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事一定要客观,全面, 明确
我的《且能容忍掘祖坟!》惟有人民网没有发布,我正在纳闷,人民网对我的文章一直宽容,为何这次独不放行。今天看了李布衣在网上发表的《近日,洛阳市邙山革命烈士陵园管理部门不等不靠、自筹资金整修烈士陵园的壮举一时在洛阳传为佳话!——读人民日报2008年元月4日新闻有感》,更为吃惊,心想人民日报怎么能无视数年来已经有287座烈士墓被掘,修起商业墓地1800多座,恶毒地将烈士遗骨集中叠压掩埋事实?!决定要作文批评,于是去查看原文。
人民日报记者文章的标题是《洛阳市回应烈士陵园“被毁事件”是修缮改造,不是商业开发(调查)》,是“最终调查结果出来之前,记者赶赴洛阳,了解事件的大体脉络。”内容分为“烈士陵园为何‘兴土木’? ”“设计施工走了哪些程序?”“陵园修缮为何不报批?”“陵园存在商业性开发吗?”“质疑背后的思考”等几部分。现在我把“陵园存在商业性开发吗?”这部分全文摘录于下:
陵园存在商业性开发吗?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洛阳烈士陵园的商业开发已近15年,除烈士墓一区、二区及纪念碑附碑安置烈士外,其余6个区皆被开发成商业墓地
商业开发是引起网友强烈质疑的导火线。
据调查组初步调查结果称,洛阳烈士陵园此次施工是保护性改造,而非商业开发行为。与此同时,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洛阳烈士陵园的商业公墓开发不仅存在,而且已有近15年历史了。除了烈士墓一区、二区及纪念碑附碑安置烈士外,其余6个区皆被开发成商业墓地——邙山革命公墓。
上世纪90年代初,全国很多烈士陵园都经费不足,政府投入有限,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提倡通过开展经营创收来弥补国家财政投入的不足”。1993年5月20日,洛阳市烈士陵园向洛阳市民政局和河南省民政厅提出请求,利用烈士陵园墓地闲置区和广场东西两侧恢复原先有过的“邙山革命公墓”,分8个区,占地28亩,单价从2500元到8000元不等。
同时提出的还有公墓骨灰安置范围:一是老红军战士;二是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同志、老干部和建国后参加工作的县、团级以上干部;三是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全国荣誉称号获得者;四是高级知识分子和著名爱国人士;五是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获得者。
洛阳市民政局和河南省民政厅分别在1993年5月22日和6月1日批准了这个请示。
目前,邙山革命公墓已开发了6个区,共17.8亩,商业墓地也由几千元上升到了两万元左右,仍供不应求。故去亲人的骨灰能进烈士陵园,不仅有面子,而且“很保险”。当地有市民告诉记者:“现在城市建设发展多快呀!可再快,政府规划建设项目也不会把烈士陵园划进去。亲人安葬在这里,就入土为安啦!”
在创收思想的指引下,洛阳烈士陵园的门槛也在不断降低,一般工作人员故去后也可进入。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以前提倡公墓创收的时候,最多的一年可售出200多块墓地,近两年把关严了,每年都控制在100块左右。用一名工作人员的话说:“最后发展到只要是不反党、不反社会主义、没犯过罪,都可在烈士陵园购买墓地。” (记者 曲昌荣)
我认为,记者基本上表述了大部分事情,肯定了“洛阳烈士陵园的商业开发已近15年,除烈士墓一区、二区及纪念碑附碑安置烈士外,其余6个区皆被开发成商业墓地”,肯定了对现存烈士墓的所谓“修缮”的种种问题;只是最关键的287名烈士遗骨集中叠压掩埋这种非常恶劣的事情没有讲,文章标题也含糊不清,“烈士陵园‘被毁事件’是修缮改造”这句话,人们细看,是“洛阳市回应”,但粗看就成了记者的“调查”结论,对“被毁事件”打引号,而对“修缮改造”不加引号,使人认为记者有这种倾向性。
但是李布衣文章没有反映人民日报记者文章的全部内容,取材料有倾向性,如果我不查看原文,就会认为“洛阳市邙山革命烈士陵园管理部门不等不靠、自筹资金整修烈士陵园”是人民日报的调查报导。
不能否认,任何人论事都有立场观点,因而表述会有一定的倾向性。但是,对于事情本身,我们的表述一定要客观、全面,明确。只有首先清楚“实事”,才能正确“求是”,使人正确认识我们讲的是否有道理;更重要的是让人们了解事实真相,正确认识问题,不误导人。我坚持和一切错误作斗争,同时坚持这种斗争一定要讲事实,摆道理,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要混淆视听,妄加诛语。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