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为我国打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田忠国
今天是本月的二十八号,再过十多天十七大就要召开了。我猜想,十七大应该是我国纠正发展过程中的错误,确立正确发展路线、发展道路,继续深化改革的大会,也是一次确立我国政治经济发展核心价值观、确立为谁改革、怎么改革的大会。二十多年来,我们一直避而不谈为谁改革、怎么改革的话题,深层次的根本原因是权贵精英利益集团为蒙上人民群众的眼睛自己大捞好处创造条件,导致的直接恶果是由权利腐败转变为制度腐败,直致用制度围困中央、围困中央政府。这样的教训,我们刚刚经历的教训,不能不总结、不记取,不然我们会重复犯此类低级错误。我一直以为,富有创造性的高级我们可以犯,但不能犯第二次,而重复犯低级错误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因为,任何低级错误,买单的最终是国家,是老百姓。十七大之后我们应该干什么呢?
一、对改革问题要有个一篮子计划
改革改了近三十年,我们一直是“摸着石头过河”,但到目前为止,我们不仅还是“摸着石头过河”,而且岸在哪里?怎么过河仍然摸不着北,这不能不说是我们的悲哀。我们是一个大国,全国有十三亿人,因此,我们就更不能“摸着石头过河”了,“摸着石头过河”小孩摔尿窝窝玩可以,但拿小孩摔尿窝窝的方法管理国家,特别是我们这么个大国是绝对的不可以的。
一篮子规划也就是整体规划内容应该有什么?
1、政治规划
政治规划也就是民主政治推进规划。我们不可能像以前的改革开放一样,无限期的拖下去,而应该有个时间底限,也就是说,我们用多少年,达到什么样的民主目标,然后分步骤的一步步去落实。我们知道,我国大体上取得了这样的共识,一是动态有序、增量民主。二是从两头到中间,最后完成接轨,也就是说,先从下往上、从上往下的民主。三是党国英先生提出的“四个底线”。这三点应该是我们民主进程必须坚持的原则,我们只所以要坚持这个原则,重要的原因就是离开这三大原则推进民主政治是不可能实现的。
(1)、从上到下的民主推进
从上到下的民主问题,人们主要从党内到党外这条思路上谈的,也有不少理论文章,但是,不客气的说,对那些理论文章我读了后真的不知所云。简直是云里雾里胡诌八扯一通。就这个问题,我谈点看法。
胡星斗先生在一篇文章中说,国家主席担任全国人大委员长,我以为这是个很好的思路。如果按照这条思路思考下去,我们可以发现,这是一条在民主化过程中,确保党的领导权的最佳路径。但是,我们应该用立法的形式确定下这样的路径:先开党代表会,党的总书记自然为国家主席兼全国人大委员长。全国人大具有两种至高无尚的权力,一是立法权。二是对政府的监督权。全国人大在领导政府的时候,要必变过去的行政指令的领导方式改变为以立法的形式授予政府行政权。政府行使行政权时,超越立法授权的权力行为视为违法。立法授权的方式有长效和短期两种,长效授权为日常行政性事务的处理,短期授权是处理突发事件时的特别授权。在全国人大内部,应该设立两个独立委员会,一是宪法审查独立委员会,主席由全国人大委员长兼任。一是独立调查委员会。独立调查委员会成员可以不是人大代表,只是全国人大的工作人员。独立调查委员会行使对政府官员的独立调查法,并收受举报。在接受举报案件时,一要有时间限至,二要有对举报人的保护法律和保护措施,三要有答复。也就是说,对举报案件,是调查还是不调查,为什么调查或不调查的理由,调查后有什么结果。四要采取涉案人询问制,涉案人自举证制,如果涉案人拿不出证明自己有过或无过的有效证据,既被视为有过(中纪委的全班人马可以归到独立调查委员会)。
胡先生有个担心,就是谁来监督全国人大的问题,我以为全国政协可以担起这个责任。全国政协由过去的参政议政的责任,再增加一条:监督全国人大和政府的责任。但是,全国政协的参政议政和监督权,应该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也就是说,全国政协有哪些权力,必须经过哪些程序。比如说,在决策上,全国政协不具有决策权,但有抗诉权,同时还要规定,一旦全国政协的抗诉形成,全国人大不是简单的否定,而是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共识。在相互监督权上,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的权力是平等的,是一种相互抗诉关系,假如抗诉形成,又在某个时期内达不成共识的,可由法院裁决。
至于乡村与企业的民主建设问题,由于乡村和企业有着巨大的差异,应该有不同的路径实行民主推进。乡村可以在规则下直选村长,企业则应在监督制度和监督程序上下功夫,在制度和程序设计上,既要给企业领导者有充分的相对独立权,又要做到有效制约、有效监督,使决策尽量纳入客观实际的轨道。对于国有企业通过投资的方式(打水漂式的投资,其主要目的的是洗钱)捞好处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对决策失误,要追究责任。
我个人以为,在政治上,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党的领导权不丢失,又可以推进民主进程。很长一个时期,人们谈民主的时候总是有概念,但缺少的却是韩少功先生所说的“施工图”。在韩先生的意思中,所谓缺少“施工图”,就是缺少可以操作的民主式权力制度、权力结构和权力结构中的民主运行程序。本文旨在引起人们对权力结构和民主制度问题的思考,至于是否可行,需要高层思索和探讨。
2、经济规划
主流经济学家们对于经济改革的整体规划问题,其共识一共有二点,一是我国的经济改革需要一个整体规划,二是不知道整体规划怎么弄。最后的结论是:宏观上弄不了,最好在微观上找突破口。微观的突破口照样是卖企业,卖光了再说。其实,造成主流经济学家经济改革在整体规划上摸不着北的原因,其实就一个原因,他们丧失了经济发展的核心价值体系,正因为如此,他们丧失了经济发展的价值判断能力和经济发展的方向判断能力,最终导致了最近发生的欲放开金融管制等等闹剧。我以为,发展经济必须坚持:一、保护国家经济安全。二、环境、资源与经济和谐发展。以环境为核心,资源利用最优化、效益最优化,因为发展经济最终是为了人更好的生活,如果人连生活的基本环境都没有了,发展经济有什么用?三、制定正确的分配规则,在公平正义的前提下保持合理差异,创造和谐社会。四、以人民福祉为核心,突出有利于发展国家工业体系和科学技术水平,以科技创新引领效益最大化,抢占世界市场制高点,而不是呆在低端产品处不动,为别国输血。五、大力发展和谐经济、突出工业体系和科技水平的同时,发展军工科学,让军工科学推动民用科技的发展,而不是相反,因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和财富,需要强大的国防军事力量才能挣得来、守得住。
明确了这五大核心价值体系,规划就好做得多了,但做规划需要坚持这么几个原则:一是工业体系和科技体系的区域布局。这个布局一定得在国家主导下进行,如果按照主流自由经济学家的胡说八道,国家放弃主导责任,我国就永远无法实现工业体系的形成。克林顿曾经在一次国际会议上说,美国经济光自由不行,但光控制也不行。美国经济是这样,我国又何尝不是如此?试想,如果一味自由,任何企业的趋利性,其发展战略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利润最大化,任何企业都不会站在建构工业体系和科技体系的战略高度作为自己的决策依据。而国家的主导作用应该体现在立法制度的倾斜上,引导企业的逐利欲望朝国家战略目标上靠近,特别重点项目则由国家集中财力、人力搞突破。二是时间规划,急了不行,但慢了也不行,所以只能在客观规律中优化到最快最好。三是鼓励私有企业,大力发展自由经济,使其在活跃国内市场上发挥生力军作用。四是制定旨在提高民众收入水平的强制性规划,迫使企业在提高管理水平、科技含量上找利润,而不是任其剥夺民众合理的利益诉求和合理利益。
当然,这些目标的实现,都需要以立法的形式加以助推。
3、科学技术规划
不要以过去我们没有做过就否定我们自己的能力,如果按过去没有做过就没有能力推论,世界上就没有那么多发明创造了。所以,所谓科学规划就是规划过去、现在没有的,在未来必须实现的计划。如果过去或现在有,未来只是实施,那叫实施计划而不是科学技术规划。钱学森先生敢干,于是我们有了原子弹,李国杰、胡伟武先生敢干,于是我们有了中国芯。大胆想象的东西计划为在某个时间段内实现,就是科学规划。科学规划应该在政治家主导下,有科学家做出规划。
二、对国际问题要有自己的定位和全局规划
国际规划问题,要有长、中、短期三个目标对自己的定位,有了正确的定位,再根据我国的文化战略、资源战略、无形空间战略和世界制衡战略,制定规划,一步步实现我国的强国之梦。
200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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