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火:谁是真正的害群之马?
——“读懂宋祖德”之一
谢晋刚死,“大嘴”宋祖德连发两文:《千万别学谢晋这样死!》、《谢晋和刘晓庆在海外有个重度脑瘫的私生子谢虞庆!》,弄得一帮准备抛头露面、人模人样地“隆重悼念”一下的人们,手里提着白孝帽,戴也不是,不戴也不是;抹了胡椒面的手帕,擦也不是,不擦也不是,进退不得,尴尬万分。
于是,原本盘算着在年终总结中,好好加一条“我们精心组织、隆重悼念了谢晋导演”的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司长任谦,怒不可遏,杀气腾腾地讲了一段话。
这一番话,将我的大牙笑掉了,鼻子气歪了!
一、任谦司长说,“希望制作单位能自律、自爱、自重”,这句话将我的门牙笑掉了。
张钰自爆被多名导演“潜规则”,有声有影有图像。“首潜者”大名鼎鼎的张纪中,正是广电总局治下的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的“名导”。可怜一个弱女子,潜了白潜,任谦及其“总局”一言不发,张纪中依然风风火火地这里“导”一下,那里“导”一下,全无半点羞愧之色。在“总局”心目中,这样的“制作单位”,“自律、自爱、自重”得不得了;
赵忠祥被饶颖告上法庭,有声有影有状子,任谦及其“总局”一言不发,赵大叔依然诗意盎然,央视依然“人与自然”,全无半点羞愧之色。对此,任谦及其“总局”一言不发。在“总局”心目中,这样的“制作单位”,“自律、自爱、自重”得了不得;
再往上数,前央视文艺节目中心副主任兼文艺部主任,七次执导春节联欢晚会并4次出任总导演的赵安,“光从他床底下就搜出了千万人民币现金”,获刑10年,5年出狱,娱乐圈策划人杨劲松在自己博客上透露:出狱后的赵安,居然成了金鸡百花电影节开幕式的幕后指导!对此,任谦及其“总局”一言不发。在“总局”心目中,这样的“制作单位”,更是“自律、自爱、自重”得一塌糊涂!
汉奸作家张爱玲美化卖国的《色戒》,居然能获得广电总局的审核而上映;低俗不堪的超男超女居然能年复一年,风行天下;彻头彻尾地为日本军国主义招魂的影片《无极》,居然在中国各剧院收获两亿票房;全面丑化中国共产党人,否定新民主主义革命,将剥削阶级的“桃子”美化为真诚、善良、勇敢的化身的电视剧《女人一辈子》,居然在各地热播……
任谦司长和“总局”,多年来就这样管理着“制作单位”,领导着中国的广电事业。其罄竹难书的“政绩”,足可证明他们的“自律、自爱、自重”,是何等不辨人妖、颠倒黑白的一套标准啊!
二、任谦司长说,“不能靠制造所谓轰动性的新闻来提升自己的知名度、吸引眼球,竞争应该是在一种健康、良好、公平的环境中”,这句话连我的板牙也笑掉了。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来,中国演艺界全面“好莱坞化”,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艺术家”也好,“制作单位”也好,以钱为纲,争名夺利,将好不容易从“戏子无情”的泥沼中净化出来的中国演艺事业,重新推倒在一滩更大的污泥浊水之中。
为了出名、保名、名上加名,获利、获大利、利上滚利,这帮乌龟王八蛋苦思冥想,处心积虑,无时无刻不削尖脑袋闹出点动静,博版面、拼时段、抢风头。
翻开报纸、打开电视、登陆网络,你躲也躲不开、逃也逃不掉这帮王八蛋搔首弄姿的憧憧鬼影。
这帮王八蛋,心思不放在作品里,功夫全下在“脐下三寸”:谁对谁“放电”了,谁和谁“出墙”了,谁“不小心走光了”,谁又被谁“包养”了……连篇累牍,喋喋不休。他们和“制作单位”沆瀣一气、狼狈为奸,耗费宝贵的社会资源,毒化天下的世情民心,将好端端的一个中国,糟蹋得乌烟瘴气;将亿万民众的美丑是非,脏污得恶臭萎靡!
然而,只要宋祖德不“大嘴”,“总局”和任谦司长就怡然自得,见天西装革履、油头粉面,这边视察一把,那边指示一通,因为在莺歌燕舞的“主旋律”中,其治下的“一亩三分地”,永远是一个“健康、良好、公平的环境”。
三、任谦司长说:“广东的宋祖德公司的老板对谢晋导演进行诽谤一事,已引起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的高度关注,我们正在跟广东省局和广东的制作业协会协调,对于这样的害群之马我们必须要予以清除出去。”这句话却将我的鼻子气歪了!
任谦司长和“总局”没有拿十七大报告当回事吗?十七大报告第6部分第3点白纸黑字地写着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谆谆教诲权力机关要“依法行政”。
什么叫依法行政?一是法律规定该你管的你要管,法律规定不该你管的你不能管;二是该你管的要依法管,不能老爷我想怎么管就怎么管。
公民宋祖德说另一名公民谢晋的死亡原因是“性猝死”,这是两个公民之间的纠纷,法律规定“总局”有权大喇喇地插一杠子吗?没有;假如“总局”有什么特别法规说这事一定要管,任谦司长必须扳开典章,向公众说明,然后按照法定程序调查举证,最后对照典章规定,决定“清理”还是不“清理”以及如何清理。
而任谦司长不假思索,斩钉截铁,立志要将宋祖德“清理”出去。那么老百姓就要问任谦司长三个问题:
1、事实到底是真还是假?
假如这个事情是真的,那么宋祖德就是揭发丑恶的英雄;只有任谦司长举证出这个事情是假的,宋祖德才是污人清白的人渣,才应该受到行政处分或者法律制裁。
但是任司长既不查证、也不说明这个事情的真假,摆出一副“即使谢晋是嫖死的,你也说不得”的姿态,是将行政权力无是无非、不公不义嚣张和蛮横,一览无余地暴露在社会公众面前。
2、真假由谁来判断?
“诽谤”是一个罪名,这个罪是一个“自诉罪”,也就是受诽谤的人或者其亲属,要自己主动向法院告诉,法院才受理;否则,公共权力无权追究。
宋祖德公告谢晋“性猝死”以来,未见谢晋的家人、学生以及相关的刘晓庆等人,出面回应这个事情的真假,更不见一份状子递上法院,为什么?
倒是最可笑的一幕出现了。“芙蓉姐姐”敝帚自珍:“宋祖德这种坏男人我不会要”;喻可欣怒火中烧:“宋祖德疯狂编造”;金巧巧娇笑嗔斥:“这个人简直有神经病”;黄安破口大骂:“宋祖德是疯狗!”……
隔空对骂,战火纷飞,一帮本来就声名狼藉的三教九流,如蝇逐臭,如狼舔腐,一齐充血亢奋起来!可怜谢晋老先生一定在九泉叹息:“与其让这帮王八羔子拿我献媚邀宠,还不如让宋祖德“大嘴”一把有档次呢!”
这帮垃圾,没有一个正面回应“谢晋到底嫖没嫖”的问题,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请个律师,递个状子,和宋祖德真枪实弹地大战三百回合,全他娘的忸怩作态,玩假的、玩虚的!
即使有一位侠肝义胆的勇士挺身而出,状告宋祖德,那么宋祖德是否诽谤,也是由法院三审定谳、一锤定音。广电总局既无此项业务,也无这个权力。
但是爬到“司局级”的任司长,一拍“惊堂木”,不审先判,直接定罪宋祖德“诽谤”。
需知,万一促狭的宋祖德,哪一天摊出真凭实据,证明谢晋老先生那天确实“老当益壮”过,任谦司长和“总局”,可就是利用公权力的话语权,在全国人民面前诽谤了一把公民宋祖德啊!
3、凭什么“清理”宋祖德?
任谦说:“我们正在跟广东省局和广东的制作业协会协调,对于这样的害群之马我们必须要予以清除出去。”
这是什么意思?
假如宋祖德所说为真,那么谢晋嫖得,宋祖德却说不得吗?宋祖德一说,就成了“害群之马”,就要被“清理”出去,那么任谦司长和“总局”垂垂呵护的这一“群”,究竟是一“群”什么东西呢?他们可以任意嫖娼宿妓,其他人必须视而不见、装聋作哑吗?他们在中国享受“治外法权”吗?任谦司长和“总局”难道为了他们今后能开心地嫖、安全地嫖、肆无忌惮地嫖,要删除《宪法》中“言论自由”吗?
即使宋祖德说的为假,有司法伺候“宋大嘴”,该关就关,该赔就赔,该毙就毙,怎么样都劳驾不到任谦司长和“总局”费心“清理”啊。
难道总局有“犯法者禁入”的法规吗?假如有,那么刘晓庆坐牢出来照样在影视上装嫩撒娇,赵安坐牢出来照样“幕后导演”,又是怎么回事呢?
宋祖德有作品,有公司,但他的作品不违法,他的公司守法经营,“总局”凭借什么法条将宋祖德“清理”出去呢?
自然,谁都知道“总局”和任司长是厉害的,让宋祖德及其公司在需要“总局”和任谦司长权力审批时,磕磕碰碰,疙疙瘩瘩,使宋祖德及其公司无奈地枯萎、消亡,不动声色地“软清理”一把,这是驾轻就熟、易如反掌的。
而且我也相信,从任谦司长和“总局”成功“清理”掉宋祖德的那一天起,月白风清、万籁俱寂的和谐社会,将悄然降临中华大地。
从此,天下人噤若寒蝉、钳口结舌,宋祖德们狼奔豕突、烟消云散;
从此,张纪中们“潜”也无妨,嫖也无妨,行随心动,无法无天!
从此,广电总局大楼前“肃静”“回避”的仪仗清晰高大。作品拍什么内容,有什么价值,干什么鸟要紧?只要不违逆任司长们的个人好恶、顺从“总局”的权力爱憎,什么法度啊、规章啊,全他妈的扯淡!
我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我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
当然,对任谦司长是必须尊重的,因为他是一个不小的官。中国人常常有这样的误解,人的良善程度,和权位的高低是成正比的。到“司局级”这一层级,大伙对他们也就开始佩服得不行,害怕得不行了。
但是老百姓经常错误。比如和144个女人有染的天门市市委书记张二江,和120多个女人“切磋”过的盐城市委书记徐其耀,贪污被捕的上海宝山区委书记薛全荣,叛国逃跑的卢湾区副区长忻伟明、温州市鹿城区委书记杨湘洪,受贿卖国的商务部条规司司长郭京毅……这些都是扬威一时的“司局级”。
这一串串家伙不干人事,老百姓看在眼里,自然对“司局级”的敬畏就少了很多。所以,斗胆弱弱地问任司长一句:
您说,谁才是真正的害群之马呢?!
附文:
广电总局:把“害群之马”宋祖德清除出去!宋祖德:你们侮辱我人品!
日期:[2008年10月30日] 版次:[GB06] 版名:[娱乐新闻] 稿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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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方夷敏实习生简芳苏振兴)近日“大嘴”宋祖德在博客上将矛头直指刚刚离世不久的导演谢晋,“揭秘”他的死因及私生活,引起很多网友的不满。前天,官方第一次向宋祖德开刀:“这样的害群之马我们必须要予以清除出去。” 在前日举行的“2008年影视产业发展论坛暨电视节目推介会”上,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司长任谦发表了上述讲话,特别点名对宋祖德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报道披露之后,引发多方关注及议论。 宋祖德昨天立即在博客上登出一封律师函,针对任谦在“未将他的言行通过法律途径的方式定性”之前就公然批评自己“害群之马”的行为进行起诉,称这一行为“侮辱了宋祖德先生的人品,侵犯了宋祖德先生的名誉”,要求任谦代表广电总局及其个人向他本人致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壹万元。昨日本报就此事连线当事人宋祖德。宋祖德在电话中说,自己昨日已经快递出律师函。目前广电总局尚未就此事进行回应。 任谦:害群之马,必须清除 前天在北京举行的2008年影视产业发展论坛暨电视节目推介会上,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司长任谦发表讲话,希望制作单位能“自律、自爱、自重”,不能靠制造所谓轰动性的新闻来提升自己的知名度、吸引眼球,竞争应该是在一种健康、良好、公平的环境中。 他特别在会上点名宋祖德:“广东的宋祖德公司的老板对谢晋导演进行诽谤一事,已引起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的高度关注,我们正在跟广东省局和广东的制作业协会协调,对于这样的害群之马我们必须要予以清除出去。”任司长表示,管理的目的是希望建立秩序,促进整个产业在有序的状态下进行工作,如果没有有序的秩序,难以达到大发展、大繁荣的根本目标。 宋祖德:你们不是法院,无权裁判 宋祖德昨日在电话中对本报连说:“我很气愤,真的很气愤!” “他怎么能说我是害群之马呢?我明明是千里马,是黑马”。他说自己很辛苦地投资电影电视制作,不抽烟不赌不嫖,“他怎么能胡编乱造”。 宋祖德表示目前已经寄出律师函,准备起诉,“如果任谦的发言代表广电总局,就起诉总局,如果代表个人,就起诉个人”。他说,如果谢晋家人对于他的批评有意见,可以状告他诽谤罪,“任谦不是法院,无权裁判这件事。” 由于报道中任谦提及“我们正在跟广东省局和广东的制作业协会协调,对于这样的害群之马必须要予以清除出去。”宋祖德对此也大为不满,他表示自己没有收到任何来自广电局的通知,就算有人找他他也不会搭理,“因为此举太幼稚,广电总局太官僚、太无聊”。 宋祖德透露,如果广电总局不予受理,他将继续上诉。至于这场官司的胜算,宋祖德显得很有把握,他说自己很少被告,告过他的杨丽娟等寥寥几人均败诉。他这几年打了200多场官司,都是由他状告别人,最后都赢了,“因为我没有乱骂人,都是有真凭实据的。” 律师说法 宋祖德律师:胜算还不好说 宋祖德的代理律师昨天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任谦先生关于会上的言论这一行为现在还没有具体的证据,正在采取中。至于这场官司的胜算,他很谨慎,“这不好说”。 据他透露,在接到本报电话之前还没有从宋祖德那得到任何谢家起诉的消息,公开致歉和一万元精神抚慰金的要求系宋祖德本人提出。从法律上来说,属于一般性要求。 其他律师:双方都可能名誉侵权 昨日,记者也就此事采访了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的朱帆律师,他认为如果任谦公开批评宋祖德“害群之马”是客观事实并且证据充分的话,法院确有可能判被告名誉侵犯,须负民事责任。宋祖德提出的一万块精神抚慰金并不算多。朱律师还指出,宋祖德在博客上披露的所谓导演谢晋的私生活,不论情况是否属实,都有可能构成名誉侵权,因为那些内容都属于谢晋的个人隐私,且不构成犯罪,其他人并没有权利公之于众。 网友意见 “您怎么看待广电总局的领导的这番话?” 正方观点:25193人 支持广电总局领导的这种观点,现在类似这种事情已经严重侵犯了别人的名誉权,面对这种莫名的诽谤,我们应该极力维护自身的权利。 反方观点:9568人 不支持,因为现在倡导言论自由,身正不怕影子歪,让他们说去吧。 截止时间:10月29日18点 投票人数:34761 七成意见支持广电总局,但也称“先拿证据再说害群之马” 截至昨日18时,过三万名网友参与了“搜狐网”的一项关于“您怎么看待广电总局领导的这番话?”的调查。广电总局的做法得到了多过七成网友的支持。 正方意见认为,宋祖德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支持把一些哗众取宠的人清除出去”。反对广电总局这一做法的网友也分成两个阵营。小部分网友认为宋祖德“把人们不敢说的话都说出来了”。 另一部分网友虽不认同宋祖德的言行,但是反对广电总局的做法,“应该先拿出证据证明宋祖德说谎,然后再说他是害群之马”。一位网友表示,“如果觉得诽谤,就诉诸法律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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