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最近的轶事
宋公明
一、
阿Q,你头上怎么连头发都没有?
、
我、我、我那是天灾!
二、
阿Q,不好了,人家把你从教课书中删掉了!
啊?谁干的?比我还阿Q?妈妈的!
三、
阿Q在看所谓新武侠小说,看完后一声长叹:
唉!精神胜利法真是神通广大无往不胜啊!
四、
阿Q,你怎么偷了静修庵老尼姑的萝卜?
我那是善意所得呀!
你怎么又去参加盗窃?
我是因为生活无着呀!
(注:最高人民检察院:五种情形不起诉其中之一:因生活无着偶然实施盗窃等轻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人身危险性不大的)
五、
阿Q对鲁迅说:
哈哈,小尼姑说我断子绝孙,可是我现在子孙满堂,绵绵不绝。可是你呢?只怕要后继无人啦!
六、
阿Q:
可以
肯定的说,
我
这颗光头
是世界上
最亮的
光头!
评委:哇,阿Q的这首梨花体诗,格调真高,格调真高!
高,实在是高!
附:
静修庵逸事-----本故事纯虚构
静修庵,静悄悄的,只有老尼姑在闭目养神,近来,她是越来越没有精神了。
小尼姑急急地走了进来,刚要说话,看到老尼姑的样子,欲言又止,便小心地站在一边,良久,才小声叫了声:
“师父,”
老尼姑抬眼看了她一眼,小尼姑这才接着说:
“师父,好消息,《物权法》通过了。”
“嗯?谁说的?”
“钱家少爷。”
老尼姑又抬眼望了小尼姑一眼。
“就是假洋鬼子。”
“啊?怎么说的?”
“风能进,雨能进,皇帝不能进,我的财产我做主,保护私有财,。。。”
“什么?”
“就是以后该死的阿Q不能再到庵里来捣乱了。”
“哦?有这么大作用吗?”
老尼姑忽然支起了耳朵,眉头动了动,好像头痛似的,用眼神和嘴向门那边示意了一下。
“外面怎么了?
小尼姑也侧耳听了一下,急忙向外走去,到了门口,只把头向外伸了一下就缩了回来,对老尼姑说,
“阿Q!”
老尼姑马上起身,走了出来。一眼就看见那该死的阿Q正在偷罗卜。
“阿弥陀佛,阿Q,《物权法》都通过了,你怎么还敢跳进园里来偷萝卜?风能进,雨能进,皇帝不能进,……阿呀,罪过呵,私有财产是不可侵犯的呀,阿唷,阿弥陀佛!我的财产我做主,……”
阿Q先是看到门口突然伸出一个很圆的头来,又即缩回去了,分明是小尼姑。不知怎么,一闪之间出来的却是老尼姑。
“我什么时候跳进你的园里来偷萝卜?”阿Q且看且走的说,
“你有证据么?”
“现在……这不是?”老尼姑指着他的衣兜,“阿弥陀佛,这是私人财产,是和国家财产平等保护的呀!”
“这是你的?你能叫得他答应你么?你……”阿阿Q已经到了矮墙边,“平等保护?怎么没有武警站岗?这罗卜是我善意所得,关你什么事?就算是你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我也可以征收。”
“阿呀,老天爷呀,你偷我的罗也是为了公共利益么?”
“当然啦,我吃饱了才能为大家干活呀,这不是为了公共利益吗?好啦,现在正式通知你,本阿Q征收你两个罗卜,明天用劳务给你补偿。”
阿Q没有说完话,拔步便跑;追来的是一匹很肥大的黑狗。这本来在前门的,不知怎的到后园来了。黑狗哼而且追,已经要咬着阿Q的腿。
阿Q大叫起来:
“现在罗卜我已经占有了,我是善意占有人呀,你竟然恶意讨还,没王法啦?《物权法》何在?快来帮我呀!”
幸而从衣兜里落下一个萝卜来,那狗给一吓,略略一停,
阿Q已经爬上桑树,跨到土墙,连人和萝卜都滚出墙外面了。只剩着黑狗还在对着桑树嗥,老尼姑念着佛:
阿弥陀佛,物权法,恶意占有,善意所得,恶意讨回,公共利益,阿弥陀佛!
后来,阿Q又善意占有了一批衣物,拿到末庄来转移所有权。连赵老太爷都想占有一份。不料,后来阿Q就犯了事,被抓了起来,警察把人们善意所得的衣物也收缴了。
邹七嫂本来是不敢善意占有的,可是那个姓钱的专家说,没关系,就是物主来要也是不行的,《物权法》有规定,所有人也不能对抗善第三人。见到警察来收缴,这下子她可急了,说:
“啊呀呀,我们可是善意所得呀,你们不能这样对待善意第三人呀!”
警察哈哈一笑说:
“对不起,我们不是财产所有人,财产所有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我们是警察,和你们不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我们也不是民事行为,而是在执行公务,这些衣物是赃物,是要做为证据呈堂让老爷过目的,《物权法》管不了,你敢妨害执行公务?”
这邹七嫂一听就懵了,大哭起来:
“天呀!《物权法》呀!你怎么不为善意第三人做主啊?你有什么用啊?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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