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大碌
有人把国企管理者比作“保姆”,意指其不是主人,只是替主人管事。
但是经过改革以后,保姆的身份发生了变化,有些保姆已经成了真主人,还有些保姆虽然还不是真主人,但其权势也超过主人,成了“超级保姆”。许多主人决定不了的事,保姆能决定。
比如卖主人的资产,保姆说是臭蛋就是臭蛋,保姆说卖给谁就只能卖给谁,保姆说是什么价就是什么价,主人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卖给友邦和亲爱者,统统都是臭蛋价,三文不值二文;主人们要买,则又成了金蛋,只能高价买金蛋。
比如保姆的工资由谁定?保姆自己定,几百万几千万都敢定,不嫌多。
在他那一亩二分地里,保姆差不多就是皇帝,几乎可以为所欲为。
中国的保姆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权力?这就是“放权搞活”的改革成果,保姆(公仆)给保姆放权,造就了一大批拥有特大权的超级保姆。
按照这样的改革理论,事情办不好就是因为没有权,只要放权就能搞好搞活。
这也算是天下奇闻!难道就不怕把事情搞坏吗?
搞坏了那是个人问题,那是个人素质差,不是改革的问题,改革没有问题,不可动摇。
让我们来看看正宗的保姆-“菲佣”,究竟有多大权?她们能卖主人的资产吗?不能;她们能自定薪酬吗?不能。她们究竟有多大权?所有的重大决策,都与她们无缘,她们有的也就是常规处置权而已,无非买菜烧饭打扫卫生一套常规动作。她们只有小小的权,却是国际公认的好保姆。
有人说此保姆非彼保姆,你怎么能当真拿干家务的保姆来比,我们这些保姆可都是高居领导岗位的。
那么拿国外的职业经理人来比,比较算是门当户对吧?
国外的职业经理人有卖主人资产的权力吗?没有;能自定薪酬吗?不能。所有的重大决策,都不是他们能决定,他们有的,也就是常规操作权而已,无非是企业的常规运转管理。
推而广之,政府官员也一样,国外的政府官员远没有中国公仆的权力大,他们既不能自定薪酬,也没有权力卖国产,所有重大决策,并不由政府官员决定,政府官员充其量也就是个执行者。所以国外的老板也用不着太巴结政府官员,整天拿糖衣炮弹围攻政府官员。
但中国就不同了,保姆、公仆权力大的吓死人,主人则可怜巴巴没什么权力。其表现就是公务消费世界第一,拥有世界最奢华的政府,老百姓(主人)却没什么消费力(只有仰仗外国人消费)。
什么时候改革能够把权力放给主人,还给主人,而不是只给仆人和保姆,中国的改革(或者革命)就算是修成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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