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里面有复杂的阶级成分,要以马列毛主义为准批判着继承。
原编者按
1.没有永恒的道德,只有特定历史时期下的道德;没有全民的道德,只有阶级的道德。阶级敌人可以利用现有道德中的落后部分来攻击无产阶级专政搞开倒车,马列毛主义者也可以剔除现有道德中的落后部分来助力改造社会。
2.我们既要对“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重拳出击,又要鼓励“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社会主义下的道德必须是用来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新道德,这是我们走向共产主义的一块基石。
声明:本文旨在阐述笔者对剥削阶级道德的一点看法。真正要批判剥削阶级道德,要在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中进行。
古今中外的剥削阶级几乎都认识到道德对于专政的重要性。在阶级社会,法律和道德是钳制人类行为的两大规则。法律一般是有明文规定的,是由专政机关(如监狱和法院等)担保实行,是统治阶级专政的措施,也可缓解统治阶级内部之间的矛盾。而道德不同有的有明文规定,有的并没有。道德更多的是依靠社会力量(如舆论和各种社会组织)来实行,因而对被统治阶级只有教化和规训作用。这二者都为统治阶级服务。统治阶级必须是道德法律两手抓。秦亡于二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秦朝统治者只是简单而又粗暴地用法律来统治国家,并没有用更为广泛的道德来维护统治。西汉武帝时,武帝就吸取秦的教训,采用董仲舒的建议,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此后,礼教就逐渐成为剥削阶级愚弄人民的刽子手。
法律自身的阶级性一目了然,在现代资产阶级国家中只看宪法,就能判断出一个国家的国体(国家是为那一阶级服务)。在阶级社会中道德是分两方面来看。一是阶级性,这是主要的,二是社会性是一般来讲是次要的。为什么这么说呢?道德中的一些规则的的确确是分阶级的,比如:血亲复仇、忠君、搞投机等。可以看到在不同的时代这些行为的看法是不同的,是被那些时代的生产力所决定的。从社会性的角度来看道德中的某些规则,只从内容来看似乎不随地吐痰之类是符合社会利益的。其实不然,这些的确是为社会利益所服务的,甚至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仍长期存在,但是在阶级社会中具体实施这些规则是就有阶级性-维护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恩格斯的话在这里是极为精辟的。
如果我们看到,现代社会的三个阶级即封建贵族、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都各有自己的特殊的道德,那么我们只能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的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汲取自己的道德观念。
我们驳斥一切想把任何道德教条当做永恒的、终极的、从此不变的道德规律强加给我们的企图……。我们断定,一切已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它或者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辩护,或者当被压迫阶级变得足够强大时,代表被压迫者对这个统治的反抗和他们的未来的利益。
在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中,道德所扮演的角色略有不同。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随着国家的自行消亡,法律也会消亡,道德就会日益成为束缚人们行为的唯一准则,在
共产主义社会中就只有道德了。这时道德并不为某一阶级所服务,是为全人类服务,也就是说道德会回归到社会领域,不含一点儿阶级性的内容。这也就衍生出一个问题,就是无产阶级怎样对待剥削阶级的道德?
我的回答是批判为主,继承为辅。前文所述,道德在历史的一般规律中是为剥削阶级所服务的。有没有被压迫阶级阶级的道德?答案是肯定的,比如战国时的“为富不仁”和秦末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等。这些都是随着所属社会的主要矛盾的发展所兴起的,这些革命又往往走向失败,所以流于今世的不多。而且那些道德也有不少历史局限性,照搬全抄肯定是不行的。而那些成功的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除外),革命成功的被压迫阶级立马陷入下一个时代的主要矛盾,成为新的剥削阶级,不可避免地滑向反动一方。他们的道德也要批判。继承方面,我们要看到革命阶级中的先进成分并发扬光大。就算是剥削阶级的道德也有历史价值,用做毒草进行批判,其中有些东西还是可以修改加以利用。总之就是批判地继承,先批判后继承。
这就又涉及到批判方法的问题。我认为要以马列毛主义为标准,它是一把尺,衡量着人类历史的所有道德。批判是一定要放在社会主义时期,由人民群众参与,现在我们是不用道德为我们的革命行为而辩护,我们是马列毛主义者这一点就够了。在研究古今中外的道德时,要讲究实事求是,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剥削阶级的学者为了他们的利益去1 习L-11内几/曲解那些道德的本意-把特殊规则一般化,把特殊规则一般化。在“圣人”孔夫身上尤为
明显。
总结:道德里面有复杂的阶级成分,要以马列毛主义为准批判着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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