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利润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利润不但有共性,更重要的是有特殊性。正确认识和把握这种特殊性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克服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弊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利润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利润有许多共性。
其一,企业利润都是社会劳动的凝结。利润是产品价值的一部分,是产品中新创造的价值中的一部分。而产品价值是凝结在其中的社会劳动。也许有人不认同这一观点。其实认同这一观点并不否定资本分得利润的权力,这在一定的历史阶段是一种客观必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同样认同财产产权分得利润的权力。
其二,企业利润的实现都以价值的实现为前提。只有产品能够满足社会需要,产品的价值才能在市场上得到实现。与此同时,做为价值一部分的利润也才能随之实现。无论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利润的追求都要求企业的生产必须能够满足社会需求,因此,利润都能发挥连接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的作用。
其三,企业利润都是产品实现的价值超过成本的部分。只有产品实现的价值大于产品的成本,企业才有可能获得利润。这就对企业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有一定的要求。如果企业的产品成本高于产品能够实现的价值,无论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的生产经营都不能持续。
其四,企业利润都是企业经营的驱动力。企业是自主经营、有自身利益的经济组织。追求利润是企业经营和发展的驱动力。有了这个驱动力,企业才会努力去满足市场的需要,才会去改进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才会有明确的奋斗目标。不以利润为目标的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不可能是真正的企业。
其五,企业利润都是企业扩大再生产的条件。剩余劳动是一切生产方式扩大再生产的条件,在市场经济中剩余劳动表现为利润。有了利润企业才有可能积累,企业的扩大再生产才有可能进行。
其六,企业利润都对社会技术进步和资源配置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市场经济中,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市场的这种决定性作用是与企业对利润的追求密不可分的。为了追求利润,企业必须把资源用于社会需要的地方并且必须不断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这就使资源配置和技术进步能够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但是,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企业对利润的追求又会给资本主义经济带来严重的困扰和问题。
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竞争会把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压低到劳动力的价值。这就使有购买能力的社会需求与社会生产能力相比严重不足。而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企业必然要不断扩大生产。这样,一方面是受劳动力价值限制制约的社会需求,另一方面是追求利润驱动的不受限制的生产扩大,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难以避免消费不足引起的周期性经济危机。
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面对社会需求的不足,企业必然要扩展国际市场。对市场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市场的争夺不可避免。另外,社会需求不足会对企业产生极大的竞争压力。在利润的驱动下有些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甚至不顾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和限度,无视社会文化道德、风尚良知的起码底线,这不仅会使社会生产脱离社会需要,而且会对人们赖以生存、繁衍的经济基础和社会生活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为了应对周期性经济危机,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有时会对此采取放任的态度。
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企业对利润追求所以会带来这样一些严重困扰和问题,一是因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利润的本质是剩余价值。而剩余价值是与劳动力价值相对应的,劳动收入以劳动力价值为基础是剩余价值存在的前提,也是形成社会生产与消费矛盾的根本原因。二是因为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对剩余价值的追求事实上是社会生产的主导。它决定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各个方面,既能带来资本主义的繁荣,也能造成难以克服的弊端。这就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企业利润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决定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局限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利润也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企业利润的存在和增加以劳动收入不受劳动力价值的限制为条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和事业单位中,用按劳分配的原则确定劳动收入,劳动收入不受劳动力价值的限制。在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中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广大农民的劳动收入与其经营成果相联系,劳动收入也不受劳动力价值的限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资源市场是统一的。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必然会影响整个劳动资源市场的劳动收入水平,会给劳动收入设定一条底线,能够防止市场竞争把劳动收入压低到劳动力价值。当然,要实现这一点,必须努力提高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劳动者的收入,特别是要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的收入水平;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特别是要防止农民两极分化,防止大量贫困农民涌入劳动资源市场。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收入的提高会减少企业的利润,但有利于提高大多数劳动者的生活水平,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生产与消费的矛盾。这既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经济能够协调稳定发展、各类企业能够长期持续获得利润的条件。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企业利润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体现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特点。
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企业利润的存在和增加不能损害社会利益。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企业也必须以利润为目标,但企业在实现这个目标的时候不能从事危害人民健康安全、破坏环境资源、欺骗盘剥消费者等损害社会利益的活动。这是由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性质决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只能以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来获得合法利润。为此,必须制定并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严格全面的监管,坚决打击各种损害社会利益的行为。由于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处于重要地位,在国有企业内部应当建立起内部经营约束机制,以更有力地保证国有企业在维护社会利益方面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另一方面,在要求企业不得损害社会利益的同时必须保障企业通过合法经营追求利润的权力。为此,对于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经营主体为了社会效益经常需要舍弃或者部分舍弃自身效益的经营活动,应当另行设立专门的事业单位来进行,而不应当交给企业,哪怕是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在能源、交通、通讯、公共服务等领域有很多这样的全民所有制单位。把这些单位与企业区别开来,作为事业单位去运行并另行监管考核有可能更符合实际。当然,对这些单位也应考核利润等经济指标,只是不应当放在首位。
第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企业利润的存在和增加不能靠不正当竞争。
在市场经济中竞争是不可避免的。正当的竞争有利于技术进步,有利于改进管理,有利于产品和经营创新。而不正当竞争是用假冒、贿赂、欺瞒、误导、倾销、诋毁等等不正当的手段与竞争对手争夺市场和资源。虽然不正当竞争直接针对的是竞争对手而不是全社会,但归根结底会妨碍技术进步、妨碍改进管理、妨碍产品和经营创新,从而损害社会利益。
不正当竞争与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制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是背道而驰的。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当更坚决、更严格地反对、排斥不正当竞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没有任何理由对各类不正当竞争采取放任的态度。
为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当制定更严格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当更严格地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反应更敏捷、反对更坚决、处罚更严厉。在全社会形成抵制不正当竞争的氛围。这本身实际上也是对正当竞争的支持和鼓励。
上述企业利润特殊性的三个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是有客观基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社会主义公有制内部的分配方式、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目标、社会主义国家政府的性质、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等等,都是企业利润特殊性存在的客观基础。有了这些客观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利润才有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企业利润的特殊性。而这种企业利润特殊性的存在,又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克服资本主义经济的种种弊端。
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企业对利润的追求能够最大限度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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