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兮祸兮?历史的回波在现实中荡漾
历史的发展,从来不是顺直的。也不应是顺直的。
人类伦理、道德观念的创新和发展,更是一个有起有伏,进进退退,退退进进,——但总体上表现为前进,这么一个过程。这就是说,在社会发展的每一阶段中,这一阶段的旧伦理、道德观念的历史的回波,是会不断地在现实中荡漾的。并且,迄今为止,人类的这种种进进退退,有时是革命者战略性的“自为性”设计,大多数情况下仍是表现为“异己规律”的痛苦作用。
在这一点上,要反对、克服来自两个相反方面的糊涂观念(有的是“反动”)。一是将人类伦理、道德观念“僵化”化,认为人心本私、人心永私、亘古不变,尤其当社会革命、观念更新遇到挫折时,这种“僵化”化观念,会指责人民革命为左倾;二是容不得一点点心“停、退”,把以退求进的战略指责为历史性反动。
从马克思、列宁到毛泽东,都把“当代”界定为无产阶级革命时代。这一大的时代,最终要实现“两个决裂”:
“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1)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里所讲的两个决裂,就是同传统的私有制决裂,同私有观念(当然,私有观念是传统观念中的主要观念,但不是唯一观念)决裂。毛泽东提倡和实践“去私奉公”“完全彻底为人民服务”思想,并且自己率先垂范,理论依据就在这里。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提倡实现两个决裂,最终实现共产主义,但不可以将此理解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能很快实现这一点。在思想深处的旧东西,更不能指望所有人同时去破除。事实告诉我们,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一个充满斗争、曲折的过程。毛泽东在建国后不久即对此有了科学的认识, 李银桥在回忆录中说:“他(毛泽东)说人类有几千年的私有制,要改变私有观念是很难很难的啊。越是难我们越要做,否则还要我们共产党人干什么?”(2)
共产党人要实现两个决裂,非如此不可。非如此,就不能实现共产主义。但是这很难很难。反过来,也正因为难,才需要我们共产党人去奋斗。毛泽东的观点,在逻辑上具有严密的科学性。他好斗,只要他认准是正确的东西,越是难,他越要顶着干。不过,在毛泽东去世不久,即有一些研究者批评“在实现两个决裂问题上,毛泽东开始确有点性急,有点过于沉湎于诗意的浪漫”,——不管这种批评,在当时是多么的“好象”合理,而随着历史愈发展,却渐显其可笑,甚至可鄙。因为,有一点是肯定的,——仅就观念而言,任何一个民族、国家,只要对此实行一点实质性的宣战,都会激起层层波澜,甚至会有轩然大波。古今中外,概莫能外。真理在毛泽东方面。
——尤其是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传统文化深深地打上了封建主义印记的国家。近几年的文化研究表明,长期发展的中国式的封建主义,造育了我国较为特殊的由亚细亚生产方式决定的公私混合的观念,它既表现为比任何一个民族都更早更多地崇奉“公”、“大公无私”“克己奉公”的思想;少数人又表现为比任何一个民族、国家的人更通晓公和私的互相掺杂、更乖戾精巧地以公谋私,以公掩私,更会把利己主义打扮成羞羞答答的丽人而诱惑人。这里,有必要把今天、不久前的昨天, 以及历史联系起来,认识公和私的历史发展、国人心态中的公私矛盾,及今天公对私改造的艰巨性。从而,在逻辑上显示毛泽东的认识辩证法的科学性,以及一些实践性探索的主体合理性。
首先,我们得从摆在眼前的似乎反常,然而却十分有趣的现象说起:
一个论争,一个自古未息的关于人心是公是私的论争,在今天的中国似乎鼓号敛寂了。这种敛寂,同上世纪60年代的人人要“响应毛主席的号召”,要“斗私批修”“灭资兴无”的劲唱狂欢,形成了反差极大,因而极不协调的历史旋律。
这种敛寂,是因为当今人们对这一问题已形成某种共识而对昨天的稚嫩思想的不屑一顾?是颓落心境下的“欲说还休”?还是认识的历史性选择在其进行中的必要的邃思沉静?……无疑,毛泽东辩证法能帮助我们认识这些问题。
辩证法曾多次指点人们,对这样各别的真实心态的把握,是必须在这些问题成为历史之后的。(因为毛泽东曾多次教示人们:有人会随大流)。今天刚把一部人的昨天裸露开来,它还无力和无暇去说明自我(即今天),它得等待明天给今天做注脚,并且,从另一角度来说,对于广大群众,其一切心态情绪的产生和存在,凡属广众性的,不管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都有一定的坚挺的合理性基础。
为了说明今天和昨天,我们又得先把观察、分析的镜头对准历史,努力搞清公和私作为人类发展的精神动力的基核,被中国人选择的情形。
1、历史上中国人精神动力的两个轮轴:儒公法私并存。
历史上所有的剥削阶级都认为,人的私心与生俱来,自古如此,永远如此,利已主义是天然合理的。
现代的机械唯物主义者和历史发展的自然主义者则在“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正确命题下,死板而简单地把这一命题作为一乘一等于一的小学生乘法口诀。以此说明在生产力没有高度发展,社会财富没有极大丰富时,人的利他主义是不可能存在的。拉法格针对剥削阶级的利已主义合理论,科学地批评说:在人类的远古时代,就曾有过不知私有和利已主义为何物的原始共产状态的社会,私有制和利已主义观念是在生产力有了一定发展,产品有了一点剩余但仍不丰富的条件下出现和存在的。
最能说明利已主义永恒合理理论片面性的,是中国历史上在私有制的条件下,人们一边承认和选择法家“人性本私”的精神动力,另一边则又对儒家守仁奉公思想作公开的崇尚,以及守仁奉公的文化思想,实际哺育出一批批仁人义士和利他主义者。
文化发展史研究表明,早在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社会矛盾日益激化,诸侯争霸,战乱不息。在这种社会大背景下,出现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局面。在这争鸣的百家中,对后来影响最大的是儒法两家,其中,这两家的人性观的影响尤其突出。
法家认为:“人无毛羽,不衣则不犯寒;上不属天而下不著地,以肠胃为根本,不食则不能活,是以不免于欲利之心。”(3)据此,法家认为社会发展的有效动机是利已主义。应该说,法家抓住了人的自然属性,突出说明了人的自然欲望的作用,这不乏深刻的见解。并且,在生产力不高的阶级社会,私有观念确也是发展的一种精神动力。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恶”的力量。但法家无视于每个时期总有利他主义思想和利他主义者出现这样一个事实,不懂得社会关系总和之下,由意识形态运动的相对独立的规律的作用,利他主义必然作为利已主义的对立面出现的道理(这里有点苛求古人了),其认识必然偏颇。
儒家则认为:人之初,性本善。后来的儒家进一步认为,人有天生的良知,“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恻隐……”(4)在此基础上,儒家提倡公德仁义,把克己爱人、利他作为社会发展,趋于和谐的动力。儒家这种带有唯心主义倾向的人性论产生的原因及其内在的合理性,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则完全可以揭示。
古代中国大一统的“政治”地理,使人们在相对封闭的大统境况下生活,——这完全可以把它看成是整个人类社会的缩影。在这里,人们容易看到并感受到自私利己所引起的一切争斗,不仅使争斗的各方受害,而且殃及他人和整个社会。由此,劳动人民和优秀思想家能较早地从正面看到个人对群体、集体和整个社会的依赖;较早地从社会的总视角下找到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尽管这些都不是十分清楚,大体是:半是分析。半是猜测),从而提出一整套克己、奉公守仁的思想。要人们跳出一己之私,爱他人利国家;君爱民,民忠君;父慈子,子孝父;兄悌弟, 弟敬兄;强怜弱,弱尊强……等等。
早期儒家(中后期儒家有擅变),在社会诸多的矛盾中,一下子抓住了个人和社会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本质,倡导公统辖私,社会统辖个人,这里充满智慧和深刻,有着巨大的推动力量。在后来的社会发展中,不但一些变革者、革命者把克己奉公利他作为动力原则,也时常被一些有作为的帝王拿来作为管理社会,推动社会发展的力量。前边说过,即令是近代一些批孔反儒的革命者,都毫无例外、义无反顾地以利他主义的动力,发动起义、改造社会。这就证明,利己主义不是中国人在历史上选择的唯一动力。然而,由于法私儒公各自把握公私矛盾的一个侧面。所以,各有其长,又各有其弊。法家的利己主义精神动力和当时生产力状况相对适应,能把握当时;儒家利他主义的精神动力,缺乏坚实的经济基础,但其内质却代表未来,有着巨大的理性力量。儒法两家人性观的优长缺失在后来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到处展现逻辑上的矛盾,却又奇特地揉合在一起。在官方,统治者常常一方面高悬儒家宗义,宣传克己奉公、崇德守仁,另一方面又悄悄地执行以利制人、以利相交的法家的利己主义精微。
在民间,人们一方面欣赏儒学的仁义道德,另一方面又有不少人贪婪地偷摘“禁果”,在公德仁义的旗号下,巧取一己之利。
历史就是这样有趣:这种儒公法私并存的状况,好似一对并不同行的驱动轮轴,却同时发生推动作用。但因方向不同,致使作用力互相抵消,或使我们的行动在封闭的圆圈中颤动、踏步或旋转。在思想领域,这两种动力的并存,使我们的民族心性产生了殊出于其他民族的两面性。这种两面性表现在具体人身上,其最为典型者的思想和行动特征是:知公而营私,自私又常自责而羞于言私;行卑下却貌佯高尚,情高尚亦存浅拙;不少人的心理大门是虚掩着的;斗争的道路多半是侧面迂回的,直面批评和斗争一般是在气急败坏、或是在粗暴的破坏性的置人于死地的“墙倒众人推”的态势下进行。长此以往,这些又会作为文化积淀,给后来的一代又一代人的心底打上不甚鲜明的底色,于是就有令人惧怕的社会性习惯势力。
总之,中国人在历史上的精神动力是双轮的。故而中国人是伟大的,但很多人却难脱卑俗;有些中国人确显得平庸,但平庸中却富涵着崇高和美善。
2、当代中国人精神动力的新选择:马克思和马斯洛共在。
历史发展到20世纪,世界上好戏连台,高潮叠起。西方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为私有制和私有观念搭起了“封神台”。马克思运用辩证法,通过对人类历史和资本主义的研究,科学地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他提出了要实行两个决裂,即同私有制和私有观念决裂,把人们的精神动力从历史的利已主义转换为利他主义。从此,历史开辟了真正的划时代创新的伟大篇章。
最值得人欢欣的是,马克思的两个决裂的理论,正好和中国两千多年前就形成的以公德仁义缠裹的奉公去私理论有一致之处。这样,马克思主义一踏上中国这片古老的大地,便很快在民族传统文化中,进而在民众心理中,找到了生长点。从此,中国人开始用较完备的理论来支撑利他主义的动力系统。前边已多次阐明,毛泽东的崇公为民思想,就是这些理论的深刻体现和发挥。
到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大公无私,灭资兴无,在毛泽东的倡导、号召下,作为发展动力论中的主体理论,以排山倒海之势出现了。此时,社会人们以容不得半点私心存在的弥天热情和战斗勇气,扫荡着私心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拼命干革命,一心为公搞生产,等等,等等,是当时最时尚的口号。可见,这一时期,中国人对精神动力的选择是“独尊‘马’术”,唯以利他主义为推动力量。在那样的社会气氛里,人们一个比一个激昂地表白自己“无限忠于毛泽东及毛泽东思想”和“无私的心境”;一个比一个诚恳地忏悔“在有私心时行动的荒唐”;一个比一个更勇敢地去攻克“私和修”的堡垒,其中也有些人一个比一个严厉地指责对方的“私心膨胀,是修正主义的孝子贤孙……”只要亲身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大多有过这种感奋,有些人甚至至今还通过回忆去体验当年的情境。
特需指出的是:现在有些人对自己当年的——社会广众性的——思潮,对毛泽东战略行动中破私立公方面,也采取完全否定的态度,这是不可取的。事实上,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民众中第一次普及性进军,其推动力之大,是不可否认的,尽管有人做假,有人作祟,但也确实造就和涌现了一大批公而忘私、不计名利、全心全意为人民奋斗的战士。凭借这种推动力量,我们的经济建设也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就。就辩证法看来,这也可能是历史上真正的人民革命在第一次象样的进击中,可以取得的最好成绩。并且,这是一种倾盆大雨式的全民性宣传和灌输,渗透到社会的每一角落。这具有极其伟大的战略性效应。因为从此时,奉公的理性力量将作为民众文化观念而存在,在未来可能发生的社会性曲折中,这种民众性的理性存在,就会自发地修正和抵制这种曲折,象前苏联解体那样,一夜换大旗,民众皆茫然的情况,就很难出现。
辩证法是全在和万能的。如上所述,历史上中国人利他主义精神动力的出现,是劳动群众和优秀分子在私有制和私有观念的发展中,根据其弊病和祸害而作的反面眺望和猜测。而现代中国人的利他主义动力,既取之于劳动群众的切身体验,又取之于传统,更多的是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的理性影响。说到底, 它来之于进步思想意识的反作用。这种利他主义动力,至今仍因缺乏高度发展的生产力及由此造成的经济基础,——并且这种利他主义也不可能凭借一次冲锋就能造成完全适合自身生长的基础,故而它暂时还不可能成为通明一切的“普照之光”。在社会的实际运动中,它常被传统观念中的退步性力量掺假、冒充和干扰。对历史发展的理性的乐观主义者来说,社会运动出现这种情况,是必然的,也可以说是合理的。
在另一角度上说,只要利他主义赖以存在的公有制,以及公有制所依赖的高度生产力和丰厚的财富没有成熟和出现,那么利己主义总有一定的存在理由,就会倔犟地表现自己,并仍会有一定力量(有时甚至很大)去建造与它相适应的经济基础。在纯精神观念领域内,利他和利己作为对立的两方,就仍有一定的中介、同一、统一的一面,并通过中介,可能反复多次地在对立中,互取其长,最终使利己和利他的对立消失在能顾及各自利益的科学的利他主义之中。
据此可以进一步地结论:我们仍处在“涤罪所”的历程中。在一个时期的利他主义进军后,它不可能不暂时让位于以利己为主体的发展动力。
我们说过,上世纪50、60年代,利他主义多半是情绪型的,朴素情感型的,是简单粗陋型的,有的甚至是一种把一切个人利益都作为利己主义来排斥的极端性思潮,并通常多以对毛泽东的个人敬爱、崇拜为依托。尽管这种思潮所包含的合理性的进步热情是肯定的,但缺陷也是明显的(当然,这是本应如此的,因为历史上所有真理的贯彻和发展,都存有一定的非理性的形式,甚至要借助于一些非理性的形式)。这种利他主义精神动力在上世纪60年代末,因为自身的缺陷,以及对立面——利己主义——从反面引导而犯错误,它便慢慢地失去了劲力。到了70年代,其部分主导地位就渐渐地交让出来了。
人们会记得,上世纪70年代末,一些人发动了关于“人的价值”的讨论,有一部人持定自我价值观,首先动摇了利他主义的地位。接着,整个80年代,开始是农业,后来是工业,出现了各种承包和责任制,不少人公开而明确提出了“包产包到心,谁包谁关心”的口号,以此去推动生产的发展,从而从经济基础上把利他主义的地盘部分的劈让给个人利益原则(个人利益原则不等于利己主义,但在实际生活中容易走上利己主义)。后来从北寒带进一步传来了对利他主义制冷的气体,即戈尔巴乔夫公开批评“公有制即无人负责的所有制”。应该说,对戈尔巴乔夫的这一观点,国人中持认受态度的也是不少的。不必讳言, 今天的市场经济的全面推行,究实质,其动力原则,基本上也是建树在个人利益和集团利益的支点上。与此相伴随,毛泽东的利他主义理论,一部分一时被挤到社会舞台的一边去了。
这里没有什么秘密,也不必羞羞答答:人们在八、九十年代,在精神动力的选择上,既未抛弃马克思和毛泽东,但又实际地部分地接受了马斯洛。毛泽东若仍在人世,对此可能会报以默许的微笑。因为这里有社会辩证法之手的控制。
在前边我们已基本上说明,这种精神动力的转换,即由马克思转向马克思和马斯洛并存,从理论上说,是符合对立面必然转化的逻辑的。因为它在现实上较切合实际,较切合广大群众多层次思想的需要,较切合于发展的张弛、进退交替的规律。就是从社会主义最终必须实现利他主义动力选择的角度讲,谁也不能指望一下子达此目的。尤其对亿万人的思想改造,要善于在退中进,在守中攻,在跃进中辅以渐进的手段。要学会“进三步,退两步”的运动。
不过,今天,有一点应特别需要教育人们(尤其是共产党人、共产党的领导)懂得,进三步中的退两步毕竟是退,要防止出现不可遏止的退的涌动(现实中,已有一些改革精英在推动“退的涌动”,还发誓“毫不动摇”,并在形成气候)。若在退的激动中产生退的惯性涌动,进而以为退就是最终目的,或为暂时的退所取得的眼前惠利遮住眼睛,真的停滞下来,回到西方资产阶级的文化圈套中去,那是危险的。革命党人应十分注意这一点。
应清醒地看到,今天的一切承包原则,一切市场竞争原则,一切“有利就干、无利不干、大利大干、小利小干”的市场原则等等,不管眼前作用多大,多么起作用,它的动力的基核不是属于纯真的利他主义。我们党今天当“科学地”利用它,——决不以此为最终目的。仅是以此为过渡,尽管这个过渡不是权宜之计,将持续较长的时间。因此,有网民提出“某些改革必要时要‘胜利结束’”,这是极有见地和负责任的观点。我们党当慎重考虑这一点,必要时,要发动全民讨论这一点。
在此再一次强调,对广大党员——这些特殊材料制成的人来说,应跃出群众的动力层次之上,更多地使用毛泽东式的利他主义动力。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我们因必须而游弋在市场经济的海洋中时,应尽可能地象希腊英雄奥德赛等人那样,用蜡泥封起耳朵,把身体坚牢地捆绑在航船的桅杆上,设法不被“海妖西壬的歌声”所诱动(5),即防止市场经济条件下可能滋长的利己主义的侵蚀,并引导尽可能多的群众“逐步”这样做。否则,我们就会被钉定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因为,前人已有这方面警示,而我们仍一意孤行,其错误就不可饶恕。
这样,毛泽东的在天之灵,则会绽开满意的笑容,因为,历史的回波在现实中荡漾,进进退退,起起伏伏,水落石出。昨天改革行为的合理性和缺陷,都变得较为清晰了。
注: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2页
(2) 李银桥:《在毛泽东身边十五年》第270页
(3)《韩非子·解老》
(4)《答顾东桥书》,《阳明全书·传习录》
(5) 参阅《古希腊罗马神话》海妖西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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