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失衡根源在于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的缺陷
——基于人的发展经济学视角
巫文强
载于《改革与战略》2010年第6期第1-9页。
[摘要] 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生产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会产品分配出现了多因素决定的情形,国家需要遵循以人的发展为目的发展的经济规律,通过制定合理的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就此作出有利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和资本效率的制度安排,从而保障生产与消费的基本平衡。因这些问题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加上出口拉动、区域差异发展、决策的城市倾向等政策的偏差,使得根源于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缺陷的中国经济失衡问题日益严峻。文章认为,只有遵循以人的生存和发展为目的发展的经济规律、在有利于促进每一个个人都获得全面自由发展的原则下调整和理顺生产关系、完善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经济失衡问题。
[关键词] 中国经济失衡;国民经济初次分配;人的发展经济学;生产与消费平衡;新的生产关系
[简介]巫文强(1958-),男,广西宾阳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编辑部副主任,《改革与战略》杂志社主编,研究方向:制度经济学、战略管理、中国—东盟经济合作、编辑学。
关于中国经济失衡,看法很多。一些观点出于特定目的认为中国经济没有失衡;一些持悲观论调的观点则又有夸大之嫌;一些带有中性色彩的观点认为,中国经济失衡在可接受范围内,通过调整能够实现正常发展;一些观点强调要辩证地看待中国经济失衡,认为经济发展不平衡是绝对的,平衡是相对的;一些观点则认为,经济发展不平衡正是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动力之源。关于中国经济是否失衡的判断,中央高层的讲话以及中央相关政策的出台已经表明,中国经济失衡早已确定,是已经存在了好多年的事。论者之所以会对中国经济失衡的看法有巨大的差别,笔者认为是持论者看问题所站的角度不同造成的,以至于对中国经济失衡原因的分析也五花八门,莫衷一是。从人的发展经济学的角度看,笔者认为,中国经济失衡根源在于初次分配制度的缺陷。
一、中国的经济失衡是脱离了人的目的性的国内生产与消费不平衡
当前,偏向于低人工成本构成、越来越不利于人共同生存和发展的国内生产与消费不平衡是中国经济失衡的主要表现。
在对中国经济失衡的判断中,学术界谈得较多的是投资与消费不协调,内需不足、外需过旺,外贸依存度过高,国民经济分配不合理,城乡差距、贫富差距、地区差距过大,产业结构不合理,等等。不可否认,这些都是中国经济失衡的具体表现,但如果要确定一个次序并考虑到其相互关联性的话,从人的发展经济学的角度看,国内生产与消费不平衡是中国经济失衡的主要表现。经济的发展是为人的生存和发展服务的。人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要有一定的消费品来保障,生产这些消费品以供人生活和发展是人从事经济活动的真正目的。那么,仅就经济而言,生产与消费的基本平衡就是最基本的要求。所以,国内生产与消费不平衡是中国经济失衡的主要表现。或者说,当前中国经济失衡主要指的就是国内生产与消费不平衡。
但是,对于国内生产与消费不平衡的看法,更多的判断是从投资和消费总量占当年GDP的比重来衡量。这种观点认为,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以年均增速10%左右的高速度发展,而消费率不但没有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而有所提高,反而在不断地下降,这是经济失衡的典型表现。国家统计局的数据资料也的确印证了这样的判断。2000年中国消费率为62.3%,2001年为61.4%,2002—2006年分别是59.6%﹑56.8%﹑54.3%﹑51.8%和49.9%,而到2007年底已经下降到48.8%,2008年只有48.6%,为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最低点。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相差近30个百分点。比如,2008年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消费率为78.4%,中等收入国家为73.5%,低收入国家为81.2%;就是与我国发展水平相当的国家比,相差也有20个百分点左右。比如,巴西的消费率为75.7%,印度是64.9%,俄罗斯是67.7%。与消费率低相应,中国的居民消费占GDP的比率,从2000年的46.4%滑到了2006年的36.2%,2007年更是跌到了35%的最低点。2008年中国居民消费率(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略有回升,为35.3%,而美国为70.1%,印度为54.7%。根据金三林先生的测算,我国较好的投资与消费比例关系应该是:投资率一般不应高于40%,消费率不应低于60%。①
上述判断基于一定的统计数据,还有国际经验的佐证,看起来很科学、也很有说服力。按照这样的思路,经济失衡问题的解决应该比较容易,用加减法就行,即降低投资总量在GDP的比重,提高消费总量在GDP的比重。实际上,中国近年有关结构调整、努力纠正经济失衡的做法,受这种思路的影响。然而,令人不解的是,中国近年经济失衡治理的效果并不理想,即越调整失衡的情况越是严重:投资比例不减反增、消费比例不增反降。毫无疑问,仅依据投资和消费总量占当年GDP的比重而不考虑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来判定经济失衡的做法,很难找到有效治理经济失衡问题的途径。笔者认为,我们需要从人的发展的角度对中国经济失衡进行考察,把经济发展的失衡问题与人的发展问题结合起来,找到源头,有的放矢地具体问题具体解决。
解决人的生活需求是经济发展最原始的目的,把人的生存和发展结合起来之后,对经济发展就有了更高的要求。但无论人的生存和发展对经济发展的要求有多高,也不管经济发展本身有多难,经济的发展都不能脱离服务于人的生存和发展这一目的。原本是为了人的消费而生产的,而生产出来的东西却消费不了,或者没能够去消费,这是经济发展失衡的重要表现,仅从消费总量占当年GDP的比重的数据来看,是看不到问题实质的。需要从为谁的消费生产、怎样进行生产、生产了什么、消费的是什么产品这样的思路去研究,才能够揭示经济失衡的深层矛盾。笔者认为,脱离了人的目的性的国内生产与消费不平衡是中国经济失衡的实质。具体表现为生产严重偏向于低人工成本构成、越来越不利于每一个个人都获得很好地生存和发展的产品的生产,消费品的生产偏向于能够有能力消费的人群而不是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政策导向和市场导向都没有把绝大多数人的基本消费能力与消费率提高的关系问题解决好,经济发展受到GDP增长、财政压力和投资者利益的影响十分严重,利益集团主导中国经济向有利于资本更好、更多地积累方向发展的趋向相当明显。因此,我们能够清楚地看到,中国的市场经济越发展,资金成本高、人工成本低和技术成本高、人工成本低的产业发展越迅猛,高消费的产品如房产、私人汽车的生产投资就异常火爆,购买力持续上升,资本市场中投资者的投机行为越受刺激。与此相反,多数实体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农业等维系众多消费者收入的产业,资金紧缺、企业运转困难,发展前景非常不乐观,许多企业面临随时倒闭的风险。当前,投资结构和消费结构中两极分化严重,高消费群体的消费异彩纷呈、低收入群体为生存和发展而苦苦挣扎把中国经济失衡表现得淋漓尽致。至于内需不足、经济对外依存度高、分配格局不合理、城乡发展不平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等等,都是脱离了人的目的性的结构性生产与消费不平衡的必然结果。
二、以人为目的发展经济需要遵循生产与消费平衡规律
研究经济失衡问题,必须有一个前提,即怎么样才算是不失衡。前文已经指出,投资和消费占当年GDP比重的比例分配只是在总体上反映了经济失衡,但不能很好地说明经济为什么失衡。实践中各种各样的比例都有,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比例,同一个国家还有不同地区的不同比例,不同的专家也会提出不同的比例。这就充分表明,总的投资和消费比例的分配很难清晰明了地说明一国或一地区经济是失衡还是不失衡。因此,研究经济失衡需要从发展经济的目的性着手,即要考问人为什么要发展经济。关于发展经济的目的这个问题,笔者早在2005年写作《经济运行的制度因素》(线装书局2007年出版)时就已经提出过,尽管我们的经济学已经远离了人类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但经济的实际运行并不会因经济学的技术化和资本运作的复杂化而脱离它的目的。事实上,我们的经济活动、我们要解决失衡问题使经济运行良好,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解决好我们人的生活需求、解决好人的发展问题。②由此可见,生产与消费平衡是以人的发展为目的发展经济必须遵循的经济规律,也是经济平衡发展的必要前提。这是我们研究经济失衡问题的出发点。
(一)经济发展以人的发展为基础、为人的发展服务,必须做到生产与消费平衡
既然解决人的生活需求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那么经济发展就必须以人的生存和发展为基础,为人的生存和发展服务。而要解决好人的需求就必须做到生产与消费基本平衡。这里说的生产与消费的基本平衡,不是单纯指总的投资和消费比例的均衡,而是生产要按照人的消费需求来进行,并照顾到每一个人的需要和消费能力,生产出来的产品能够被消费掉,其中在生产中获得足够的消费资金以便与消费产品相交换的能力是生产与消费平衡的核心内容。
生产按需求进行和产品能够被消费掉是生产与消费平衡的简单数学表达,在物物交换时期和商品交换时期都适用。照顾到每一个人的需要和消费能力、特别是“在生产中获得足够的消费资金以便与消费产品相交换的能力”,是人类发展商品经济时对生产与消费平衡的客观要求。这就是说,在以商品交换为基础的生产与消费平衡中,生产环节包含了获取消费资金即消费能力的内容。通过考察总的投资与消费比例是否合理来判断经济失衡的研究最大的缺陷就在于忽略了投资与消费能力的关系,需要另外引入居民收入的概念,而居民收入概念却与总的投资消费比例不是一个思维逻辑中的东西,即逻辑不自恰,这就势必陷入不能自圆其说的境地。
人类的一切经济活动必须建立在生产与消费基本平衡的基础上,生产与消费做不到基本平衡,经济发展就会出现混乱局面,波及到人的生存与发展。可以说,生产与消费平衡是以人的生存和发展为目的发展经济必须遵循的经济规律,也是经济平衡发展的必要前提。关于生产与消费平衡,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作了很详细的论述。在消费需求和样式多元复杂的情况下,会出现以提供非物质消费产品(如教育服务)为内容的生产,但这不会影响生产与消费必须基本平衡的规律起作用。
(二)生产与消费平衡就是要做到社会总产品各个部分的价值和产品(包括物质和非物质的)形态都要求在商品交换中得到补偿和替换
人类的生产与消费活动进入到商品交换时代乃至现代市场经济时代,消费与生产的关系变得多元复杂起来了,生产服务于人的功能由提供消费品扩展到使人获得消费资金(产品的价值形式——货币),以便让人通过交换的形式获得自己所需要的消费品,从而实现真正的消费。所以,在现代社会,生产与消费平衡就是要做到社会总产品各个部分的价值和产品(包括物质和非物质的)形态都要求在商品交换中得到补偿和替换。那么,解决社会生产中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两大部类的生产协调就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经济的关键问题。社会总产品可以分为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我们指的生产与消费平衡主要就是这两部类的生产与消费的平衡。这两部类产品各个部分的价值和产品(包括物质和非物质的)形态在商品交换中得到补偿和替换,生产与消费就会平衡,经济发展就基本平衡;否则,生产与消费就不平衡,经济发展就失衡。
关于两部类产品各个部分的价值和产品(包括物质和非物质的)形态在商品交换中得到补偿和替换,马克思《资本论》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的时候有过精细的计算,即
第一部类(Ⅰ)生产资料的生产:
资本4000c+1000v=5000
商品产品4000c+1000v+1000m=6000
以生产资料的形式存在。
第二部类(Ⅱ)消费资料的生产:
资本2000c+500v=2500
商品产品2000c+500v+500m=3000
以消费资料的形式存在。
概括起来说,全年总商品产品:
Ⅰ 4000c+1000v+1000m=6000生产资料
Ⅱ 2000c+500v+500m=3000消费资料
总价值=9000,按照假定,其中不包括继续以实物形式执行职能的固定资本。③
在马克思的计算中,第一部类和第二部类各部分的价值和产品形态在交换中自身内部抵消或相互抵消,生产与消费平衡。马克思《资本论》分析的虽然是资本主义的生产与消费,但它所揭示的生产与消费平衡的原理,是人类社会生产普遍适用的。而在现实的生产与消费活动中,
Ⅰ(1000v+1000m)=Ⅱ2000c
Ⅱ 500v=Ⅱ500m
这两项交换非常重要。假如第一部类的可变资本不足1000,消费资料就会剩余;而剩余价值部分的1000,一般情况下,也不可能全部用于对产品的消费。这样,第一项交换就不能实现全部消费。第二部类的可变资本不到500时,消费资料必然过剩;剩余价值部分的价值形式,也不会全部用于对消费产品的消费。马克思的计算只是就两部类产品的价值形式平衡而论,真正需要消费掉的产品形态3000,要靠调整两部类生产中的可变资本与剩余价值比例才能实现。在现实中以下三种情况都会出现:(1)剩余价值部分不会全部用于对消费品的消费;(2)剩余价值比例过大并在扩大再生产时变为不变资本,消费产品必然过剩;(3)可变资本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完全用于消费,这一定时期内的消费产品必定过剩。
马克思的可变资本与剩余价值在实现中可以转换为三个部分:政府收入(税费收入)、资本收入(资本持有者的税费外收入)和个人劳动收入(表现为工资)。这三个部分基本上可以对应为国民经济初次分配的主体内容,个体户和金融市场中的个人投资者其资本收入和个人劳动收入合二而一,资本持有人如果也劳动的话,道理也一样。
政府收入、资本收入对应于剩余价值m,个人劳动收入对应于可变资本v。现实中还可以细分为很多的项目,如地租、利息,但这不影响对问题的理解,因为地租、利息可以合并到资本收益项,其实质还是劳动剩余。由此可知,当年国民收入与当年消费品价值相等,当年收入用于当年消费品的消费是生产与消费平衡的基本前提。
(三)国民经济初次分配的不合理决定中国生产与消费不平衡的态势
在国民经济初次分配中,个人劳动收入需要用于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这部分收入会用于当年消费品的消费,少数会延后消费,但基本上会与上年的延后消费相抵;政府收入往往会通过政府直接消费和转移支付手段转移到对消费品的消费;资本收入部分如果数量较大,资本持有人(他们中的不少人也拿了工资)作为消费主体无法全部将当年的收入用于对当年消费品的消费,即使考虑到他们具有巨大的超前消费能力,也很难把对应于这部分收入的消费品消费完。当然,资本收入部分被资本持有人用于扩大再生产,也是很自然的事。
然而,中国目前的问题是,直接对应于生活消费品的这部分——个人劳动收入部分占的比例太少,而非直接对应于生活消费的收入部分占的比例太大。这就是市场上一些生活消费品如电冰箱等家用电器虽然采取各种手段促销,却还有很多人无钱购买的原因。以2008年的统计数据为例,乡镇企业8.4127万亿元的增加值中,政府税收为8765亿元,支付劳动者报酬为1.583万亿元,还有5.9532万亿元的增加值是企业支配。在1.5451亿人的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中,人均劳动报酬1.0245万元,相当于人均创造增加值5.4448万元的18.82%。④又以第一产业增加值为例,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公报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2008年全国第一产业增加值为3.3702万亿元,而当年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为3.5507亿人,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则为4.2488亿人,那么,当年第一产业从业人员人均创造增加值8356.95元。而2008年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创造的增加值为28.0343万亿元,人均7.895429万元。如果在3.5507亿人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减去2008年平均月工资1155.6元(年均1.38672万元,是全国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人均创造增加值的17.56%)的1.4041亿外出农民工的劳动报酬1.9471万亿元(占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创造的增加值28.0343万亿元的6.95%),⑤2.1466亿人的城镇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名下的增加值就更多了,人均12.1528万元。⑥可是,2008年全国城镇职工工资人均只有2.9229万元,占增加值的22.38%,总数为6.2743万亿元。外出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和城镇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工资合计占全国第二、三产业增加值的29.33%。
上述数据表明,除了少数被平均掉的高工资人员外,2008年我国初次分配中,可能不用于消费或不与生活消费直接相关的增加值实在太多,与之相对应的消费品被大量积压是在所难免的。中国生产与消费不平衡的格局客观上由国民经济初次分配的不合理来决定了。
三、以生产与消费不平衡为特征的中国经济失衡源于国民经济初次分配缺陷
(一)国民经济初次分配缺陷导致经济失衡的机理
笔者认为,不管中国实行的是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或者按照中央文件的提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产与消费平衡的规律都是要遵循的。马克思100多年前揭示的这个规律,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适合于一切的社会形态中的生产方式。然而,中国在向市场经济生产方式转变的过程中,由于要否定计划经济的生产方式,把原来计划经济强调的生产与消费平衡看作是可以不用太认真坚持的东西,在实行市场经济生产方式的制度安排中,生产与消费平衡问题逐步被忽视,甚至不予理会。应该说,实行市场经济,生产与消费平衡问题比实行计划经济更显重要,计划经济本身就是以生产与消费平衡为基础的,一切生产计划都是要围绕生产与消费平衡来制定和实施;而市场经济强调的是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市场主体有很强的自发性,实行市场经济的社会必须对市场主体的自发性加以约束,否则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就发挥不好。遗憾的是,这一点在中国实行市场经济之初,乃至当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其中,由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决定着的生产与消费不平衡,至今没有被经济理论界给予足够的关注,更遑论指导实践了。
中国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名的经济发展实际上是把农村发展放在体系外的发展。⑦按照生产与消费平衡的规律,农村的生产在国民经济中主要体现为第一产业的生产,2008年它的增加值只占全部增加值的10.73%,平均每个劳动力的增加值仅为8356.95元。如果把第一产业增加值全部看作从业人员的劳动收入的话,分别是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平均报酬和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81.57%、60.26%、28.59%。把第一产业从业人员人均创造的增加值与第二、三产业人均创造的增加值进行对比,第一产业人均创造增加值是乡镇企业从业人员的15.34%,是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10.58%。由于农村自产自销和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特点,可靠数据难获取、作假容易且不会被追究责任,第一产业增加值数字的可靠性从来都是个问题。抛开统计的虚假成分不论,就以目前的数据来作为基础进行分析,中国国民经济初次分配中对农村发展的忽略程度是非常严重的。过去我们一直认为第一产业的贡献率低,其实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即没有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把第一产业看作是与第二、三产业共进退的主要产业,表现在劳动用工和商品价值创造与第二、三产业采用两个不同的价值评价体系。其中最典型的是至今没有把农村劳动力就业纳入全国劳动力就业体系统一计量,农村的农业生产单位不看作是市场主体、不具有法人地位,农产品特别是主要农产品价格被人为压低,农村的农业产品价值是测算出来的而非实际统计数。一句话,中国农村的农业是地地道道的小农经济,在与城市市场经济对接时,随意性很大。在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和劳动剩余与增加值构成的关系中,如果按照第一、二、三产业各个部分的价值都要在商品交换中得到补偿和替换的话,下面的等式是我们分析问题的基础。
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劳动剩余=不变资本+增加值
其中,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劳动剩余仍分别用c、v、m表示,增加值用R表示,则有:
v+m=R
那么,2008年第一产业的情况是:
v+m=33702亿元
事实上,第一产业可以看作没有劳动剩余,即m=0。因为2008年第一产业人均增加值分别只相当于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平均报酬和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81.57%、60.26%和28.59%。把第一产业增加值全部看成是劳动剩余为零,2008年全国从业人员报酬(或工资)的总数是11.5916万亿元,从业人员7.748亿人,人均1.4961万元,比第一产业从业人员人均增加值高出6604.05元。即如果把2008年第一产业增加值全部看作是劳动者自己的劳动报酬,其人均数量也仅相当于全国从业人员人均报酬(或工资)的55.86%。在这样的水平下,相对于第二、三产业来说,第一产业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的水平极低,即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及其依靠第一产业生存的人口的生存和发展的保障水平大大低于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水平。把必须进行第一产业的扩大再生产考虑进去,应有的水平还要更低。在国家的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现存格局下,第一产业各个部分的价值在与第二、三产业各个部分的商品交换时必定出现严重的困难,而第二、三产业各个部分的价值在与第一产业各个部分的商品交换时却非常容易。
2008年第二、三产业的情况是:
v+m=280343亿元
其中,v=82213.9亿元,m=198129.1亿元。即有:
82213.9v+198129.1m=280343R
上述等式中,v占R的29.33%,m占R的70.67%。假定v全部用于消费,作为劳动力成本应该全部用于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也只是消费掉29.33%的R,即消费掉不足30%的消费品。由于m还包括政府收入6.1330万亿元,所以,劳动剩余价值为13.6799万亿元,占第二、三产业增加值的48.8%。实际上,政府收入有一部分要用于支付国家公职人员(包括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工资,已经包含在v中了。这样看来,中国2008年第二、三产业增加值的产品形态,有50%以上可能不会用剩余价值的价值形态与之相交换。就是说,中国2008年第二、三产业的增加值有50%以上将不用于消费。
中国出现上述的情况,完全可以说是由国家的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造成的。因为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没有去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而国家的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是应该这样做的。这就是说,一个以国家为单位的社会组织中,其经济活动或者称为经济发展,必须以保障该社会组织成员每一个个人都获得一定的生存和发展条件为基本前提,而要做到这一点,需要通过建立合理的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来保障生产与消费的基本平衡。
(二)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设计未遵循以人的发展为目的发展的经济规律是中国生产与消费不平衡的根本原因
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出现的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缺陷是从改变生产关系开始的。笔者在2005年写的《经济运行的制度因素》(线装书局2007年出版)和2008年写的《中国社会主义资本积累方式变革的历史回顾及制度建设》⑧对这种改变有过论述,但并未引起学术界的关注。按照政治经济学原理,生产关系包括三个方面:(1)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2)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基础的各种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3)完全以上述两个方面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⑨]由于中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在这个语义上判断生产关系的变化有一定难度,但实际上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的生产关系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其中对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带有根本性的变化是产品分配因资本的多元化而不再由国家来主导,这就直接影响到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的成本确定,即劳动力成本的核算问题。
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前,资本收益者主要是代表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政府,政府具有投资者的身份,投资者和政府合二为一。正因为如此,政府直接把资本收益用于承担社会责任。人们也习惯于把资本收益者的责任与政府的责任等同看待。在此前提下,资本收益中应该有多少用于承担社会责任,只是由政府作内部分配,不涉及其他投资者的利益,资本收益和收益分配完全由政府按照其选择的生产关系来决定。在此情况下,资本收益者责任的制度安排在政府的其他事业中考虑,没有必要在国民经济初次分配中分门别类地给予特别规定。实际上,政府具有用制度来替代承担社会成本和生产成本的能力,在资本收益和收益分配完全由政府按照其选择的生产关系来决定的情况下,为了更好地体现政府的执政理念,政府往往会有意让生产环节中的许多成本变成隐性成本,不体现在生产成本之中。这种办法是无可厚非的。比如政府通过确保劳动力成本的低廉,隐去了应该体现在生产环节中的许多劳动力成本:劳动者的国民教育、医药保健、养老、住房和交通费用等等。隐去一部分劳动力成本的好处是避免结算上的麻烦,大大降低了管理成本。政府能够通过制度安排让一个人应该花10万元的教育成本隐去,只需劳动者在接受教育时交少量的学杂费就可以完成学业,就不应该让这个劳动者在未能够得到劳动报酬之前先找10万元读书,再在他作为劳动者进入生产环节后给他支付10万元的工资。隐去劳动者在接受教育时的10万元劳动力成本,无论是对政府、劳动者本人还是全社会的生产管理,这样做都是最经济的。
然而,在市场经济多元资本参与投资并主导产品分配的情况下,产品的分配权由资本持有人掌握,国家已经不能依靠自身掌握的经济资源来承担实行市场经济前隐去的各种社会成本。这就要求国家在实行市场经济多元资本积累条件下,遵循以人的发展为目的发展的经济规律,通过制定合理的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资本在人的生存和发展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即确定其在产品收益的社会分配中应有的份额以及对决定资本收益的生产成本进行必要的管制或政策调节,并就此作出有利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和资本效率的制度安排,从而通过国民经济的初次分配来保障生产与消费的基本平衡。显然,这样一个极其重要的经济问题,应该也必须作为中国经济改革的基础,并体现在相应的制度安排如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之中。遗憾的是,这个问题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至今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⑩
四、出口拉动、区域差异发展和决策的城市倾向加剧中国经济失衡
(一)出口拉动强化了初次分配制度设计缺陷对中国经济失衡的影响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中国对外开放的初衷不是解决生产与消费不平衡中的产能过剩和消费不足问题。当时国家的做法是要进行发展经济的示范,即试验。深圳是这样,14个沿海开放城市是这样,后来的浦东也是这样。现在这种试验已经遍及全国,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了。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深圳的试验变成了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资金急速流到开发区“试验”。原来深圳“试验”的定位是“用外国资本挣外国人钱”,后来这个试验区自动转变成为中国内地的投资洼地。至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经济过热,这种“试验”达到了极致。由于当时中国内地的巨大的消费市场没有得到开发,沿海地区经济的外向依存度还比较低。进入21世纪之后,中国生产与消费不平衡的情况越来越严重,由生产与消费不平衡引致的国内产能过剩、消费不足的情况也越来越严重,扩大出口成为中国解决生产与消费不平衡问题的必然选择,原来的“两头在外”、“三来一补”变成“出口导向”。按照徐景安的说法,至2007年,中国对外贸易占GDP比例高达67%,其中出口占37%(同期美国分别为29%和12%,日本分别为27%和15%)。中国经济对外依存度是全球化水平最高的美国的2.3倍,是以出口为导向发展经济的日本的2.5倍。11根据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提供的数据,中国2005—2007年外贸进出口总额占GDP比例分别为63.9%、67%和66.2%,其中出口分别是34.2%、36.9%和37.1%。12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和徐景安的数据虽然有出入,但中国对外依存度高是不争的事实。由于大量的消费品没有能够在国内消费掉,寻求国外消费是必然的举措。
可以说,提高对外依存度是一种借助国外消费能力解决国内消费不足从而实现生产与消费平衡的手段。然而,中国对外依存度的提高并没有能够有效解决生产与消费不平衡导致的中国经济失衡问题,相反还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经济的失衡。因为中国的出口是以低工资为代价换来的,即是以不断牺牲国内的消费能力来实现的。也就是说,在初次分配制度设计缺陷未能够很好弥补的情况下,加大出口产品生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使消费不足的问题得到解决,但是它不是压缩国内生产规模,出口的也不完全都是消费品,实际上总的增加值仍然在增加,国内消费品的产量也在增加,相对于增加的消费品而言,低工资群体的增加反而强化了初次分配制度设计缺陷对中国经济失衡的影响。
(二)初次分配制度设计缺陷下的区域差异化发展加剧中国经济失衡
中国的区域差异化发展是依据所谓的梯度战略来设计的。梯度战略理论认为,由于国家不可能一下子兼顾全面发展,要让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改革开放首先从东部沿海地区开始,即让东部沿海地区优先发展。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国家投资布局、对外开放乃至体制改革政策等都偏向由东部沿海地区先行实施。通过区域差异化发展,中国经济发展的经济差异非常显著,以外资和外贸情况为例,在1979—2005年间,我国各地区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81.2%集中在东部10省市,而中部6省、西部12省市区和东北3省则分别只占7.6%、4.5%和6.7%。2005年,中国对外出口的88.5%集中在东部10省市,而中部6省、西部12省市区和东北3省则分别只占3.6%、3.5%和4.4%。以GDP看,到2007年广东、山东、江苏、浙江和上海5个省、市的GDP总量就占了全国的45%多。13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8年全国经济普查资料显示,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半数以上集中于东部地区,单位拥有量自东向西继续呈递减态势,东部地区拥有法人单位372.7万个,占52.5%;中部地区141.7万个,占20.0%;西部地区136.5万个,占19.2%;东北地区59.0万个,占8.3%。东部地区拥有产业活动单位441.2万个,占49.8%;中部地区185.3万个,占20.9%;西部地区186.8万个,占21.1%;东北地区73.1万个,占8.2%。东部地区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1134.1万个,占39.5%;中部地区707.6万个,占24.6%;西部地区746.4万个,占26.0%;东北地区285.6万个,占9.9%。14区域差异化发展加剧中国经济失衡的表现,表面上是经济指标的差异,而与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缺陷相关联的方面,主要体现在东部发达地区有意无意地过度利用了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缺陷。
中国国民经济初次分配的制度缺陷在农村的表现,是国家通过各种行政手段保持农业产品的低价格,实际上就是通过行政手段来决定着农民劳动的低报酬,使农村劳动者的报酬水平大大低于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形成了第二、三产业始终对农村劳动力具有强力吸引的态势。由于市场自动配置资源的机理,农村中数量极其巨大的劳动力资源因地区和职业收入水平的巨大差异而成为发达地区企业用低廉的价格获得劳动力创造财富的条件,使经济得到较好发展的东部沿海地区强化了第二、三产业在初次分配中的制度缺陷——即长期依靠低工资来维持区域经济的高速发展,同时也就加剧了区域乃至全国的经济失衡。
(三)初次分配制度设计缺陷下的决策城市倾向使中国经济失衡雪上加霜
中国决策的城市倾向,最早可以追溯到1949年3月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确定党的工作重点由农村转移到城市。15但决策城市倾向对中国经济失衡影响巨大,是实行市场经济之后的事。学术界基本认同中国城市的发展是以牺牲农村为代价的,但是牺牲农村是分阶段的。工业化初期积累16阶段和改革开放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之后,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工业化初期积累阶段,国家总的经济水平比较低,物质财富也不多,国民经济初次分配中工农业之间的劳动力成本决定有一定差别,但总的来说差别不是很大。一些刚性的劳动力成本如医药卫生、养老、教育等基本上由国家的制度来实施低成本保障,城市居民用于日常生活消费的资金剩余不多,农村日常消费多以自给自足为主;一些大宗的消费品如住房,城市职工以单位福利分配和国家低价出租为主,农村则以较为低廉的价格采购建材和消耗自己的劳动力自建的方式解决。在工业化初期积累阶段,因生产关系建立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基础上,国家主导社会生产产品的分配,国家可以隐去很多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成本,经济发展的矛盾是社会生产不能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的矛盾。改革开放之后,国家实行市场经济,生产关系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其中财政政策这一重要的生产关系的变化决定了中国决策城市倾向只能不断加强,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也在帮助拥有丰富资本的城市进行快速的积累。国民经济初次分配中对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成本的忽视,误导了城市政府偏爱资本、给资本以超级待遇,导致城市政府迷信单靠城市可以创造经济高速发展的神话,并误认为经济发展可以逾越某些阶段实现跨越式发展;迷信工业化、城市化可以单独依靠城市实行大跃进,从而放纵房地产等行业资本几近疯狂地“配置资源”;积极实行医疗卫生市场化、教育产业化,以便更加快速、更加大量地从农村、从各种消费群体中抽吸消费资金,从而使城市的发展一方面是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另一方面使生产与消费不平衡的问题越来越严重。换句话说,初次分配制度设计缺陷下的工业化、城市化违背了经济发展规律,不断诱导中国决策的城市倾向,让中国经济的失衡雪上加霜。
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的调整和完善
(一)调整和完善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实质上就是调整和理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产关系
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因此,调整和完善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实质上就是调整和理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产关系。当前,中国经济理论界对此问题的关注,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沿用政治经济学解释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生产关系的思路,一是借用现代西方经济学解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生产关系的观点,另有一种方式是把二者折中起来。沿用政治经济学解释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生产关系的思路,容易纠结于目前中国实行的到底是不是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借用现代西方经济学解释市场经济生产关系的观点,则强调按生产要素分配;折中的方式则是既要按劳分配也按要素分配,发展为按要素的贡献分配。可以说,这些观点都未能准确地抓住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产关系的特点。原因是这些观点有一个共同的缺陷,即回避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对生产关系的制约问题。这其中首当其冲的是如何看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关系。2008年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中国第二、三产业非公有制企业资产已经大大超过公有制企业资产。一些学者就此担心,非公有制企业资产比例过大会危及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有制主体地位。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李炳炎教授据国家统计局网站于2009年12月25日发布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计算得出:“2008年二、三产业企业单位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比重情况为:企业资产方面,公有制经济企业资产为68.1万亿元,比重为32.8%,非公有制经济企业资产为139.7万亿元,比重为67.2%;企业实收资本方面,公有制经济企业实收资本为12.4万亿元,比重为36.4%,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实收资本为21.7万亿元,比重为63.6%;工业从业人员方面,公有制经济工业从业人员为1443.2万人,比重为12.3%;非公有制经济工业从业人员为1.02951亿人,比重为87.7%。”个别学者还因此担心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性质。实际上,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有制基础,不仅仅只表现在第二、三产业企业资产的比重上。作为全社会的生产资料,企业资产只是其中的很小部分,全民所有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交通基础设施等重要的生产资料,其在生产资料中所占的比例也是很大的。它们还没有资本化,如果将其资本化并算作公有制资产,其数量就极其巨大了。就劳动关系而言,中国近7.8亿的从业人员中半数以上还不是为非公有资本所雇佣。不可否认,由于二、三产业非公有企业单位和个体户雇佣从业人员所占比重已经很大,17尽管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性质没有变,但非公有经济对社会产品分配的主导权已经比较大,加上公有经济实行现代企业制度也按照市场经济的方式自主决定分配,更重要的是理论界和政府管理部门对公有生产资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如何实现其在社会产品中的分配权至今没有清楚的认识,一些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甚至认为在市场经济下劳动力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其收入决定于要素价格,即由市场来决定。18这就难免会出现混乱。实际情形是,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国民经济初次分配中企业(包括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劳动者的收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产的占有者或实际控制权人。
由此可见,要解决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缺陷对生产与消费平衡的影响从而决定经济失衡问题,得从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产关系开始,在此基础上才能使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得到调整和完善。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产关系的三个方面都发生了重要的变化。(1)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虽然是公有制为主体,非公有的生产资料已经占有足以影响社会产品分配的相当比例。(2)各种经济关系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以生产资料非公有为基础的社会集团在生产和服务中的地位已经非常重要,其中主要生产消费品的工业领域,非公有制经济企业资产已经占很大比重;2008年中国第二、三产业非公有制经济企业资产139.7万亿元、比重为67.2%,实收资本21.7万亿元、比重为63.6%,非公有制经济工业从业人员为1.02951亿人、比重为87.7%。至2008年,在非公有制经济中从业人员与非公有经济业主的劳动关系是纯粹的雇佣关系,比重已经相当大。公有经济企业与从业人员的劳动关系也已经发生非常大的变化,其劳动关系也以劳动合同为主,已近似雇佣关系。第一产业与第二、三产业产品交换关系的基础也发生很大的变化。(3)非公有制经济企业资产占有人有较大的话语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民经济初次分配。生产资料公有为主体、非公有生产资料在生产中占有一定比例情况下,社会产品分配形式出现多因素决定的情形。
可以说,调整和理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上述生产关系,是调整和完善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的必要前提,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产关系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的现实基础。这正是马克思揭示过的经济学基本原理:“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19
(二)调整和完善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的原则是遵循以人的生存和发展为目的发展的经济规律,有利于促进每一个个人都获得全面自由发展
前文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产关系中,社会产品分配形式已经出现多因素决定的情形,调整和理顺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出现的新的生产关系,成为调整和完善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的必要前提。那么,依据什么标准来调整和理顺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出现的新的生产关系,则又是一个重要问题。在这一点上,单从生产力发展来衡量生产关系的做法,会出现实践中难以把握的难题。一些看似很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实际上最终会损害生产力的发展,如中国农村按照小农经济方式发展而城市则按照市场经济方式发展,两者相互构成(也不得不构成)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关系在一定时期内有利于城市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中国实行近20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表明,这种生产关系正是导致中国经济严重失衡的重要因素。另外,让市场来决定职工工资(可以美其名为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实质上是由资本持有者和资本实际控制者来决定企业职工工资的分配形式(也是一种生产关系),则是造成中国经济严重失衡的另一重要因素。本文前面已经做过分析,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如果我们从人的生存和发展、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从每一个个人都应该获得全面而自由发展的角度看,即从人的发展经济学的角度看,人的劳动力是最基本的生产力,生产关系首先最应该适应的是能促进确保每一个个人的生存和发展的生产力的发展,其次才是能促进其他方面的生产力的发展。这就是说,一个完善的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要建立在有利于促进能够保障每一个个人都获得全面自由发展的生产力的生产关系之上,只有这样,生产力才是围绕以人为目的的生产来发展,社会的生产与消费才能够做到基本平衡。换一句话说,就是调整和完善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要遵循以人的生存和发展为目的发展的经济规律,做到有利于促进每一个个人都获得全面自由发展。
(三)提高生产与消费关系中劳动者的消费能力是完善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的核心内容
中国由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缺陷决定的生产与消费不平衡,其原因在于国民经济初次分配中忽视了即使是在市场经济也同样要照顾到每一个人的需要和消费能力,特别是市场经济下每一个人都必须“在生产中获得足够的消费资金以便与消费产品相交换的能力”,即便是由于生产关系不合理仍然受小农经济生产方式约束的中国农村,其消费品的绝大多数也需要到市场中购买。一些学者习惯强调中国二元结构的城乡差异,政府也在不断地制定具有不同功效的“二元政策”,但现实中的每一个人都必须直接面对中国正在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农民照样需要为教育产业化、医药卫生市场化买单,照样要承担因实行市场经济而日益高涨的生活成本和社会成本。
“在生产中获得足够的消费资金以便与消费产品相交换的能力”,有两个关键问题:一是能够参加生产(也就是就业),一是获得消费能力(或收回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的投入)。这就是理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产关系,完善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的核心内容。而这些核心内容在不同的生产关系中又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第一产业与第二、三产业的关系中,表现为农业产品的价值要充分体现,并考虑到农业在市场经济下的弱质性,还同时注意到中国农村农业中存在的不可市场化(因人多地少)因素。对于中国农村而言,农村工业化和农产品市场化应该是理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产关系和完善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多元资本下的生产关系,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则是劳资关系,即理顺公有生产资料占主体如何体现在社会产品分配中的问题。当前的分配方式、特别是企业分配方式中只注意非公有(或实际控制人占有)要素分配而忽略公有因素的状况,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改变;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劳动力成本缺失以及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与经济可持续运行的关系,也需要在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的完善中加以解决。
注释:
①金三林先生认为,目前世界平均的投资率在22%左右,消费率在78%左右。其中,高收入国家投资率均值为20%,消费率均值为80%;中上收入国家投资率均值为22%,消费率均值为75%;中低收入国家投资率均值为31%,消费率均值为66%;低收入国家投资率均值为29%,消费率均值为75%。各国消费率一般都在60%以上,投资率一般都在30%以下。从经验数据出发,考虑到我国目前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以及各国经验,我国较好的投资与消费比例关系应该是:投资率一般不应高于40%,消费率不应低于60%。参见金三林论文:《投资与消费比例在多大范围内才算合理》,资料来源: http://www.chinaacc.com/new/287_290_/2009_8_7_ha43622433117890025040.shtml。
②参见巫文强《经济运行的制度因素》,线装书局2007年版第198至199页。
③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6月第1版第440至441页。
④资料来源:中国经济信息网。《2009中国行业年度报告系列之农业》,第6至7页。
⑤资料来源:中国经济信息网,外出农民工平均月工资1155.6元,参见《2009中国行业年度报告系列之农业》第43页;外出农民工数量14041万人,参见《2009中国行业年度报告系列之农业》第5页。
⑥21446万人的城镇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总数35507万人减去14041万人农村外出农民工人数所得。按照《2009中国行业年度报告系列之农业》数据,2008年末农民工总量为22542万人、外出农民工数量14041万人。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公报,2008年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3498万人,参保职工17703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含离退休)人数21961万人。本文采用减去14041万人外出农民工的方法计算城镇二、三产业从业人员,认为较为可靠。但21446万人的城镇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显然是高估了,因为不在二、三产业从业的应该不叫农民工,如果以2008年农民工总量22542万人计,城镇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只有12965万人。
⑦笔者在《论以人为目的发展经济及新时期经济学的使命》一文中把这种情形称为“中国以城市发展为主的城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试验”,并认为,没有农村的同步发展,城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将难以为继。参见《改革与战略》2008年12期第2页右栏11至16行。
⑧刊载于《改革与战略》2008年第9期第9至17页。
⑨参见胡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现代西方经济学——几个带根本性的理论分歧》,光明日报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53页。
⑩一些学者或非学者提及中国居民收入在国民经济收入分配中占比小,但不是从生产关系调整的角度提出,因此,也就不可能有相应的好对策。这只能看作是一种关注,谈不上重视。
11资料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af6ed30100cjpj.html。
12资料来源: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网站,统计学会:《1985-2007年中国对外贸易依存度表》。http://tjxh.mofcom.gov.cn/aarticle/tongjiziliao/huiyuan/200808/20080805752246.html。
13参见常修泽《当前中国宏观经济的几个重要问题——在宝钢发展经营管理高级研修班上的报告》,载于《改革与战略》2008年第9期第1至8页。
14东、中、西、东北部的划分。东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中部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西部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东北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
15参见巫文强《经济运行的制度因素》,线装书局2007年2月第1版第101页。
16本文的“工业化初期积累”,指的是工业未能大规模自循环前一个时期的扩大再生产过程。笔者不认同国内文献用“工业化原始积累”来表达工业化初期积累。美国印第安纳大学陈社英教授认为,从政治经济学概念的科学性角度看,“原始积累”一词在国内文献中有滥用之嫌。参见《改革与战略》2008年第9期第17页注释。
17根据2008年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18168.2万人、有证照的个体经营人员8195.4万人、乡镇企业从业人员15451万人、外出农民工14041万人、非公有制经济工业从业人员10295.1万人这些指标综合测算,扣除其中相互包含的因素,中国在非公有经济从业的人员总数应该达到3亿人。
18参见白永秀、任保平主编《现代政治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6月第1版第191至192页。
19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见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792年5月第1版第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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