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改革失败,不允许不改革”容易引起误读
郭春孚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在广东省经济特区工作会议上说:“要继续高扬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坚定改革创新的信念,继续秉承‘允许改革失败,不允许不改革’的理念,为特区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和源泉,把特区事业一代接一代地传递下去。要强化特区意识,始终保持‘特区人’的自豪感和责任感,以‘特’的思考和‘特’的举措,在‘特’字上谱写全新的篇章。”
他还说:“采取宽松的政策支持、保护改革创新者,鼓励他们先行先试。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在不断探索中积累经验,完善制度,进一步推广。坚持不争论,坚决试,多干少说或只干不说;不争论,允许试,错了及时纠正,努力降低改革成本,确保改革成功。”
学习了汪洋的讲话,受益匪浅,但有几点不同的想法,在这里讲出来,与汪洋交流。为了让更多的人看得懂,先就“改革”、“成功”、“失败”的内涵及其关系作一说明。
一、什么是改革?
改革就是把事物中旧的不合理的部分改成新的、能适应客观情况的。例如:技术改革、宗教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等。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改革是指对旧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作局部的调整。
1.改革的分类
从程度看,改革是在不触动根本制度的前提下,对旧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进行局部的调整。
从内容看,改革有政治改革、经济改革、社会改革、军事改革和文化改革等。
从性质看,改革有奴隶社会的改革、封建社会的改革、资本主义社会的改革和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
奴隶社会的改革,外国著名的有梭伦改革、克里斯提尼改革、伯里克利改革等;中国著名的有管仲改革、鲁国“初税亩”等。
封建社会的改革,外国著名的有彼得一世改革、阿里改革,中国著名的有魏文侯变法、商鞅变法、王安石变法、洋务运动、北魏孝文帝改革等。
资本主义社会的改革,外国著名的有欧洲的宗教改革、农奴制改革、明治维新、美国罗斯福新政等,中国著名的有戊戌变法等。
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有苏联、东欧社会主义改革,中国的改革开放等。
2.改革的原因
人类社会从来没有百代不变的制度。在阶级社会里,一切制度都是统治者为了维持社会的正常运转和良性发展而设计的行为规范,随着时代的变化,再合理的制度也会出现问题。当这些缺陷造成很大社会影响、动摇统治秩序的时候,当政者可能自觉或被动地实行改革。总的来讲,历史上的重要政治改革都是由于旧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不适应新的生产力和经济基础的发展需要而发生的。
具体来讲,这些原因大体可以表述为:(1)旧的生产关系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2)顺应历史发展潮流或社会发展趋势;(3)统治阶级面临统治危机,为了缓和包括阶级矛盾在内的各种社会矛盾,发展经济,实现富国强兵;(4)旧制度、旧习俗、旧思想、旧文化阻碍社会的发展;(5)民族危机严重。
3.改革和革命的主要区别
改革是在不触动根本制度的前提下,对旧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进行局部的调整;而革命是对旧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进行彻底的改革,导致社会制度发生根本性变化。
(1)背景不同:改革时社会背景相对平和,革命时社会背景相对动荡。
(2)方式不同:改革是国家和政府主动采用的一种自上而下的和平的方式;而革命一般是由群众发动的自下而上的暴力方式。
(3)目的不同:改革是为了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统治;而革命是为了推翻旧的社会制度,建立新的社会制度。
(4)影响不同:改革由于采用的是平和的、渐进的、主动的方式,是对以往社会制度的完善与改进,因此改革一般不会对社会生产力造成破坏,付出的成本较小,在一定程度上说对社会发展是利大弊小;而革命采取的是暴力的、流血的手段,因此革命必然会对国家机器、对社会生产力造成一定的破坏,在革命之后必然要对国家机器、生产力等进行重建,因此革命付出的成本较大,花费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较多。
4.改革的实质
在阶级社会里,改革是统治者对暨定制度所进行的调整。它与社会革命不同,并不否定现存制度,而是对现存制度加以改良,使之尽量适应不断变化的时代。
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因此,可以说人类的文明史也是一部改革史。
我国自1978年以来进行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更好地坚持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
二、什么是成功?什么是失败?
1.成功是获得了预期的结果。
成功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例如,种植了苹果树,3年后收获了苹果,这就是成功。但不同的人种植苹果树,在3年后收获的苹果在质量和数量上是不同的。
由于每个人的经历、修养、理念等不同,所以对成功的认识也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成功标准,有的人认为有钱、有房、有车、有女人,就是成功;有的人则认为成功是你做了一件你想做的事并且做好它;还有人干脆否认成功的存在,认为只有无止境的追求。
2.失败是未达到预定的目的或被对方打败。
失败有两层含义,一是工作没有达到预定的目的,同“成功”相对;二是在斗争或竞赛中被对方打败,同“胜利”相对。
3.重要的是必须弄清成功与失败的关系。
首先,成功与失败是有本质的区别的,成功是获得了预期的结果,失败是未达到预定的目的或被对方打败。不能混淆成功与失败的界线。
其次,成功与失败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二者相互依存,互为条件,互为因果,而且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失败是成功之母。坚持错误就等于失败。
成功是一剂兴奋剂,容易令人头脑发热而忘乎所以,最终导致失败;失败,是一剂良药,虽然苦口,却是后事之师,最终必获成功。
“错”的一半是“金”,“败”的一半是“贝”。错误或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懂得“错里淘金”、“败中拾贝”。
三、“允许改革失败,不允许不改革”的提法容易造成误读
汪洋说:“改革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成本最低、动力最足、效果最好、作用最持久的办法。”
我理解,这句话是从改革的积极意义上讲的,也就是说从改革成功的角度讲的。如果改革失败,或改革中有失误,就会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就会增加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本,削弱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而且所起的作用持续时间越长破坏性则越大。
其理论根据是:马克思主义的矛盾论和唯物辩证法。
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既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作用,甚至还会有破坏作用。改革亦然。所以,片面地夸大改革的积极作用,否定改革失误或失败的消极作用,不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
“允许改革失败,不允许不改革”的理念是片面的,是“为改革而改革”的错误观点的衍生品,很容易让人误读成“允许瞎胡闹,不允许不胡闹”。
就改革的实质来说,我国始于1978年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更好地坚持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如果违背了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就有可能误入歧途,就会产生负效应,就容易让人怀疑改革的必要性。
要“为特区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和源泉,把特区事业一代接一代地传递下去”,就必须彻底抛弃“为改革而改革”的观念,每出台一个改革方案,都要在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审慎地、稳步地推进,落实在“改善民生”这个根本点、落脚点上来。千万不能出现失误,否则本来造成了损失,却为了政绩掩盖真相,还要总结出数条经验来,在媒体上传播,这样做后患无穷。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总会有人看到真相,并最终揭露出来,必然会伤害民心,削弱人民群众支持改革的热情、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投身改革的创造性。
我的意见是:慎用“改革”一词。因为改革是实现发展的一种十分重要的手段,是一项十分艰巨的系统工程,是一个十分严肃的政治课题。如果将“改革”到处滥用,就会给人一种不严肃的感觉,就会犯庸俗主义、实用主义、机会主义的错误。
“允许改革失败,不允许不改革”不宜公开宣扬。如果说这句话在改革初期为了突破人们对改革的思想障碍和畏难情绪还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话,当改革进行了30年后仍然坚持宣扬它,就是弊大利小,不仅不合时宜,而且还会带来诸多危害。
改革初期,没有现成的理论可循,所以提倡“摸着石头过河”、“允许改革失败”,这可以说得过去;改革进行了30年,已经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体讲有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科学发展观,还提倡“摸着石头过河”、“允许改革失败”,这就值得商榷了。
改革的底线是:不能突破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如果将全盘私有化、全面市场化作为改革取向,就会从根本上动摇社会主义制度。
如果把“瞎胡闹”当作改革,那么老百姓肯定是不买账的。回顾30年改革历程,可以说,我们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再过10年看,会看得清楚一点;再过20年、30年,就会看得更清楚。有些因改革失误或失败造成的问题,累加起来,将会给后来者解决这些问题增添更多更大的困难,而代价最终还是要老百姓来付的。
四、“不争论,坚决试”与“不争论,允许试”与现代民主理念相悖
特区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试验区,坚持“继续敢为人先”,走在前列,这一点无可厚非。但能否将特区建设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示范区”呢?这还是一个问题。
中国是一个大国,人口众多,各地的情况不同,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才是我们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持续发展的根本。
深圳这一昔日的边陲小镇已成为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的现代化城市,珠海这一当年的小渔村已经成为初具规模的花园式海滨城市,汕头城市面貌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些都是事实,但是也存在着另外的事实:比如华西村、南街村、大寨村等,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方面也很快,而且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我们坚决不能搞一刀切,不能都像深圳、珠海、汕头那样通过私有化而实现企业化,也可以走先企业化再市场化的路子。
在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上,“不争论,坚决试”与“不争论,允许试”是不合适的。民主政治的核心是决策民主和民主监督。如果决策不民主,产生失误的比率就高;如果没有民主监督,即使决策是正确的,也会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失误。
“不争论”在改革初期为我们赢得了发展时间,但也造成了较大的失误。邓小平曾说,如果产生了两极分化,我们的改革就失败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是,不仅产生了两极分化,而且贫穷悬殊达到了公众难以承受的程度。这个教训是深刻的,必须汲取。今天仍然坚持“不争论”,“坚决试”、“允许试”,是违背民主原则的。
“采取宽松的政策支持、保护改革创新者,鼓励他们先行先试。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在不断探索中积累经验,完善制度,进一步推广。”这是对的,但也要允许争论,真理越辩越明,不能害怕争论,更不能压制争论,还是充分发扬民主好。
我国已经初步建成了法治国家,政府要依法办事,人民的民主权利受法律保护,其中就有人民的发言权即参政议政的权力。允许争论,提倡探讨,是符合法治精神的,反之则是违法行为。
我的意见是:既要允许试,也要允许争论。要在试验中争论,在争论中试验,直到成功。
2008年11月23日于北京明春苑
电话:010—83701573
手机短信:1352238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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