拥有武装力量的多少,决定他们能拥有多少各种各样的人才,而伴随他们力量的对比和变化进而又决定他们个人社会地位和拥有权力大小的改变,官商富豪往往还为政府许可或默认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长期拥有私家执法机构。这样的私有制社会,必然是劳动者无法致富,弱势者无法致富,越有钱有势、越当强盗不劳而获越能发家致富,而且整个社会的权力和财富天平在不断向这些强盗倾斜。久而久之,劳动创造财富的不如不劳而获的,不如抢劫做强盗的,而且穷人越来越多,越来越难以生存,他们也要学着别人做强盗,也要联合起来打天下,于是财富的分配便随着力量的对比和战争的胜负而重新分配,私有财产关系的归属因而也被重新划定,一个新的循环周期重新开始。一切私有化、什么东西都市场化,亦即什么东西都是属于个人并由他们个人可以自由买卖的东西,有钱就能购买和拥有一切,有钱就可以有权有势,甚至可以收买和拥有自己的私人武装、私人控制的政府和军队,要它们为你服务,为你抢劫和掠夺更多更大的财富服务,这显然就是一个剥夺者与强盗横行的实质即无法无天的社会。而对于剥削者不劳而获靠抢劫掠夺和剥削而获得的私有财产,工人阶级政党及其国家理所当然地应当根据马克思主义原理予以坚决否定。只有联合广大劳动者剥夺剥夺者,并将那些本来就属于劳动人民劳动成果的社会财富和财产重新收归劳动人民公共所有,使一切有劳动能力的人都成为生产劳动者,每个人都凭自己的劳动拥有个人财富,实现个人消费,使任何对劳动者的剥夺都成为国家社会打击的非法犯罪行为,这样的国家和社会才能得到绝大多数人的真心支持和拥护而具有牢固的合法性,而和谐健康地不断进步和发展。而要进行这样的社会变革,显然就需要工人阶级的政治革命。马克思说,“只有在没有阶级和阶级对抗的情况下,社会进化将不再是政治革命。而在这以前,在每一次社会全盘改造的前夜,社会科学的结论总是:‘不是战斗,就是灭亡;不是血战,就是毁灭。问题的提法必然如此’(见乔治·桑《扬·杰士卡》)”[16],亦即邪恶反动的暴力只能通过革命的暴力来消灭,没有革命的暴力以暴易暴,任何反动的暴力与强盗都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要铲除和消灭剥削阶级少数人的专政只能采用工人阶级劳动人民绝大多数人的革命专政,这样才能消灭一切剥削压迫和剥夺者。
“参与就上”观点之二:“如果把‘私有’定义为一切劳动成果归对应的劳动者所有,那么相应的社会综合管理体系自然就是‘按劳动创造并经社会的共同认可’为根据的分配机制、体制和制度了。”
——分析评论:劳动者自己占有自己劳动成果所形成的财产私有从来没有超出个体劳动小私有经济的范畴,但大量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小私有生产以手工生产为基础,它们历来经不起豪强劣绅强权的打击,经不起天灾人祸,也经不起伴随技术进步大工业生产的竞争,在私有制社会是注定要被消灭和淘汰的对象,它们不是被封建主、地主豪强所消灭,就是最终被资本主义大生产雇佣劳动制度所消灭,而且始终伴随商品生产者的激烈竞争和不断发生的两极分化。因此这种以劳动者自己劳动为基础而形成的小私有经济经济制度注定是一种非常不稳定、不牢固的过渡型经济制度,它们在工人阶级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在工人阶级引导和国家资助支持下走向自主合作联合的集体化生产发展道路,即走向劳动者集体合作经济凭其财产持有股份和劳动贡献来分享合作劳动成果、产权关系明晰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发展道路。无论是马克思、恩格斯,还是列宁,他们都不主张剥夺劳动者凭自己劳动所拥有的私有财产,而是主张通过互助合作的集体化经济发展道路逐步改造个体劳动者的私有制经济关系为集体所有制经济关系,而在大机器生产和自动化生产条件下使这种集体所有制经济逐步转变发展为劳动者的全民或全社会所有制经济。 “参与就上”的劳动者私有经济永远不可能是可以避免两极分化的所谓“人人都有、民有、民营、民享的经济”,在资本主义经济全球化历史发展条件下它只能是作为封建社会经济基础的私有自然经济,是蒲鲁东主义不切实际而幻想的拉历史倒车的私有经济,马克思早在1847年所写的《哲学的贫困》中就对它进行了深刻批判。
“参与就上”观点之三:“所谓‘公有’,只有一个笼统的‘归公众或国民所有’的抽象概念,由于没有确定社会资产产生的过程、方式和性质,分配体系是没有依据的,在实际社会中也无法找到这个依据,即它无法获得全民的具体分配方式和所有权,因而客观上只能被少数人主观支配和控制。”
——分析评论: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同于以往私有制社会的剥削阶级国家所有,不同于官僚社会的“虚假公有”——即财产所有权实际仅属于掌握官僚特权的官僚政客,只有长官才享有财产支配使用权——在这种“官有经济”中只有享有特权的极少数人才拥有财产支配和控制权,而是明确地归拥有公共财产所有权的全体劳动者共同所有。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其财产属全国人民共有财产,集体所有制经济其财产属合作入股的全体劳动者持股拥有及集体共有财产(集体经济中的劳动者持股资产财产所有权仍然属于劳动者个人,但归劳动者集体有偿地支配使用,集体共有资产是指那些作为集体提留而积累的集体公共财产),所有这些公有财产都是受社会主义国家法律保护的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使用权(即劳动权和经营管理权)以及财产的收益权、分配权、处置权、继承权和赠与权,在这些财产权力关系中,除了劳动者因个人持股数量不同和所属集体经济关系不同而与此相联系享有不同的财产收益权以外,劳动者凭其劳动参与社会公共资产及集体所有财产的经营和使用,参与全国、全社会或集体的经济活动,平等地享有一系列共有财产的各项财产权利、民主权利,他们以民主集中制的形式和办法形成集体的意见和决策,并以民主集中制的选举、授权和罢免方法来决定公有财产的委托管理人和实际经营者,督促并约束他们按照劳动者集体的意见和决策来进行企业与社会的管理服务,而每个劳动者则根据自己的劳动贡献或劳动成果从国家、社会和集体获得相应的一份个人收入,除此之外,任何人不得享有任何特权。这就是社会主义的民主科学原则和按劳分配原则所要求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基本要求和具体操作办法。社会主义改革理应根据社会主义的这些民主科学原则来进行,绝不能与其相反。这样的公有制财产关系、生产关系非常清晰明确,也根本不存在“客观上只能被少数人主观支配和控制”的必然性。“参与就上”认为公有制“客观上只能被少数人主观支配和控制”,这只是他个人的主观臆断,而且是他故意混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剥削阶级社会为自己牟利的“虚假公有经济”之根本差别,反对我们根据社会主义民主科学原则对目前不能很好体现这些原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生产关系进行必要的社会主义改革,同时客观上也是在为以权谋私的贪污腐败分子剥夺劳动者财产所有者主人权利寻找说辞,企图使人们误以为那是公有制经济所不可避免的现象,要人们反对权力寻租,反对贪污腐败,就必须按他们的所谓改革方案——变公有制经济为私有制经济。其实奉行新自由主义政策把本来属于劳动人民的公共财产通过私有化改制改为新生权贵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这固然可以使产生于党内的官僚权贵新生资产阶级分子从此失去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化公为私的对象,但这实际上是将本来不合法的贪污腐败变为合法地贪污腐败,而且是将大家公有财富一下子化为个人私有的最大的贪污腐败。因为他们通过此种化公为私的改革已经将贪污腐败的公有财富尽数收归自己囊中,并从此以此为资本大肆搜刮人民血汗财富,把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劳动者变成一无所有的雇佣工人,最大限度地剥削劳动者剩余劳动成果——剩余价值,这不是最大的腐败是什么?
“参与就上”观点之四:“如果所谓‘公有’连‘归公众或国民所有’的概念也回避的话,那么这种‘公有’与‘通过简单力量占有而归其所有’的‘私有’无异,整个封建社会之前的经济社会体系及其运行方式、性质,实际上就是如此。” “……在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演进过程中,有些资产之所以显得‘无主’,要么是因为原来统属于被武力占有的封建主,要么属于所谓‘公有’。其实,除了天然资源外,那些从人类社会诞生以来所产生的资产,都是自有其劳动创造者的,从没有产生过需要靠简单力量争夺来决定其所有者的资产。 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人们从根本上已经认识到社会资产应该属于其劳动创造者,任何具体的社会资产都应该归具体的劳动创造者所有和支配;无论套上多么华丽的词语,都不能再用简单力量的争斗来决定社会资产的所有者了,故而积极推进‘一切劳动成果归对应劳动者所有’的综合社会及其资产管理体系。如果把这称为‘私有’和‘私有体制’的话,那这是人类思想和社会的根本性进步! ”
——分析评论:“参与就上”这里所阐述的观点核心是要把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混同于依靠暴力掠夺为己有的私有经济,混同于封建社会、奴隶社会的国有经济和官僚国家的官有经济,并认为这种公有制经济实质是不属于社会公众和国民,并以此来否定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与剥削阶级国家假公实私的私有制经济的本质区别,这正是资产阶级新自由主义学者误导社会主义改革偏离社会主义方向全面否定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说“公有制经济所有者主体缺失——实质是无人所有的‘主人空’经济”之一贯的说法和论调。他们打着“一切劳动成果归对应劳动者所有”的旗号而鼓吹只有私有制才是产权关系明晰的经济,且认为私有制经济是人类社会不可摆脱命中注定的财产关系和所有制基础,所以不管人们怎样变革所有制关系企图以大家共有共享的公有制经济取代私有制经济,但到头来实质上还是跳不出私有制经济的魔掌和怪圈。“参与就上”所论证的观点实质就是这么一种思维逻辑,且认为只有私有制经济才是“产权明晰的归劳动者所有”、“归公众和国民所有的经济”,是人类社会自古以来除了利用暴力来分配财富以外一直所遵循的“财富归其劳动创造者所有的经济规则和原则”。这显然不仅是全盘否定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否定取代剥削阶级私有制经济的必要性和必然性,而且完全否定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关系的任何可能性与现实性,认为迄今为止一切社会主义公有制生产关系的实践都是失败的,只有生产资料私有制才是可能和现实的,才是符合每个人的利益需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这不仅是在为人类历史上各种形式的私有制经济涂脂抹粉,而且是在为一切剥削阶级在没有公开使用暴力条件下的强抢明夺、巧取豪夺而进行辩护,否定他们不劳而获所获得的财富和资产与劳动者依靠劳动而获得的合法劳动收入有本质区别,强词夺理地把剥削阶级的剥削与剥夺所得混同于“依靠其劳动创造”而拥有的财富和财产。
但历史的事实恰恰是:古今中外迄今为止没有一个私有制社会是劳动者能免受剥夺的社会,没有一个私有制社会不是两极分化弱肉强食的社会,他们那“私有就是劳动者所有,就是建设民有、民营、民享、民主、自由、平等的社会”之荒谬说法已经被他们否定社会主义基本社会制度所造成的弱肉强食和严重两极分化所彻底粉碎了,他们的私有化是只有资产阶级权贵老爷们及投机取巧的强盗才享有的私有化,他们那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是任何东西都可以变成商品可用金钱来交易的市场,是权钱交易、资本金钱主宰一切、两极分化、弱肉强食的市场,他们那自由是资本家、地主、官老爷追求私利最大化想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需要什么服务就自然会由市场创造出什么服务的自由,是剥削阶级依托金钱资本和权力剥削奴役劳动人民的自由,而劳动人民为了获得活命的金钱和基本生活条件、则只有被失业、被买卖、被剥削、被奴役、被私有化、被市场化、被迫向富人和权贵老爷们提供各种服务的自由,被市场化为“社会弱势群体”由主人恩赐什么就只能享受什么的自由。
限于“参与就上”的剥削阶级立场和偏见,“参与就上”完全没有看到,维护人类健康经济社会秩序的各种人类规则和法制正是在人类因私有制基础上的私利冲突和矛盾不断加剧和发展而出现各种无法无天的犯罪行为才使其成为社会必需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正是由于私有制经济基于私人利益矛盾的你争我夺、骨肉相残、私有者自私的逐利行为践踏了人类一切文明和规则,使人类一切公平公正和平等自由社会秩序不断受到挑战并遭到严重破坏且任何党纪国法都难以约束越来越自私自利的人们,为了保证剥削阶级私有制社会的延续和发展,才有了剥削阶级越来越健全与严肃的法律和法治社会。所谓的资本主义法治社会就是这么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然而迄今为止,不管法制多么健全完善,不管执法多么严格,又是怎样做到了违法必纠,还没有一个私有制社会能够避免两极分化,能够解决追逐私利的违法犯罪、贪污腐败、社会矛盾不断发展激化等问题。正是在私有制社会,人类相互间的矛盾才得以发展激化为对抗性的矛盾,以至到最后除了使用“拳头”而没有其他任何办法予以解决——无不都是以“拳头”的力量或暴力的形式和手段才使不断激化的矛盾得以暂时解决。看看席卷欧美的“占领华尔街”运动、工人游行罢工运动,哪个不是由利益的纷争和矛盾而引起,哪个不是最终走向了暴力和统治阶级的武装镇压?掌握一切资源和权力而且拥有强大武装力量的剥削阶级哪个不是从其根本利益出发,在与手无寸铁的劳动人民发生利益关系根本对立和尖锐矛盾时从来都不会与竞争与博弈对手民主协商,更不可能在其既得利益关系受到威胁时自动放弃剥削阶级的统治地位和剥削奴役经济社会制度。即便是社会的和平改造、改良,剥削阶级统治阶级在完全有把握和能力驾驭左右局势能自主决定全局局势的情况下他们也是不会根据人民大众的意愿来改造和改良的。资产阶级新自由主义宣扬私有制条件下人的民主、自由、平等等“天赋人权”不可剥夺,实质就是私有者个人财产所有权或私有财产所有权神圣而不可剥夺,剥夺者靠剥夺而享有的财产权利神圣不可剥夺,而至于劳动人民的劳动所有权和财产权利则从来也难以获得根本有效的合法保障。试想,如果劳动者在私有制社会不被剥夺和奴役,他们能在历史上不断掀起反剥削、反压迫、反奴役的革命斗争和群众运动吗?“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历史兴亡周期律”以及“弱肉强食”、“以暴易暴”的对抗性矛盾冲突不就是在私有制基础上才得以形成并延续发展下来的吗?而当这个罪恶的剥削阶级私有制社会制度退出历史舞台,当人们相互间的共同利益和公共利益取代他们各自相互矛盾的特殊利益和私人利益时,当每个人个人利益的实现和发展必须依赖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和发展时,剥削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维护经济社会社会秩序的一切法律、社会规则和社会制度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基础和条件,而为新的社会规则和制度所替代。
历史上曾经存在的劳动者自己占有自己劳动成果的个体劳动私有经济早就被剥削阶级私有制所一再否定了,资本主义私有制本身就是以社会化的机器大生产为生产基础,它更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资本高度集中过程以极少数人对一切生产资源的高度垄断在最大程度上否定了劳动者与自然物质资源的天然联系,否定了劳动者以个体劳动为基础的所谓“人人所有”的小私有制。“大鱼吃小鱼”,大资本无情吞吃中小资本和无数个体劳动者,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已经在资本主义社会被表现得淋漓尽致、登峰造极,并且成为资本主义竞争的竞争规律和不变法则,现在是资产阶级自己打破了他们所宣扬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个虚妄的教义,使这个教义在资本主义竞争中不再神圣而越来越成为虚妄的说辞。资本主义私有制使劳动者空有一身力气和能力拼命劳动解决不了自己的生存发展问题,实现不了他们自由安逸的幸福生活,他们的劳动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等一切权利遭到空前的否定,而戳穿资产阶级“劳动所有权和私有财产权利神圣不可侵犯”这一谎言的则正是资产阶级他们自己,是他们自己的实践和行动证明了这一谎言在资本主义社会历史条件下的荒诞不经与虚伪。同时无数历史经验也告诉我们,那种属于个体劳动者的小私有制经济由于其力量的极其弱小根本经不起任何大的风浪、经不起自然灾害、社会动荡、战争、土豪劣绅和剥削阶级国家的掠夺性抢劫,经不起资本及社会化大生产的竞争和残酷无情的市场波动,它们往往一遇到风浪就迅速土崩瓦解,使原本由劳动者自己占有的劳动成果和私有财产很快被化为乌有。现在连许多顽固的资产阶级学者也惊呼,所谓“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目前已经成为中产阶级占人口绝大多数平衡稳定的菱形社会”之谎言已经在最近的资本主义金融危机、经济危机中彻底破产。回顾人类社会几千年来的私有制社会发展历史,整个地就是人吃人的血腥的历史,是劳动人民血泪斑斑的血泪史。即便在今天的资本主义社会,它仍然是靠剥削和掠夺而奠定其存在发展的基础并由此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尤其在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它的血腥和残酷可以说在整个人类历史上也是非常罕见的。资本主义的原始资本积累和资源商品市场的扩大基本上就是靠战争和掠夺来实现的。历史上的“羊吃人圈地运动”、贩卖奴隶劳工运动和资本主义国家发动的所有大规模战争,就是资本主义血腥罪恶的铁的事实证明。无论“参与就上”等人采用何种手段为私有制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涂脂抹粉都掩盖不了私有制剥削阶级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血腥和非正义、非人道性。
只有在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名副其实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和集体的每一寸土地,每一份财富和资源,都有我们每个人、每个劳动者的一份,而且这一份是我们作为国家和集体一员的每一个人所不可剥夺的一份财产权力,这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权最为基本的保障基础和经济根源,是保障每个有劳动能力的人必须劳动而且拥有其各项合法劳动权益的最为根本的经济基础。要实现劳动者的充分就业和劳动权益的充分保障,实现劳动者的当家作主主人地位和一切权力,丢弃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基本经济制度根本就无从谈起。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谁掌握资本谁对自己的资本说了算,而将本求利追求剩余价值的剩余价值规律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一切都要服从服务于资本价值增值的需要,一切权力都要为资本价值增值服务,劳动者能否找到工作、能否活命也完全取决于资本价值增值的需要,只有给资本家创造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劳动者才会受资本家青睐而得到雇佣,哪里能够实现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与人权?如果说过去我们由于各种原因,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个人合法劳动权益和民主权力没有得到很好地保障,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在管理体制和生产关系等方面还存在不少不够完善、不能体现和发挥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优越性的方面和地方,有的甚至完全违背了公有制生产关系及其社会制度的根本要求、客观要求,违背了调动劳动者生产积极性和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那么社会主义改革的根本任务和根本目的就是通过完善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发展生产力和公共教育事业,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民主监督管理水平,通过完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使劳动者的劳动所有权等合法劳动权益得以很好地实现和保障,而绝不是否定和抛弃以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基本社会制度,绝不是走片面私有化、全面市场化并将一切资源和权力予以商品化和资本化——进而在经济政治和思想意识形态方面走“与资本主义国际社会全面接轨”的歪路、邪路。
[①]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62页。
[②] 参阅《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62——163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62——163页。
[④] 参阅《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50——351页。
[⑤] 参阅《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62页。
[⑥] 参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7——68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00页。
[⑧]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41页。
[⑨]参阅《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70——572页。
[⑩] 参阅《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72——574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35页。
[12] 《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833页。
[13] 参阅《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20、300页。
[1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70页。
[15] 按维基百科解释,“华盛顿共识”(英语:Washington Consensus),1989年所出现的一整套针对拉美和东欧国家新自由主义的政治经济理论,不少评论指此共识是美国作为支配欧洲和拉丁美洲经济的手段。1989年陷于债务危机的拉美国家急需进行国内经济改革。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邀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WBG)、美洲开发银行和美国财政部的研究人员以及拉美国家代表在华盛顿召开了一个研讨会,旨在为拉美国家经济改革提供方案和对策。曾任世界银行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经济学家约翰·威廉姆森执笔写了《华盛顿共识》,系统地提出指导拉美经济改革的各项主张,包括实行紧缩政策防止通货膨胀、削减公共福利开支、金融和贸易自由化、统一汇率、取消对外资自由流动的各种障碍以及国有企业私有化、取消政府对企业的管制等。威廉姆森对拉美国家的国内经济改革提出了已与上述各机构达成共识的十条政策措施,而由于国际机构的总部和美国财政部都在华盛顿,加之会议在华盛顿召开,因此这一共识被称作“华盛顿共识”。在威廉姆森看来,由于这些思想秉承了亚当·斯密自由竞争的经济思想,与西方自由主义传统一脉相承,所以后来人们将这些观点称之为“新自由主义的政策宣言”。具体说,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在发展中国家推动的“华盛顿共识”,其十条政策是:在财政政策方面,加强财政纪律;把政府支出重点转向经济回报高和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的领域,如基本医疗保健、基础教育和基础设施;改革税收,降低边际税和拓宽税基。在货币政策方面,推动浮动利率,采用具有竞争性的汇率制度。在贸易和资金政策方面,推动贸易自由化;外资进入自由化。在宏观产业政策方面,推行私有化;放松政府管制,消除市场准入和退出的障碍,保护产权。在美国次贷危机、全球信贷危机愈演愈烈背景下的2009年二十国集团伦敦峰会上,英国首相戈登·布朗称“旧有的华盛顿共识已经终结”( Prime Minister Gordon Brown: G20 Will Pump Trillion Dollars Into World Economy. Sky News. 2 April 2009.)。
[1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55——6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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