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之超级闷棍
物权法的出台过程可以用热闹来形容,在草案公布后全国迅速形成两种不同的声音,一种声音来自法案的起草者,就是笼统地说什么物权法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来就是好,给人有些霸道的感觉;另一种声音来自对该法中一些条款规定的质疑者,即使该法的大多数条款看上去都是合理的,但是存在的个别扎眼的条款令他们愤慨。当然社会上还存在一些其它的声音如不希望物权法过快地出台云云。热闹的争议声似乎主要爆发在网络媒体上,这也显示了这种新型媒体强大的生命力。网络争议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文斗方式,大家都坐在电脑面前写帖子,情绪容易受控,不象搞现场争论,场面容易失控。
事情随着时间不断地推进,有关部门称自物权法草案公布后收到了上万条的建议,并根据一些建议作了必要的修改,已经成熟,且人大常委一致表决同意提交人大审议,并在此期间又接受了一些人大代表的建议,又进行了一些修改,总的来说共识已经基本形成,可以确保通过了。
但是新的经过修改的草案不再被公布出来,但网上的争议声并没有完全停止,并且似乎越来越热闹,一时间人们的胃口被吊的老高老高的。甚至一些人已经为反对而反对,或者为赞成而赞成了。特别是,越是反对的声音越大,一些人越是兴奋越是盼望着这物权法快快出台。其实这物权法到底改了些什么东西,这些热热闹闹争议的人可能大多是不清楚的。这样一来倒是象摆出了一个迷魂阵,大家在阵中你来我往的,完全就是在烘托热闹的气氛,结果似乎已经不重要了,似乎反被这股热闹劲感染了,为热闹而热闹了,而那些正儿八经地讨论物权法的声音反倒像是被淹没了。
人大召开了,没有任何悬念,物权法顺利通过了,大势所趋,不可阻挡。物权法在通过之前,人们的建议和争议目的在于使法律中的问题提早暴露,使法律修改的更完善些。现在物权法既已通过,那么人们就该迅速调整思路,转变到如何运用好物权法这个方面。中央强调建设法治国家,依法行政,当然对于涉及人们财产的物权法更要好好广泛宣传学习了。
物权法通过后,有人不甘寂寞,专门花时间,特将通过前后的物权法有关条款进行对照比较,并写成帖子发表在论坛上,结果大家惊讶地发现,其中的不少条款的确进行了必要的修改,与宪法的精神已经基本吻合了。哈哈,真相大白,在热闹的喧嚣过后,可谓几家欢笑几家愁呀。
物权法依照宪法精神明确规定法律保护合法的私人财产并物权,这样一来,就给那些合法经营的私营企业家们吃了一颗定心丸,而对那些用非法手段敛财的腐败分子来说不吝于打了一记超级闷棍。在当前中央所进行的如火如荼的反腐败斗争中,就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当然包括那些合法经营的资本家们,向着腐败势力做最坚决的斗争。此前有人借所谓的原罪话题混淆局面,企图把腐败分子与那些合法经营的企业家捆绑在一起,增加力量对抗中央的反腐斗争。但现在物权法出台后,这种企图就破灭了,合法的资本家知道自己的处境了,会作出合适的选择了。这就是搞统一战线的策略嘛。
物权法终于已经出台了,那么对于广大的人民群众来说,就要及时调整思路,运用好其中的一些条款规定,对社会上一些非法活动进行必要的有理有据的斗争,争取能够更好地捍卫自己的权利,共同营造出一个活学活用物权法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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