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河南信阳新四军3万元借条经鉴定为假。报道称,【2014年11月,信阳市光山县村民张志良爆料,称家中有一张1946年由新四军开出的借条,借条显示其祖父曾借给新四军3万元。2015年1月16日,信阳市文物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张炎山“借粮款收据”(1946年)真伪进行了鉴定。今日上午11时许,光山县委宣传部通报了鉴定结果。鉴定结果认为,该借条为现代仿制品。
得出此结论的理由主要有:第一,借条空白处内容用当代圆珠笔填写,字迹较新,特征明显;
第二,借条用印为当代化学印油;
第三,简化字多次出现。】
去年11月,新京报首先报道了“河南光山县新四军巨额借条”一事,随后凤凰网,财新网等主流媒体争相转载引发舆论关注。当时在微博上,广大网友就曾列举借条的多点破绽,指出借条或为假,并认为新京报、凤凰网,财新网等有造谣、传谣、丑化抹黑中共革命史之嫌。(参见:《新京报,财经网凤凰网造谣传谣抹黑新四军?》《新京报造谣抹黑新四军后欲盖弥彰 遭打脸》
现在该借条已被鉴定为假,对此,网友进一步追问,难道相关部门不追究造假者和相关媒体的责任?如网友@又见冰轮1: 此类事件已经发生多起, 公安部门应该以涉嫌诈骗进行调查, 以杜绝此类事件发生才是正道儿吧?
@镜宇1226评论道,对赤裸裸的诈骗不立案不追责,这是作死的节奏。
@地瓜熊老六:这次不抓的话,下次造个更真一点的,看政府怎么办?
@李乡长:是不是当地公安部门还要继续装聋作哑下去?
@平民子和: 不追究造假人的刑事或经济责任?
@ky老兵:关键是他后面的人一定要揪出来
@听庐小隐:@新京报 出来遛两圈!
@李乡长:如今真假鉴定完毕,@新京报,你是否涉嫌造谣、传谣?
@飞向人马座再来:必须追究责任!
@蓝花甜甜:关注后面怎么处理
@大锣锵锵:既鉴定已证伪,造假者必须严惩!
但也有网友表示,“近几年破绽百出的借条层出不穷”,“但没见过伪造借条的被依法起诉。”还有网友指出,“企图讹诈的骗子伪造,至于公知的推波助澜是为了攻击共产党,攻击政府,狼狈为奸。”
@梦遗唐朝:看了新四军那个欠三万元的借条,圆珠笔写就,币种不详,建制不对。1,最近几年这种破绽百出的借条层出不穷,我知道他们想黑谁,可这种黑法太下作,为何不见国民党的借条,因为人家就不打借条直接拿。2,借钱还钱天经地义,可如果伪造借条企图取得利益,这是诈骗啊,可从没见过伪造借条的被依法起诉。
@胡杨麟: 一眼假,造假手段并不高明,现在涌现出来的所有借条,全是假的,无一为真,全是诈骗,企图讹诈的骗子伪造,至于公知的推波助澜是为了攻击共产党,攻击政府,狼狈为奸
还有网友对媒体表示不满,如网友@@Northernist表示,借条出来时,媒体连篇累牍,一会儿“出借人身份得到核实”,一会儿“江克成”确有其人,一会儿“人物信息均对上”;等鉴定为假了,媒体却语焉不详、惜墨如金。真是咄咄怪事!”
@长空雁叫C01: 网易等资本家控制的媒体都这样,大力刊登的能不是假货吗?造谣抹黑是表象,否定合法性才是实质!怎么不发现几张国军的借条啊?
还有网友指出,伪造借条是一条产业链。@童怀祖:这是产业链:造假者-媒体-律师-水军 一条龙。输了没啥损失,赢了发财分赃。
@网络义勇军-爱国真话:以后会吸取教训,会有更逼真的欠条出来的
当然,网友对相关部门是否将对造假者和相关媒体追究责任并未抱太大希望。因此前南方系媒体就登载《游击队打的借条还能兑现吗》一文,伪造“借条”,丑化中共革命史。在报道中,记者以偷换概念的手法,将收据改称“借条”,然后指责共产党游击队和现政府赖账。南方系的此种造谣抹黑行为遭到东江纵队、粤赣湘边纵队老战士严正驳斥。然而就是此种造谣抹黑的行为被拆穿后却不了了之,相关部门并未给予追究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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