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久耕被免职了,根据江宁区纪委的通报,“经初步调查,周久耕存在用公款购置高档香烟的奢侈消费行为”,并表示:“对反映的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由一包天价烟引发的网络监督,终于开始有了积极的、实质性的进展。
一包烟,孤立地看确实是小事,以至于南京市纪委的10号接待员也认为是小事,“偶尔抽一包‘九五至尊’香烟,尝尝鲜有何不可?”、“仅凭网络上出现的几张照片,是不会贸然对周久耕进行调查”。但是幸好这位10号接待员并不代表南京市纪委的意见,南京市纪委还是让江宁区纪委调查了,也确实已经查出了部分问题。这是网络监督的又一次胜利,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次进步,同时也为进一步开展好网络监督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带来了启示——那就是反腐要从小事抓起。这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对待群众反映的有关腐败的“小事”;二是一级党委应该如何对待领导干部身上发生的反常的“小事”;三是网友和普通群众又怎样对待涉嫌腐败的“小事”。
一是勿以小事而不查。群众举报是我国反腐败信息的重要来源。群众既为群众,就不是和被举报者等同级别的上位者,所获得的信息自然与被举报者处于严重不对称的地位,因此,群众举报必然很多是蛛丝马迹的“小事”。要求群众的举报是证据链完整到甚至有本人口供的民间处分决定或者起诉书,明显是不现实的。须知,绝大多数腐败案件都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具体权钱权色交易的细节只有当事人清楚,即便是纪检机关和检查机关也需要调查才能够弄清楚。因此,既然是群众举报了,即便是小事,只要是属实,也要认真分析、认真对待、认真调查。调查,不意味着就是强制措施,调查可以是面对面的谈话、可以是要求当事人作出书面的说明,调查本身是对干部的保护,没有问题,就说明情况,只要合理,群众是会消除误会的的;如果说明的情况,连最起码的逻辑都不符合,就真该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好好调查一下了。调查不但是对群众的回应,也是对干部的警醒:至少你的所作所为,群众是注意的,已经为人所反对了。
二是勿以小事而不纠。据媒体报道,周先生说自己的手表是假名牌,姑且算是假的说法是真的吧,却并不是什么小事。周先生应该是中共党员吧,即便不是中共党员也是国家干部吧,八荣八耻德社会主义荣辱观里的“以骄奢淫逸为耻”和“以诚实守信为荣”,总归是应该知道和遵守的吧。即便是假名牌,以上两点也是违背的,请问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里有没有被提出来呢?“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和“防渐杜微”的例子,廉政案例里的反面典型多得是,笔者就不在这里列举了。现在不要说江宁区房管局的班子日子不是很好过,江宁区乃至南京市的领导也在为此牵涉精力吧,如果早点从“小事”抓起,即便是周久耕本人也不至于走到这一步。更何况,领导干部,既然为领导干部,很多发生在常人身上的小事,发生在他们身上就不是小事,平常人没有领导干部的公权力,即便想名烟名表也不会有人行贿。瓜田李下,必须收敛:想提鞋也可以,离开瓜田;想扶帽子也可以,离开果树林,那就是小事了,在位一天很多小事就是不能干。现在,据说南京的官员已经不敢抽高档烟和带高档手表了,这是好事,比多少次会议都有效的好事。
三是勿以小事而不思。这次周久耕被网络监督,起因并不是手表和香烟,而是他关于房地产的言论,引起了网友们的怀疑。这次网友们再一次显示出了理性的一面,不止是怀疑,而且是调查和分析,果然查出了实实在在的问题,一些“自由主义者”不能因周先生的“因言获罪”而鸣不平了。重事实、重证据、勤思考,是网络监督和现实举报必须遵守的规则,否则是不能达到反腐目标的。我们不应只去反对,不应符号化地去反对,更不应该为了反对而反对,我们的要明确反对的是什么,为什么要反对和怎样去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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