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真的《命定》是一部让人感到欣喜的小说,无论是在小说的艺术上,还是在小说所包含的社会思想内涵上,这部小说都达到了难得的高度。这是一部关于康巴地区藏人的小说,也是一部关于抗日远征军的小说,小说以浓墨重彩的方式描述了两个藏族汉子的传奇故事,土尔吉从小被送到寺院,但他却与头人的女儿贡觉错相爱,他们的偷情被发现,土尔吉被暴打后逐出寺院,成为被人唾弃的“扎洛”,贡觉错毅然与他私奔,但在逃跑的路上,在对佛教的虔诚与情欲的挣扎之中,他弃贡觉错而去,独自一人逃亡,贡觉错的家人骑马追杀而来,土尔吉看到贡觉错被抓住,她以自杀威胁家人不要捉他,并大声让他快逃,土尔吉内心极为痛苦,他欲救贡觉错而不能,要逃跑也无能为力,正在这时,另一个康巴汉子以快马救了他,这个人就是贡布。贡布在一次赛马会上,杀死了不公正的裁判嘎多,此时也被仇家追杀,他救了土尔吉,两人一起踏上了逃亡之路。两人逃离了草原,在金矿上见到了宣传抗日的队伍,又参加修飞机场,最后他们参加了抗日远征军。勇武的贡布在战场上屡立战功,被称为“战神”,在龙岗山一役英勇牺牲;土尔吉参加战争但又信奉“不杀生”,内心极为矛盾,最后他找到了“医疗兵”这个最适合的角色,出生入死,得到了嘉奖与尊重。战争结束后,土尔吉留在缅甸,每天到山上为战友守灵,60年后,中国政府终于承认远征军是抗日救国的。
这是一部厚重而又细腻的作品,小说在一个开阔的时空中展开,这是一个从传统到现代的故事,在小说的前半部分,我们可以看到康巴地区仍延续着千百年来的生活习俗,抢婚,赛马,对喇嘛的尊重,对“扎洛”的歧视,部落之间的斗殴,仇家的追杀,家人的和睦与温暖,朋友之间的肝胆相照,是这里的人们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土尔吉与贡布正是成长于这样的环境,他们是传统秩序的破坏者,也被这一秩序所驱逐,但是在逃亡的路上,他们却遭遇了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以现代战争的面目出现的“现代性”。现代战争完全不同于仇人的追杀,飞机大炮也远远超越了传统社会的想象,正是在这一艰难的转变过程中,我们看到土尔吉与贡布如何从个人英雄成长为民族英雄,看到藏族同胞如何融入中华民族的总体抗战之中,看到他们如何克服血缘、部落与地方的观念,而获得了“中国”的整体认同,这样的认同感来自命运的一体感,也来自血肉凝成的“共同体”意识。从这个角度来看,这部小说又是一个边缘地区如何融入中国整体的故事,一个少数民族如何融入中华民族的故事。正是在这样不同的层面,《命定》向我们展示了历史的丰富、复杂与曲折之处。
抗日远征军在以往的历史叙述中常被忽略,黄仁宇的《缅北之战》与余戈的《1944:松山战役笔记》向我们揭示了抗日远征军的英勇牺牲与战争的惨烈,电视剧《我的团长我的团》让更多的人对这段历史有所了解。曾参加过远征军的著名诗人穆旦,在《森林之魅》中为战友唱出了“祭歌”,“你们死去为了要活的人们的生存,/那白热的纷争还没有停止,/你们却在森林的周期内,不再听闻。/静静的,在那被遗忘的山坡上,/还下着密雨,还吹着细风,没有人知道历史曾在此走过,/留下了英灵化入树干而滋生。”达真的《命定》为我们生动形象地描述了抗日远征军的故事,那腥风血雨的场景,那惨烈的牺牲,令人触目惊心,更加珍贵的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两位藏族同胞,这让我们意识到,抗日远征军的战绩中也包含着藏族等少数民族同胞的牺牲,抗日战争不仅是全民抗战,也是中华民族的总体抗战,正如封底上康巴抗日远征军老兵陶大瑄所说的,这部书“道出了康巴男儿也曾肩负的保卫国家的神圣使命”,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这部书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它不仅填补了历史空白,而且让我们反思:我们何以长期忽略此段历史,何以告慰烈士的英灵?
作为一部小说,《命定》不仅具有历史与理论价值,更重要的是,它在艺术上达到了很高的境地,风格上苍凉浑厚,而又细腻饱满。小说的主人公土尔吉与贡布形象鲜明、性格突出,,一个虔诚敦厚,而又充满内心矛盾,一个英武强悍,所向无不披靡,他们之间的关系亲密而复杂,他们的故事曲折、动人而又富于传奇色彩。小说的前半部擅长使用长句子,叙述节奏较为缓慢,初读时较难进入,但那种缠绕与缱绻,可以让人长久地回味,后半部节奏有所加快,呈现出了战争的紧张感,两种不同的叙述节奏都与其表现的生活相宜。在讲述故事时,善于使用插叙,有如电影中的闪回,让我们从故事的中间开始,不断追溯故事的前半部分,或者插入与之相关的其他内容,使小说避免了平铺直叙,在叙述上得到了很好的调节,并突出了最具价值的部分。小说中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特色是画面感很强,很多场面都类似于油画,笔触细腻,而又具有整体感,我们甚至可以将此书视为一部连贯的以文字做画的画册,或者说,我们阅读此书,有如在欣赏一部艺术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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