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免纳个人所得税好了谁?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福利费(还有补贴、津贴、住房公积金等等)都免纳个人所得税。我对税务没有研究,不知道这些规定是根据什么和怎样作出来的;我想,既然这样规定,自有它的道理。在这里我只想说的是,这样的规定到底对谁有利?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先让我来举几个我所耳闻目睹的例子:
一是党政机关的例子。党政机关,特别是一些发达地区的党政机关,一些有职有权的党政机关部门,一人一年到底发了多少福利费?这个问题除了机关干部们自己,恐怕只有老天爷才能回答,普通老百姓是根本无法知道的。说实话,就是专管收税的税务部门和税务人员,也不见得心中有数。有鉴如此,作为限制某些党政机关自个儿乱发钱物的一项“德政”,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出台了所谓的“阳光工程”,即对机关的福利费进行统一发放。出台这样一个规定,应该说想法还是不错的。问题在于,这个规定执行得究竟如何?规定既出,是否真的就“阳光”起来了?这个问题也只有天知道。因为20多年来的经验反反复复地告诉国人,中国现在所缺的并不是规定,而是规定的落实和执行——有数不清的规定打它一出笼的时候起,就不过是一纸空文。尽管如此,现在还是作一个假设,假设这项规定真的执行了,党政机关的福利费真的“阳光”起来了。那么,其数额是多少呢?这里仅举一例。据不久前新闻媒体报导,某直辖市党政机关干部的福利费被称为“3581工程”,即科级干部每人每月3000元,处级干部5000元,厅局级干部8000元,市级干部10000元。显然,这个已经“阳光”了的福利费数额是远远多于干部们的工资的。而这一部分的收入干部们是不需要纳税的。至于干部们、特别是那些有职有权的干部们的“灰色收入”,那就更谈不上纳税了。
二是科研院所的例子。我曾经与某勘察设计院一位中层干部谈过他们院的福利待遇。他说:“我们院平时的福利费也不是特别多,一年中主要是有两把很厉害。一把是上半年的半年总结过后,院领导要给全院的干部、科研人员和职工甩一把。这一把比平时就要多得多了。但更厉害的是年终即春节前的那一把,发得比较多。”我问:“到底有几多呢?保密不?”他说:“保啥密,你猜呗。”我说:“每人5000?”他说:“现在这年头,5000能算厉害?”我说:“那10000?”他说:“要多。”我说:“15000?……那就是18000?”他说:“已经接近了。不过,具体的数额还要根据干部的级别和科研人员的技术等级。最少的就差不多是你说的这个数吧。”他又说:“以上这两把发的是现金,是由行政上给的,还有院工会,凡节假日也都有表示,多半是实物。再就是以工会、科协等名义组织开展活动,如每年的春游、秋游,元旦,春节,三八节,五一,十一,重阳节,等等,我们院多半都有活动,都有福利。”当然,所有这些福利费都是不用纳税的。
三是大专院校的例子。我有一位同事的爱人是某名牌大学的中层干部。一次,我与她谈起该大学教职工的福利待遇。她说:“平时他们每月每季比我们也多不了几多,主要是到了元旦春节这个期间就发得多了。三天两头地总有钱发,开头那几年还说一说发的是什么钱,后来干脆就不说名目了,叫领钱就去领就是了。每次少的800、1000,多的2000、3000,就这么样地发,直到 正月十五 过后,这一年的钱就算发得告一段落了。”我问:“这样三天两头地发,到底发了几多,有没有一个数呢?”她说:“具体的哪里记得?每次拿钱回来就往一个抽屉里边儿丢,也并没有去数它。不过,每年估计单位集中发钱已经告一段落时,总还是要清点一下用过之后的余额的。一般来说,也就是三四万吧。”当然,这所大学给教职工们的福利也绝不仅仅只是发的这些钱了,还有其他许多的开支都算在这福利待遇的名下了。
四是金融单位的例子。我的另一位同事的女婿是一家银行的职员。一次,大家谈社会上的分配不公,各自都列举了所耳闻目睹的事例,他就说了他的女婿单位的情况。据他说,他女婿单位在发了多年的现金和实物之后,嫌这样做太麻烦,也分散了干部和职工的精力。为了简化手续,使干部职工能集中精力于工作,就进行了改革:给每一个干部职工立一个账户,发一本存折,有福利费就由单位的相关人员往大家的存折里边输;干部职工要用钱时,到相关柜台上去取就行了。这样一来的确是方便多了。据他介绍,不久前他的女儿、女婿就用这存折上的钱买了一辆卧车,全部手续处理完毕后,存折上还剩下好几万呢。说到这里,这位干部“哈哈哈”大笑不止。自然,这些福利费也是不用纳税的。
五是环卫工人的例子。今年九月初的一天,虽然已经处暑,但骄阳仍然似火;沥青路面更显得酷热难当。我猫在某长江大桥引桥的蔽阴处等待去参观大桥的客人时,与一位在桥上打扫卫生的女工谈起他们的劳动时间和工资、福利待遇。她介绍说,他们每天在桥上连续工作7个小时,分上午和下午班;没有休息日和节假日,包括大年三十和 正月初一 都要上班。关于工资,她介绍说,他们原来好多年都是每月380元,最近才加到450元(关于这一点,当地媒体作为地方政府的一项“德政”,曾经报导过)。我问她:“除此之外,还有没有什么福利待遇么?”她说:“就是每年给每人发两套工作服,其他的就什么也没有了。”我问:“难道这样的大热天,就没有解暑费不成?”她说:“没有。”我问:“那冬天有保暖费没有呢?”她说:“什么解暑费,保暖费,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我又问:“这马上就到吃中午饭的时候了,你却还在这炎热发烫的桥上扫地,下班后是否有口免费的水喝,有碗免费的中餐吃呢?”她说:“做梦吧。”我又问:“你们这工作服是多少钱一套呢?”她说:“你看这怀货的布,粗糙的做工,能要多少钱?两套加在一起,顶多也就100元吧。”同样,既为福利,环卫工人的这两套工作服也是不用纳税的。这也许正表明,在我们的社会,正如佛教教义所言,“众生”确乎是“平等”的。
看完以上几个例子,相信不用我再多嘴多舌,有思维能力的人都会明白,在而今的中国,各种人群的福利待遇大体上是怎么样的一回事;也会明白,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究竟好了谁?可以肯定的是,那些面朝黄土、背朝天,一年到头,终日在田间辛勤劳作的农民,如同上面所说的那些环卫工人,以及与环卫工人处于相同境况的其他工人,那些压根儿就不知道福利待遇为何物的在外打工的农民工们,甚至于那些个体劳动者、个体工商户,等等,都是不会从中得到好处的。
大家都一定会记得,就在不久前修订个人所得税法时,还为所谓的“工资扣除额”问题进行了颇高规格的、颇为认真的讨论。给人造成的印象,好像工薪阶层的收入就只有那造在工资册子上的工资了,因而扣除额对他们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是关乎到他们能否养活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家人的大问题。其实,那工资册子上的名义工资,只不过是他们收入中极小的一部分罢了。从实际上来说,这占收入极小部分的工资,对于大多数党政机关的干部、大专院校的教职工、科研院所的人员、银行的职员,以及其他待遇大体相当的行业和单位的人来说,那点扣除额又算得了什么啊!据我所知,他们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的日常家庭和个人开销,有单位发放的福利费就足够了,他们的工资是放在存折上多年都不动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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