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太:活着,还是死去,是个问题
活着,还是死去,是个问题。
这是哈姆雷特在心灵极度痛苦乃至将要分裂时,疯子似的自言自语,自己给自己提出的问题。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王子复仇记》里面的主人公,他已经朦胧的意识到,是叔叔害死了父亲,并抢占了父亲王位,霸占了自己的母亲。虽然是怀疑,但他确信这是真的,他要为父亲复仇,但又出于种种考虑迟迟不好下手。母亲蒙在鼓里,恋人俄菲莉亚也处在糊涂之中。更糟糕的是,他自己也处在极度的内心矛盾之中,没有任何人知道他的心理活动。“活着,还是死去,是个问题”,这首先是给自己提出的问题,自己在灵魂折磨中活着,度日如年,简直生不如死。其次是给自己提出如何对待叔叔的问题。这个对待母亲很好,对待自己也很好的叔叔,已经被认同的国王,已经形成了属于自己的体制,几乎所有人乃至母亲都已经安心于自己所处的位置。只要他一认同,一切都将归于平静。但是,他无法认同,因为他怀疑甚至已经确信,这个国王就是杀死父亲的凶手。所以,是让他“活着,还是死去,是个问题”。他有机会杀死叔叔,但他却迟迟没有下手,为什么呢?按着奥地利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推断,是因为哈姆雷特与叔叔的潜意识产生了共鸣,在哈姆雷特的潜意识里,叔叔所为,没有什么不对,如果自己处在叔叔的位置上,也会那么干,只有傻瓜才会不那么干,永远甘心做臣下。所以,他迟迟不肯下手,不敢下手,因为杀死现实中的叔叔,就等于杀死潜意识中的自己。
特权,是几乎每个人都垂涎三尺的东西,哈姆雷特的叔叔也好,哈姆雷特本人也好,乃至其他任何人也好,只要有机会,都会不择手段的谋求个人特权,因为一旦拥有特权,人生就即刻进入主动性的快车道,至少可以享受高高在上主宰别人或荣华富贵的乐趣。人类社会的毒瘤,我们的劣根,就是这种特权意识。
遗憾,当人谋求特权的时候,除此之外的一切,都将被毫不吝啬的当成殉葬品或者陪嫁。没有几个特权者,更多的是殉葬品或者陪嫁。糟糕的是,极少有人反抗特权,更多的是给特权溜须拍马。做梦都想当特权者的人,一旦当不了,也绝不反抗特权者,而是通过出卖良心和人格,竭尽巴结讨好之能事,设法当个特权者的狗腿子,当他们的狗腿子地位奠定了的时候,同样可以在主子的庇护之下趾高气扬,并恬不知耻的尽显上等人的恶心丑态。
我在渴求梦中情人的时候,极容易弹奏“丽达之歌”,丽达是个非常有修养而又纯情的女人,我并不是想丽达,而是被她思念拉兹的心情所感动。这两个年轻人是早期印度电影《流浪者》里的男女主角,从七十年代末直到今天,我一直在想着他们俩。拉兹是个小偷,偷到丽达家里,却和丽达发生了爱情,事发后丽达做了拉兹的辩护律师,丽达从不认为自己的情人拉兹是真正的小偷,认为是社会背景逼迫他不得不当小偷,于是与法官就发生了关于“良心与法律”的争论,当丽达谈到社会公正与社会良心的时候,法官冷酷无情地说“法律不承认良心”,丽达反唇相讥,“那么良心也不承认法律”。这就提出一个重大问题,真正的罪犯,究竟是拉兹,还是社会。
电影告诉我们,拉兹是个心地善良、作风正派、肯于吃苦、渴望通过自己劳动挣饭吃的好青年,但是,他找不到工作,无法通过正常渠道使自己生存。此时的拉兹,同样面临一个重大选择:是活着,还是死去,是个问题。
没有人愿意死去,而要活着,就必须去偷。于是,拉兹违心的当了小偷。
宏良先生在《精英逼良为匪,邪教天理难容》一文里,谈到“张氏兄弟”为筹集“病危中的母亲医疗费”,不得不“持刀劫持行人”,致使“双双入狱”,其境况跟拉兹雷同。只不过“张氏兄弟”面临的重大选择有所差异:是让母亲活着,还是死去,是个问题。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现象,我们起码必须追究如下几个问题,否则,宏良的深层写作意图将无法实现:
其一,是选择守法,使自己平安无事,而让母亲死去人道呢?还是宁愿选择犯法,使自己遭受灾难,而让母亲有一线生机人道呢?“张氏兄弟”选择了宁肯自己下地狱,也要拯救母亲,这难道不应是当今社会,应该提倡的正宗道德价值吗?李逵那么粗鲁,听说冒充自己拦路抢劫的李鬼家里有老母等他赡养,不但不杀他,还给他银子,更何况已经进化到了今天的人们呢?
其二,区区“万元医疗费”,就是拖欠又当如何?没有这“万元医疗费”的收入,难道医院就活不下去了吗?就可以不给及时治疗了吗?“按照医院谁救治欠费就扣谁工资的规定”,就没有人出面“救治”了吗?这个医院为什麽要做出如此冷酷无情的反人道“规定”?这难道就是改革的“成果”吗?连医院都只讲金钱不讲人道,这社会还好得了吗?
其三,我们“鸡的屁”不断增长,一直增长了三十年,富得不得了,整天吹牛放炮,大唱赞歌,仿佛“经济危机”也是“风景这边独好”,可连国民的最基本生存都不予以保证,表现在人命关天上都如此苍白无力,难道不该害臊吗?如此发展和增长,连国民的命都视同儿戏,难道不该内疚吗?当年毛泽东不吃肉,跟全国百姓一道吃苦,看到百姓吃的不如自己,连连自责,觉得自己这个主席当的失职,想到南方血吸虫病,就“遥望南天”,就“夜不能寐”,知道百姓医疗条件不好,和城里不平等,就倡导在农村办“合作医疗”,培养“赤脚医生”。那时穷,主席尚能想方设法,今天国家富了,存底那么多了,难道还不该为人民活着下点儿血本儿吗?
其四,“十几万亿人民币的财富”是谁决定“放在美国”的?人民同意了吗?如果泡汤了,应该谁干的谁承担损失,不能转嫁给人民。“改革成果”不给人民分享,有了灾难却让人民分担,象话吗?
其五,美国人喝“中国民工的血”,你们不但不夺杯,反而帮着斟酒,你们还算中国人吗?这不明摆着当国贼吗?和外国人一块儿拿老百姓开涮吗?
其六,国家是你们个人的吗?是你们家的吗?人民什么时候“承包”给你们的?有合同吗?咋订的?我怎么不知道?毛主席说了,烈士们说了,中国所有财富属于人民,我宇太也属于人民中的一员,也有我一份儿,请你们按毛泽东时代的平均份额,把我那份儿还给我,好事没我的,光让我跟你们吃哑巴亏,我不跟你们玩儿了,我不放心。
老乡们,比较一下吧,活着,还是死去,的确是个问题。当然要活着,凭什么我们死?但怎么活着,更是个问题,该好好琢磨琢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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